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2013年民文教材审定暨双语教学课程标准论证会上的讲话(节选)
2013-04-29罗嘉福
罗嘉福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审定民文教材;二是论证《云南省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课程标准(草案)》。民文教材审定,将要修审小学四年级14个民族(傣族、傈僳族、景颇族、白族、苗族、瑶族、佤族、壮族、拉祜族、独龙族、哈尼族、藏族、彝族、纳西族),18个文种(西傣文、德傣文、傈僳文、景颇文、载佤文、白文、佤文、川黔滇苗文、滇东北苗文、拉祜文、哈尼文、勉方瑶文、门方瑶文、壮文、独龙文、纳西文、藏文、彝文)等36本民文教材;审定小学六年级2个民族(瑶族、独龙族),3个语种(勉方瑶文、门方瑶文、独龙文)民文教材6本;审定载瓦语文1册、2册、3册;汉傣会话上册;汉景会话下册,傈僳文识字读本共6本;审定傈汉对译读本《学汉语(四)》,上述总共完成49本教材的审定任务。同时,我们邀请了在昆部分学校校长、西双版纳州民语室、德宏州教科所的负责人到会,将要听取对《云南省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课程标准(草案)》的意见。
二、我省民族教育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全省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一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成效显著,资源配置日趋优化。义务教育实现了从“缴费上学”到“免费上学”、从“人民办”到“政府办”的历史性转变,教育公平取得重大进展。二是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瓶颈制约有效缓解,毛入学率大幅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得到大力发展,基础能力快速提升,办学质量稳步提高,普职比实现“大体相当”、协调发展。三是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布局更趋合理,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日益明显。四是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办学活力增强。基础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有新突破,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效显著,投入总量大幅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初步形成,教育的公益性日益彰显。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二)全省民族教育事业同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具有云南特色和全面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在推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优先满足少数民族地区对各项免补政策的迫切需求,公共财政对各级各类民族教育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三是在实施教育基础建设项目时优先满足少数民族地区和民族学校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客观需求,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一线的生均校舍面积和教学设备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民族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有了大幅度改善。四是民族寄宿制中小学建设、“双语”教学、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教育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明德小学项目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等专项工作成果丰硕。五是民族学校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已发展了一大批社会公认的示范性窗口学校和名校长、骨干教师,省、州、县、乡四级举办的民小、民中,多数已经发展成为当地的优质教育资源。六是少数民族在校生规模逐步扩大,所占比例稳步提高。
(三)改革发展民族教育的宝贵经验。全省各地及各民族学校,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大胆实践和探索,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进一步丰富了全省改革发展民族教育的基本经验:
——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是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必要前提。民族教育的快速发展,无不凝聚着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无不凝聚着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高远的志向、辛勤的汗水和无私的奉献。
——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有机统一,是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保障。民族教育是全省民族工作和教育工作的结合点,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教育事业的结合点。各少数民族和广大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省各族人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科教兴滇战略目标的实现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少数民族服务、为民族地区服务”,是发展民族教育的基本原则。为少数民族服务,就是要把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作为全省民族教育的主要培养对象;为民族地区服务,就是要把少数民族地区,作为全省民族教育的主要服务区域,努力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两个服务”,是衡量民族教育工作成效的客观标准,也是民族学校必须坚持的办学方向。
——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统一,是民族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民族教育既有各级各类教育具有的一般属性和普遍规律,又因为教育对象、学生的来源以及人才成长等方面的不同,具有不同于其他各类教育的特殊属性。改革发展民族教育,必须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统一,同时还要处理好遵循规律和突出特色、与时俱进和文化传承等关系,实现各种教育要素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也是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提升民族教育水平的内在要求。
——艰苦奋斗、改革创新,是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动力。民族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离不开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背景,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倾斜性支持;得益于我们的机遇意识、竞争意识,得益于我们把机遇和自身优势作为战略资源、把艰苦奋斗和改革创新作为动力。
三、民族教育今后总体任务
《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实施2年。《纲要》第二部分“发展任务”第9章“民族教育”提出的工作任务有6个方面:
