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看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
2013-04-29张一
张一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而非遗档案则承载着人类文化的宝贵记忆。档案部门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在非遗档案的建档和保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档案部门不应将非遗保护工作仅局限于建档和保存,应创新工作模式,改变工作思路,立足馆藏和现有条件,积极开展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促进非遗的传承和传播。本文将立足于非遗的传承和传播现状,对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讨。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部门开发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相关公共文化机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职责。档案部门作为“记录历史,文脉传承”的公共文化机构,应以《非遗法》的颁布为契机,积极参与非遗的保护工作。留存历史,弘扬文化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重视度。实践中,很多档案部门都实际参与了非遗保护工作,但其工作领域及重点普遍仅限于非遗档案的建档和保存,工作较为隐性。而“传承和传播”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和关键,工作更加显性,在获得重视的倾向性方面有明显优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具有重要价值的、珍贵的文化资源。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初步统计,全国各地现存的非遗项目近90万项之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国非遗的传承和传播在强势、主流文化的冲击下,现面临着诸多问题。笔者认为较突出的问题体现在:一是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我国非遗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有关管理规范、保护标准等方面的制度尚未健全。二是非遗传承意识淡薄。“申报热情,传承冷漠”的两极分化局面较为突显,多项申遗项目在申报成功后呈现出传承人断层,“绝活”无人问津的局面。三是申遗档案很难得到妥善保护。由于思想意识不足或保管条件有限,大量典籍、实物等珍贵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有些甚至已流失或损毁。因此,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重视和加强非遗的传承和传播,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需要破解的课题。
二、加强非遗档案开发利用对档案部门及非遗的传承传播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为保护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和收集整理而形成的对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①档案部门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公共文化机构,结合其自身特点,突显出非遗保护方面的种种优势。如:档案部门拥有完整的档案管理设备和档案保护设施,可避免资源浪费;档案部门有完善的档案管理与保护制度,可为非遗档案的管理提供保障;档案馆公共服务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有效促进非遗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等。基于以上优势,很多档案部门都实际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例如:南京云锦、金线金箔、金陵刻经、秦淮灯会是南京人耳熟能详的国家级“非遗”,江苏省档案馆已经为这四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部建立档案。又如:2011年9月,云南省通海县档案馆接收洞经古乐和“高台”艺术两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进馆。由此可见,档案部门在非遗档案的建档和保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档案部门也应认识到非遗档案开发利用对档案部门及非遗的传承传播的重要意义,我们需要打破传统,转变工作模式,利用馆藏和现有条件,积极开展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
(一)服务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增强责任使命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其中之一就是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这给档案部门保护非遗的职责提供了政策依据。③另外,《档案法》赋予了档案部门在档案理论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宣传等方面的组织与指导职责。文化需要记忆,历史需要留驻,做好非遗的研究、宣传、传承和弘扬等环节则主要涉及到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档案部门要将积极开展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促进非遗的传承和传播,视为弘扬和传承人类文明和文化的神圣使命,履行档案部门“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工作创新的契机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真实反映了地方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民间传统工艺等显著地方特色。和馆藏的党政机关的文书档案、普通的专门档案相比,非遗档案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其特殊性,有较大的挖掘空间。此外,非遗档案需要更深入的开发利用及全面的管理要求,需要档案部门打破传统观念和工作模式,进行全新的探索和尝试,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开辟创新道路。
(三)通过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促进非遗的传承和传播,进一步提升档案部门的影响力
档案部门不应将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局限于建档和保存。虽然做好建档和保存是非遗传承和传播的前提和基础,但档案部门应在做好“幕后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大自身工作产生的“绩效”,在非遗的传承和传播上发挥优势,突破创新。档案部门要加强非遗的宣传,展示非遗档案开发利用成果,为非遗的传承和传播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及具体措施,在弘扬文化、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从而进一步提升档案部门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三、非遗档案开发利用的途径
(一)广泛收集,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
收集工作是档案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前提条件。要做好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必先广泛收集能够反映有关非遗的历史起源、表现形式、传承情况等各方面具有珍贵价值的文献典籍、影音资料、实物道具等资料。非遗档案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民间遗存量大。因此,档案部门要更新观念,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非遗档案的收集工作。此外,为了更好的留存历史,为历史文化发展历程的认知和研究提供全面的支持,档案部门应在全面系统的记录基础上,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为非遗的宣传和传承提供便利条件。
(二)深入编研,编写文献资料
档案部门应立足馆藏,深入挖掘非遗档案独特的文化意蕴,并对其进行系统整理和考证研究,使其形成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编研成果,充分展现非遗档案的文化魅力。目前,我国非遗资料编研较突出的成果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中国文化遗产大辞典》、《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等,均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精华。
(三)加强宣传,弘扬历史文化
积极开展非遗档案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弘扬优秀民族历史文化。首先,档案部门可借助文化机构的公众影响力,联合举办文化艺术节、博览会等现场展示活动。例如:上海闵行区档案馆在2013年国际档案日之际,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城市记忆·经典闵行——闵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特展”。重点展示了马桥手舞狮、江南丝竹、七宝皮影戏等非遗实物展品和档案资料。钩针传承者们还在现场展示了钩针编结技艺等“绝活”,使百姓近距离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④其次,档案部门还可利用社会媒体、网络等众多宣传渠道,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例如:江西省艺术档案馆已经建立并开通了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开开通的第一网——江西省非物质文化保护网,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遗的关注程度,推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⑤
总之,现在全国各地已形成一股强大的申遗热潮,各部门对申遗工作都给予极大的重视。身兼“记录历史,文化传承”重要职责的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将其作为工作重点。虽然我们还面临着工作机制、管理经验、资金及人力支持等多方面的困难,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可谓任务重、难度高、阻碍多,但只要档案部门开拓进取,全体档案工作者齐心协力,必将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做出更大贡献。
注释:
①张惠萍.档案学视角下的岭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研究[J].云南档案,2012(09):34.
②摘编自新浪新闻网(来源《金陵晚报》).四大非遗走进江苏档案馆.2006-7-12.
③王云庆,万启存.守护精神家园——谈档案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J].档案与建设,2007(02):15.
④上海档案信息网.http://www.archives.sh.cn
⑤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jxfwzwhycw. com
作者单位:朝阳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