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2013-04-29谭馨等
谭馨等
一本被反复传递的书,一部如盛夏般肆意泛滥的电影,一个带着暖伤意味的句式,仿佛在一夜之间抽剥出你我所有的热情,用以怀念、体味、审视或者眺望一场名为青春、盛大而又凌乱的舞会。没人会怀疑自己被虚妄的潮流裹挟,也没有人承认自己仅仅是为了体验瞬间的感伤与感动,因为原本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青春最虔诚的信徒。
当那个叫辛夷坞的写小说的女子和不再像“小燕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赵薇分别用文字与影像掀开独属于青春的温度,当“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如同被施魔法的小贴纸一般变得无处不在,我们也开始在岁月的长河中找寻那些青春的节律与身影,然后自己与自己相遇,自己与自己重逢。
或许,我们的青春并不能像小说一样被传阅,也不能像电影那样喧嚣热烈。甚至,在我们要去寻找一段“最青春”的故事时,所遇见的可能只是一些点滴、一些琐碎、一些似是而非的错失与不经意。是的,其实青春并不真的轰轰烈烈,它就是细枝末节。也正因为如此,它才真实而永留暖意……
青春有张不老的脸
文/不 早
我年幼的时候听过一句话,叫“青春有张不老的脸”。之所以强调“年幼”,是因为,直到年少,我才真正懂得这句话的意思。
是的,青春有张不老的脸,脸上长满不褪的痘。
我的青春期是伴随着青春痘开始的,然后它就死心塌地从一而终地伴随着我。
高一开学,军训,脑袋上盖着帽子。某天,突然觉得额头一处莫名发痒,偷偷伸手,从帽檐下探进去挠了挠。被教官逮住,大喝:“谁再动一下全体多站五分钟!”立即化身木头人。
回宿舍照镜子,额头上凸起红红的一点,像小时发过的水痘。依然痒不可耐,并且手贱地想戳上去抠破它,然后,我就这么做了。
我暗无天日的青春期至此,正式宣告开始。
凡事有一就有二,一个痘痘被我抠破了,千千万万个逗逗们长出来了。当然,我也持之以恒,不辞辛劳地,亲手,一个个,把它们抠破。一个月后,我又切身体会到了另一句名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现在,我要告诉你们:星星之痘,可以烧脸。
放月假回家,开门时老妈见到我惊叫一声大退三步:“请问你哪位?”我声泪俱下:“我是您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啊!”她笃定摇头:“我的女儿不可能这么难看。”
其实我以貌取人的恶习遗传自我妈。某天,她突然忧心忡忡地跟我说:“怎么办哦?你长成了一个麻子!啧啧,以后只能嫁傻子了!”我在心里想,您女儿我……真的有……这么不堪么?至于我那个不肖的弟弟,他以一副专业人士的口吻跟我妈咬耳朵:“其实姐脸上长的这不是痘,都是虫子!”
最后只能寄希望于我爸,我善良的老爸曾经夸过我额头上的大黑痣长得像斯琴高娃,为我重拾了人生的自信,这次也一定会救我于水火!“爸你说这次我像谁?”我期待着他能说出一个长得漂亮点儿的女星的名字。但我没想到他会来一个非常非常形象的比喻:“你现在……像草莓。哈,像草莓!”
这句话简直是砸死骆驼的最大一块石头。
最后我妈忍无可忍,拉我去医院挂号,戴眼镜的大肚腩医生热情接待了我们,然后和气地问我大姨妈来得是否规律。我表示一切正常。他接着问我最近是否便秘。我不由探头看了一眼门口的牌子,确认我们没有从皮肤科误走到肛肠科后,沉默摇头。我妈气急地打我的头:“医生问什么你就赶紧说啊,哑巴了啊?!”
