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的人口迁移、农业开发及土地利用方式
2013-04-25刘馨秋王思明
刘馨秋,王思明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长江流域(指川、渝、湘、鄂、赣、皖、苏、浙和沪)自然地理环境优越,物产资源丰富,早在先秦时期即形成以水田农业为主,小畜禽饲养为特色,兼营林、桑和渔业,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耕地农业系统。凭借这一系统,长江流域自宋元以来一直稳居我国农业重心和财赋重地之位。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的人口资源,特别是在生产主要依靠体力劳动的情况下,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更是完成地区开发的先决条件。从新石器时期直至汉代,长江流域一直地广人稀,即使拥有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丰富的物产资源,其农业发展仍然极为缓慢。直至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由北向南的跨流域人口迁移以后,长江流域的农业开发才随之展开。虽然起步较晚,但长江流域的农业发展却极为迅速,至唐代中期即超越北方,成为中国经济中心;宋元至明清,下游“苏湖”和中游“湖广”相继成为全国粮仓和财赋重地;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更以发达的农业经济稳居我国农业基地的重要位置。长江流域的农业发展在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的压力下依然能够取得如此辉煌成就,与其土地利用方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因此,探讨历史时期长江流域人口迁移与农业开发的关系,分析其土地利用方式的独特性和价值,评估当前农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对制定长江流域未来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和农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 人口迁移与农业开发
1.1地广人稀的粗放型垦殖阶段(先秦至三国) 在生产力较低的历史时期,人类活动更仰赖于气候因素。先秦时期,中国大部分地区气候温暖,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过于湿热,而黄河流域的气候则更适合人类及作物的生存和繁衍,因此这一阶段的人口分布及土地利用范围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当时长江流域人口稀少,大部分土地未经垦殖,长期保持着温暖湿润的亚热带森林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充足,居民主要依靠采集和渔猎为生。
秦汉至三国,逐渐有黄河流域人口向长江流域迁移,这些移民的到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高程度文明向低程度文明地区的渗透,使长江流域开始形成以农业为主,兼之林、牧、渔、桑业多种经营的农业系统。如左思在《蜀都赋》中曾生动描绘巴蜀的古代生态,“原隰坟衍,通望弥博,演以潜沫,浸以绵洛,沟洫脉散,疆里绮错,黍稷油油,稉稻莫莫”,“邑居隐赈,夹江傍山,栋宇相望,桑梓接连,家有盐泉之井,户有橘柚之园。其园则有林檎枇杷,橙柿梬楟。榹桃函列,梅李罗生。百果甲宅,异色同荣……[1]。”《华阳国志》中也称,巴蜀地区不仅种植五谷,饲养六畜,而且桑、蚕、麻、苎、鱼、盐、茶、漆、蔬菜、水果等物产亦颇为丰富。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先秦至三国时期长江流域的农业生产因人口增加和技术提高而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从总体来说,由于当地多为丘陵地带,植被密集,土质粘重,而铁器和牛耕的推广普及程度偏低,仅依靠石器、木器较难开垦,而且劳动力依然缺乏,流域内大部分地区仍然荒无人烟,因此农业很难向更高层次发展。虽然当地农民以扩大耕地面积的措施来增加产量,但农田面积依然有限,粮食产量极低。直至三国时期,长江流域居民仍将耕种有限农田和采集渔猎作为主要谋生手段,大部分地区仍然处于火耕水耨、渔猎山伐的粗放型原始农业阶段。
