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资金
2013-04-29刘洪波
刘洪波
财政部一名处长落马,曝出国家专项资金20%成为回扣的“潜规则”。虽不令人惊讶,但资金腐败的传闻得到佐证,足可令人气沮。
曾经,银行信贷是腐败重点,贷款一千万,拿到七百万至八百万,剩下两百万至三百万就是经办人员的“酬劳”。这种事情,现在听得不太多了,也不知治好了没有。近些年,争取项目要“跑部钱进”,项目批准、资金拨付有回扣,还是常有耳闻。不过,大多也就是传闻而已,民间风议,少见捉住“现行”。
这回算是一个例证,可证传言不虚。回扣多少,并不出人意表,只是传言得证,可使人再次对官员豪夺国帑民财的现象大失所望,在民心丧失的现实上加钉一颗回脚的钉子。沉疴痼疾,治之难起,而愈益沉坠,万劫不复,此之谓也。
曝出的官员叫陈柱兵,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被诉十年间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两千四百万元。媒体报道称,“相关判决中显示,申报国家专项资金的企业,将20%的划拨资金作为回扣行贿主管官员,俨然已经成为业内潜规则。”有具体例证,2010年9月,财政部、工信部政策支持物联网,在一次会议上,“工信部评审专家”卜凡金结识陈柱兵,卜专家建议,可利用二人条件,通过帮助企业申请专项资金,向企业索要好处费,二人商量决定按拨付金额的20%收取。此后,生意就开张了。还有一些收取回扣的行为,是陈柱兵单独干的,回扣也是20%。陈柱兵在援藏期间,还向藏企索贿,争取到有关扶持资金后,“好处费”达到三成。
国家每年有多少资金拨付,有多少专项扶持,能够实际发放到位的,最多就是账目数额的七八成。当然,因为好处费、回扣费、人脉关系的作用,资金发放变成按关系和回扣发放,从而拨付不当,也不会少。
这并不是国家资金劫数的全部。在一些地方,争取到资金以后,还要发放资金,还要中途剋扣、截留,还有围绕经费使用而产生的管理和行政费用,种种因素下来,资金实际到位的数量又是多少,还是未知数。前两年有数据说,国家科研经费实际使用于科研过程的,仅占四成。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在所有经费中还未必算差的。
账上有一千元,只发放八百元,到位仅剩不到八百元的一半。国家拨付的是一千元,最后落实为三百二十元。需要多大的国库,才能支撑起这巨大的中饱行规和管理漏洞!
这个社会到处有回扣,到处有生意。妇幼保健院的接生医生,能够把生意做到卖掉别人的婴儿。而掌管和经手国家资金的官员,能够把回扣层层吃下。个别人当然有问题,但搞成了“潜规则”,难道还是个别人的问题?做官也成了一个行当,回扣变成了“行规”,不通过行贿而想获得国家的扶持,就相当于“不懂行”、“没入门”。时代风气,到了什么地步?而且風气是怎样来的呢?
良心,已经不是一种顶用的东西。然而,一个制度、那些在制度体系内的人,是否体现了良心,永远是民心向背的依据。要通过什么办法使制度和官员表现出良心来,这是人们关心的问题,但说实话,自古以来,世界上原本有需要和排斥民众参与政治良心建设两种方式,但无论如何,民众都会根据良心表现的水平来选择自己的行为态度。
专项资金20%成回扣的“潜规则”,真的不惊人,不过使人对官员和制度体系的良心表现再次进行了一次确认而已。
【原载2013年8月7日《晶报·笔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