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推动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3-04-29田家鹏
田家鹏
建立健全代表工作体系
完善的代表工作机制是代表履行职能的载体和充分发挥作用的平台。高素质的代表群体,只有在科学、规范的代表工作机制下,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在建立健全代表工作体系上始终坚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工作制度,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了依据。
——制定并实施《梅河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提出和办理办法》、《梅河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考核办法》等多项制度。对代表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对代表任期内履职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并建立代表履职电子管理系统,内容包括协助政府推行工作情况、联系原选举单位或群众情况、参加会议出席情况、提出议案情况、参加集中视察调研情况、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做贡献情况等。以上制度的实施,提升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规范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强了代表们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代表们议政督政的积极性,为评选优秀代表和推荐连任代表提供了依据,有效地提高了人大机关对代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努力搭建市乡人大联动平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多次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组织学习,交流经验,研讨工作,有效地构建起市乡人大的联动平台。一是明确规定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兼任乡镇人大工作联络员,在乡镇人大主席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乡镇人大及代表的日常工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通知》,为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二是指导和帮助乡镇人大制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代表活动、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采取请上来、走下去和外出考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学习和借鉴外地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开发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潜力和空间,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快速提高。
——创新代表联系机制。修改完善了《梅河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络代表工作办法》,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采取开通人大信息网、开办相关刊物、寄送材料、发电子邮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工作进展情况,保障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权。
——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认真把握交办、转办、催办、督办等工作环节,有效地保证了这些建议按时、按程序办结。“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办理过程中,深入实际,走访代表,倾听意见,沟通情况,对于能够落实和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对于受条件制约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办理,对于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重新进行办理。从目前情况看,绝大部分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不断拓宽代表活动领域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着眼于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遵循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原则,把服务经济建设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代表活动领域,支持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真正做到了“代表组织起来、活动开展起来、作用发挥出来、形象展现出来”。
——开展“为项目建设做贡献”活动。每一位代表根据自身优势,选择一个项目、推荐一个项目、帮助一个项目、建设一个项目、提出一个项目建设的合理化建议。目前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由人大代表投资的项目达到了35%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开展“关注民生,奉献爱心,我为和谐梅河做贡献”活动。每位代表积极帮助所在选区解决一件实事、包保一户困难家庭、调解一起信访事件,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的誓言。代表中第八代表小组自筹资金5万多元为环卫处一线职工购置劳保用品;部分代表在中秋、国庆两节前夕,为山城镇福利院、曙光福利中心、湾龙小学送去生活用品和文艺节目进行慰问。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代表共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0多件,投入资金60多万元。
——结合“三帮扶”活动,人大代表积极献爱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困难群众及低收入职工提供生产、生活上的援助,使困难群众及低收入职工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市人大代表、杜娟美容美发学校校长杜晓娟为曙光乡、中和镇敬老院老人购置内衣裤300多套,价值5万余元,同时为老人提供免费理发服务。市人大代表张伟为双兴乡学校的学生购置词典等学习用品,价值1万多元。献爱心活动共为困难群众及低收入职工提供物资和服务20余项,折合资金30多万元。
充分保障代表发挥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作为中心任务和核心工作内容,努力为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行使职权服务,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服务,为代表提出建议和反映意见服务。
——组织好会前活动,为提高议案质量奠定基础。一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和专题调研,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提供资料和依据。去年共实地察看农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法院等基层单位60多个;代表与“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座谈,提出意见和建议130多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通报、座谈等活动180余人次。二是组织会前分团活动。分团讨论各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使代表的修改意见能够提前进入报告的修改和完善流程。与此同时,代表们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经共同酝酿后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组织会前询问活动。组织“一府两院”各职能部门接受代表们的询问,围绕大会报告中需要审议的内容,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为开好大会做必要的准备,有效地保证了会议的质量。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是更加广泛地组织代表参与监督工作。既考虑邀请代表的覆盖面,增强代表对全市工作的整体了解,又要考虑代表对审议议题的关注程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二是发挥代表熟悉、了解本行业、本领域情况的优势,加强对监督工作中关键问题、难点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使代表意见提前进入决策。一是建立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关于代表提出的建议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常委会迅速提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及时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重要工作征询代表意见制度。关于常委会起草工作报告、制定监督计划、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群众拟办实事项目、有关部门的改革方案等重点工作,均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使代表建议提前进入人大决策和政府决策。三是通过相关刊物及时反映代表提出的建议,将一些重要意见直接送市委、政府负责同志,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加大议案督办工作力度。及时召开交办会处理收到的代表议案,明确责任部门,提出办理要求,督促贯彻落实。对收到的重点建议,逐件听取承办部门办理情况的汇报,积极推动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办理结束后通过约谈或信函等形式征求代表意见,有效地督促了这些建议按时、按程序办结,真正确保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办理的议案最大程度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
近年来,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依照人大“三个机关”建设中关于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求,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推进代表工作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