医生微微一笑表示不要紧,然后手肘架上桌案,开始唾沫横飞地大谈特谈各种青春痘防治常识。孤陋寡闻的患者及患者家属——未成年少女我和中年妇女我妈均为其高深广博的见识所折服,惊叹之余更添钦佩,最后迷迷糊糊接过一张龙飞凤舞的药方。
在楼下药房领了几支消炎药和三瓶盐水,花费三百大洋。
现在想来,当时迷茫的我和我妈,在这位医生眼里大概只意味着六个字:人傻,钱多,速来。你问疗效?哦,我现在和我的青春痘一起活得很好,不用担心。
写青春写到这里,好像就有点写不下去了。于是不得不说明,本来是要求写一个“最青春”的故事或者一段“最青春”的经历的,我想了很久,最能代表我青春的就只有这痘痘了。但是……要知道,一旦和青春痘结了缘,就基本意味着你和青春绝了缘。所有代表青春的那些美好啊情愫啊——呵呵,对不起请先让我抠个痘。
高中三年,我走在街上,收到的最多搭讪是“美女你好我是某某美容会所的”,以及“美女你好我是某某化妆品店的”……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所以,嗯,我“最青春”的一段经历,就只有,青春痘了。
最后,我有个不情之请,编辑你看我这篇文章名字叫《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痘》怎么样?
找找青春关键词
苦逼!哦,这还用说吗?异性绝缘体,你们不会想知道被有好感的男生取笑“痘红显脸白”是怎样一种感觉的。自我进化,果然任何的磨难和挫折都是促人成长的啊,包括青春痘。在这场旷日持久的磨砺中,我终于,从一张麻子脸进化成了一张厚如城墙的……麻子脸。
说说青春新定义
青春在我看来,大概意味着肆无忌惮,可以满不在乎毫无顾忌,大哭大笑疯言疯语。可以理直气壮地忽视他人目光,可以半寐半醒地假装自己什么都不懂。
很多人觉得青春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其实任何时间都是最好的时间,遇到的任何人都是最好的人,看你如何对待。青春在其中,只是廉价而又比较受欢迎的可口可乐,大多数人喜欢,大多数人都可以享受,大多数人都不懂珍惜。
看看青春流行语
七堇年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抱歉,这个句子加上这期的主题,只能让我想到《致青春》电影里同样备受众人吐槽的一句台词:爱情就像一条河。真是矫情得如出一辙。
这个句子乍看之下有种“不明觉厉”的唬人效果,仿佛其中意味深远。然后多读几遍,你就会发现,这就是一句写出来为了让你看不懂的话。
相比之下,我还是更愿意相信“青春痘才是青春的坟墓”。
那些盛大的青春梦想
文/骨头饭
2011年2月25号,我和庄莹道不同不相为谋,绝交第一百三十二次。我端端正正地在日记本上记上这一笔,然后心安理得地揣着脸盆跑去洗漱室抢占位子。
第二天,庄莹的座位上果然空空荡荡。班主任把讲台拍得砰砰作响,歇斯底里地吼:“这都快高三了,还有人不知道收收心!”全班同学低着头作虚心状。校服右口袋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我偷偷地掏出来看,是庄莹的短信,她说她已经到杭州了。
绝对是因为绝交的次数太多,我极其自然地回了短信:报名的人多吗?等到庄莹发了一个笑脸给我,我才恍然大悟痛彻心扉地想给自己两个巴掌。
庄莹是我最好的朋友,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能绝交一百多次的朋友,想想都能笑出来。有的时候是女明星的发型,有的时候是歌词里的一个动词,甚至是食堂里茶叶蛋的咸淡,诸如此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值得我们煞有其事地去绝交一次。
这次绝交是因为庄莹要翘课跑去参加一个选秀比赛,而我则立场坚定地表示了反对。一周后,庄莹海选落选,在办公室被教育了三个小时。
