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革新经济的措施与成效
2013-04-27蒋卓成
蒋卓成
(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872)
老挝地处中南半岛北部,是东南亚地区唯一的内陆国,国土面积为236 800平方公里,2012年统计人口为650万人,人口密度为27人每平方千米,属于人口中等区①。老挝境内矿藏、水力、森林资源丰富,但是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水平不高,仍然属于世界上欠发达的贫困国家。著名学者奈尔称老挝是东南亚地区 “被遗忘的国家”②。
老挝的历史发展错综复杂。自近代以来,老挝频频遭受外国势力的干涉与国内各派别的纷争。1893年法国入侵老挝,老挝沦为法国的殖民地,置于法国保护之下。1940年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被日本占领。日本战败宣布无条件投降后,1945年10月12日 “自由老挝”政府③宣布独立。1946年法国再度入侵老挝,几番斗争与妥协后,1949年7月19日皇家老挝政府④宣布自治,至1953年10月22日皇家老挝政府才获得完全的国家主权。此时皇家老挝政府深受来自美国的影响,国内政治斗争不断。直至20世纪70年代,老挝放弃了中立政策⑤。1975年12月老挝人民废除君主制,成立社会主义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人民革命党⑥成为老挝唯一的合法政党,执掌国家权力。在日益恶化的国际安全环境背景下,老挝施行了极权社会通用的控制手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老挝人民革命党开始了农业集体化的激进改革,结果以失败收场,迫使老挝政府不得不放弃追求传统的共产主义计划。
在全面革新经济路线确立之前,老挝政府已经开始摸索发展经济的新途径。1979年12月,老挝人民革命党总书记凯山·丰威汗宣布了迈向市场社会主义的第一步计划,取消对小型私人企业的发展限制,尊重市场交易原则。老挝农业发展也开始依靠小农经济和市场机制。但总体而言,这些举措只是应对前期冒进的集体化公有制政策的软性调整,合作社发展思维依然存在,经济发展动力有限。20世纪80年代中期,老挝开始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
一、老挝全面革新开放路线的经济改革措施
以1986年11月老挝人民革命党的 “四大”的召开为起点,老挝实施 “新经济机制”⑦,开始走向全面革新开放。1991年5月老挝人民革命党的 “五大”确定 “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对外实行开放政策。这是在总结过去五年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在老挝国内以党的最高名义首次明确了的社会主义革新开放的发展道路,标志着老挝由计划指令性经济转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中,突出坚持政治原则的不动摇性,经济转型的不断释放的能量使得老挝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与日俱新的变化,但也留下了掣肘全面革新开放的空间。老挝确立革新开放路线之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以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作为首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推动经济持续增长,促进社会繁荣发展。革新经济的措施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经济制度方面
老挝建立了国家调节的市场经济机制;保持国民经济中国有经济成分的主导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四大”指出 “企业除了把其年度产值的20%上缴国库作为政府税收外,其生产规划、产量目标、招工、产品分配和积累都由企业负责”⑧,实行企业负责制,并推动部分国有企业私营化改革,《关于把国营企业转变为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决定》规定 “除了在国民经济、社会和国防中有重要意义的企业之外,其他不须保留的国营企业以租赁、出售、股份制或承包经营的形式,转为其他所有权形式”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发展,鼓励各类集体经济和私人经济的发展,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大力扶持家庭经济与发展商品经济,党的“六大”指出,农林领域的农民以家庭为基础,积极地实施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取消官僚主义权力集中和统包统管的经济管理体制,坚决实行社会主义经营核算制。
(二)具体经济政策方面
老挝遵循了三大产业平衡发展,突出发展农业优势的思想。老挝党 “五大”提出 “建设与工业、服务业相结合的农村经济结构”的主张⑩;政府强调集中力量全面发展农村经济,逐步推行家庭承包制,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城镇化;建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结构,大力开发平原地区,兼顾高原与山区的潜力挖掘,将全国分为四大区:北部地区、中部地区、沙湾拿吉地区和南部地区,各地区相互配合,发挥地区发展优势,并且明确了地区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强建设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进行金融结构改革,实施适时调整的信贷、利率政策,实行浮动货币兑换制度,强调财政政策;突出知识、人才的作用,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注重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干部、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
(三)对外开放政策方面
