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创新的二重协奏: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路径
——基于唯物矛盾观的视角*
2013-04-12孙全胜
孙全胜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马克思主义矛盾观历经了从直观到科学、从唯心到唯物、从抽象到具体、从分散到系统、从系统到升华不断继承和创新的过程。它是扬弃前人的矛盾观点而写成的,其理论来源主要是西方哲学史中的矛盾观点。
一、唯物矛盾观的理论奠基:西方哲学史中的矛盾观点
古希腊时期是矛盾观的萌芽时期,这一时期的矛盾观只是以直观的形式提出,没有科学的论证。赫拉克利特被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他用一些生动的事例表明了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观点。不但如此,他还提出了矛盾双方是相互转化、相互斗争的认识。但赫拉克利特的这些见解只是建立在直观的基础之上的。爱利亚学派的芝诺则认为静止的存在才是可靠的,为此他用“飞矢不动”等例子作了论证,这些论证在客观上触及到了运动本身所包含的间断性与不间断性的对立。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通过对立意见的争论而发现真理,也蕴含着矛盾思想。苏格拉底首先提出一个普遍的概念,然后,通过双方交流探讨,找到普遍概念的反例,从而促进原来的概念更加完善。这种论证方式符合矛盾的思想:内容经历了“普遍—个别—一般”再到“普遍—个别—一般”的否定之否定过程;形式上则是一个正反合的三段式。当然,这还是以讨论问题的方式蕴含着矛盾观点。文艺复兴时期,经验论者只强调万事万物的机械性,否认矛盾的存在。一些唯理论者的思想中有矛盾辩证思想的闪光。如莱布尼茨认为单子不可分割,所以是“一”,但“一”中包含着“多”,多即直觉。这就包含着“一”和“多”的矛盾,有着对立统一思想的倾向,然而,由于莱布尼茨的思想是唯心的,所以这一思想为以后矛盾观的唯心化埋下了隐患。
德国古典哲学时期是矛盾观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的矛盾观经历了一个形式上虽然曲折、内容上却不断继承和创新的过程。康德的二律背反包含了矛盾思想。康德认为,把知性的范畴用于自在世界就会形成幻想,即二律背反。他还列举出了质、量、关系、模态四组二律背反,这四组二律背反都是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重要分歧,它们彼此对立,但都是正确的,所以,这些二律背反都暗含着矛盾是对立统一的思想。但是,康德又在自在世界和现象界划出了一个鸿沟,导致了主客观尖锐的对立。这是由于康德认为产生矛盾的原因不是现实世界,而是知性范畴的错误运用。费希特为解决主客的二元对立,提出了包含矛盾思想倾向的原理。这些原理是:“自我设定自己”“自我设定非我和我自己对立。”“自我在自我之中设定一个不可分割的非我与可分割的自我对立。”[1]“自我设定自己”和“非我”体现了对立,二者统一于自我,费希特的这一原理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但是费希特的这一矛盾思想是建立在主观唯心基础之上的,所以,很不彻底。谢林则更进一步,他把自己哲学的起点建立在无差别的统一之上。虽然无差别的统一也可以推演出差别,但是他却在自己哲学起点上否认了矛盾的存在。
黑格尔是唯心矛盾观的集大成者。他考察了整个西方哲学史,从康德、费希特、谢林等人的思想中剥离出矛盾思想,在哲学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矛盾观。黑格尔的整个学说都是矛盾思想的运用,例如:在《小逻辑》中,每个概念自身都有矛盾,矛盾推演出下一个概念,每三个概念是正反合。不但如此,黑格尔也明确地建构了矛盾的观点。逻辑学的本质论的起点是同一,这里的同一是由潜在差异的同一,所以,同一推演出差异,本质的差异是对立,对立中潜在统一,对立统一就是矛盾,矛盾的实现就是根据,所以黑格尔说,“由对立而进展为矛盾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根据,……”[2]而且,黑格尔还提出了矛盾是运动的根源的思想,即“……而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力”[3]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第一次较为系统地论述了矛盾的思想。但是,黑格尔的矛盾观也有其弊端:矛盾是从绝对精神推演出来的,是逻辑学概念论中的矛盾,所以具有唯心性。这一点尤为马克思所批评。其二,黑格尔企图用调和的方式解决矛盾,这在当时只是空想。
二、唯物矛盾观的出场:马克思等人对唯心矛盾观批判地继承和对唯物矛盾观的创新性发展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唯心矛盾观进行了初步地批判性继承,并且提出了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他认为黑格尔的矛盾观是唯心的。他指出,“黑格尔的主要错误他把现象的矛盾理解为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而事实上这种矛盾的本质当然是某种更深刻的东西,即本质的矛盾。”[4]在分析批判中,他又肯定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即肯定了黑格尔具有辨证矛盾的思想。他将黑格尔的矛盾观颠倒过来,拯救出其中的“合理内核”,改造为实践唯物主义的矛盾观。他使矛盾观冲出了唯心主义的牢笼。在解构的过程中,他建构了自己的矛盾观。他解构了前人的观点,把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可贵的是:他提出的认识和解决矛盾的方法——防止片面性、不可调和矛盾、不可取消矛盾、促使矛盾转化等真知灼见后来都被毛泽东的《矛盾论》以科学的方式吸收。当然,马克思虽然提出了很多有益的矛盾观点,但是其本身还是很不完善的。
恩格斯在马克思的基础上继续揭露了黑格尔矛盾观中体系与方法的矛盾,及其体系必然解体的宿命,并以“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为例,论证了黑格尔矛盾观的“合理内核”。在解构黑格尔矛盾观的同时,恩格斯也提出了自己的矛盾观点。在他看来,矛盾不仅存在于一切的运动形式中,而且是一种实际的力量。恩格斯还有了矛盾与事物运动互为因果的思想萌芽,这体现在他的“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这一观点中。在他看来,辩证的否定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规律。总之,恩格斯为唯物矛盾观的深化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为其添上了精彩的一笔,如:用大量事实论证了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以及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辩证的否定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等等。恩格斯虽然提出了很多有益的矛盾观点,但是其本身还是很不完善的。至此,唯物矛盾观已经有了一些鲜明的观点,但尚未建构一个系统的体系。这些不足都有待列宁去补充。
