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乐江:解决钢铁产能过剩要尊重市场规律
2013-04-18王德义
中国钢铁新闻网讯(记者王德义)“产能过剩是个行业性的问题,单个企业的力量是无法化解的。我觉得过去我国钢铁产能的过快增长有相当大的行政因素掺合在其中,因此中国钢铁业去产能化必须摈弃行政手段,以市场化为原则。”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徐乐江在2013年8月3日召开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四届六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谈到产能过剩话题时如是表示。
徐乐江在讲话中指出,要想解决钢铁产能过剩问题,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放开钢铁行业准入的行政审批限制
徐乐江表示:“有人肯定会说既然产能已经过剩,再放开行业准入的行政审批限制不是有更多的资本涌入钢铁行业?果真如此吗?我认为资本都是理性的,产业的准入限制造成了人为的“稀缺”假象,大量民营资本就会反向思维不惜任何手段违轨进入这个行业,而现实中行政审批中的权力寻租与缓慢低效大大降低了合规资本进入钢铁行业的效率。”因此,他认为一旦放开行业准入限制,投资者进入反而会更加谨慎,资本的效率也会大大提高。
政府要制定严密的“游戏规则”,并按规则办事
徐乐江指出,允许资本自由进入钢铁行业并不意味没有任何的进入台阶,政府的责任是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对新建企业要有严格的能耗、排放、质量等标准,对存量产能要有限期改造符合新标准的期限。通过严格的环保监管,促进钢铁工业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对严重违反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的生产企业,严刑竣法,坚决打击假冒伪劣钢材生产。”徐乐江认为,执法不严或选择性执法是目前淘汰落后的最大障碍。
建立并完善钢铁资本退出的交易平台
在讲话中,徐乐江表示,资本的自由进入必须要有资本的自由退出相对应。解决产能过剩问题还需要有产业资本自由退出的交易平台和机制。
徐乐江提到,当前我国钢铁产业国有资本占据半壁江山,国有钢铁企业多为巨无霸型的庞然大物,资本的流动性差,又有诸多的政策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目前很不完善,证券市场的长期低迷使得钢铁股票换手率很低,亟待建立适合大宗交易的第三方平台进行钢铁产权交易,方便钢铁资本退出钢铁行业。
鼓励市场化的减量并购重组
“我们传统并购重组的目的是为了在规模上实现1+1>2的效果。我国钢铁行业的并购重组始于上世纪末,直到现在钢铁行业的并购重组多是在行政主导下实现的,并且以近亲式的行政区域内的重组为主。这种兼并重组绝大多数是增量重组,谋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即使是重组过程中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也会被更多的新增产能所覆盖。”徐乐江说道。因此,国家应该出台政策,鼓励钢铁企业进行市场化的减量重组,对钢铁企业在兼并重组过剩中削减淘汰的落后产能可按吨位给予企业一定的补贴或给予一定年限内的税收减免。
学习和借鉴欧美日钢铁去产能化的经验,增强企业自律
“日、欧、美钢铁行业均拥有相对较长的发展历史,都曾面对过产能过剩的行业发展难题,钢铁行业去产能化也都经历了一个长期摸索的过程,但由于不同国家的体制基础和行业情况的差异性,其治理的基本思路和采取的政策措施各有所异。”徐乐江认为,尽管中国钢铁产业的发展模式以及市场境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从严重产能过剩中走过来的欧洲、美国和日本钢铁产业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和值得借鉴的经验。
“我个人感觉最值得我们中国同行学习的地方就是企业的自律精神。中国的企业就像中国人给世界的印象一样,无序而争先恐后,在削减产量和产能的自律上做的很差,结果是‘多败俱伤'。”徐乐江最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