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操作 严格管理确保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徐顺年局长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2013年3月21日)
2013-04-19
1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达到10.9亿元,市县配套资金投入达1.59亿元,创历史新高。为了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省农机部门全面开展了以“减少品目、降低标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简化程序和扩大普惠”为主要内容的补贴创新试点,补贴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呈现出农机市场购销两旺、农机装备结构提档升级、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良好局面。在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全省农机装备水平大幅增长,作业水平明显提升,农机工业产销量平稳增长。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 215万kW,比2011年增长2.65%,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以及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大幅增长。全省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其中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高效设施农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45%。全省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900亿元,江苏作为全国高性能农机生产基地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从总体上来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经成为全省农机部门发展粮食生产和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调控手段,成为农机化发展的“助推剂”、农民致富的“铺路石”。
为了将党的惠农强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各级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更加注重统筹兼顾。为更好地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急需的农业机械,全省建立了有进有退、动态调整的补贴机制,围绕农机化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加快重点机械推广。2012年,着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对12种通用类机具实行普惠制,重点支持以水稻机插秧为主的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调动了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在加大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补贴力度的基础上,全省进一步扩大了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的补贴范围,将21个品目的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列入补贴范围,投入补贴资金2亿元以上,共补贴各类高效设施农业机械近8万台套。为了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将苏北地区插秧机补贴标准继续稳定在50%,使苏北地区新增插秧机和机插秧面积均超过全省新增总量的70%,有效提高了区域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在重点满足农机合作社购机需求的基础上,兼顾了广大农民的购机愿望,使补贴政策尽可能惠及更多农民。
(2)更加注重监督管理。为了确保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到位,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始终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机,各地均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购机补贴管理工作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机订。为提高监管成效,全省对补贴机具产品目录制定、受益对象公示、执行过程监督、实施效果考核、补贴档案管理、补贴资金结算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使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和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3)更加注重阳光操作。从近几年的管理实践看,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管理成效的关键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2012年,各级农机、财政部门坚持事权和财权分离,既实现了齐抓共管,又明确了双方职责。省级农机、财政部门在组织内部检查的基础上,联合省纠风、监察、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了政策顺利落实。为加强监督管理,全省全面推行了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办法,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操作管理、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为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管,防止机具流失,各地采取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将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农民公示到村组、村组或第三方担保、地方财政配套补贴考核支付、牌证监管以及对购机农民实行人机合影拍照留档等措施,广泛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2012年,省财政还安排了1 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公示、信息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支出,提高监管工作成效。
(4)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2012年,全省实行了全价购机,在购机程序上实现了重大创新。在全价购机政策下,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更加重视市场调节作用,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价格优惠等方式占领市场。购机农民可以在省内自主选择经销商,凭购机发票、购机者账号等材料到乡镇农机站申请财政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支付补贴款,并直接打到购机农民的一折通或银行账户上。农机、财政部门完全退出市场交易的领域,只负责提供政策性补贴的后台服务和市场秩序的监管,把市场交易权还给了经销商和购机农民。
2012年,在农机、财政部门通力配合下,我省全价购机的创新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督察组在江苏实地检查后认为,试点工作达到了“市场活跃、农民满意、商家得利、干部安全”的效果。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补贴绩效评价课题研究表明,全价购机试点得到农民机手、农机企业的普遍认可,基层农机部门的服务意识明显加强,市场监管更加有力,补贴机具倒卖风险明显降低。省审计厅专项审计报告指出,全价购机试点从源头上为科学公平、安全高效管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在充分肯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企业和经销商越来越多,补贴政策实施还存在着很多困难,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工作经费缺乏。虽然省财政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但部分地区重机具补贴、轻管理服务的现象比较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二是配套政策亟待完善。实施全价购机以来,虽然各地采取措施,努力缓解农民购机资金不足的问题,但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信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三是基层服务人员不足。近年来,补贴机具大幅增长,监管服务职责要求不断提高,基层特别是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一些监管措施很难落到实处。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 尽职尽责,认真做好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承前启后之年,也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第十个年头。为了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进一步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6号)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目前中央安排江苏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亿元已经下达,省财政也将继续安排农机补贴资金1.5亿元,预计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用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投入将超过12亿元。随着中央和省级财政惠农“蛋糕”的不断加大,如何公平公正地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广大购机农民,这是摆在全省各级农机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了保持政策的延续性,2013年全省将开展“农民全价购机、农机补贴按农民需求实行普惠制”的操作试点,对补贴的12大类56个品目机具按农民购机需求全部实行普惠制。希望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纪律要求不松懈,严格执行规定不走样,严厉惩处违规不手软;落实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好政策,维护农机化系统的好形象,巩固农机化发展的好形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新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确保贯彻实施补贴政策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严格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主动邀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成效。
(2)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操作。目前,农财两部已出台了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体系,省农机、财政部门对补贴政策实施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各地要按照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以“补贴产品推广目录制、补贴经销商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制、管理过程监督制、受益对象公示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程序,确保一个步骤不减,一个程序不少。要继续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便捷性和规范性。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到社,宣传进户到人。
(3)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全价购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防止政府部门这只“有形之手”伸得太长,应当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调节作用,将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风险降到最低。各级农机部门要增强风险意识、自律意识,认真查找本地区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着力构建农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补贴政策规范实施;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切实把农财两部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真正落到实处。2013年,省农机局将制订监管督查方案,年度内集中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各市也要加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县乡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确定好入户抽查比例。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有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并认真抓好核查工作。
(4)加强政策创新,优化全程服务。根据农财两部的文件精神,为了使农机补贴标准与周边省市相协调,防止机具倒卖流失,2013年的补贴政策明确对列入补贴品目的56种机具不得进行累加补贴。各地要针对政策变化,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地方财政将投入重点转向本地农业主导产业急需的特色农业机械、水稻机插秧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作业补贴、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确保财政投入不减量,农机化发展不减速,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不受影响。按照农财两部关于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的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老旧机具的报废更新工作,通过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不断探索经验,推动全省农机装备的升级换代。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金融部门加大对农民购机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和经销商对补贴对象购买大中型补贴机具实行分期付款或信贷担保支持,缓解农民筹资压力。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资格确认、机具销售与核实、补贴资金申请结算等一站式服务,积极为农民购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