1.2跨流域移民对平原地区的集中开发阶段(晋代至元末) 从西晋元康元年(291年)“八王之乱”以后,北方河南、河北、陕西、山西、山东等地开始频繁遭受战乱、旱灾、蝗灾的侵袭,为躲避战争和自然灾害,黄河流域人口纷纷向长江流域迁移,史称“永嘉南迁”。“永嘉南迁”历时约一个半世纪,至北魏统一北方才基本结束。据统计,至刘宋大明年间(457-464年),迁入长江流域的移民及其后裔总数超过200万[2]。从唐朝中期安史之乱爆发至五代十国期间,发生了中国历史上又一次由北向南的移民高潮,共持续220多年。这次移民彻底改变了中国人口分布北重南轻的格局。据保守估计,在长达200多年的移民过程中,共有650万人迁出,约占北方人口数量的25%以上。从靖康元年(1126年)开始,中国经历了第3次由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的大规模移民,历时155年,移民数量接近500万[3]。
北方移民南迁为长江流域带来大量劳力、财富以及精耕细作的技术,改变人口稀少局面的同时,也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发展。例如,在“永嘉南迁”过程中,北方世族大举南下,与土著豪族共同开凿运河、渠道等水利设施。据日本学者中村圭尔统计,六朝时江南地区共修建60余处较大规模的水利工程[4]。唐代以后,全国经济重心南移,长江下游水利兴修超越北方;至南宋时,南方四省(江苏、浙江、江西、福建)的水利项目总和达到北方四省(陕西、河南、山西、直隶)的14.8倍[5]。水利条件是南方水田农业生产的命脉,长江流域农业在水利建设、农具改进和劳动力增多的多重促进下得以迅速发展,圩田开垦在唐中叶以后大规模展开,平原地区的耕地面积因此迅速扩大。
圩者,围也。内以围田,外以围水。圩田,又称围田,是将低洼处的土地、沼泽或湖泊筑堤围垦而成的农田。圩田广泛分布于长江下游地区,在宋初时即呈现“周遭圩岸缭金城,一眼圩田翠不分”的局面。南宋以后,圩田发展更为迅速,江浙一带的太湖、练湖、淀山湖、常湖、广德湖、东钱湖等均被围而成田,江西和安徽等地也有许多围田分布[6]。正如卫泾在《论围田札子》中所描述的,“三十年间,昔之曰江、曰湖、曰草荡者,今皆田也[7]。”有学者统计,南宋中叶以后,太平州和宣城、上元、江宁、溧水四县的农田中,圩田、沙田面积占60%以上[8]。南宋末期太湖平原的耕地面积约为1 920 000 hm2,且元代仍有小幅增加,垦田数甚至高于明清时期,达到“无尺地寸壤之不耕矣”的程度了[9]。
所谓天下之利,莫大于水田。塘浦圩田的大规模建设不仅扩大了耕地面积,而且水利系统的建成和改进也使耕地品质得到相应改善,使南方水田农业的优势得以显现和发扬,为下游成为全国粮仓奠定了基础。
1.3流域内移民对丘陵山区的过度开发阶段(明代至民国) 明清时期,长江流域发生了流域内由东向西的人口迁移,湖广成为这一阶段移民出入的主要区域。明朝是湖广移民迁入的高峰期,占历史时期两湖地区家族迁入总量的48.6%;此移民高峰以洪武年间(1368-1398年)的规模最大,占明代湖广移民迁入总量的65.3%[10]。明末清初,四川由于多年战乱以及旱灾、饥荒、瘟疫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人口显著减少。因此,从顺治十年(1653年)起,清政府颁布一系列招募移民、鼓励移民入川开垦的规定,并为移民提供了土地、赋税、入籍等各种优惠条件,从而引发了清前期“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洪流。持续一个多世纪的“湖广填四川”是以湖南、湖北为主,包括陕西、山西、福建、广东、江苏、河南、浙江、安徽、贵州和广西等省人口的大迁移。至道光三十年(1850年),四川省实际人口数量已经超过4 000万[11]。
人口的迅速增加大大加快了土地开发的力度和速度,不仅平原地区以及盆地边缘山地均已得到利用,而且对江湖滩地的围垦由下游发展到中游,对中上游丘陵山区的开发规模也不断扩大,长江流域特别是中上游地区的可耕地面积得以大幅增加。据统计,至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中上游耕地面积达到33 203 400 hm2,占长江流域耕地总面积的76.5%,比清初增加了131.2%[12]。
清末至民国时期,由于自然灾害和社会动荡等多方面原因,长江流域人口数量由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的25 023.3万人减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的23 807.0万人[10]。在此期间,流域耕地面积亦由道光二十年的403 140 000 hm2减至民国二十三年的26 473 500 hm2,且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民国末年才所有缓解[13]。