列宁对唯物矛盾观的明确化和系统化做出了很大贡献。列宁继续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矛盾观,他指出,黑格尔的矛盾观具有客观唯心性及其神秘主义的性质。黑格尔把理念、理性看作神,过分追求逻辑和理念的完美,因此,他的矛盾观是“理念的神秘主义”。列宁指出了黑格尔唯心矛盾观的认识论根源,“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5]列宁更主要的是深入和系统阐发了唯物矛盾观的具体内容,初步建构了一个唯物矛盾观的体系。他从黑格尔的矛盾观点进一步发挥出,矛盾的对立面的斗争是事物自己运动的动因、动力、源泉,“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6]列宁具体研究了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关系,指出统一和斗争是相对和绝对的关系,一切事物都是在其内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推动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更独具特色的是,列宁超越了否定之否定规律,指出对立面的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具有核心地位,“可以把辨证法简要的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7]据此,对比了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列出了辩证法的16条要素。总之,列宁结合本国的革命经验,对唯物矛盾观进行了独具特色的阐发和系统研究,初步形成了一个唯物矛盾观的体系。
三、唯物矛盾观中国化的实现:《矛盾论》对马克思等人矛盾观的丰富和发展
毛泽东的《矛盾论》继承了恩格斯、列宁的一些矛盾观点,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对抗在辩证法的重要地位。但它不是简单的“抄袭”之作,而是在继承前人理论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毛泽东为唯物矛盾学说的丰富和完善作了很多工作,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中国化。
《矛盾论》系统地论述了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及其关系原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很多论述,柏拉图的理念论肯定绝对概念的优先性,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论肯定个体的优先性。在中世纪,唯名论和实在论围绕这个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黑格尔把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作为概念推演的几个环节,论述中包含着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但是这些论述依然是建立在唯心基础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实践唯物主义基础上对一般和个别的辩证关系进行了论述,但都未把矛盾学说和普遍性、特殊性关系原理结合起来。毛泽东明确地给出了矛盾普遍性的意义:“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的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个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8](P305)在他看来,矛盾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毛泽东还开创性地、系统地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他把矛盾的特殊性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各个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各个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各个发展过程各个方面,各个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的矛盾的各个方面”[8](P308)。他还特别研究了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论》还分析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关系,并且指出这是矛盾问题的精髓。毛泽东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而且他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转化、相互联结的。这种相互转化、相互联结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在他看来,“这一共性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8](P320)毛泽东抓住了矛盾问题的核心,矛盾问题精髓的论断也成为唯物矛盾学说史上对矛盾富有创造力的分析。毛泽东的《矛盾论》还对前人已有的矛盾观点进行了升华。列宁论述矛盾环节时仍然沿用了黑格尔的同一——差异——对立——矛盾的推演过程。毛泽东根据自身革命的经验,从列宁的推演方式中总结出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且强调了对抗在矛盾发展中的作用。这与列宁、黑格尔式的推演方式相比,更直接、准确地揭示了矛盾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另外,毛泽东在借鉴马克思解决矛盾的方法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矛盾的方法,如:弹钢琴,两条腿走路,抓主流等,这些论述形象生动,深入人心。
