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光伏反倾销案
2013-04-29赵影
引言:随着中欧贸易关系的增进,贸易摩擦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中国出口企业由于自身因素及外部的因素,不能有效应诉欧盟反倾销。以国外成功的应诉经验来看,应对反倾销必须获得会计支持,而我国忽略反倾销会计系统的重要地位,已经成为频繁败诉的主要原因。本文以日前备受国人关注的中欧光伏产业反倾销案为背景,提出当前我国反倾销会计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使我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时处于有利地位。
在全球贸易经济中,反倾销是极其普遍的现象,深刻影响着一个贸易国家的出口贸易环境。随着中国在全球经济和贸易中的迅速崛起,中国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但是在面对国外的反倾销控诉时,我们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无法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给我国一些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日前备受关注的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虽然最后握手言和,被称为是双赢之举,但此次事件仍然对我国光伏产业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和损失,也再一次让我们将目光聚集到反倾销上,探究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我们到底该如何有效应诉。
一、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案事件回顾
下面先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此次事件。
2012年7月24日,以德国SolarWorld为首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8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2013年3月6日起,欧盟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2013年5月22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机电商会代表中方业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但欧委会直接回绝了方案,也未回应谈判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和解释。2013年5月23日中国商务部率团紧急赴欧,向欧委会就价格承诺问题再次进行磋商。2013年5月24日欧盟成员国内部就欧委会对华光伏征税建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出炉。最终,有17国反对对华光伏“双反”议案。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将从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2013年6月24日第27届中国—欧盟经贸混委会在北京举行。根据会后披露的消息,中欧“双反”已对和平解决光伏贸易争端达成初步一致,将通过协商妥善解决问题。2013年7月27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5家行业组织发表《关于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的联合声明》称,经过中欧双方艰苦、细致的谈判,中国光伏产业代表与欧委会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
二、应对欧盟反倾销时产生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该事件历时一年,引起上至商务部的参与,下至广大群众的讨论,带来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虽然最终达成谈判,貌似和解,但是个中辛酸只有真正受到严重影响的光伏企业才能体会。凡是反倾销应诉的案例,都会涉及到企业的会计信息,因为会计信息最真实的反映了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在倾销的规避,举证,调查和判定过程中,会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应诉欧盟反倾销的过程中,从会计学角度来看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1、对欧盟反倾销的市场经济待遇或单独待遇规则不熟悉。
反倾销属于非常规性的特殊业务,涉案企业会计大多数未碰到过反倾销,并不了解欧盟反倾销的市场经济待遇或单独待遇规则。因此在企业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应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应对国际化的反倾销诉讼,必须具备精湛的外语能力,熟练掌握国际贸易、可应用国际反倾销法维护自身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的反倾销获得更多取胜机会。此外,与普通会计人员一样,反倾销人员也应具备专业的业务水平与职业道德素质。
2、填写“反倾销市场调查问卷”不符合欧委会所认可要求。
由于涉案企业的会计基础薄弱,统计口径不符合欧委会所认可要求,以致不能从财务资料中有效及时的找到所需要数据。对此我国出口企业要构建一套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来应对反倾销。出口企业要根据国际贸易法以及反倾销法的规定,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完善,使企业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等会计信息,以及竞争对手会计信息能够包含在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中,包括企业的基本会计信息,产品价格信息,竞争对手会计信息等方面。
3、实地核查环节不能有效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官员的实地核查。
在此环节,应诉企业主要的问题是不明确实地核查的内容和范围,会计资料不齐全,事先准备不充分和应对不从容。对此我国出口企业应完善财会制度,不断完善会计操作规范,在调查时能拿出健全的会计资料。出口企业应当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以及销毁等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人保管会计档案。在企业受到反倾销调查时,会计人员应有能力及时提供反倾销调查所需的会计信息和相关资料。此外,在发生反倾销调查时,要与调查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好工作,使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结语
应对反倾销不可能离开会计,但拘泥于会计又不可能解决问题,它涉及到我国与欧盟之间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关系,涉及到我国的国际贸易定位、外汇管理政策、企业伦理和价值观等若干方面,而这一切并不是单个企业或者单从会计角度可以解决的,因此,企业要在反倾销中真正取得胜利,还需要从反倾销预警系统、市场经济待遇争取等多方面去分析研究,逐步找寻深层次的、本质的原因。
参考文献
[1]王成勇.论实务中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会计对策[J].会计之友,2008,(22).
[2]段洪华.我国频遭国外反倾销的原因与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2.6.
[3]刘爱东,赵金玲.我国企业应对反傾销的会计联动机制研究———理论框架与研究构思[J].会计研究,2010(12).
[4]苏南.中欧光伏反倾销争端握手言和[N].中国能源报,2013.8.12.
作者简介
赵影,女,1989年03月1日,籍贯:辽宁兴城,学历:硕士,研究方向:会计学,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