天还是冷,毫无还暖迹象,窗户的玻璃上一条条水渍纵横,切割出破碎的痕迹。我跑到教室最后收作业,然后板着脸说,庄莹,专心读书吧。她正在抄歌词,慢吞吞地抬起头来看我,漫不经心地“嗯”了一下。沉默了很久,她问我,你不打算再画了吗?我说一切都等高考完再说。庄莹说你一等再等,一定会等到心如死水再无热情的时候。
是骚动狂躁想象力爆棚的青春,想去做一切有破坏力的事。翘课、顶撞老师、早恋、打架、通宵上网、为了演唱会在火车上站20个小时……都变成再普通不过的青春阵痛。除了庄莹这种,去追逐梦想,真是一场伤筋动骨的大手术。
我知道她绝对不会听我的,她说终有一天她会在很多很多人面前唱歌,唱到自己哭,唱到让他们哭。我翻她的歌词本,庄莹从包里掏出几罐可乐递给我。不久前她参加地方上的一个选秀,得了第三名,扛回来一箱可乐。庄莹说我们这里太小,她需要更大的舞台。
过了一周,庄莹又走了,这次连课桌也被撤掉搬到了别的教室。我从她妈妈的手上拿到她留给我的信。她说她要去学习声乐,先休学半年。信的末尾说,我觉得青春就应该去做别人认为绝对不可能成功的事。
我不置可否,依旧做庄莹口中无情趣之事——保持光荣榜上前三的位次。庄莹的电话已经无人接听,她不再给我第一百三十三次绝交的机会。
我想到有一次我发烧,坚持呆在学校。庄莹给我买雪糕吃,我刚掀开盖子,正好被赶来送药的爸爸抓住。我爸一把抢过雪糕扔进垃圾桶,然后义正辞言地警告我不要再和这样的同学来往。那次竟然不算在一百三十二这个庞大的数字里。
她是别人口中“这样的同学”。我大概有点像她,只是始终不够勇敢,于是在青春岁月里蝇营狗苟,步步为营,变成很乖的女儿,很聪明的学生,很贴心的朋友。
我和庄莹说过我盛大的青春梦想,在雪地里裸奔,和最真实的冬天亲密接触。庄莹走后确实下了一场雪,我在院子里抖抖索索地脱光了衣服。
世界突然集体失语。我仰着脖子看一片白花花的“道路”通向无限远处,风和寒冷持续地侵袭而来,空气里充满凛冽潮湿的香气。我的青春,轰隆隆地过去了。
找找青春关键词
酸,热情,自以为是。我的青春是幻想力最旺盛的时候,关于异性,关于梦想。能够承受现实中层出不穷的打击,然后躺在床上自己编织美好结局。阅读诗,震慑于文字力量,偶尔忧郁并且毫不觉得自己矫情。交很多朋友,然后随心所欲声势浩大地绝交。轻易地被小事感动到落泪或大笑。心有豪情,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固执地认定自己是世界之王,缺我不可。然后在多年以后回想这段青春时光,酸到自己,酸到别人。
说说青春新定义
青春是永不放弃的热情。想到青春就会很自然地浮现出白衬衫,一群骑自行车的少年,被风吹乱的蓬松头发,放肆张狂的笑声。不过,比起电影《致青春》,《老男孩》显然更符合我心中的青春定义。40多岁的男人,放下手中的一切,为梦想再去做一次努力。不管被生活欺压到何种地步,始终有不放弃尝试的热情,那才是青春啊!
看看青春流行语
“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郭小四名句,当年看这句话的人现在大概快要不再青春了吧。应该是在我初中的时候,“新概念”爆红,青少年们人人都在看天上一群鸟儿飞过的时候,我大致了解了原来忧伤的青春具有这么庞大的群众基础。
看来青春确实是最接近诗的年代,敏感脆弱,孤芳自赏。忧伤的情怀大多来自情感,因为并不了解生活真相,可以毫不惭愧地把这种感情夸张到无限大。现在这样的语句大多用在笑话里,听众各自抖落身上的鸡皮疙瘩,然后不留情面地嘲笑。
青春顷刻逝去了一半
文/溪 子
往往写下“致青春”三个字的人,青春起码已经过了一半。电气女神辛夷坞的《致青春》,将我们对青春的怀念,展露得淋漓尽致。看过青春的小说或电影之后,我感慨万千,但一直没有下笔写下自己的故事。无论当时多么的心潮澎湃,人们总是不约而同地说,就让那些曾经的故事飘散在记忆的风里吧!
