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文学”研究现状及概念界定
2013-04-12蒲向明
蒲 向 明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中文系,甘肃 成县 742500)
“秦文学”在学界研究中显得比较薄弱,各类文学史都未对其有一个独立、多面的论述,针对这种状况,有必要整体考察“秦文学”,包括明确其内涵,对其进行合理准确的分期。
一、“秦文学”研究现状观照
刘勰《文心雕龙·诠赋》云:“秦世不文,颇有杂赋。”而《文心雕龙·明诗》又云:“秦皇灭典,亦造仙诗。”此论虽然对秦文学整体持否定态度,但还是肯定了秦文学遗存有杂赋和仙诗的事实,这一点在汉代文献里可以得到印证。据《汉书·艺文志》著录,秦代就有《杂赋》九篇。遗憾的是,在汉魏甚或南北朝时期尚在的秦杂赋、仙诗(仙真人诗)。在后来亦皆亡佚,难窥踪影。今所见秦文学遗存有秦始皇巡游各地的刻石文字,意在歌功颂德,形式上模仿雅颂,为四言韵文,多以三句为韵,文学价值不高,因其为今存最古碑文,对后世碑志文影响深远;还有李斯政论文及《吕氏春秋》,虽有较高文学价值,但寥若晨星,难以和后世如汉文学等相提并论。
从古文献发掘与秦文学有关的资料,所得也十分有限。大端有《史记》之《秦本纪》、《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吕不韦列传》、《李斯列传》、《白起王翦列传》、《蒙恬列传》、《封禅书》等,《尚书》有《秦誓》,《诗经》有《秦风》,《战国策》中的《秦策》等。这与以后的历代文学无论在作品规模,还是作品样式、思想意义、文学特点等方面有一定悬殊。因此,“秦世不文”,几乎成了本世纪以前人们认识和研究秦文学的共识,最早国人所撰文学史如林传甲《中国文学史》(1904年)、黄人《中国文学史》(1904年)直至郭英德等人编著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柳存仁等编的《中国大文学史》等,在先秦文学之后,直接接续汉代文学,均无秦文学一席之地。相应地,还有一些论文至今仍从根本上否定秦文学的存在,如何玉兰的《秦王朝“文坛荒芜”原因考辨》、崔文恒、崔晓耘的《秦地文学和秦代无文学论》等。
相较而言,稍好一些的情形是承认秦文学的存在,将秦文学以一种从属的地位加于汉代文学之前,称之为秦汉文学或是秦与汉初文学,如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游国恩等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编写的《中国文学史》、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编写的《简明中国文学史》、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骆玉明《简明中国文学史》等;而且,往往是沿袭鲁迅《汉文学史纲要》的论叙模式*鲁迅《汉文学史纲要》第五节中的论述模式,即开头叙述《吕氏春秋》,中间叙泰山刻石,后叙李斯,顺势提及《仙真人诗》、杂赋等已亡佚的秦代文学作品,共同构成秦代文学的整体风貌,进而得出“故由现存者而言,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的观点(鲁迅《汉文学史纲要》,《鲁迅全集》第九卷第38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少有新见。对秦文学设专章论述始于刘大杰《中国文学发展史》(1939年),该著简要论述了秦统一前后的文学发展概况,惜并未深入探讨,难窥其中机杼。
论文方面,到目前为止多是对秦文学作大体的梳理,具体内容一般不会超越《吕氏春秋》、李斯刻石文等一些惯常提到的东西,如刘世芮、卢静《秦文学简论》、刘棣民的《秦代文学的历史意义与价值》、张宁的《秦文学探述》,还有就是就具体的文本或作者(一般是李斯)来阐述秦文学的文学性,如周凤五的《从云梦简牍谈秦国文学》(中国古典文学会主办中国古典文学第一届国际会议论文[台北]1985年8月,收入《古典文学》第7辑)、饶宗颐的《从地下材料谈秦文学》(《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2003年版)、陈开梅的《论秦代颂体》、付志红的《李斯刻石文的文学观照》和《李斯作品的文学观照》、张宁的《秦民谣探述》、曹文心《秦代文学探述》等。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诸如在内容方面,论者大多不约而同将《谏逐客书》算作秦代文学的典型代表,形成思维和视野定势;而在文学史角度,虽然秦文学自身乏善可陈,但过多沿袭鲁迅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忽视秦文学存在的状况,客观上造成了文学通史关于秦文学的断层,显然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文学发展规律。事实上,学界对历史上考古发现的关于秦文学的文献重视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早在唐初,人们发现了《石鼓文》,其文字书法、诗歌内容就引起过书法界、文学及史学界的普遍关注,韩愈据此就写过著名的《石鼓歌》,此后的北宋年间,又发现了秦公钟铭文以及《诅楚文》,为一些学者所注意。
