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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法与启示

2013-04-29

吉林农业 2013年9期
关键词:整治垃圾环境

6月19~22日,由通化县县委副书记刘玉峰、副县长于德彬带队,考察组一行38人赴四川省罗江县针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察学习。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以及收集资料等形式,对罗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了全面认识。罗江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创造性地探索出了一套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农村垃圾生态化处理方面有很多亮点。

1.罗江县的基本情况

罗江县地处成德绵竹经济轴线,位于德阳重装基地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区重要节点,县域面积448平方公里,总人口25万,下辖10个乡镇、107个行政村,属典型丘陵区农业县。2012年,罗江县全口径财政收入89222万元。

2.罗江县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及亮点

罗江县把“统一收集、集中分类、生态处理”相结合的农村垃圾生态处理新模式,作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措施,从源头上解决了农村垃圾处理难的问题,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概括起来其做法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有较为畅通的资金筹措渠道 资金是否充足一直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瓶颈。罗江县实行了“县财政补一点,乡镇补一点,村民筹一点,企业集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方筹措渠道,具体解决方式:城镇、交通沿线、景区清运保洁人员,综合执法中队临聘人员原则上由公益性岗位解决,资金不足部分可由财政予以补助;村组保洁员由县财政、村民自筹、企业商户垃圾清运费和社会捐赠解决;环卫清运队伍纳入部门预算,财政完全保障;将垃圾回收减量纳入财政补贴,回收站点以略高于市价回收再生资源,差额部分财政补贴。

2.2有一套较为完善的设施体系 一是环卫设施修建到户。按照“无缝覆盖、方便群众、利于转运、建点成景”要求,罗江县实行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分类指导、项目扶持的办法,由县财政出资,按照户、组、村、镇不同的等级建设了全覆盖的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池、房)。目前,已建成各类垃圾收集池(房)1.28万个,平均密度4.9户/个。二是环卫工具配发到组。按照“五小”(小钳子、小铲子、小锥子、小扫帚、小三轮)配置标准,该县将环卫工具配发到村组保洁人员。目前,全县已配发“五小”环卫工具、安全防护设施1000余套,新增简易清运车482辆,镇、村、组环卫设施齐备。三是发挥供销系统职能,将废旧物品回收站点设置到村。该县依托县供销部门建立的废品回收中心,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县设分拣中心、镇设站、村设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县—镇—村”回收网络。健全再生资源回收补贴机制,各回收站点以略高于市场价回收再生资源,差额部分财政补助。建立乡镇农村垃圾减量考核制度,以扣除分类和生态堆肥后的垃圾产生量为基数,超出部分按60元/吨加收处理费。

2.3有一支较为完善的环卫工作队伍 一是机构建设到镇,整合相关执法力量,下放城管执法权限,在镇成立建环所,配备管理人员1~3名,组建协管队伍,集中统一管理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二是队伍延伸到组,配备镇、村、组清运保洁人员(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不少于一名保洁员),定人、定点、定事,做到保洁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节点。目前,全县环卫保洁队伍规模近2000人。三是工作培训到人,集训管理人员,培训农户垃圾分类方法,轮训保洁人员,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分类技术,持续保洁质量。

2.4坚持全社会参与,走群众路线 一是实施村民参与的“一元钱”管理活动。为使群众主动关心、自觉参与环境治理,罗江县在垃圾费征收上,采取农村居民每人每月象征性收取一元钱卫生费的办法。目前,“每人每月一元钱”做法家喻户晓、老少皆知。通过“一元钱”活动,提高村民的参与积极性,更加关注治理效果。为此,他们还建立起了村组季度群众例会制度,对村组保洁人员进行现场评议,对满意度超过90%的保洁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对满意度低于60%的立即解聘,实现了村环卫队伍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的管理目标。二是开展公开评比“一块牌”活动。村、组通过民主自治,每半年组织开展评比,通过自我推荐、群众推举、投票表决,产生“卫生文明户”,并授牌和给予奖励。目前,全县“文明卫生户”比例达63.5%,有效增强了群众的自律意识,形成了“树新风、讲文明”的良好氛围。三是各单位、企业、工商业户也每年按自身的实际情况缴纳一定数额的卫生管理费用。

2.5强化一把“监督尺子” 一是将暗访监督制度化。罗江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考核办法、月度暗访等级评定及曝光奖惩办法,坚持“月暗访、季通报、半年观摩评比、年终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财政拨款、干部考察提拔挂钩,通过经济杠杆和行政手段增强了执行力。在今年县里组织的暗访工作中,一名镇党委书记因工作推进不力,被责令在电视台上公开检讨,引起各部门和各乡镇干部的重视,使他们真正认识到县委、县政府是“下深水、动真格”。二是社会监督多元化。该县主动接受上级媒体监督,邀请县外媒体独立暗访;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受理中心,对投诉举报属实的每次给予50元奖励;成立城管综合执法、公安、广电部门参与的专项执法督查队伍,并在每镇聘请5名社会监督员,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查处曝光、教育警示,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常态化。

2.6强化财政补助投入 镇村保洁队伍建设的经费,采取县财政补助和镇村自筹相结合的办法保障。补助标准为:城镇人口10元/人/年;农村人口2元/人/年。补助资金按季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多等发放,季度综合考评60分(不含60分)以下,按每季度补助资金的30%拨付;60~70分(含60、70分),按每季度补助资金的50%拨付70~80(含)按每季度补助资金的70%拨付;81~90分(含),按每季度补助资金的80%拨付;90~95分(含),按每季度补助资金的90%拨付;95分以上的,每季度补助资金全额拨付,补助资金拨付至乡镇。县财政按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预算,以各乡镇实有人口进行补助。

3.“罗江模式”的几点启示

通过听、走、看,罗江县之所以抓出特色,成功经验在于:

3.1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前提和根本 只有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到更高的高度,给予足够的重视,才能把这张名片长久地保持下去。罗江县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否亲自抓、真正抓、长期抓。因此,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才能促使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抓点,做出示范,主动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做好做实。

3.2完善体制机制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要想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单靠几个部门单打独斗以及简单的宣传发动是不行的。只有全面整合各种资源、各类平台,实行政府多部门联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同时,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不断加大宣传、社会和公共舆论的监督力度,才能真正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做实。

3.3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关键与核心 实践证明,在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政府只有加大投资力度,才能够多、快、好、省地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风貌改造的建设目标。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这个“关键与核心”力量的支撑,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规范化和长效管理,是难以实现的。借鉴罗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一事一议”卫生费管理办法,筹集清洁费用,采取“组收、村集中、镇管理、县监管”的方式进行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也符合新农村建设以“农民”为主体的建设思想。

3.4坚持不懈的宣传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 没有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与参与,社会上就难以形成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因此,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及做法,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不断曝光个别部门和乡镇的死角死面,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罗江县的经验向我们提示,采用工作成效排序与末位公开曝光的方式,对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3.5加强专项整治,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 从罗江县的经验看,加强专项整治是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考察中我们了解到,罗江县针对有毒有害垃圾,采取经济手段刺激回收,成效显著,比如,以3对旧电池换1对新电池的方式进行兑换或以等价货币回收,达到了集中处置,强化回收的目标,确保“零污染”。(通化县新农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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