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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凤

2013-04-29羌人六

青年作家 2013年8期
关键词:金凤黄家西门庆

羌人六

挨到傍晚,大山里的炊烟便袅袅娜娜升了起来,像一棵棵突然拔地而起的大树,硬邦邦地指着云深处,风一吹,就软了。

原本空空静静的村子,骤然热闹起来,鸡狗猪鸭牛马的声音,女人捣衣做饭的声音,男人吸烟咳嗽骂娘的声音,仿佛约好似地同时跨过一道山梁,绕过一条欢快激越的水沟,顺着一根差点被野花杂草淹没的小路蜿蜒而上,便落在了金凤家的院子里。

凹凸不平的水泥院子还没干透;几片无花果叶子有气无力地趴在上面,一动不动。望着一串串从院子一头踏到院子另一头的鸡脚印子,金凤简直快要气疯了,恨不得把家里的鸡都杀了吃肉。

“害瘟的!”金凤一边抱怨,一面轻手轻脚地把叶子从水泥地上捡起来,扔到院子下面的玉米地里。男人出门到镇上买除草剂的时候反复交待,要金凤看好院子,水泥地毕竟是昨天刚刚打好的,还踩不得。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要是男人责怪起来,也只能怪家里养的这些鸡,怪这些整天都像饿死鬼一样到处找食儿的瘟神!

不过仔细一想,鸡脚长在鸡身上,又不是长在人身上的,何况,养鸡也未必管得了它们那颗躁动的心嘛。想到这里,金凤就神经质地笑了,她笑不是因为这一串串鸡脚印子,而是想起小时爷爷跟她讲过的一个故事。爷爷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古时候,有一个喜欢画竹的秀才,画了好些年却也无甚长进,尤其是那竹叶,怎么画都画不好。有一天,秀才一觉醒来之后,似有所悟,连忙拿出笔墨纸砚,又从院子里捉来一只鸡。秀才将鸡爪按进墨里蘸了蘸,便手舞足蹈地在纸上捣鼓起来,没想到,这一画,居然真的画出了名堂!再看那鸡脚印子印出来的竹叶,美轮美奂,十分灵动,如遇风吹,如有神灵附体,大巧若拙,堪称大师手笔。后来,秀才便以此扬了名,在京城做了大官。”

想到这里,金凤再看了看水泥院子上的鸡脚印子,果真像是被风吹落的竹叶,已经不那么难看,甚至还有了一点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惊喜。

打今年春天开始,金凤的男人,就是那个被村里人嫉妒得咬牙切齿的农民黄富贵,跟媳妇金凤张罗打水泥地的事儿,如今整个黄家山就他家院子还是泥巴地,乡下人眼睛本来就毒,光是一个院子,就能说成一张脸。黄富贵丢不起这个脸,宁愿拖社会主义后腿,也万万不能拖村子里的后腿啊,他横下一条心,今年就是赴汤蹈火也要把自家的院子打成水泥地。话说回来黄富贵不缺那点钱,打一个水泥地能用多少钱?

这件事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没办,最主要的原因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材料问题:沙子、水泥。在这个原本就偏僻的小镇上,黄家山又是位置最为偏远的村子,而黄富贵又是整个黄家山住得最高的一户,因此,要打一个水泥地也并非易事。沙子躺在河里,水泥镇上在卖,黄富贵不是不知道山高皇帝远的滋味。可老话说的好,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本来就在村里矮了一截的黄富贵决定给自己争这口气——虽说我黄富贵无儿无女,难道一块巴掌大的水泥院子也欺负得了我?

肥水不落外人田,黄富贵跟金凤一合计,请人弄并不划算,不说其他的,光是沙子驮上山的费用就得花将近一千块钱。一千块钱可不是小数目,至少,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上差不多可以自己买匹马了。怎么办?黄富贵再三琢磨之后决定,与其把钱送给人家,还不如买匹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黄富贵把想法说给金凤一听,两人果然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当天,黄富贵就从自家地窖里拿出一千块钱,到镇上牵了一匹膘肥身健的大黑马回来。