自上世纪后半期以来,随着建立在考古新发现基础上的秦史、秦文化研究高潮的出现,新局面得以创立。先是上世纪前半叶发现的《不其簋》、《秦公簋》等铭文的文学性受到重视,继有对《石鼓文》、《诅楚文》等文学性研究的再深入;随后,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1975年)、四川青川郝家坪木版(1980年)、甘肃天水放马滩秦简(1986年)、湖北云梦龙岗秦简(1989年)、湖北江陵王家台秦简(1993年)、湖南龙山里耶秦简(2002年)等一大批秦时简牍相继出土,这些重见天日的文物不仅数量可观,而且绝大部分简文清晰可辨,其中更有不少篇章具有文学质素,是秦国文学的新资料,向人们展示了秦文学的新面貌和特征,推动了秦文学研究不断向纵深发展。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墓主记》。上世纪80年代在天水放马滩出土的秦简文字,何双全将其命名为《墓主记》,李学勤、雍际春对文本有深入研究。李学勤指出:“所记故事颇与《搜神记》等书的一些内容相似,而时代早了500年,有较重要的研究价值。”“与后世众多志怪小说一样,这个故事可能出于虚构,也可能实有其人,逃亡至秦,捏造出这个故事,借以从事与巫鬼迷信有关的营生。”[1]伏俊琏等也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志怪小说[2]。葛兆光先生进一步指出:“甘肃放马滩一号墓秦简《墓主记》,据李学勤先生分析,就是一篇基本成型的志怪小说,‘故事主人公本不应死,被司命遣回人间,复活后讲述了死时在另一个世界的种种见闻’,这对中国小说史的研究无疑是有启发意义的,它并不仅仅是份普通的文献。”[3]《墓主记》是迄今发现的第一篇中国志怪小说,尽管它还处于萌芽状态。因为《墓主记》不是任何典籍的附庸,它以书面形式独自成篇,具有小说的基本要素和形式特征,它的发现把中国古代志怪小说产生时间推前到了战国晚期。《墓主记》在中国古代志怪小说发展史研究中的价值,不仅在于确定了志怪小说产生的时间,还在于对志怪小说产生的社会环境、创作需要、作者身份的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该记作为萌芽时期的志怪小说具有很强的实用和功利性,创作的目的就是让人们对作者产生神秘感和敬畏感。《墓主记》不但在故事性质上与后世的志怪小说中的复活故事相同,而且在具体情节上,它们也多有类似。在这个意义上,它可谓魏晋志怪小说的雏形。但就叙述方法而言,它与魏晋志怪小说还有较大距离:《墓主记》的叙述方法单一,完全是按照时间的顺序进行描述,没有魏晋志怪小说中常用的对话和细节描写,对丹这个形象的刻画也很粗糙……作为文学源头的作品,出现这种情况是在所难免的。《墓主记》“将故事情节说的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但终归神话,是一种文学作品。但就此几百字的作品,却将中国志怪小说产生的时代提早了500年,不能不说是重大发现。所以放马滩竹简志怪故事是目前我国神话作品中时代最早、篇幅最长、文字字数最多的作品了。它不仅对研究秦文化有重大价值,而且对研究我国先秦古典文学史具有重大意义”[4]420。《墓主记》不仅丰富了人们对秦文化及文学的认识,而且对研究志怪小说的演变具有重要的价值。这对人们重新评价秦国文学在先秦文学史甚至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无疑又多了一个参考。目前,循此研究方向较为突出的成果有倪晋波《出土文献与“秦世不文”论的终结》、付兴慧《秦文学研究》、倪晋波《秦国文学研究》、刘跃进《“秦世不文”的历史背景及秦代文学的发展》等。
从现有的这些研究来看,全面系统的整合“秦文学”的研究成果还没有出现。本人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秦文学做一全面系统的整合研究,本文即是这一预期研究成果的整体性“素描”,希望得到同行教正。
二、“秦文学”概念的界定及分期
“秦文学”,顾名思义即“秦”之“文学”。这里关涉到两个概念:“秦”和“文学”。
