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广告对儿童的影响
2013-04-29阚广滨
阚广滨
摘要:儿童广告,是指儿童使用的产品或有儿童参加演示内容的广告。儿童广告日益盛行,对儿童的成长产生影响。儿童时期是人的思想形成和道德认知发展的关键时期,亟待净化儿童广告环境,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关键词:儿童广告;儿童;影响
广告作为传达商品信息的重要手段,已经渗透到每个人的生活,包括儿童。尤其是当下,儿童广告泛滥,对儿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随着传播媒介的发展,儿童接触这些广告的途径也在增多,受到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大。
1儿童形象被广泛运用于广告的原因
当前,广告商在各类广告形式中都广泛运用儿童形象,无论是电视广告、平面广告还是网络广告,经常有儿童形象跃然眼前,吸引着人们的视听。儿童形象被广泛运用于商业广告,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家长的虚荣心。儿童是天真无邪的,他们自身并不一定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倒是部分家长热衷于让他们“抛头露面”,同时给自己长“面子”,满足虚荣心。
(2)打情感牌,有利于提高人们的购买欲望。儿童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利用儿童形象,能很大程度的消除老百姓对广告的排斥。人们常常被儿童天真活泼、可爱单纯的形象打动,进而上升到关注儿童广告代理的品牌或商品。
(3)儿童是潜在的消费大军。儿童没有辨别能力,很容易受到广告中同类形象的诱导,尤其是电视广告对儿童的诱惑力非同一般,电视广告直接以儿童形象进行诱导说服,利用儿童好奇、模仿、趋同等心理,鼓励儿童成为消费的决策者。
(4)压缩广告成本。众所周知,广告代言人的代言费用是必不可少的,广告商也要考虑成本,他们把目光转移到费用低廉的儿童身上,大大降低了广告成本。
2儿童广告对儿童的影响
有的儿童广告对儿童起着积极引导的作用,如电视广告“给妈妈洗脚”,儿童扮演的角色是一个有孝心、懂感恩的纯真形象,是广大儿童的榜样;“步步高点读机”中女童扮演的是一个活泼机灵、热爱学习的可人形象,惹人疼爱有加。但是,儿童广告也是一把双刃剑,对儿童成长也有消极影响。
2.1儿童广告对儿童的积极影响
(1)儿童广告能调动儿童的注意力,满足儿童的好奇心。儿童通过媒体了解信息缺乏耐心和理解能力。儿童广告中的同龄“偶像”能让他们眼前一亮,使他们有兴趣关注其中的信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同时,儿童广告篇幅简短,情节明晰并且重复出现,能进一步让儿童形成“认识一个完整事物”的思维,注意力得到强化。
(2)儿童广告能丰富儿童的视听。无论是何种媒体的儿童广告,在设计图形、色彩、声音或者广告情节等方面都会考虑儿童的接受心理,这些精心的设计能很好的丰富儿童视听,甚至有利于提高儿童的情商。
(3)儿童广告能启蒙儿童思想的形成。随着儿童的心理及认知能力的慢慢成熟,他们对儿童广告的注意力由图形、色彩、声音逐渐扩散到广告的内容,甚至对直观、形象的广告内容进行模仿,这对儿童的思想起到启蒙的作用。
2.2儿童广告对儿童的消极影响
(1)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儿童接触广告主要依靠电视,他们对儿童广告的关注度更加敏锐,儿童广告泛滥致使儿童长时间看电视,严重影响休息及視力。另外,儿童广告中的食品广告最能吸引孩子,影响到儿童饮食态度和饮食行为,不利于身体健康。
(2)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有的儿童广告或多或少影响到儿童的心理健康。比如黄金搭档电视广告,里面的台词是“送长辈…送阿姨…”儿童会在幼小而纯洁的心灵深处感觉“交情都是送出来的”;还有的儿童广告大肆宣扬“今天你喝了没有?”等等,容易诱导儿童形成攀比的心理。
(3)影响儿童的道德观念。人的道德认知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儿童时期,儿童无法洞悉儿童广告中春风化雨般宣扬的价值观念,这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的道德认知。比如步步高点读机广告,儿童观看后可能对商品很感兴趣,甚至把搞好学习寄希望于它,如果父母不能满足他们,他们有可能会产生扭曲的亲情认识。
3应对儿童广告对儿童影响的对策与建议
(1)家长关爱。家长要能够正确指导孩子接触儿童广告,在内容上应选择合适的,让儿童广告对儿童产生正面影响。了解孩子对儿童广告的看法,与他们一同观看的同时,可以从聊天中了解儿童想法,适时纠正儿童的观念,进而对儿童在人、事、物的判断方面做出正确引导。
(2)商家尽责。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所有媒介都有义务和责任关爱儿童的健康成长,在制作和传播儿童广告的时侯一定要慎重,应多为儿童着想,不能有误导,例如:“送礼就送脑白金。”这则广告该慎播,向孩子宣扬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必然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发展。媒体应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由于广告的趋利性导致的不良影响,一定要顺应儿童的身心发展的需要,严格杜绝过激的言行。
(3)政府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儿童广告的审核和监管,严控媒介和商家利益至上、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行为。同时,完善法律规范来要求和整顿混乱的儿童广告环境。一是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要用强硬的手段来执行。当前,我国在规范儿童广告方面虽然有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在具体描述方面相对含糊,远远没有许多西方国家的法律详尽,给执行难埋下伏笔。比如美国联邦传播委员会1974年在《儿童电视报告与政策声明》中规定:周末每小时电视节目中儿童广告时长最多为九分半钟;在加拿大,儿童广告只能出现在周一到周六的上午。再看看我国的《广告审查标准》,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不得发布下列儿童广告: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或道德品质的;影响儿童对长辈和他人的尊重或友善的……相比较来看,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偏向于定性,而没有限量和限时。从监管执行的角度来讲,当前我国关于儿童广告的法律和规定只强调“标准”,没有动真格的处罚行动,不能给唯利是图的广告商形成威慑。
4结语
儿童广告的目的是推广儿童商品或者借助儿童形象来推广其他商品,为商家赢得利润。从“关心下一代”的层面来讲,各类媒体应制作和发布有益于儿童成长的儿童广告来传达商业信息,选择合理的播放(发布)时间,选定合适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管,为净化这个环境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刘畅.浅谈电视广告对儿童的负面影响[DB/OL].中国播音主持网,20080910.
[2] 陈红梅.电视广告中的儿童形象的泛用与危害[J].电视研究,2005(5).
[3] 周金龙.论述电视广告的社会功能[J].商业研究,2001(10).
[4] 孙霜.浅析电视广告对幼儿心理发展的积极影响[J].群文天地(下),2012(2).
[5] 李建群,赵慧君.关于电视节目对儿童成长影响的几点思考[J].现代教育科学,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