黄富贵买马的消息像是长了翅膀一样在村子里散布开来。跟三年前黄富贵娶金凤为妻一样,这同样是一场不小的轰动。镇上不缺马,可黄家山古往今来好像还没有人买过马。在祖祖辈辈都生活于此的这片土地上,马其实就是人,人其实也就是马,除了他娘的黄富贵,还没人舍得花那么大一笔钱买头畜生帮自己驮东西呐!因此,很多人为了看热闹,还爬了半个小时的山,累得气喘吁吁——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嘛,万一哪个短命鬼说了谎,岂不是更热闹了?对于这些不请自来、苍蝇一样“嗡嗡”嚷嚷的村里人,金凤清楚得很:他们与其说是看马,还不如说是来看笑话——没有人相信他会买一匹马到黄家山!比起看马,他们更愿意看黄富贵的笑话,更愿意看她金凤那张标标致致的脸蛋。

不过,这一回终究事与愿违,黄富贵他娘的有种,还真的买了马!

黄富贵买大黑马回来的头几天,不知多少人兴冲冲地来,又败兴而归。只要有人来,黄富贵就会不辞辛劳地把大黑马牵到院子里溜达一番。大黑马不止体格大,下面那家伙也大得吓人,铃铛子一样在胯子下面摇来晃去,羞得那些懂得些快活和乐趣的女人满脸通红。

这时候,女人们多愁善感的眼睛里,黄富贵不再是一个生不出娃来的软柿子,而是一个健康有出息的完美男人,自家的男人反倒有些好看而不中用。这时候,男人们的眼睛也开始变得不那么老实了,或者说,压根儿就没有老实过,看“马”的兴趣立刻转移到了人身上,这个人,自然是黄富贵的媳妇大美人金凤。

金凤还没有嫁给黄富贵之前,说起村子里最漂亮的女人,非村长黄天赐的女人霍梅花莫属——虽说长相一般,但凭着胸脯和屁股上的风景,在黄家山连续二十年无人能与之媲美。俗话说:女人是地,男人就是犁,地越耕越肥,犁是越磨越瘦。这一点,在黄天赐和霍梅花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自从金凤嫁到黄家山以后,霍梅花曾有的地位便一去不返。说来说去,也只怪金凤生得太美了,且金凤的美跟霍梅花截然不同。打个比方来说,如果霍梅花的美是一颗诱人的樱桃,是地上慢慢长出来的,那么金凤的美更像是一片从天而降的雪,超凡脱俗,与生俱来。

因此,村里的男人,背地里没有一个不喜欢金凤的,虽然平日里都口口声声夸着自家老婆,其实,都梦着自己能有一个金凤那样的老婆哩。

大黑马刚来家里那几天,来看马的人几乎把院子里长的草儿开的花儿统统踩死了。

基本上都是傍晚,太阳下山人落了屋,女人烧饭,男人无事可干,就吆喝着要去黄富贵家看马呢,便换了干净衣服背着一双布满死茧的手、嘴上叼着烟精精神神地出了门。也有不开事的女人跟在后面,男人便有些恼怒了,问:“你这是干啥?”女人便说:“跟你去看马哩。”男人便真的怒了:“甩着个大鸡巴黑不溜秋的有啥好看!”女人回答:“既然你都看了,还去,八成是去看狐狸精吧!”男人知道出了丑,不再说话,只是步子迈得更加大了。

村里哪些人眼睛馋,金凤心里自然有数,可又不好声张,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是人家没对我金凤动手动脚,二是人家没对我金凤点糖衣炮弹,说出来,不被人家骂王婆才怪!别人不能说,自己的男人更不能说,人情世故方面,黄富贵无益于木头脑子,他不知道这些来看马的人都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你说他笨吧,哪天哪夜睡觉放个屁他也是记得的。千言万语化为一句:天才都是有弱点的,何况是他胸无点墨的黄富贵!

金凤铁定要跟着黄富贵是有原因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黄富贵为人憨厚没有坏心眼。这很重要,因为金凤从小就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何况,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每每想起这些,金凤就有些迷惘,她不知道自己的婚姻,是爱情多一点,还是感恩多一点?