老挝党 “五大”报告提出 “扩大对外联系是老挝人民革命党全面革新政治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逐步融入到国际合作的轨道上”⑪,并务实地提出在发展对外关系时,不计较社会制度差异;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减少进口,争取出口,缩小外贸逆差;不断调整外资政策,延长对外国投资者的优惠期限,放宽外国投资领域,简化外商投资的申请手续,吸引外商投资电力、能源、矿藏等大中型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外国政府与国际组织的援助。
(四)经济立法和制定发展规划方面
1988年7月,老挝政府颁布 《外国在老挝投资法》,1989年制定国外投资法的执行细则;1994年3月,颁布修改后的 《促进和管理外国在老挝投资法》,2001年3月出台 《促进和管理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在法律上确保外资进驻老挝后的权益。老挝于1986年制定第二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开始,革新开放26年来共制定了六次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2011年党的 “九大”通过了第七次经济发展五年计划。
二、老挝革新经济措施的特征
老挝全面革新开放路线采取的措施逐渐形成了 “具有老挝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
首先,“老挝特色”内含了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共性因素。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体制调整的动因大致相似,根本原因在于原有计划性指令和强制公有制的形式是不适应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老挝70年代中期开始的传统共产主义经济体制尝试,最终归于失败,说明老挝的发展难以遵循旧有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改革开放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原则。
其次,“老挝特色”是 “越南特色”和 “中国特色”的混合体。受到中国和越南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影响,老挝选择了渐进性经济转型方式。老挝渐进式的体制转变,需要谨慎地学习与借鉴中国和越南的经验与教训。在措施的选择、制定和实施的各个环节中,老挝体制改革中的 “中国特色”和 “越南特色”的元素是随处可见的。强调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运用国家调控和市场机制的手段、改革国有企业、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推行土地家庭承包制、重视发展知识经济、设立经济特区、加入区域与国际经济发展组织。
再次,“老挝特色”的措施具有独创性体现。老挝依据自身发展现状、资源优势和区位特点,在革新开放方面提出了独创性的措施,如发展职工家庭经济⑫,新垦荒田免税三到五年,采取多方求援和多边合作的方针引进外资和争取外援,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枢纽优势的铁路、公路、航空的立体交通网络,发展优势农林产品出口,开发琅勃拉邦旅游资源等等。
三、老挝革新经济的成效
老挝推行了26年的全面革新开放路线,总体来说,取得了诸多的成就,使得老挝经济发展保持了运行稳健、加速发展的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短暂波动后持续平稳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稳定上升,人均国民总收入 (GNI)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GDP)显著提高。革新开放初期,1986—1989年国内生产总值速度出现下滑态势,1990年经济增长速度超过10%,1991年再次出现回落,1992年之后总体保持着平稳增长的发展特征。2003年—2012年,老挝经济保持着年平均7%~8%的速率增长。如图1所示。人均GNI⑬与人均GDP都逐年提高,双双突破1000美元。见表1⑭。
表1 2003—2011年老挝的人均GNI和人均GDP情况(单位:现价美元)
(二)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农业比重不断下降,工业化、现代化程度有所上升。老挝综合国力弱,是一个农业国,农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核心。1975—1986年,农林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80%以上,1986—1990年,农林业比重占60%以上,1991—2002年占50%以上,但比重逐年下降,2003—2011年,农林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50%以下,如图2所示。农业比重虽然下降,但是由于农林业发展中现代化投入的增加,科学管理及新品种培育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净产值依然保持着增长。老挝的工业逐渐发展起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渐上升 (如图2)。工业占GDP的比重由1990年的14.4%逐渐上升至2011年34.7%,该年工业比重规模开始超过同期中低等收入国家的水平 (32%)。服务业快速发展,商品、保险、运输、旅游、版税、以及通讯、建筑、金融、信息、商务、个人和政府服务等服务项目的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经济特区建设方兴未艾,对外贸易发展状况良好。老挝开发了 “沙湾-色诺经济特区”、“磨丁经济特区”和 “金三角经济特区”。80年代末期实行革新开放后,对外贸易有了长足发展。1987年对外贸易总额为2.78亿,1988年为2.5亿,1989年2.76亿,1990年为3.34亿 (单位:美元)。90年代以后对外贸易总额逐年增长,从1991年的3.98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8.56亿美元,其中1995年达到10.87亿美元。2003—2011年,老挝的货物与服务出口占GDP的比重呈现出先升、后降、再提升的特征。如图3所示。出口能力高于中低等收入国家,低于东亚、太平洋国家。货物与服务进口占GDP的比重表现为波动变化的特征,总体略有增加。如图4所示。