1.4巨大人口压力下的农业发展停滞阶段(新中国成立至今) 据统计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流域人口数量呈直线上升之势,人口总量由1951年的22 922万人增加至2010年的49 266万人,涨幅为114.9%。其中,下游三角洲地区人口涨幅最大,为145.2%,并以上海的人口增长最为惊人,60年间增长了317.2%;中游人口增长了117.7%,以江西涨幅最高,为171.4%;上游地区涨幅最小,为78.7%。
与人口的直线增长相比,这一时期长江流域的耕地面积变化出现先下降再上升的波动。1952-1995年,耕地面积由43 409 100 hm2下降至25 753 000 hm2,减少了40.7%;1995年以后开始恢复增长,2008年前后得到大幅增长,耕地面积上升至32 122 000 hm2,但仍不及新中国成立初期水平。也就是说,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江流域的人口数量呈现大规模、高速度的增长,然而耕地面积不仅未像历史时期一样随着人口的激增而大幅增加,反而呈现迅速减少的趋势。如此表明,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口与耕地之间正相关的关系已被打破,人口的增长不再单纯的有利于耕地的开发。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出现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现象。据统计年鉴数据计算,1990年长江流域农林牧渔从业人员为14 148.2万人,占乡村就业人员总数的78.4%,2010年人数与比重分别下降至9 526.5万人和46.1%。农村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不仅造成农村“空巢”家庭增多,留守老人、儿童无人照管等社会问题,而且农业从业人员的大量减少导致大片耕地因无人耕种而荒废,对原本就极为紧缺的耕地资源造成极大浪费,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2 土地利用方式及效益
2.1引入粮食作物改变中上游土地利用形式 玉米原产于美洲的墨西哥、秘鲁,至迟明代传入我国,在长江流域的传播路径为自西向东。明朝末年,四川山地和丘陵地带已广种玉米;清初,玉米传入中游,至同治年间(1862-1874年)发展成为湖广、江西等地山区人民的主要粮食;下游太湖地区的玉米种植较晚,影响亦较小。
番薯原产于中、南美洲,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传入我国,其在长江流域的传播路径为自东向西。江苏的番薯种植约始于万历,清同治至光绪年间(1862-1908年)发展较为迅速。但番薯与玉米类似,在太湖流域的粮食生产中所占比重始终较小。中游地区至乾隆年间(1736-1795年)开始大规模种植番薯;四川则至乾嘉时期(1736-1820年)才得到普及。虽然上游的番薯种植开始得最晚,但发展最快,据清末调查,四川的142个厅、州、县中,有种植番薯记载的达127个,其中种植5万亩以上的厅、州、县有29个[14]。
嘉庆以后,长江流域人多地少、粮食短缺等矛盾已相当尖锐,大量移民开山种粮,促使玉米、番薯得到广泛传播,中上游山地大片原始森林被砍伐后辟为玉米田和番薯田。正如史料[15]所载,“建邑山多田少,居民倍增,稻谷不给,则于山上种包谷、羊芋,或蕨、蒿之类,深林幽谷,开辟无遗……”
玉米、番薯可与多种农作物间作,不仅增加了我国粮食作物的种类和产量,而且有利于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此外,玉米、番薯等美洲作物还增加了优良饲料作物的种类,为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6]。
2.2引入经济作物提高下游土地效益 唐宋时期,长江下游曾是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有着“苏湖熟,天下足”的美誉。然而明代以后,伴随着人地关系矛盾的日益深化,下游的土地开发和粮食增产已接近极限,愈发严重的人口增长和耕地紧缺使昔日的全国粮仓陷入困境。为了摆脱困境,下游农区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大桑、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比重,以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土地效益。其中,棉花种植业因与蚕桑业相比“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所以在明清时期发展更为迅猛[17]。