家里有了大黑马,黄富贵和金凤也着实高兴好些日子。

两口子相信,只要吃得苦,再过些日子,家里的泥巴地院子就要翻身农奴把歌唱大步跨进新时代了。大黑马不是本地马,而是来自松潘草原上的马。说起松潘,黄富贵隐约有些印象,1976年松潘地震,镇上就来了很多松潘逃难过来的人,那些人骑着马面色惊恐,好像刚刚经历了世界末日。在镇上停留了一些日子之后的某个清晨,这些人竟然神奇地消失了。有人说他们顺着平通河去了大城市,有人说他们回了故乡;黄富贵更相信后一种说法,因为在他看来,没有人离得开自己的故乡。

黄富贵是农民,黄家山土生土长的农民,吃得苦,虽然家里边儿地不多。整个黄家山就他家地少,算起来最多也就三亩地。跟村子里其他人不一样,黄富贵不靠天吃饭,靠的是那神乎其神的打猎技术。从黄富贵家再往后山走一二里地,便是茫茫原始森林,森林里野物多,老熊、野猪、猥子、野鸡、野兔……应有尽有。黄富贵的爹是个猎人,自小,黄富贵就跟着他的屁股后面,这才练就了打猎的本事。有时候运气好了,打一头野物,能到镇上卖好几百块。不打猎的日子,黄富贵就牵着大黑马到山下驮沙子、水泥,积少成多,几个月下来,已是夏天,材料准备得差不多了。黄富贵带着金凤到镇上买了好烟好酒好肉,请了两个匠人,不到半天功夫,一个漂漂亮亮梦寐以求的水泥院子就打好了。

自然,大黑马功不可没,昨天下午,水泥院子一打好,黄富贵就背着背篓出了门,不知从哪里割了一背青草放到大黑马面前。只要一说起大黑马,黄富贵就会不由得想起它的那一根大屌,那根铃铛子一样总是甩来撞去的大屌,就因此,他还专门为大黑马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西门庆”。当然,除了媳妇金凤之外,黄富贵绝不会在外人面前把大黑马叫“西门庆”,在外人面前,大黑马的名儿只有两个字:“畜生”。

有好几次,黄富贵都指着西门庆的那一根大屌,若有所思地说:“可惜,英雄都无用武之地啊。”

金凤忍不住朝着大黑马胯下瞄了一眼,面颊绯红。英雄都无用武之地,金凤知道,其实,黄富贵也是在说他自己呢。结婚三年,他们还没有孩子,任凭黄富贵如何在金凤身上驰骋,肚子里都没有动静,去医院一检查,说是黄富贵得了死精症,得慢慢治疗。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怀不上孩子又能咋样?人生苦短,日子还不得继续走下去!

不得不说,怀不上孩子,金凤心底有些遗憾,但她从来不愿把这种遗憾在自己男人黄富贵面前表现出来,男人都要面子呢。与这种遗憾相比,金凤更惦记着黄富贵对她的好,如果没有黄富贵,自己说不定早就一命呜呼啦!

金凤家就在隔壁镇上。与黄富贵结婚的前一年夏天,金凤到家门口的大河里洗澡。说洗澡未免太抬举金凤了,金凤压根儿就不会游水,而是坐在岸边看别人洗澡。那一天烈日当空,看着别人在河里玩得不亦乐乎,金凤心里也蠢蠢欲动:虽说大河的水又深又急,可毕竟有这么多人在,怕啥?

金凤大着胆子在河边玩起水来,这一玩就玩出了问题,这一玩就玩出了一段“英雄救美”的故事。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河流是不长眼睛的。话说金凤一个不留神便落进了水里,眨眼功夫,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一幕,被刚刚准备下水舒服一下的黄富贵碰个正着。说来也巧,几乎从未离开过本镇地界上的黄富贵,那一天竟然去了金凤所在的镇上;干啥?卖野猪肉。黄富贵见有人落了水,急火攻心,衣服来不及脱,就一个猛子扎了进去,好不容易抓住了落水的女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拉上岸——完了,人已经没气儿了;但凭着以往的经验,或许还有救?黄富贵顾不得多想,一个嘴巴朝着另一个嘴巴地亲过去,做起了人工呼吸。也许是命不该绝,金凤一口水吐在黄富贵脸上,便“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一阵鞭炮声似的掌声响了起来。黄富贵抬头一看,周围已经围满了人,老老少少,无一不用赞许的目光看着他。拧干衣服,拨开人群,黄富贵便扬长而去。

