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文学馆与暴发户心态(外一则)
2013-04-22唐小林
唐小林
在各地纷纷建造作家文学馆的热闹中,又传来魏明伦文学馆签约仪式在四川安仁举行。魏明伦文学馆总面积约一千二百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将通过大量图片、作品、影像、实物等资料,反映魏明伦的文学创作历程。该馆预计将于2013 年1 月1 日正式对外开放。
在当代文坛上,魏明伦究竟有多高的文学成就,值得兴建一座“魏明伦文学馆”?在波诡云谲的商业化面前,此伏彼起的“魏明伦现象”的确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和警惕的现象。这位作品不多、佳作难觅的所谓“巴蜀鬼才”,之所以能够在文坛内外搅起一阵又一阵的热浪,在我看来,这完全得益于一些文化名人不负责任的胡乱吹捧,以及魏明伦长年累月、持之以恒的自我表扬。多年来,魏明伦几乎就没有什么像样的文学作品问世,而媒体上有关魏明伦的报道,又几乎都是一些与文学风马牛不相及的社会新闻。
这是一个中国作家耐不住寂寞和前所未有的浮躁的时代。我们看到,一些作家在暴得大名之后,为了永垂青史,万古流芳,让人们永远记住自己的名字,不但疯狂地炒作,而且就像古代的封建帝王在活着的时候就开始大兴土木,修建陵墓一样,与各种利益方合谋,大肆兴建一些打着文学幌子的文学馆。据悉,西部某省一位作家,不但在自己的家乡兴建了文学馆,而且还准备像肯德基开快餐国际连锁店一样,在贵州省铜仁市建立一个该作家的文学分馆,该馆占地面积六百多平方米。日前,又有报道称,该作家家乡所在的那个贫困县,将投资112 亿元、历时五年聚力打造“××作家村、××文化区和××老街”三大黄金旅游板块。其中,××作家村旅游项目规划占地一千五百亩,建设××艺术馆、作家公寓、棣花采摘度假村等,投资两亿元。目前,该县邀请国内外专家实地勘察后,整体规划已经出台。读罢这则跑马圈地、劳民伤财的新闻,总觉得很不是滋味。
笔者从该作家故乡所在的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信息得知,该作家家乡所在的县,2008 年的财政收入才首次突破一亿元;到2011年,每年的财政收入全部加在一起,还不到两亿元。也就是说,该县投资的“××作家村”等旅游项目所需的112亿元,即为该县大半个世纪财政收入的总和。如此巨大的资金,究竟从哪里来呢?难道该县每年的财政收入可以自己留用,不上缴给国家财政?试问,被建设占有土地的那些村民们,在失去土地之后将被迁往何处?他们今后的生活将靠什么来维持?他们是否都会得到应得的赔偿和适当的安置?而该县打造的这一宏大工程究竟有多少文化可言?
在我看来,作家文学馆,并不是酒馆和茶馆,只要浪得了一点虚名的作家都可以兴建的。在中国历史上,出过李白、苏东坡这样伟大的文人的四川,绝对是不需要用魏明伦这样并无多高文学造诣的人来支撑门面的。稍有一点文学常识和欣赏能力的人都知道,魏明伦写出的那些东西,根本就谈不上有多少文学价值。2009年1月,《魏明伦随笔选》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该书的腰封上,赫然印着——李敖自谦:“还是四川来的魏明伦为大!”2010 年11 月22 日,“祝贺著名戏剧家魏明伦从艺6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周在成都拉开序幕。活动周上,我们看到,巴蜀“鬼才”魏明伦的好友及诸多文化名人不但亲临捧场,而且一个个都开足了马力,不吝为魏明伦大肆鼓吹。其中一位说:“明伦虽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是他确实学得翻江倒海,他的剧本我都看过,确实写得精彩,他写的杂文我觉得可以说是文坛金庸了,他的一些辞赋也是一团锦绣。作为一个人来说从事一项,比如写剧本或者写杂文、辞赋一样都了不得了,他三样都写得不错,足见这个人有多大的才华。”看到这些犹如商业广告一样的赞美之词,笔者不禁想到了俄罗斯古典作家克雷洛夫笔下的一则寓言:一个刚从国外回来没几天的贵族,在跟他的朋友一起到田野散步时,满嘴跑火车地说,他到过的地方可真是了不得,比如说罗马,那里的黄瓜简直有山那么大。在我看来,廉价的赞美,可以说是中国文人历来的通病,而有人把魏明伦的杂文说成是文坛的金庸,辞赋说成是一团锦绣,简直就像是把瓦砾说成是玉石,把鸡毛吹上了天。
