幼儿玩具分享教育的误区
2013-04-29赵娜
赵娜
分享是一种亲社会行为,指的是个体主动与他人共享资源,并从中获得愉悦和满足的社会行为。分享意识和分享行为的形成,能帮助幼儿走出“自我中心”,促进幼儿的同伴交往。幼儿分享的主要是玩具、食物、情感等。幼儿在分享玩具时会产生大量的同伴交往和同伴冲突的情境,这种交往和冲突有助于幼儿学习识别他人情绪,合理表达和控制自己的情绪,进而提高自身的情绪能力,保持积极的情绪状态。但是,由于教师对幼儿分享意识和行为形成的特点和规律了解不够,所以他们在幼儿玩具分享教育中常常陷入误区。
一、注重“教”,而不是让幼儿主动建构
案例:在玩具分享活动中,豆豆一个人偷偷在角落里玩自己带来的芭比娃娃。一会儿,甜甜跑来向老师告状:“豆豆不肯把芭比娃娃借给我玩。”老师立刻把豆豆找来说:“甜甜想玩你的玩具,你应该借给她玩呀。”豆豆摇摇头表示不愿意。老师继续说:“好东西要大家分享,大家分享才开心。”豆豆还是摇摇头。老师见豆豆依然不同意,摸着豆豆的脑袋语重心长地说:“我知道豆豆很听话,会把玩具借给小朋友玩的。是吧?”甜甜见豆豆还是不愿意,就伸手去抢。豆豆哇哇大哭。老师继而又批评甜甜,甜甜低头不语,显得非常不安。
在这个案例中,教师一直循循善诱,希望说服豆豆与同伴分享玩具,“教”会他与人分享,但结果引发了更激烈的矛盾冲突。豆豆因玩具被抢而痛哭流涕,甜甜也因受到老师的批评而焦虑不安。
事实上,要让尚处于“自我中心”的幼儿发自内心地主动分享,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们还不能自如地换位思考,无法想象别人的感受。面对幼儿因不会分享而发生的冲突,成人常常想要“教”幼儿学会分享,殊不知成人这种“教”并不能让幼儿真正懂得分享的内涵。《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幼儿的社会性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通过观察和模仿潜移默化地发展起来的。分享意识和分享行为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幼儿主动建构的过程。成人只有相信幼儿,创造机会让他们主动与他人分享,放手让他们充分体验,自行协商分享的规则。才能帮助他们形成分享意识和行为。
另外,教师要为幼儿提供学习分享的榜样。教师要主动与幼儿、同事分享,及时肯定幼儿主动分享的行为。教师也可以借助文学作品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如绘本《鲁拉鲁先生的院子》讲的是鲁拉鲁先生很珍惜自己的草坪,从不与别人分享。但是,自从他与别人分享之后,他发现分享其实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此后,他就邀请所有小动物分享他的草坪。简单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的画面,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幼儿的分享行为。
二、无意中强化了分享物,而不是分享行为
案例:每次玩具分享活动后,老师都会组织幼儿评选“最受欢迎的玩具”,小朋友玩得最多的玩具就是最受欢迎的玩具。今天,旭旭带来了好几种玩具,他大方地邀请小朋友玩,但自己只在一旁观察,并且默默地记着谁玩了自己的玩具。等到评选“最受欢迎的玩具”时、果然又是旭旭的玩具得到的票数最多,老师带领全体幼儿鼓掌并奖给旭旭一顶“皇冠”。旭旭非常得意,但也有几个小朋友不服气:“怎么又是他?”老师问旭旭:“今天你玩了谁的玩具?”旭旭说:“没有玩,因为玩的话。别人的票数就会增加。”老师无语。
在案例中,教师开展“最受欢迎的玩具”评选活动是想引发幼儿积极与同伴分享。但是,部分幼儿仅仅是为了使自己的玩具获得“最受欢迎的玩具”称号,才大方地把玩具借给同伴,甚至为了减少别人的票数而不玩别人的玩具。而那些真正跟同伴分享玩具的幼儿却没能得到教师的肯定,他们往往认为是因为自己的玩具不好玩才不能获得“最受欢迎的玩具”称号,从而产生消极情绪。