众所周知,“秦”含义之广,可及族群名、人的类别名、地名、国名、朝代名、姓氏名、星官名等。秦族之论,蒙文通、黄文弼、翦伯赞、林剑鸣、韩伟、何清谷诸先生多有宏论,此处不赘;秦人之称,说法不一,战国诸侯及后世称秦国人为秦人,也有秦代统一后,北方与西方邻国称中国人为秦人;秦地之名,称谓繁复,延及远古,《说文》“伯益之后所封国,地宜禾”(朱骏声曰:“地宜禾,在今甘肃秦州清水县”),《诗经·秦风·车邻》注“秦,陇西谷名,在雍州鸟鼠山之东北”,《疏》“今秦亭,秦谷也”,《韵会》“春秋秦国,汉置天水郡,后魏改秦州”,《释名》“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润也”,汉时西域诸国沿称中国为秦,至今称陕西为秦……。至于“秦”指国名、朝代名、姓氏名、星官名,人人皆知,且少歧义,故而不必一一罗列。在诸多“秦”含义中,我们认为只有秦族、战国秦人、诸侯秦国、秦王朝和文学有直接关系,文学意义最大。祝中熹先生对于“秦”有一段动态描述:“‘秦’字初义是一种可酿造优质酒的禾类作物,非子封地可能盛产这种禾,故禾名也便成了地名。此后,‘秦’之名便始终伴随着非子一族的发展历程,由邑名而族名,而国名,而朝代名,其禾之本义逐渐消失,只在许慎《说文》中微留其迹。”[5]132伯益始嬴、非子始秦、秦仲始强、襄公始国、穆公称霸、嬴政始皇——既是“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可以看成是与文学直接关联的重要连接点。
春秋战国时代的“文学”与今之“文学”有很大不同。《论语·先进第十一》云“文学,子游、子夏”,在中国文化史上最早提及“文学”一语,宋初邢昺《论语疏》对此做解说:“若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二人也。”将其解为文章博学之意。对彼时“文学”的源流和内涵变化,方铭在《战国文学史》[6]6—21中有较详细的说明,此不赘。其实,自秦汉以来至于唐宋以降,“文学”的涵义长期相左于今之“文学”。汉代“文学掾”或称“文学史”为后世教官所由来,汉“贤良文学”科目所指“文学”则为精通儒典之人,魏晋沿承此意,有“文学从事”之名。至唐代“文学”有他指,如韩愈称阐明古道的“古文之学”为“文学”,而元结《大唐中兴颂序》云:“非老于文学,其谁宜为?”此“文学”指辞章修养。唐德宗时改州县“博士”称“文学”,延及明清始废。当然,传统的孔门四学之“文学”(指各种文献知识)如草蛇灰线,伏脉千年,《宋书·雷次宗传》有记载说:“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由此可见一斑。
我国传统文论对今天所说“文学”的表达,通常是借用一些并不一致或专指的概念或含义所指来实现,如“文”、“文艺”、“文章”等。晋葛洪《抱朴子·自叙》“洪祖父学无不涉,究测精微,文艺之高,一时莫伦”之“文艺”,以及三国曹丕《典论·论文》“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之“文章”,被作为“文学自觉时代”新观念加以引用。随后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之“文”,杜甫《偶题》“文章千古事”、白居易《与元九书》“文章合为时而著”之“文章”等等,都是今之“文学”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历史表达。从今天文论学的角度看,鲁迅《且介亭杂文·门外文谈·不识字的作家》提到今天“文学”系从日本输入,是Literature一个英译名,并带上了近代转型时期接受体现西方观念的“文学”一词之涵义:文学即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反映客观现实、表现作家心灵世界的艺术;它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凭借不同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并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纵观中国文论史,自《礼记》至清阮元《诗书古训》,文学自古就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有隐于知理者,有隐于文艺者”和《文心雕龙·养气》“是以吐纳文艺,务在节宣”等说,就很有代表性。延及近代,很多人曾经论及这类问题[7]1—4,在上世纪30年代学界形成共识并延续至今,故刘麟生的《中国文学史》在谈到“文学是什么东西”时,说其广义指“一切文字上的著述”,狭义指“有美感的重情绪纯文字”[8]。