棉花原产于印度和阿拉伯,至迟在南北朝时期传入我国边疆。长江流域的棉花种植大约始于南宋中期以后,最初在江南地区开始种植,元代以后发展成为长江中下游纺织业的主要原料。明代,太祖朱元璋大力发展植棉业,规定“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18];令江南地区每户种桑、棉、枣各二百株,由官府给予种子;对超额种植者,永不收税,以鼓励推广。这些政策无疑对棉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19]。据史料记载,万历年间,苏州府嘉定县“田地塗荡等项,共一万二千九百八十六顷一十七亩……宜种稻禾田地止一千三百一十顷六十余亩,堪种花豆田地一万三百七十二顷五十余亩……种稻之田约止十分之一,其余止堪种花豆”[20];松江一带“大半植棉,当不止百万亩”[21];太仓州“地宜稻者亦十之六七,皆弃稻袭花”[22];“浙西诸郡……种植之广,与粳稻等”[23]。明代太湖地区俨然成为全国最重要的棉花生产基地。
清代长江下游棉田面积继续扩大,乾隆四十年高晋在《清海疆禾棉兼种疏》中记述,“惟松江府、太仓州、海门厅、通州厅并所属各县……种花者多,种稻者少……以各厅州县农田计之,每村务本种稻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图利种棉者则有十分之七八”[24]。虽然鸦片战争期间,棉业因帝国主义的侵略而遭受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战后棉布的大量出口反而刺激了植棉业的发展。例如,光绪年间,松江所属州县“均栽种棉花,禾稻仅十中之二”;华亭县“改禾种花者比比焉。今六磊塘北种花已十之三,再东北十之七矣;大洋泾南种花亦十之三,再东南十之六矣”[25];如皋、通州、海门等地也是“一望皆种棉花,并无杂树”;“江西、浙江、湖北等处,向只专事蚕桑者,今皆兼植棉花”[26]。
明清时期植棉业的繁荣发展不仅提高了下游地区的土地效益,而且带动了纺纱织布等副业、手工业的发展,对当地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3集约化提高土地利用率 以往,扩大耕地面积是使作物增产的主要方式,然而随着人口增加及其与耕地短缺矛盾的不断加深,长江流域的农业生产发生了重大变革,即土地利用方式转向以集约经营为主,广泛采用轮作倒茬等耕作方式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利用率。
据《吴郡图经续记》[27]记载,“吴中地沃而物夥,其原湿之所育,湖海之所出,不可得而殚名也。其稼则刈麦种禾,一岁再熟。”说明早在北宋时期,下游苏南地区已出现稻麦二熟的轮作方式。当时稻麦轮作主要是在早稻田中实行,陈旉在《农书》[28]中对此解释为,“夫耕耨之先后迟速,各有宜也。旱田获刈才毕,随即耕治晒暴,加粪壅培,而种荳、麦、蔬茹,因以熟土壤而肥沃之,以省来岁功役,且其收足又以助岁计也;晩田宜待春乃耕,为其藁秸柔韧,必待其朽腐,易为牛力。”
稻麦轮作的形成,极大增加了宋代长江流域稻作复种指数。有学者估计,宋代江南地区的复种指数高达140%[29],下游土地的利用率和粮食产量因此大幅提高。例如,唐代太湖地区亩产稻谷约138 kg,南宋时则增至225 kg,增幅达63%[30];土地利用率更在宋元时期达到200%~300%[31]。
明清时期,下游地区的耕作技术和农业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例如,稻麦二熟制由麦类与早稻复种,发展到麦类与晚稻复种。据《补农书》[32]记载,明末清初杭嘉湖地区水稻最高亩产可达4~5石(550~687.5 kg)。
此外,下游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向中游地区迅速推广,推动了中游农业系统的发展。当时湖广地区双季稻和三季稻的推广程度较高,二熟甚至三熟轮作制度的实行也较为普遍,且轮作形式多样,包括稻-麦、稻-豆、稻-菜、稻-棉、棉-麦等。土地利用率的提高促使中游粮食产量大幅增加,湖广不但成为下游粮食的供应基地,而且成为全国粮食输出量最大的地区。
轮作倒茬、多熟种植和间作套种等土地集约化形式的结合采用,极大延长了耕地被作物覆盖的时间,在“尽地力”的思想指导下,土地利用率得以大幅提高。
2.4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是一个讲求平衡的农业系统,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南方地区早在汉代即已出现“利用陂塘灌溉种稻,塘内养鱼种莲,堤上植树”[33]的人工生态农业雏形。明代以后,为缓解日益加深的人地矛盾,长江下游低洼地区广泛采用基塘生产方式,即植桑养蚕与池塘养鱼综合经营的高效人工生态模式,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效益。