极其重要的是,《矛盾论》形成了一个关于矛盾学说的完整体系。列宁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含义、内容、内部转化、演进环节以及矛盾在运动变化和在辩证法中的作用和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但列宁对矛盾的特殊性很少论述,所以,其体系是不完备的。《矛盾论》以科学的思路演进:两种世界观的对立——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普遍性、特殊性之间的关系——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这种思路对矛盾进行从矛盾地位到矛盾的共性、个性再到矛盾内部关系的研究,这就形成了矛盾学说立体式、系统式的由外到内、由浅入深的体系。总之,毛泽东坚持了列宁的对立面统一是辩证法核心的论述,深入阐发了矛盾的普遍性,开创性地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辩证关系,还升华出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斗争性的辩证关系,从而建立了一个完备的唯物矛盾学说体系。毛泽东对唯物矛盾学说的丰富化和系统化做了开创性的工作。
四、结语:继承与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路径
唯物矛盾观继承自黑格尔等人的矛盾观,其本身经历了从直观到科学,从唯心到唯物的过程。古希腊时期的矛盾观没有科学的论证和基础,只是直观的矛盾观;黑格尔在当时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合理的矛盾观点,但是其矛盾观具有唯心性;马克思解构了唯心的矛盾观,使矛盾观建立在唯物的基础上,但只强调了矛盾的客观性和解决矛盾的方式;恩格斯也提出了一些闪光的矛盾思想,但是没有明确化和体系化;列宁对矛盾观的体系化和系统化作了重要工作,但是对矛盾的特殊性问题论述较少;毛泽东在继承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开创性地论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建立了一个完备的唯物矛盾体系,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中国化。这是一个不断继承和创新的过程。
《矛盾论》继承了列宁等人的矛盾观点而建构了系统的矛盾体系。一些学者认为《矛盾论》只是抄袭他人,毫无创新,这种说法在唯物矛盾观的逻辑演化进程中不攻自灭。《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它是在以实践中的问题为中心,通过吸收、批判、对话等方式对理论进行创新的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形成经历了这样一个逻辑过程:从实事求是地分析客观情况,到客观分析中国革命道路,再到反对主客分离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最后达到主客辩证地统一。这是一个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过程,也是一个自发到自觉、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毛泽东不但对马克思主义先驱们的矛盾观点进行了吸收、继承,而且对其被略述的观点进行深入阐发,这一阐发中包含了创新。
中国马克思主义,唯有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才能始终勇立潮头竞风流。有无创新精神,是我们能否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关键所在。勇敢地摒弃是创新的前提,有效地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对传统糟粕文化的摒弃并不排斥创新,相反,却是为了更好地创新。创新是最有效的继承。离开对传统优秀文化的弘扬和传统糟粕文化的摒弃,理论创新就会成为无本之木;而离开对世界优秀文化的吸收,理论创新更会成为空中楼阁。在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建构,必须坚持马克思的批判精神。我们既不能教条主义地照搬书本上的理论;也不能经验主义地把全部理论成果当作无用的垃圾抛弃掉。正确的态度应是立足实际,对理论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继承传统文化,重要的是头脑清醒,有所鉴别。鲁迅把传统礼教归为“吃人”文化,把封建道德归为“瞒和骗”的说教,可谓真知灼见。所以要勇敢地正视传统的“病痛”,这并不单单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学会更好地生活。
因此,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根本的是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摒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充分体现文化的创新性,主要的还是坚持对话、反思和超越的理论态度,本质上是一种继承和创新的统一,是在创新中继承,在推陈中出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祛除幻想,创造出既立足现实又具有鲜明中国作风和气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新篇章。
[1]费希特.全部知识学的基础[M].上海:商务印书馆,1986:27.
[2]黑格尔.小逻辑[M].上海:商务印书馆,1980:260.
[3]黑格尔.逻辑学:下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6:66.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358.
[5]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15.
[6]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07.
[7]列宁.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92.
[8]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