(四)争取外国直接投资与外资援助情况可观。1987—2003年,外国直接投资额达到63.43亿美元,参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多达35个,涉及老挝国内1022个项目。2004年,外国直接投资为3亿美元,2005年上升为4亿美元。外资占老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1993年的32.1%上升至2007年的59%。老挝的外国直接投资集中于电力开发、通信建设、旅游服务业发展、农业投资和矿藏采掘。老挝多方求援筹措大量外国援助,以中国、日本为代表的援助最为突出,1995—2002年,日本为老挝提供各类援助款项达8亿多美元,1989—2002年,中国对老挝提供了12.59亿美元的各类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此外,老挝争取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红十字会、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减灾机构10个国际组织的国际援助。外国援助支持了老挝国内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如15万千瓦的南俄河水电站、沙湾拿吉湄公河大桥、万象瓦岱国际机场、南果河水电站,此外还兴建了各类学校、医院、码头、垃圾处理场和地面卫星电视接收站等。正是依靠外国投资和大规模的外国援助,老挝于2009年12月成功举办了东南亚运动会,大大提升了老挝的国际形象与地区影响力。
(五)地区与国际层面的互动发展取得突出成就。1997年7月,老挝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老挝积极参与东盟事务,与东盟各国发展友好关系,加强交流与合作,国内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东盟的资金技术支持。1997年,老挝申请加入世贸组织,2004年启动入世的相关谈判,老挝就关税和市场准入等问题与有关成员进行了复杂艰难的谈判,修改了《税法》、《企业法》、《知识产权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满足了各方提出的上千项的要求。2010年,老挝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以适应WTO有关原则要求的规定,如 《关于进出口商品原产地的政令》、《关于经济纠纷解决法》、《关于与国际经济相联通的决议》等。2012年10月26日,老挝正式被批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成为该组织的第158个成员,成员国资格于2013年初生效。
(六)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人民的幸福指数提升,减贫事业取得较大进展,人民收入与居住水平发生了明显的改善和调整。老挝的人类发展指数 (HDI)国家排名由2007年的137位发展到2008年上升至130位⑮,老挝人口贫困率由1990年占全国人口的48%,下降至2003年的33.5%,再降至2010年的25.6%⑯。老挝被联合国评定为实施脱贫 “千年发展目标”做得较好的3个发展中国家之一。据英国国际经济与和平研究所的数据,2010年老挝人民的幸福指数在世界149个国家中排名第34位,比2009年上升11位,在东盟10国中居前三位,仅次于马来西亚、新加坡。
伴随着老挝全面革新开放路线的不断推进,经济增长与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与挑战。
其一,老挝的发展要素结构对经济的贡献率不平衡。科技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世界许多国家的科技贡献率高达60~70%,东盟国家中的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科技贡献率在40%左右,而老挝的科技贡献率要远远低于东盟国家的水平。资金和资源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高,经济发展的潜在风险就越大。老挝的经济发展正好属于这种情况,资金和资源要素的贡献率高达60%以上。近些年,老挝采取了调整措施,增加科技要素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但老挝经济增长依然主要依靠资金、资源和劳动力数量的不断投入,经济发展要素的贡献率的不平衡结构现象仍然存在。
其二,经济增长的基础尚不牢靠,商品经济缺乏统筹发展和金融秩序,经济产业结构的建设问题重重。农田水利设施滞后,实现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的难度大,农业科技人员奇缺;工业基础薄弱,没有重工业、制造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和电子工业,更缺少高科技与高附加值的产业;偏重服务业发展,投资多指向消费性产业;严重对外依赖,进入新世纪以来,老挝的外资总额已超过110亿美元,相当于老挝国内投资总额的5倍多。
以家庭经济为单位的经济实体规模较小,缺乏明确的行业发展方向,商品多为自发性生产,与市场信息存在不对称。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各自的优势与协调发展不足,表现在投资上主要侧重于国家投资,没有致力于吸引民间闲散资金和外资,内部集资无力、信贷无序、贷款利息过高、期限过短,财政、金融类制度安排供给不足。
其三,发展不平等,贫富差距在扩大。老挝处于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原则市场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发展的不平等现象突出,贫富差距在扩大。如表2。
由表2可以看出,最低收入人群与最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在扩大。
注释:
①根据wikipedia网站老挝概况的内容编译与计算整理而得,http://en.wikipedia.org/wiki/Laos.