“基”,指堤埂,用以植桑树、果树及其他作物;“塘”,指鱼池,用以养鱼。明代李翊在《戒庵老人漫笔》[34]中描述了嘉靖年间(1522-1566年)江苏常熟地区的基塘生产方式:“芜乡之民,逃农而渔……凿其最洼者,池焉。周为高塍,可备坊泄,辟而耕之。岁之入,视平壤三倍。池以百计,皆畜鱼。池之上,为梁,为茇舍,皆蓄豕,谓豕凉处,而鱼食豕下,又易肥也。塍之平阜植果属;其汙泽植菰属,可畦者植蔬属,皆以千计……室中置数十匦,日以其入分投之,若某匦鱼入,某匦果入盈,乃发之。月发者数焉,视田之入复三倍。”
清代以后,在基塘生产中引入畜禽养殖和大田生产的生态农业模式发展更为完善,并盛行于下游农业区。据光绪《高明县志》[35]记载,“近年业蚕之家,将洼田挖深,取泥覆四周为基,中凹下为塘,基六塘四,基种桑、塘畜鱼、桑叶饲蚕、蚕屎饲鱼,两利俱全十倍禾稼”,即最低处凿池养鱼,稍高处围而为田,堤岸上种桑树,“凿池之土,可以培基……池中淤泥,每岁起之以培桑竹,则桑竹茂,而池水益深矣”[36],还可在池上架鸡舍、猪舍,既不占耕地,粪便又能喂鱼,使粮、畜、鱼、菜、果各项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稳定、且高效益的“粮-畜-桑-蚕-鱼”综合经营模式[37]。
长江下游的农业生产利用水陆资源和农业生物之间的互养关系,组成合理的食物链和能量流,因而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据统计,杭嘉湖地区的水稻和桑叶的最高亩产比一般亩产高出30%~50%[38]。清代中后期,在中下游渔业经济整体下滑期间,太湖地区“以牧促鱼,养鱼利农”,渔牧粮园有机结合的生态农业经营模式不仅相当兴盛,而且已带有商业性与专业性生产的特点了。
2.5优化农业结构提高综合效益 长江流域幅员辽阔,各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各不相同,因此农业发展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地区结合自身条件,提倡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从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以农业结构调整效果较为显著的浙江省为例。浙江农业资源有限,且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农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了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浙江省大力调整农业结构,降低种植业比重,充分利用水资源发展渔业生产,并极为注重改善生态环境。改革开放初期,浙江省农业产值比重高达69.3%,而渔业仅为5.9%,经过30年的调整,至2010年,农业比重下降至48.9%,渔业上升至24.5%(图1)。林业比重的上升幅度虽然较小,但仍高于流域平均水平,另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4-2008年)数据显示,浙江省森林覆盖率高达57.4%,在流域各省(区)中位列第二。
除调整农业结构以外,提高农业效益的另一高效途径是优化种植业结构。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农作物的播种面积由4 760 100 hm2下降至2 484 700 hm2,减少了近一半。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明显缩减,其在农作物总面积中所占比重由70.4%下降至51.3%;棉花和油料作物的种植面积呈下降趋势;而蔬菜、瓜果和茶叶等优势作物的种植面积则有所增加,且这种趋势在进入21世纪以后更为明显。
图1 1980-2010年浙江省农林牧渔业产值比重Fig.1 The proportion of agricultural output in Zhejiang Province during 1980-2010
通过上述调整,特别是近十年来的结构优化,浙江省农业综合效益得到有效提高。2010年,全省农、林、牧和渔总产值达到2 172.9亿元,分项产值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96.7%、62.0%、128.9%和69.1%,而且农产品的品种、品质及总量均有所增加,社会有效供给不断丰富。