然而,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黄富贵“英雄救美”的事情在金凤那个镇上很快人尽皆知,包括金凤的未婚夫。乡下人什么都不讲究,就爱讲究个名分。那个未婚夫并没有因为黄富贵的“英雄救美”而心怀感激,自己的媳妇被别人在光天化日之下亲了嘴巴,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这简直就是伤风败俗!由于这个原因,那家人毫不犹豫地跟金凤退了婚。退就退吧,金凤的老爹是个明白人。

黄富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救了金凤的命,金凤家人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黄富贵。当知道黄富贵还是个单身汉,又详细打听了一些情况,金凤的老爹立即决定把女儿嫁给黄富贵,并且,不收一分彩礼。金凤呢,似乎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就这样,两个半路相逢的年轻人慢慢走到了一起,也算是机缘巧合吧!

眨眼之间,天已经黑了。

黄家山的夜特别黑,伸手不见五指;又特别亮,只要不下雨,漫天都是大星星。夏天热烘烘的晚上,金凤总是喜欢从堂屋搬出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里,看一会儿天上的星星,看一会儿山下的灯火,心就静了,身上也凉快了。山上的夜晚也特别热闹,比如现在,昆虫的歌声,树叶的歌声,风的歌声,在绵延的群山里此起彼伏。

黄富贵还没有回家,金凤心里隐隐有些担心。桌子上,饭菜差不多也要凉了。今天,金凤做了黄富贵最爱吃的红烧豆腐和盐煎肉,这两样菜,也是她最拿手的菜。要是家里再多两三个人,自己恐怕也不会如此冷清了吧,金凤望着桌子上的饭菜,没有一点食欲。

“媳妇,我回来啦!”突然,黄富贵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过来。

刚开了门,黄富贵便野兔一样蹿进来,金凤鼻子一吸,闻到了男人身上那股熟悉的汗臭味儿。黄富贵可不管这些,满嘴都是烟味的嘴巴冲着金凤的脸就是两口,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瞧你那怂样!怎么,遇到啥好事情了,说来听听?”朝夕相处,金凤了解自己男人的心思,随口一问。

“我媳妇不愧是火眼金睛。告诉你吧,你男人我准备出国发展了!”黄富贵满脸骄傲地把打工说成了“发展”。

金凤把黄富贵推到饭桌上,给男人倒了二两梅子酒。黄富贵每天晚饭二两梅子酒,雷都打不动。听男人这么一说,金凤笑得差点没缓过气来:“凭你?你不是在说书吧?”

见金凤不相信,黄富贵夹了一口肥肉放到嘴里,又抿了一口梅子酒,也跟着来了劲儿:“不是我吹牛,你男人的水平,黄家山绝对数一数二!”

“黄家山就你住的山高,你不是第一谁是第一?”金凤挖苦男人。

“住得高咋啦?山越高空气越好,我黄富贵保准儿要长命百岁啊!”黄富贵似乎并不准备一下子把话说尽,又抿了一口梅子酒,这才不紧不慢地感叹起来:“可惜,实在可惜,要是出了国,这酒一时半会儿怕也是喝不成哩!”

“行了行了,你就别卖关子啦,有话直说有屁就放!”金凤望着脸上写着飘飘然的男人,故意生气地说,不过说完就有些后悔有些心疼,毕竟是在跟自己的男人说话。这几年,她跟着黄富贵,别的没学到,粗话野话俏皮话倒是学了不少。除了在床上,黄富贵或许从未把金凤看成是一个女人,平日里,黄富贵跟金凤说话就没有不带脏字的。

看金凤有些急了,黄富贵这才将今天在镇上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原来,镇上最近要招一批工人,去苏丹修电站,每个月一千美元。苏丹在哪里?不知道,反正不在中国;那一千美元嘛,倒是听人家说过,一千美元至少能换五六千元人民币呢。黄富贵告诉金凤,其实他不想去应聘的,村里几个人强行拉着他。没想到,那几个人家硬是一个都没看上,独独把他黄富贵看上了,说起来,也还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呢!