肉麻的吹捧还有不少,试举两则:
欣闻“蜀娃”魏明伦继“巴妹”刘晓庆之后,双双下海,掀浪弄潮;乃知文坛艺苑之胜事,非徒舞笔弄姿,而在于能掐会算,经四海腰缠万贯济扬州也。
鬼才魏生乎,使汝多财,吾为而宰。
——文怀沙
明伦兄:
兄蜀中文坛奇才,已濯浪沧海,知商品之大潮之所向披靡矣。遥望夔门,曷胜欣羡,此中气象万千,非杜甫“萧森”二字可概括矣。
昔读兄之文,散淡萧疏之外复有排闼捭阖之气。前者足可为风流才子,后者必可期巨商大贾。兄真可谓“开张天岸马,俊逸人中龙”也。……
——范曾
倘若今后我们的后人要想知道什么是中国历史上最肉麻的文字,想要知道什么是中国文人的浮夸之风,我想,以上这些毫无节制的友情吹捧,可说就是最好的标本。在仔细拜读了魏明伦的《巴山鬼话》、《魏明伦短文》和《魏明伦随笔选》之后,笔者发现,其中的许多文章,均属于溜须拍马和把肉麻当有趣的“极品”文字。如:
那段时期,牟其中客旅成都办事。为了应邀替我公司开张出场压阵,他推迟了飞回北京的班期,率领南德经济集团一帮智囊前来赴我之约。这对于笃信“时间就是金钱”的大忙人,确是破例之举动。那天,牟其中是最早登门之客。由他剪彩、揭幕、题词,词曰“衣食足,礼仪兴”。此公是天才的演说家,不打讲稿而能长篇大论而又言之有物!只可惜当时没有把他的演说录下音来,白白随空气振荡流失了。
——《悲愤投“海”佯狂经商》
女伶巩俐好玩,仿红头文件,过把首长瘾。其幽默才华与从政能力均可开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电影女演员成女官员者,已有两个“波儿”:美国邓波儿,吾国陈波儿。巩俐应做超级“波儿”,居高蔑视港台低俗“波霸”!
——《乱点群星谱》
巩俐天生丽质,光彩照人,兼具海报型美和雕塑型美(所谓海报型:指那种初看很吸引人,但不耐久看;雕塑型则指乍看不强烈,但很经得起反复衡量,越看越美)。
——《三位影后》
许戈辉人长得蛮漂亮,不妖艳、纯情、端庄,像个小学生。待人接物和蔼可亲。我收到过她从香港寄来的贺年卡。
在我印象里杨澜像个小妹子,现在她生了小孩之后,不知发福了没有,还像不像以往那个样子?小妹别三日,愚兄要刮目相看了。
——《三只“凤凰”》
一九九七年初,报告文学家陈祖芬有两篇作品写了两个“来”。一篇长达八万字,写的是大连市长薄熙来;另一篇最短,几百字,写的是我家小孙子魏如来。我的儿子叫魏来。孙子出世长得跟他爸魏来小时候一个样。我因此给孙子取名魏如来——如同魏来。陈祖芬写道:“如来,这名字只有魏大胆敢取!”这篇短文在全国政协开幕时见报。我家婴儿还躺在摇篮里傻笑,他小小的“大”名已在首都一鸣惊人了!
——《我家如来》
当代中国女人为什么都以自己的腋毛为耻?恨不得“干净、彻底、全部”消灭腋毛?这是盲目照搬西洋习惯,没有研究中国男人的性心理。女人,您看过《素女经》么?您看过茅盾先生的小说《子夜》与《蚀》么?过去,中国男子是以女性腋毛为美,为魅,为性感,被其吸引,被其诱惑!小说《子夜》与《蚀》塑造性感女郎刘玉英、孙舞阳、章秋柳,神来之笔是细腻描写女性腋毛给男人的煽情感觉。暑天无君子,短袖亮美色。雪肤与腋毛黑白相衬,妙在遮掩时多,闪露时少,玉臂偶尔伸屈,诱使男人想入非非……
——《美容异想》
这就是被人吹得天花乱坠的“文坛金庸”魏明伦先生的精彩文字。从这些文字的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是对牟其中极端的崇拜,把明星的美貌当做甜品来反复咀嚼和回味,把自己家中鸡毛蒜皮的事,当做轰动首都的大事和对女性的腋毛垂涎欲滴的畸形心理。如果不读魏明伦的书,读者恐怕永远也想不到,在当今的中国,居然还有如此令人作呕的文字。中国的女性们与其像魏明伦所说的,留住腋毛去煽中国男人的情,让他们欲火中烧,还不如统统都去裹脚,个个成为三寸金莲,以满足西门庆和中国男人们几千年来畸形变态的性心理。君不见,连老婆都讨不上的穷光棍阿Q,不是都还嫌吴妈的脚大吗?