再以中上游地区为例。为了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中上游地区结合自身的生态条件,积极调整土地利用形式,大力推广农区种草,发展多种类型的草地农业模式,通过高效率的第一性生产和第二性生产,有效地提高了耕地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例如,四川省采用草田轮作模式,将土地资源通过牧草与饲用作物进行合理配置,利用冬闲田种植多花黑麦草,每公顷干物质产量约15 000 kg,用于饲养兔、鹅、山羊和奶牛,可增收15 000~37 500元[39]。江西省通过推广草粮轮作模式,不仅促进了草食畜的发展,实现了粮食的增产,而且还极大改善了水土流失问题,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40]。另有资料表明,发展草地农业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使4倍于耕地的其它土地发挥作用;可比农田减少水土流失70%以上;并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节约资源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41]。由此可见,在中上游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农区草业,对解决“三农问题”、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2]。
如今,在资源极度衰竭、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农业生产停滞不前的严峻形势下,从自然-农业生态和谐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继续调整土地利用形式,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系统已成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农业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
3 结语
人口迁移可以推动农业发展,但过量的劳动力又会抢占土地资源,导致农业发展失衡。在长江流域农业开发过程中,先秦至三国时期,逐渐有来自黄河流域的移民迁入,使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因劳动力的增加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而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受限于劳动力和工具、技术等因素,大部分地区仍处于“火耕水耨”、“渔猎山伐”的粗放型垦殖阶段;晋代至元末,北方跨流域移民的大规模南迁彻底改变了长江流域的粗放型垦殖模式,使平原地区农业进入快速、精细的发展阶段,下游地区成为“苏湖熟,天下足”的全国粮食产销基地,农业结构基本处于平衡状态,而农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也在宋元时期逐渐显现;明代至民国时期,流域内由东向西、由平原向山区的人口迁移使中游湖区和中上游丘陵山地得到大规模开发,虽然满足了急剧增长的人口对于粮食的需求,但也使农业内部结构和自然-农业生态系统均陷入失衡状态;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江流域农业系统依然按照传统重农思想的指导方向发展,将“以粮为纲”作为基本国策,并因此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与此同时,一味注重农耕而忽视其他农业生产和环境承受能力的弊端彻底显现,在巨大的人口和环境压力下,自然-农业生态系统严重失衡,农业自身的发展也几近停滞。
不可否认,长江流域是中国农耕文化的摇篮和农业生产的重要区域,其以种植业为核心、以扩大耕作范围和积极调整土地利用形式为主要途径的农业开发模式为历史发展谱写了辉煌篇章。然而,这一模式在满足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的粮食需求,并在历史时期取得卓越成就的同时,也给长江流域带来了水土流失、湖泊淤积、资源衰竭、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当前的农业形势正陷于人口持续增长、农村劳动力和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农业发展停滞不前的僵局之中,而上述资源环境问题使这一僵局更加难以突破。这一局面提醒我们,农业的发展必须从自然-农业生态系统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因此,只有通过调整农业开发模式,优化土地利用形式和农业内部结构等途径,才能有效协调人口与农业开发的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使农业回归到健康、平衡和可持续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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