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苏联是否向中国“逼债”
2013-04-29师铁夫
师铁夫
对于造成所谓的“三年经济困难”的原因,“苏联逼债说”是一个长期的舆论观点。在中苏交恶的那些年,尤其如是。可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历史文献能够证实“苏联逼债”的存在,官方正式文件也从未正式谴责过“苏联逼债”。
不仅中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没有只言片语提及,就连20世纪70年代《人民日报》谴责苏联如何向发展中国家“无情逼债”之际,也不见提到其曾对中国逼债。
中国对苏联的债务,主要是军事武器装备进口所致。1949年12月毛泽东访苏,借贷3亿美元,是苏联对华第一笔贷款,其中一半属于攻台急需的海军装备订货。后来因美国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而搁置。
朝鲜战争开始后,中国军队急需大量现代化的武器装备。经与苏联协商,决定双方“共同负担”,而新中国成立伊始,无力支付,1950年11月,由周恩来出面同苏联签订贷款协定,规定以1950年10月19日中国出兵抗美援朝为界,此前订货以全价付款,此后以半价付款。在朝鲜战争期间,苏联共向中国提供了64个陆军师、23个空军师的装备,绝大部分是半价提供的。中国欠下30亿元人民币,折合13亿美元。1955年苏军从旅顺撤退时,又移交给中国折价9.8亿元人民币的装备。这些军事欠款,占了中国对苏欠款总额的六成以上。
第二笔重大对苏债务,是中国在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获得苏联援华的机器设备,而中国则需要向苏联提供其急需的农副产品,乃至矿产原料的援助。但“大跃进”之后,中国无法按贸易合同向苏联交货,在1959年、1960年两年间,遂又欠下25亿卢布的债务。
自1950年以来,中国向苏联借贷连利息折合人民币计算共为57.43亿元人民币。1960年之前已还33亿元人民币,尚欠苏联总计24.43亿元人民币的债务。
困难时期的1961年2月,赫鲁晓夫致函毛泽东,表示愿意借给中国100万吨粮食和50万吨蔗糖,帮中国度过困难。我方接受了50万吨蔗糖,粮食是否借用再作决定(后来未用)。1961年4月双方达成协议:“1960年中方贸易欠款可在5年期间分期归还,中方借用的50万吨蔗糖欠款,可在1967年以前归还,均不计利息。”
1961年,中国进入了“全面反修”阶段,中国决定加速还款——以后选择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作为粮食进口对象。1965年,提前还清了对苏欠款。当年5月11日,《人民日报》颇为自豪地宣布,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
那么,“逼债”的传言又是怎么出现的呢?1960年,中国向苏联口头提出所欠的“20亿卢布,可能要在5年内还清”时,遭到苏外贸部部长帕托利切夫的批评,认为中国未与苏联协商,把还债时间确定为“5年”,同时宣布短期内不向中国提供汽油。这一事实受到媒体的渲染,“苏联逼债说”在民间泛滥。
但事实上,在当时中共中央致苏共的公开信和政府声明中,从来没有提到过有“逼债”一事。其实,困难时期,中国每年对苏还债数额,远不及每年主动援外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