黄富贵一边得意地说着,一边抿着小酒,心里的如意算盘更是拨得“哗啦啦”响:只要出门一年,我黄富贵就真正的发啦!有了钱,可以重新修一回房子;自己也可以到省上医院看病,等病好了,让金凤帮自己生一堆娃……黄富贵越想越高兴,杯子里的梅子酒很快见了底,又倒上一杯。

金凤听了男人的话,开始还以为黄富贵是在跟她开玩笑,不过很快就从男人喝酒的兴头上判断出男人没有跟自己撒谎。这几年,镇上每年都有人去苏丹打工,能挣钱倒也是事实,这一点,金凤不是没有耳闻。不过,去那边打工的都是关系户,难道,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想到这里,金凤忍不住又朝着黄富贵浇了一盆冷水:“天上咋会掉馅饼,会不会又上当受骗?”

黄富贵“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黄牙,顺手从荷包里掏出一张招工合同。拿到手上一看,上面盖着镇政府飘着印泥味的大红章,看不出来,他黄富贵还真是踩到狗屎了。想到这里,金凤就笑了,笑着笑着,眼泪也流了下来,心里满是憧憬。

“啥时候走?”

“下个月。”

“啥时候回来。”

“明年。”

吃过晚饭,金凤动手收拾碗筷,黄富贵却一把拉住了她的手,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感觉到身体里有一把大火在熊熊燃烧。黄富贵抱着媳妇朝卧室走去,关了灯,夜晚就涌进了房间。一张大床在漆黑之中“嘎吱嘎吱”响了好半天才停下来。

黄富贵出门到苏丹打工的消息再一次让这个炎热的小山村沸腾起来。

跟娶了个漂亮媳妇不同,跟买了一匹屌又粗又长的大黑马不同,黄富贵清楚得很,打工意味着他将暂时离开自己的女人金凤,离开让他在村里人面前长足面子的西门庆,这一切都让他隐隐感到失落;同时,能去苏丹打工,也意味着他黄富贵真的应了死去多年的老太爷的话,他黄富贵天生就是富贵命,终究是要富贵的,他黄富贵真正翻身的机会已经来了!

黄富贵清楚的东西不多,虽说是他黄富贵要去苏丹打工,但村子里的人似乎比他还要失落,又似乎比他还要高兴。失落的是:狗日的黄富贵就要发财了;高兴的是:狗日的黄富贵的媳妇这下该独守空房了。独守空房还不是他们的高兴所在,他们希望的是趁火打劫,希望的是红杏出墙。道理很简单,人生苦短,这山里的世界本来就不精彩,谁不希望日子有盐有味、有声有色?俗话说:三穷三富不到老。日子的关键,还在于平衡,在于取舍。得不到的东西可以幻想,有时候,幻想的东西比得到的东西更有滋味!

黄富贵走的当天,村子里照例来了很多人为他送行,照例有很多人是为了别的目的来为他送行。总之,都是来送行;送行是好事情,要是没人来,他黄富贵和金凤还不是一样感到索然无味?望着那些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亲父老,黄富贵的心里自然有些得意,有些惆怅,可要是真能把这种滋味说出来,他黄富贵恐怕早就不在黄家山当农民了。

黄富贵的行李装了好几蛇皮口袋,走到镇上,人家却说什么也不用带,国外啥都有,国外啥都发,拿这么多东西坐飞机,把飞机坐沉了咋办?黄富贵不好再说啥,傻乎乎地笑着,望着跟在屁股后面的媳妇金凤,火气一下子就升了上来:“土包子瓜婆娘,早说用不了这么多东西,丢人现眼的,待会儿让西门庆驮回去吧!”

听了黄富贵的话,原本还有些伤心感觉像是生离死别的金凤就呆住了,眼睛里还有些泪水,一耳巴子扇在黄富贵脸上:“不是你说要带的么?现在倒好,尽怪起我来了!”

挨了耳光,黄富贵就像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威风没了,面子上却不好生气,毕竟光天化日的,毕竟打自己耳光的是他黄富贵的媳妇,毕竟麻烦都是自找的,要不是自己嘴上不饶人,能吃得了亏?