② Randi Jerndal,Jonathan Rigg,“Making space in Laos:constructing a national identity in a‘forgotten’country”,Political Geography,Vol.17,No.7,pp.809-831,1998.
③ “自由老挝”:1945年3月9日,日本武力推翻了法国维希政府在印度支那的殖民地政权,4月8日,西萨旺·冯国王在琅勃拉邦宣布老挝独立。随后以萨旺·瓦达那为主的君主权力与以佩差拉为首的首相权力在老挝南北统一的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1945年9月15日,佩差拉抢先公开宣布老挝王国的统一,10月12日,“自由老挝”政府成立。1946年4月法国人攻入万象,5月进入琅勃拉邦,自由老挝的领导人被逼流亡泰国。参见格兰特·埃文斯 《老挝史》,第74-79页。
④ 皇家老挝政府:1946年8月27日,老挝与法国签署了暂定协议,在法兰西联邦内部认可老挝为一个统一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即皇家老挝政府。1947年3月首次颁布宪法,8月新选举产生首个皇家老挝政府的国民议会,任命苏万纳拉亲王为首相。参见格兰特·埃文斯 《老挝史》,第79-82页。
⑤ 中立政策:20世纪50年代的日内瓦会议后,老挝政府首相梭发那·富马亲王认为,没有任何一个老挝的邻国也没有任何世界强国愿意允许老挝这个小国自我发展,此时的老挝与 “红色中国”和越南民族共和国都接壤,所以老挝公开偏袒哪一方都负担不起。老挝需要保持中立,努力将国内的依附者势力与外部资助者力量分开。参见格兰特·埃文斯 《老挝史》,第93-95页。
⑥ 人民革命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执政党,也是老挝唯一的政党,奉行共产主义,成立于1955年,原名为老挝人民党,197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改为此名。2011年6月,全国共有19.17万名党员。
⑦ Martin Stuart-Fox,“Politics and Reform in the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Asia Research Centre,Working Paper No.126,University of Queensland,November 2005,page 8.
⑧ 张传鹤:《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第15页。
⑨Ibid
⑩乔文:《面向21世纪的老挝:抓住机遇,力居中枢》,载 《东南亚纵横》(季刊),1997年第三期,第40页。
⑪ 张传鹤,《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第15页。
⑫1988年老挝人民革命党四届五中全会提出 “发展职工家庭经济”,其内涵包括两个不同的领域:一是补充工资收入不能满足生活所需的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 “家庭经济”,二是农民的 “家庭经济”。参见张瑞昆:《老挝经济结——老挝经济探析之一》,载 《东南亚纵横》,2004年1月,第56页。
⑬ 人均国民总收入 (GNI)(以前称为人均 GNP)是国民总收入用世界银行图表集法换算为美元除以年中人口数。国民总收入 (GNI)是指所有居民生产者创造的增加值的总和,加上未统计在估计产值中的任何产品税(减去补贴),再加上境外原始收入的净收益 (雇员薪酬和财产收入)。国民总收入 (GNI)以本国货币计算,为便于经济体之间的比较分析,通常会按照官方汇率转换为美元。
⑭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中心编译http://data.worldbank.org/country/lao-pdr.
⑮ 老挝外交部网站内容编译整理,http://www.mofa.gov.la/en/about-lao-pdr/64-about-lao-p-d-r/110-lao-economy.
⑯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http://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SI.POV.NAHC/countries/LA-4E-XN·display=gra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