纵观中国文坛,浪得虚名的文人可说是比比皆是。在我看来,如像魏明伦这样的文化“名人”,其笔下的文字,大都如同陈谷子烂芝麻。但就是这样的文字,却受到了众多文化名人的竭力追捧。魏明伦先生曾自我感觉良好地说:“我的第一职业主攻戏剧,第二职业兼写杂文;近年鬼迷心窍,又有一手小小的余技——应邀试作变体骈文碑铭。”像这类“我身怀几种绝技”或是“我身负几种责任”的角色,各地皆有。这里我们不妨再来看一看被不少名人友情吹捧为“一团锦绣”的魏明伦的辞赋吧:
有日必有夜,有夜必有灯。自燧人氏钻木取火以来,悠悠时间,茫茫空间,与日月交相同辉,灯也;与人类每夕共度,灯也。古人点灯,今人开灯。地域不分亚非欧美,种族不分黑白棕黄,何人不识灯?何国不用灯?有灯必有灯文化,而灯最发达处,莫过于泱泱中华。
——《华灯咏》
有会必有会议,有会议应有会堂。滔滔会海无涯,座座会堂无数。首都人民大会堂丽日中天,各地大小会议厅星罗棋布。高山有流云更雄,森林有鸣鸟更幽,丹青有题咏更美,会堂有碑铭更佳,以首善之区大雅之堂缺乏相应美文为憾事。安得椽笔作赋,继岳阳楼风骨,取滕王阁华采,兼醉翁亭谐趣:文章为楼阁增光,楼阁偕文章传世。
——《会堂赋》
以上这样的文字与其说是“锦绣一团”,倒不如说是“败絮一堆”。在《华灯咏》和《会堂赋》中,我们看到的就像是乡下的刘姥姥带着板儿走进了大观园,纯属是少见多怪。什么“有日必有夜,有夜必有灯”,“古人点灯,今人开灯”,“有会必有会议,有会议应有会堂”。即便是小学生写作文,都不会写出这种唠唠叨叨,废话一样的文字。只要对《华灯咏》和《会堂赋》稍加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两者在写作手法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浇铸出来的水泥预制板。更有甚者,在魏明伦的辞赋里,还出现了诸多如同标语口号似的句子:“从无名捐款者到无数建设者;从寻常百姓到政府公务员,异口同声祝愿——还我锦江水!”“毅然停建市委市府大楼,全力奔赴前沿一号工程。号排第一,事大于天。九百余万市民参与,二十七亿巨资投入,而罕闻几声反调非议!”(《府南河碑记》)
据说,在中国古代,曾经有一个喜欢卖狗皮膏药的人。这个人逢人就吹嘘说自己的文章写得好。为此,他为自己写下了一首著名的广告诗:“天下才子在浙江,浙江才子数敝乡,敝乡才子数老弟,老弟请我改文章。”由此看来,中国文人的浮夸并非始自今日。拜读了魏明伦一本又一本的得意之作,听到文坛上喧嚣的一片赞美声,作为读者的我们,不妨还是仔细地掂量掂量,罗马的黄瓜真的有山那么大吗?
光环背后的季羡林
2002 年4 月25 日,季羡林先生在其即将出版的《清华园日记》的后记中写道:“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什么样的思想,什么样在人前难以说出的话都写了进去。万没想到今天会把日记公开。这些话是不是要删掉呢?我考虑了一下,决定不删,一仍其旧,一句话也没有删。我七十年前不是圣人,今天不是圣人,将来也不会成为圣人。我不想到孔庙里去陪着吃冷猪肉。我把自己活脱脱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与当今图书市场上出现的那些多如牛毛,动辄往季羡林先生脸上贴金的虚假的季羡林传记相比,《清华园日记》的真实和坦诚简直令我吃惊。如季羡林先生对于婚姻的矛盾和在大学校园中青春的性苦闷:
1932年9月13日
使我最不能忘的(永远不能忘的)是我的H(这里的H 是指季羡林的夫人彭德华。《清华园日记》注)。竟然(经过种种甜蜜的阶段)使我得到der Schmerz(德文“痛苦”的意思。《清华园日记》注)的真味。我现在想起来仍然心里突突地跳——虽然不成的东西也终于成了东西。
1932年12月1日
星期四,今天早晨上三班。又叫王文显念了一通,我干抄了一遍,结果手痛了。
过午看同志成中学赛足球和女子篮球。所谓看女子篮球者实在就是去看大腿。说真的,不然的话,谁还会去看呢?