评选活动不仅没能强化幼儿的分享行为,反而强化了分享物。这容易导致幼儿产生其他问题。例如,为了使自己的玩具受到大家的欢迎,就让家长买新异的玩具;为了能玩到同伴的好玩具,就听从同伴的指令;为了得到表扬,就不择手段,等等。因此,在玩具分享活动中。不宜针对分享物开展评选活动。但是,幼儿的分享行为是需要强化的。斯金纳认为,离开了强化,学习就难以进行,强化在塑造行为和保持行为强度中是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教师可在幼儿主动与别人分享玩具时用眼神、言语、肢体动作等进行适当的表扬和奖励,让他们因自己的表现而感到高兴和满足。
三、常常让幼儿勉强分享,而不是快乐分享
案例:在玩具分享活动中,明明带来了一艘帆船,那是爸爸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明明非常珍惜。乐乐很想玩一下明明的帆船,但几次请求都遭到明明的拒绝。乐乐向老师告状:“老师。明明不借给我玩。”老师听罢,批评明明说:“玩具分享日带来的玩具就是要跟小朋友分享的,你既然带来了,就要借给小朋友玩。”明明噙着泪水,不舍地将玩具递给了乐乐。老师摸摸明明的头,表扬道:“真是乖孩子。”
在案例中,明明在教师一再要求下,不舍地将玩具借给了乐乐。其实,明明不愿分享是有原因的,但教师完全不顾他的意愿,不去倾听他的想法,而一味地要求他大方地跟别人分享。虽然从表面看经过引导明明好像是在分享了,但是长此以往容易导致他形成错误的分享观念和分享行为,使他误以为分享就是要割爱,分享就是耍放弃,分享就是一件痛苦的事。
分享是件美好的事,我们希望幼儿学会分享,但是前提是要尊重幼儿的自主权,东西毕竟是他的,他有权决定是否与人分享。即使幼儿不与人分享,也不能说他是“坏孩子”,否则他只会讨厌分享,而无法获得快乐的体验。成人要尊重幼儿的意愿,不能强行要求幼儿做出分享的行为。幼儿只有体验到自己的所有权,将来才会尊重别人的所有权。重要的是,当幼儿不愿分享时,我们要理解他,仔细倾听他的想法,与他一起探讨处理的方法,如“等你玩好了,你再借给他玩吧”或“我知道你愿意跟朋友分享,只不过要稍微等一等,是吗”等。有时,教师给予幼儿缓冲、思考的时间,尊重幼儿的意愿,幼儿就会主动与同伴分享,且拥有积极的情绪。
四、对幼儿提出统一要求,而不是因人而异
案例:在玩具分享活动中,小乐在玩陀螺,这时冬冬跑过来就抢。小乐急得大哭:“你为什么抢我的玩具?”冬冬说:“老师说了,好玩的玩具要给大家分享的。”小乐说:“我还没有玩够呢!你为什么抢?”小乐说:“玩具不给别人玩。真小气。你都玩了那么久了,好给我玩了。小气鬼……”老师见两人争论不休。走过去厉声对冬冬说:“你怎么可以抢玩具。快还给他!”并从冬冬的手中拿回陀螺还给小乐。冬冬委屈地大哭起来。
案例中,冬冬完全站在自己的立场思考问题——“我想玩你就应该给我玩”,不去感受别人的内心需要和情绪状态,也无法克制自己的兴趣和需要。同时,对“分享”的意义也没有真正理解,不知道分享要征得别人的同意。教师没有针对冬冬的实际状况对症下药,只是粗暴地从冬冬的手中拿回了玩具,并严厉地批评了他,简单地解决外部冲突。而冬冬由于没能玩到想玩的玩具,还被老师批评,因此产生了强烈的消极情绪。
幼儿的分享行为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加的。4岁之前幼儿表现出来的分享行为还比较少。5~6岁幼儿则能表现出更多的分享行为。同时,幼儿的个体差异也非常明显,班级中有乐于分享的幼儿,也有不愿分享的幼儿。另外,幼儿对物品的喜好不同也会表现出不同的分享行为。比如,有的孩子肯把乐高玩具借给别人玩,但不许别人碰心爱的恐龙模型;有的孩子愿意给别人吃棉花糖。却不准别人碰自己睡觉时抱的毛绒玩具;有的孩子怕弄坏玩具而从来不带玩具,只玩别人的玩具,等等。教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理解,要接纳,要耐心地带幼儿体验分享的快乐。并用合适的方法加以引导,不要只是简单地“鼓励”分享。教师要仔细观察幼儿在分享活动中的表现并作简单记录,充分了解幼儿的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设定目标,适时适宜引导,切不可一刀切。在上述案例中,针对冬冬明显的自我中心表现,教师可以对冬冬进行移情训练,引导冬冬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并且提供一些有效的分享策略,诸如有礼貌地提出请求、想出新的玩法吸引同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