黄富贵就不说话了。两个人都沉默着,心里想说的话被通通卡住了一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圈不知不觉地红了,脸上都有些后悔和难过。

“等明年回来,老子就给你修房子,你就给俺生一堆娃吧,在家里别让西门庆饿着!”上车之前,黄富贵回头轻声告诉金凤。转过身,金凤的眼泪“啪嗒啪嗒”落了下来。

黄富贵去了苏丹,家里比起以往就更加冷清,日子倒是过得挺快,转眼,两个月了。

初秋的黄家山已经不那么炎热,树叶儿在慢慢变黄,沟里的流水声也渐渐瘦了起来。呆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就是睡觉,金凤很快厌倦了这种生活。

为了打发时间,金凤就时常出门放马。这西门庆也日怪,只要天一亮,就在圈里呆不住了一般,将圈门撞得“叮当”响;再往后,竟然养成了习惯。金凤奈何不得,只好打开门,跟在马的屁股后面,任它在外面吃个饱再牵回来。

黄富贵一走,村子里上山采药的、打猎的、砍柴的、放牛的人竟也多了起来。金凤在家的时候,上门讨水喝的、问路的,甚至上厕所的都有。金凤倒也热情,帮了忙,从来不多言语,那些本来还想套些近乎的家伙自知没趣,拍了拍屁股,再拍了拍肩上的灰尘,这才恋恋不舍地道了别。也有死缠烂打的,进了屋,腿就没劲儿似地再也挪不动了。对于这种人,金凤自有办法,从堂屋端出一张椅子放到院子里,放好茶水,将来人请出门外,便找了借口自个儿牵着西门庆出门去了。

秋天越来越深,天一天天地冷将起来,为了能让西门庆吃个快活,金凤放马的地方离家里也越来越远。差不多快要到冬天的时候,整个黄家山已经很难找到一片完整的草地。后山的草地多,但危险也多,要是遇到老熊或者坏人该怎么办?

因此,金凤头一次犯起愁来,要是黄富贵在家的话,这个问题完全可以迎刃而解,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天下午,望着已经饿了一天的西门庆,金凤不由得想起远在异乡,不,是远在异国的男人。想着想着,金凤的身体就热了起来,脸颊和耳朵又红又烫。望着西门庆,金凤心想要是眼前这匹又黑又壮的大黑马就是自己的男人该有多好。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让金凤情不自禁地蹲下了身子,她睁着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西门庆胯下的那一根长屌,心头竟没有厌恶之感,居然还有一丝同情——它西门庆没有母马,我金凤没有男人,虽说人是人,马是马,但从某些层面上说,遭遇是一样的。

说实话,这几个月来,跟西门庆朝夕相处,金凤费了不少心思,这西门庆虽说是畜生,但畜生也有人的一面,就像很多人,有一半是畜生,不然,怎么会有十二生肖呢?西门庆见主人一动不动地打量自己,也很高兴似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还时不时地用尾巴赶着苍蝇。金凤还没有如此仔细认真地看过西门庆的身体,现在,她才觉得黄富贵为这匹马取的"西门庆"这个名字确实不无道理。毫无疑问,马也是有味道的,这种味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黄富贵身上的汗臭味要舒服得多,也要好闻得多。

这时候,金凤隐约看见西门庆那玩意儿上面有一层黏糊糊的东西,这种东西让金凤想起了男人身上也有的东西,这种东西让金凤身体的某个位置有些湿润,这种东西唤起了金凤要给西门庆洗个澡的冲动。说办就办,金凤转身回屋提了一桶热水,又找了一块干净的毛巾,为西门庆洗起澡来。显然,西门庆还从未享受过如此高级别的待遇,它有些兴奋,有些站立不安。

给西门庆洗完澡,金凤又出门割了半背篓青草放在它面前。这样喂马肯定不行,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西门庆,金凤有些心疼,她决定明天一定要把西门庆带出门,找个好地方,等它吃个饱。

这天晚上,金凤早早上床休息了,天气越来越冷,尤其是总比山下快一个节拍的山上,现在虽说是秋天,但已经和冬天没有什么分别。因为这个缘故,金凤往床上添了一床被子。这天晚上,金凤睡得很甜,她竟然梦见远在苏丹的男人,梦见她和他在夏天的树林里做爱,梦见她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白花花的阳光在院子里的水泥地上跑来跑去,有些刺眼。