1932年12月21日
过午德文,颇形疏散。看清华对附中女子篮球赛。说实话,看女子打篮球,其实不是去看篮〈球〉,是在看大腿。附中女同学大腿倍儿黑,只看半场而返。
晚上看法文,整理书籍。
1934年5月10日
晚上,有人请客,在合作社喝酒,一直喝到九点,我也喝了几杯。以后又到王红豆屋去闲聊,从运动扯起,一直扯到女人,女人的性器官,以及一切想象之辞,于是皆大欢喜,回屋睡觉。
1934年5月17日
前两天下了点雨,天气好极了。
今天看了一部旧小说,《石点头》,短篇的,描写并不怎样秽亵,但不知为什么,总引起我的性欲。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同几个女人,各地方的女人接触。
从季羡林的《清华园日记》中我们得知,季羡林的大学生活实在是“太刻板了”,而性的饥渴简直就像是一头发疯的猛兽一样,时常闯进季羡林的心。在婚姻失意,激情难耐的情况下,“看大腿”就成了季羡林最大的业余爱好。于是,我们在季羡林的日记中屡屡见到有关看篮球,即“看大腿”的记录。如:“过午看球,共三场——女子篮球,师大对清华锦标赛……”“过午看篮球赛。我虽然对两者外行,但却是有球必看,即便在大考的当儿。”“过午看女子篮球赛,不是去看打篮球,我想,我只是去看大腿。因为说到篮球,实在是打得不好。”“晚饭前,之琳忽然来了,喜甚。晚上陪他谈话,又到体育馆去看足球队与越野赛跑队化妆女子篮球比赛。”试想,倘若“看大腿”这样的话不是由季羡林先生说出来,而是由某个普通的人记在日记里或者说出来,岂不要被骂得狗血淋头?至少像“色鬼”和“流氓”这样的帽子是一顶都绝不会少的。好在季羡林先生并不装那种假正经。好色就好色了。作为一个青年时期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人,季羡林先生“好色”实在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我想,倘若孔子要是活在今天,或许他也会像季羡林先生那样,以看篮球的名义,去“看大腿”的。因为他老人家就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真正的君子并非不好色,而是能够在关键时刻把握得住自己,真正做到“好色而不淫”。
在《清华园日记》中,我们还看到,季羡林先生曾经也是一个牢骚满腹的“愤青”。如:“近几日来,心中颇空虚而不安。有烦闷,然而说不出,颇想放纵一个时期。我讨厌一切人,人们都这样平凡。我讨厌自己,因为自己更平凡。”“心绪极坏,不能静心读书。”“今天才更深切地感到考试的无聊。一些放屁胡诌的讲义硬要我们记!”“晚上听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一塌糊涂。”“郁达夫的《自选集》简直不成话,内容没有内容,文章不成文章。”“想写几篇骂人的文章,也只想出了题目,写来恐怕不能很坏。”“拼命看了一天文字学,我仍然骂一声:毕莲混蛋!”从这些情绪化的文字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年轻时的季羡林常常是缺乏冷静的,甚至于有许多事是拿不上台面的。如:“宏告送我了一本他著的《诺贝尔文学奖金》,我打算替他吹一吹。”“晚饭后,同曹葆华在校内闲溜,忽然谈到我想写文章骂闻一多,他便鼓励我多写这种文章,他在他办的《诗与批评》上特辟一栏给我,把近代诗人都开一刀。”尤其是如下这则日记——
1934年3月25日
这几天心里很不高兴——《文学季刊》再版竟然把我的稿子抽了去。不错,我的确不满意这一篇,而且看了也很难过,但不经自己的许可,别人总不能乱抽的。难过的还不只因为这个,里面还有长之的关系。像巴金等看不起我们,当在意料中,但我们又何曾看〈得〉起他们呢?
在我看来,既然季羡林先生自己对自己的文章都不满意,那么,作为《文学季刊》的编辑,巴金先生顺理成章地有权将不好的文章撤下不用,这也正是对读者负责的表现。季羡林先生有什么理由对巴金先生怀恨在心呢?至于季羡林在前面提到的“想写文章骂闻一多”,更让人怀疑,年轻时的季羡林曾经卷入了一场文人相轻的无聊闹剧。好在晚年的季羡林先生终于大彻大悟,将自己的《清华园日记》一字不删地展现在了我们眼前,从而让我们从新闻媒体的喧嚣声和一哄而上的造神运动的光环背后,看到了一个从神还原为人,真实可信的季羡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