一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教育作为云南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切实解决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在省一级完中增设少数民族高中班。加大民族贫困高中学生生活补助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比例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积极开展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学校间的教育对口支援,完善多层次、多类型教育帮扶和支援机制。
二是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云南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教育基地。鼓励省内各类高校开展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特殊行业的专门人才定向培养工作。与中东部地区的高中合作举办少数民族高中班,拓展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任教。
三是提升边境地区教育水平。将“国门学校”建设纳入“桥头堡”建设工程,增加投入,全面改善边境地区民族教育办学条件。完成边境口岸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市)一中、117个边境沿线乡(镇)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及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适当提高边境县(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标准。重点加强边境州(市)高校建设,提升边境州(市)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增强对周边国家的吸引力。提高在边境县(市)执教教师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福利待遇。建立开展勤工俭学、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
四是努力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合理调整中小学区域布局。明确贫困地区教育工作的重心,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以乡土教材和实用技术教材为主,建立具有普教和职教相互渗透的多种形式的课程体系。制定分类指导、重点帮扶政策,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创新贫困地区教育教学方式,培育特色学校。积极拓展和开发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资源使用效率。支持民族地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行不同区域学校的干部转任和教师交流制度,鼓励教育发达地区学校的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到民族贫困地区学校任职任教。
五是重视“双语”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学前“双语”教学,为少数民族儿童搭建语言沟通的桥梁。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培养“民汉兼通”人才,加大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言的“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大投入建立省级、州(市)级“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立适应云南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双语”教育体制和课程体系,编译、出版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不同民族中小学特点的“双语”教材,并逐步向较高层次发展。
六是广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实施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民族文化宝库,丰富素质教育内容。挖掘民族文化教育资源,突出多元民族文化教育特色,加强民族团结教材建设,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少数民族文化校本课程,推进开展以校本教材为主、学科渗透为辅、综合实践活动并行的民族文化教育教学活动。鼓励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技能学习,加强民族文化教育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充分发挥教育对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促进作用。
四、以科学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民文教材的编译审定工作
(一)要从民族工作的高度,努力做好教材审查审定工作
这次参加教材审定人员来自省民语委、省民族大学、省广播电视厅、省民族出版社、州县民语科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基层学校教师等各方面、各语种的民族语言的专家,你们从事的民文教材审定是一项重要而艰苦的工作。在教材审定中,要充分认识到:在民族地区的学校里开展双语教学,不仅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也是各少数民族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特别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双语教学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稳定边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因此,要从民族工作的高度,坚持“促进、提高、保证”的原则,“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材审定任务按时如期保质完成”而全力做好审定工作。
(二)用科学的审查审定方法,促进民文教材编译质量的提高
1.重点放在课文及体例的中心思想、语句翻译、语言表达、文字应用及声调的准确性;难点放在古诗和现代科技课文的翻译与审定。主要看是否符合翻译原则和民语标准,是否正确地表达了原文内容,语言表达是否流畅,通俗易懂。
2.对译漏或打漏的部分进行加译,对翻译不正确的部分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补充完善。
3.对民文的词汇尽可能更换为小学生普遍读懂的词汇。
4.对汉文中抽象性较强的词语进行借字或翻译处理。
5.对人称代词、结构助词、新词术语、外来词、方言腔调等进行规范和统一。立足于对译的准确、语句精练、通俗易懂、内容完整、规范适用、古语今用和创造新词,注意古人禁语的应用。
这次选聘参加民文教材审定工作的108位专家、学者,是经过省民语委推荐、省教育厅确定的。有的同志多次参加了民文教材审定工作,希望你们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来参加这次民文教材审定工作。希望大家认真钻研吃透教材内容,结合每本教材的精髓,集思广益,统一认识,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每本教材的审定工作,做到出精品、出好书,让民族地区中小学生受益。
各语种的专家学者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原则和要求,认真填写审查表。审定意见态度要鲜明,并提出具体意见。每本教材都要有主审并实行主审质量责任制,做到文责自负。在审定工作中,对有争议的问题,开展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一定要确保审定质量。要遵守审定纪律,不得随意终止审定工作,做到善始善终,圆满完成审查审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