吃过早饭,金凤就牵着西门庆朝后山的茫茫林海走去。她只能这样。

为了安全起见,她将黄富贵那支不知用了多少年的猎枪,装了子弹,背在身上。这些年,黄富贵没少跟金凤讲他打猎的故事。山里的野物多,人打猎,有些野物也是懂得报复的,有一年夏天黄富贵就遭遇过野物复仇的事情。

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那一年夏天,黄富贵在大山里发现了一群野猪,有大有小,粗略一看,足有好几十头,这种景象是从前未曾遇到过的。黄富贵心想自己身单影只,贸然打猎恐怕吃不了兜着走。山里的东西都有灵性,这句话是黄富贵后来才开始信的,其实,他一直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弄不出个娃,也跟这次打猎有关。

言归正传,黄富贵望着好不容易发现的一群野猪,心里跟猫爪一样难受,不想当官的兵不是好士兵,不想打猎的猎人不是好猎人,正因为这个,黄天顺还是决定碰碰运气。他悄悄找了棵百年大树,神不知鬼不觉地爬了上去,话说黄富贵往枪里装好了弹药,一枪枪打下去,几只野猪都是一枪毙命。

也该这群野猪倒霉,既然听到了枪声,既然看着同伴纷纷倒下,它们一个个却不急着逃跑,都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只有黄富贵知道,它们正在寻找枪声的方向。

等这群野猪差不多明白了枪声是从树上落下去的时候,这才疯狂地逃起命来。看来,谁也不愿意在逃命的时候撞到枪口上自投罗网啊。等野猪跑远了,黄富贵跳下树去察看胜利果实,真是破纪录了,不算打掉的一根猪尾巴,这一次打猎他总共打了四头野猪,一头大的,三头小的。这件事差不多已经过去一年的时候,一天,黄富贵在森林里打猎。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在寻找猎物,猎物也在找他。一头野猪正悄悄地从他身后冲了过来!毫无防备的黄富贵当时就被这头野猪撞了个人仰马翻,还好,他眼疾手快地举起了猎枪,不然那野猪的獠牙恐怕已经深深地插进了他的脑袋!见黄富贵举起了猎枪,野猪飞快地转身,一闪而逝,子弹跟着飞了出去,但那野猪已经跑远啦!不过,黄富贵看得清楚,那野猪是一头没有尾巴的野猪,想起头一年的那一根野猪尾巴,黄富贵似乎明白了个大概。

正当他在为自己逃过一劫庆幸不已的时候,不远处的丛林里竟然传来野猪犀利而急促的叫声,不是一只两只,而是一群!仿佛有大片大片的寂静正在倒下,正在朝着自己的方向赶来,黄富贵判断得一点没错,野猪,野猪复仇来了!想到这里,黄富贵拔腿就跑,他没有爬树,因为一旦爬上树,他的命也没了。情势所逼,黄富贵不得不朝着后山的那个悬崖跑去,悬崖下面,有一条五六米深的水潭,跳下去说不定还能拣一条命!关键是,自己能不能跑过去。黄富贵跑得很快,毕竟,这不是在跟人赛跑,这是在和野猪赛跑,是在跟死神赛跑!前面离悬崖越来越近,后面的野猪也跟自己越来越近。身为猎人,却被猎物追赶,这种情况让黄富贵既想哭又想笑,是啊,能说什么呢!黄富贵跑到了悬崖边上,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水潭,悬崖足有五六十米高,与其被野猪咬死,还不如落进水潭里摔死——即使是死,也要死得干干净净。幸运的是,黄富贵没有死,安然无恙,唯独可以肯定的是,生活又以它独特的方式为他黄富贵上了一课。

话说金凤跟着西门庆很快到了后山与原始森林的接壤处,这里刚好就有一片青草地。西门庆可能饿坏了,埋着头一个劲儿地啃着嚼着。一些动物的脚印在草丛间若隐若现,到了冬天,森林里的很多野物都会经过这里跑到山下觅食。金凤一边警惕地望着不远处的森林,一边坐在暖暖的阳光下面享受着难得的时光。

就在金凤准备美美睡上一会儿的时候,只见西门庆忽然一阵哀鸣,便箭一样地冲着她跑了过来。如果不是受了惊吓,西门庆怎会有这样的反应?金凤心头不由得飘出一股不祥的征兆,她从地上站了起来,顺势将放在地上的猎枪放在胸前。顺着西门庆跑来的方向,金凤看见一头一米多高的老熊正摇摇晃晃地朝着他们跑来!妈呀,金凤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正当金凤准备骑上西门庆夺路而逃的时候,那老熊却一把将金凤拉了下来,金凤感觉自己的胳膊快要断了一般,一股撕心裂肺的疼痛立刻涌遍全身!

