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的主要特点
——以《雪夜林间小驻》和《未选择的路》为例
2013-04-12王莹
芦 王莹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美国著名诗人,十六岁时开始学习创作诗歌,二十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弗罗斯特创作了许多流传至今的自然诗篇,其所著诗歌多以乡村生活为题材,清新自然,富有哲理。他的诗歌在美国本土及世界各地都倍受青睐。弗罗斯特才华横溢,曾经先后四次获得美国普利策奖。他曾受邀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就职典礼上朗诵自己创作的诗歌《彻底的礼物》,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此殊荣的诗人。弗罗斯特的主要作品包括《补墙》《雪夜林间小驻》和《未选择的路》等。
大部分弗罗斯特的诗歌表达出他悲痛惋惜之情。这种伤感的表露来自于他自身的生活。弗罗斯特一生历经磨难,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家庭对他产生的影响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弗罗斯特从小遭受磨难,他的父亲是酗酒狂,嗜赌成性。十一岁时,父亲离开了他们,而母亲死于癌症。他的妹妹患有精神疾病,死于精神病院。另一方面,他自己的家庭同样遭受厄运,这无疑对弗罗斯特产生巨大打击。他与妻子先后育有二子一女。大儿子三岁时死于伤寒,小女儿死于产褥热,而后妻子在她四十岁时由于心脏病而离开了,他的小儿子长大后自杀身亡。他的家人不断离他而去,他的家庭生活带给他的多数是痛苦,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在他眼前逝去。弗罗斯特一生中都有孤独、贫穷和死亡的阴影相伴度过。尽管弗罗斯特遭受到亲人的生死离别,他却能创造出如此多的、赋予生命深刻含义的诗歌作品。此外,弗罗斯特对于诗歌有其独特的理解。他的诗歌风格简约,主题不同于同时期的其他诗人。弗罗斯特在美国本土不会受到欢迎,因此,他于一九一二年搬至英国。正如多数美国人一样,弗罗斯特深深受到清教主义的影响。他热爱自然,热爱乡村,他歌颂大自然所蕴藏的一切,比如,阳光、社会以及生命。同时,他对黑夜的关注也有别于其他诗人。
弗罗斯特的《雪夜林间小驻》拥有以下三点特征:形式之妙、画面之美以及寓意之深。首先,关于这首诗的形式之妙。那就是这首诗及其特别的节奏和韵律。每一小节韵脚均是aaba结构,仔细观察便可看出诗人独具匠心之处,每一小节中那个单独的韵脚却是下一小节的韵脚。其次,关于这首诗的画面之美。在《雪夜林间小驻》这首诗中,诗人反复使用夜晚树林之“黑”来衬托夜雪之“白”,二者相互映衬,黑夜变得愈黑,白雪变得愈白。这种黑白之间的颜色对比确实衬托出夜晚的孤寂感。此外,夜晚林中飞舞飘零着的雪花之“动”与冻结湖面之“静”、雪夜树林之“静”形成对照,柔化了雪花飞舞的动态美,衬托出湖面等周围环境的静态美。这种动静之间的结合营造出一种安逸的宁静之态。再者,马儿项铃之“响”与柔风之“轻拂”、绒雪之“轻飘”也形成了声音的对比,同时也烘托出周围环境的静谧。诗人运用拟人手法,赋予小马儿以人的情感,使得雪夜更加漂亮,使得诗人的林边小驻更富意义,为这首诗增添了几许活泼之感。最后,关于这首诗的寓意之深。在这首诗歌的结尾处,尽管诗人对雪夜美景感慨万分,不愿离去,但他还是选择继续他的旅程。这似乎暗示诗人关于人生匆匆忙忙、忙忙碌碌以及美好时光流逝的事实的思考。
在弗罗斯特的《雪夜林间小驻》这首诗歌中,诗人在一年当中最漆黑的夜晚驻足于林边。起初,寂静一片的树林、冰冻的湖面吸引了他的目光。而在深思之后,他意识到世俗世界与社会义务。尽管在四周寂静的环境中,只有“清风”“绒雪”陪伴在侧,他还是遵守承诺。他必须肩负起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对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他要继续前进。“我的小马一定颇惊讶”,按照常理,每个人在晚上是应该返回家中,而“我”驻足雪夜林边。马儿的“惊讶”显得我似乎有点孤独的境况。诗人与白雪覆盖的树林独自交谈,两者好似和睦的邻里。世人的孤独感含有几许悲伤之感,使森林充满不祥的预兆。诗篇开头一句“想来我认识这座森林”揭示了诗人毫无归属感,对树林主人的回想似乎是对诗人自己身份的怀疑。这首诗结尾处二句诗,每个单词都是相同的,表达了双层含义:一方面,诗人在雪夜驻足林边,他要继续赶路,继续完成他的旅程;另一方面,“睡眠”还寓有死亡的含义。人生路程漫长,死亡之前还有一段长时间的阶段等待着诗人去完成。在此,诗人借用两句同样的诗句启发读者为未来思考,为自己人生的道路思考。
弗罗斯特的另一首诗歌《未选择的路》作于1915年,表现了弗罗斯特矛盾复杂的思想情感以及意象、想象的丰富性。弗罗斯特运用象征手法,把深刻的哲理思考寓于简洁的诗句之中。在这首诗歌中,诗人清晨散步,面对两条不同的路,他必须选择一条路。深思之后,诗人选择一条满是荒草并寂静的小路,一条行人稀少的路。他的选择不同于众人,他希望经历异样的生活,欣赏不同的风景。诗人所选择的路是充满艰难险阻的,他必须时刻准备路途中的挑战,必须可以承受得起挫折的打击,同时,必须耐得住寂寞,懂得坚持和忍耐,才能最终拨开云雾见天日。尽管诗人已经作出选择,但是诗人心中仍旧时时想着那条没有选择的路。诗人也有担心,踌躇两难。一个选择接着一个选择,诗人早已不能重新走过。在这首诗歌中,诗人成功运用“路”这一意象,“路”既指具体的林间小路,又指具有重要意义的人生道路。人生就是由许多个选择组成的,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作自己的选择。这首诗不仅是简单地描写选择两条林间小路的心理过程,而且反映了选择人生命运的问题。“林间的两条小路”在日常生活中是极其普通的,有时,我们不假思索地作出选择,然而,这可能会成为我们今后一生的“道路”。由于这条路蜿蜒延伸至远方,我们只能沿着它继续前行。如果一条路不够精彩,我们想返回来,重新出发几乎是不能的。
弗罗斯特所创作的诗歌多是源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文字简单而涵义深远。弗罗斯特运用大众化的语言揭示深刻哲理,带给读者深刻启示。弗罗斯特沿袭了传统诗歌的创作技巧,又开创了自己的独特风格,运用简洁的词汇创造了丰富而深邃的寓意,令读者深受感触,体悟人生哲理,感叹世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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