我的故事,或许并不太适合中学生朋友。但我想说,在青春的单行道上,你们如我,也都是会一路成长的,也许在某个驿站,你们就能重逢曾经的某一个我。
还是用《致青春》的名言警句来开始我的故事吧:“青春是一场远行,回不去了。青春是一场相逢,忘不掉了,青春是一场伤痛,来不及了。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
我“最青春”的一个故事,和爱情有关。年少的时候,我们那些所谓的感情,似乎都是不计代价的。然而,青春的爱,如同青春,短暂而又永恒,是不能打开的啤酒瓶,一打开,就会泛滥,并最终消逝。
之前,我从未经历过爱情。那一年,我大二,他大四。他是我的直系学长,面临考研大关。本校考研需要考的那门专业课,我们正在上,于是,他来我们班旁听。可能真是由于在工科学校,恐龙也能被当作安妮·海瑟薇的原因吧,我居然被学长看上了。下课后,他问我,能和你一起走吗?我说好。于是,好友先走,我与学长绕到操场那条路,一起回宿舍。
回到宿舍后,学长发来短信:“我很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我瞬时云里雾里,要知道,对于我这种高中一心搞学习的人来说,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一件事儿啊!室友们又追着我问学长为什么要跟我一起走,我登时面红耳赤,情绪激动。
我告诉学长“让我想想”,于是,我们就开始了几天一个短信的思考过程。现在想想,学长根本不喜欢我,否则他会追得紧些。但对于19年“无人问津”的我来说,有人喜欢就已经很激动人心了。
过了一段日子,我们在一起吃了饭,就莫名其妙地变亲密了些。
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和他是否真算是恋爱。对我来说,我是真的喜欢上了他,而他对我的感情,就另当别论了。自从我们亲近之后,他就拜托我天天帮他打水。他在离宿舍较远的学院里复习考研,晚上回来时开水房都关门了。此外,我还用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钱给他买辅导资料。
学长考研落榜之后,开始去外地实习。从那时起,他就想与我撇清关系,我不给他充话费,他就任由手机停机。我充了,他才给我打个电话。每次打电话,还总是让我做些什么,譬如帮他写实习体会,写毕业论文日志,写论文。我那么傻地担心他实习辛苦,怕实习单位不要他,怕重要人士的电话他接不到,于是我一次次地充话费,一次次地写所有我能帮他写的东西……
直到有一日,有人告诉我,他在外地,已经和以前的女友重归于好了,我才幡然醒悟。那么我在他的人生中算是扮演了个什么角色呢?我突然意识到,我们认识这么久,他没带我认识他的任何一个朋友,有一次他朋友来学校,我刚好在,他介绍说,这是我学妹。
看我如今说得这么风轻云淡,谁又能看见我当时的泪流满面呢?我躲在宿舍里无所事事,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惹得全宿舍的人都忧心忡忡。
我的青春,在他彻底消失的那一刻起,逝去了一半。这是我“最青春”的一个故事,因为人只有在青春年少时,才会飞蛾扑火似的去爱,不计回报。
找找青春关键词
我青春的关键词:懵懂,堕落,期待。懵懂是个好词儿,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傻”。然后是堕落,一个时下出现频繁的词儿。同学之间,每次谁说自己昨天没学习,只看了电视剧,那准是说自己昨天又堕落了。如果我的青春期从五年级算起,那大学以前的那段时间,是积极向上,为理想而奋斗的。但自从被大学录取,我就不思进取了。期待,是个向上的词汇,在我的青春中,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幻想爱做梦,对未来充满期待。
说说青春新定义
青春应该是奋斗的好时光。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绚丽的,璀璨的,同时也是带有沧桑和眼泪的。青春不能重来,更不能荒废。青春年少,即使我们犯了错,也可以立即修正。但当青春已逝,就悔之晚矣。青春,是必须奋斗的,必须趁着青年时代努力,博得未来的一切。
青春是每个毛孔都放开了的成长,青春的每一天,都在吸收智慧,吸取营养。青春,是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突飞猛进的日子,一半明媚一半忧伤,一半欢笑一半伤痛。
青春,每一天都为自己喊一句加油!
看看青春流行语
蒋方舟说,“青春之痛在于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经历过青春”。哈哈!对于蒋方舟早早就说自己拥有一颗40岁老男人的心,她算是早熟了。但话又说回来,即使是她这样少年成名的人,也一定是经历过青春的,起码在青春期里出现了第二性征。
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经历过青春的人,往往青春还没有结束。如果没有意识到青春,那就是仍处于青春年少的时代。就我来说,青春之痛不在于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经历过青春,而在于青春太短暂,正如夏·勃朗特所说,在奉献的幸福之怀中,只要觉察到一点耻辱的渣滓或一丝悔恨的苦味,青春就会立即逝去。我已经在怀念青春了,可见我的青春起码过去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