金凤摔倒在地,但求生的本能告诉她此刻绝对不能放弃。说时迟那时快,忍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疼痛,金凤一把抓起猎枪,朝着那老熊的脑袋便是一枪。这一枪,不偏不倚,老熊的一只耳朵瞬间没了。受了枪伤的老熊更加狰狞和疯狂地朝着金凤扑了过来。没等金凤反应过来,老熊一个巴掌便拍在金凤脸上,将金凤拍得人仰马翻,让金凤忍不住想起自己打黄富贵的那一巴掌,那么疼,火辣辣地疼!完了,完了,我金凤就这么完了!金凤绝望地哭了起来,就在老熊准备继续行凶的时候,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原本被吓得六神无主的西门庆也许是看到主人受了伤,怒火中烧,只见它突然一声长鸣,挡在了金凤前面,在老熊已经加速就要撞倒金凤的关键时刻,西门庆竟然神奇般地从地上站了起来,用它身子前面的两只马蹄狠狠地踢在了老熊身上!老熊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避之不及,一张脸瞬间被西门庆踢成了烂西瓜。在关键时刻,西门庆所表现的大英勇大无畏深深地挫伤了那只老熊的锐气,它哀嚎一声,便转身朝着身后的森林跑去。这时候,天上突然出现了好些鸟儿的声音,想必是老熊的声音惊动了它们。金凤这一巴掌挨得不轻,因为她能感到自己的脸没了,因为她能听见自己在流血的声音。世界也变得有些模糊了。在这种模糊里,她恍惚感到西门庆在自己面前伏了下来,她拼尽浑身力气爬上马背,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金凤从医院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醒来的金凤发现自己的周围已经围满了村里人,想必都是来关心她的人。金凤不由得微微一笑。想起自己平日里的怠慢和小心眼,金凤心里就有些难受,就有些后悔。嘴巴从来就藏不住事情的村里人争先恐后地将大黑马如何如何救她的事情说了一遍。

金凤听得目瞪口呆。原来,西门庆驮着金凤朝山下走去的时候,身子是伏在西门庆身上的。让人不解的是,她的怀里还抱着一支猎枪。刚开始人们搞不明白状况,还以为她金凤要去打小日本了呢,等走近了才发现事情不妙。天啊,出人命啦!人们本想将金凤从西门庆背上拽下来,没想到,西门庆竟然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存在,一溜烟似地朝着镇上的医院跑去,那身板、架势,像是一道闪电,又像是一团黑色的火焰在奔跑……好半天,村里人终于回过神来,这才跌跌撞撞沿路跟到了医院。在医院里,人们添油加醋地说着。

金凤出院以后,脸上的美丽已经荡然无存。

用黄家山人的话来说,两个字就是:“真丑!”四个字就是:“奇丑无比。”

冬天来了,鹅毛一样的大雪在天空飞扬。再也没人上山,再也没有人愿意上山。又不知从哪里起了谣言,说是亲眼看见金凤把西门庆牵回屋里过夜。不得不承认,金凤的丑无可避免地让村里人集体陷入了某种失落,这种失落,起源于一种对于美的无限渴求或者破坏。

同时,更为奇妙的是,正因为金凤的丑,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本对于黄富贵的嫉妒和憎恶已经荡然无存;原本害怕看着黄富贵衣锦还乡的内心,现在又隐隐有些期待黄富贵能够早日归来,看看她的媳妇丑成了啥样子!

人活着,就是跟死神赛跑!所以,单一地活着也难免是可悲的吧!有这样一些盼望和思想,也着实不坏;冥冥之中,正是这一点可怜的盼望和思想,支撑着活着的人们继续勇敢地活下去,活下去,一天天一年年地等待着那些还没有来临的好戏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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