明确了上述两个概念的含义,对“秦文学”的概念我们就可以界定如下:秦文学就是关于秦族、秦国、秦代的文学,它是在秦一切文字著述的基础上,有思想意义、感情变化和艺术美感的文字。秦文学行为的主体是秦人,但不限于秦族;秦文学成果包括传世文献和出土资料两部分。秦文学是历史的,也是文化的,还是审美的,更是情感的。秦文学本身虽然有某种内在发展规律,但它在尚未“进化”至自觉时代之前,某些外部因素,比如政治意识形态对其进程有直接的影响,特别是秦早期文学。本文提出“秦文学”的概念并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全面考察,其理论意义在于试图构建一个具有范式性质的文学标本,沿此剖析作为人类精神世界之外化的文学与物质世界的关系;其实际意义在于填补先秦时期文学发展史研究的空白,推动先秦文学研究进入更广阔的断面和更深刻的层次,丰富人们对早期中国文学的认识。
秦文学的分期可以分为秦早期、秦中期和秦晚期文学。这个分期源于学界对秦文化的分期。徐卫民先生认为:“秦在建都雍城以前的时期为秦早期……雍城到咸阳阶段为秦文化的中期阶段,咸阳以后则为秦文化的晚期。”[9]163这一分法,除了对秦早期(别称“早期秦”、“早秦”)的划分与别的专家有不同外,其他则具有代表性,少有异议。黄留珠先生则认为:“所谓早秦文化,一般是指‘襄公始国’前的秦文化,或以秦人都邑为准,指文公迁都汧渭之会前(即公元前762年前)的秦文化。”[10]学者见仁见智、各据视野本无可厚非,但“襄公始国”到“德公都雍”历五君数十年,却是需要辨明的问题。长期以来,学界有“襄公徙汧”和“文公徙汧”之说,本文无意展开论述,认同李零、祝中熹、黄留珠、徐日辉等之说*分别见于李零《〈史记〉中所见秦早期都邑葬地》,《文史》第20辑,中华书局1983年版;祝中熹《地域名“秦”说略》,《秦文化论丛》第七辑,三秦出版社1999年版;黄留珠《进入21世纪以来的早秦文化研究》,《社会科学评论》2007年第1期;徐日辉《秦早期发展史》,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03年版。,以文公迁都汧渭之会作为秦早期文学的断限,其余从徐卫民说。这样,秦早期文学分期在襄公及其以前时期,包括伯益始嬴、非子始秦、秦仲始强、襄公始国这四个重要关节点;秦中期文学则包括“文公徙汧”至嬴政始皇一段,大约相当于秦在春秋、战国的时期文学或曰“秦国文学”;秦晚期文学则和“秦代文学”相当,秦代文学的进程深受政治制度和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未形成自己鲜明的特点。[11]
通过我们宏观的考量,上述秦文学的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不平衡状态:其一,“襄公始国”以前的秦早期文学处于发轫期,以诗歌和散文为主,抑或兼有神话,但整体数量较少。其二,秦文学中期的前段(春秋时期,秦景、哀公之前的约300年的时间内),文学作品比较多且以四言诗歌为主;而秦文学中期的后段,战国早中期(秦厉公到秦武王时期)比较沉寂,几乎没有什么文学作品,到了战国末期(秦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秦王政)则有所改观,除了有较多来自下层民众的作品,如《墓主记》等外,还出现了像《吕氏春秋》这样的巨制,在文学样式上以散文为主。其三,秦晚期文学即秦代(秦朝)文学影响于后世者,还不仅仅是李斯的石刻文字,也包括《善文》等文章总集中收录的秦代作品[12],但整体特色不鲜明,规模也不令人瞩目。有关“秦文学”三分期的详论,限于篇幅,将另文分述之。
[1] 李学勤.放马滩简中的志怪故事[J].文物,1990,(4).
[2] 伏俊琏.战国早期的志怪小说[N].光明日报,2005- 8- 26(6).
[3] 葛兆光.关于文学史的两个话题[N].人民政协报,1997- 3- 24(3).
[4] 何双全.简牍[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4.
[5] 祝中熹.地域名“秦”说略[A].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论丛》编委会.秦文化论丛(第7辑)[C].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9.
[6] 方铭.战国文学史[M].武汉:武汉出版社,1996.
[7] 谢无量文集(第9卷)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8] 戴燕.文学·文学史·中国文学史─—论本世纪初“中国文学史”学的发轫[J].文学遗产,1996,(6).
[9] 徐卫民.早期秦文化研究综述[A].徐卫民、雍际春.早期秦文化研究[C].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
[10] 黄留珠.进入21世纪以来的早秦文化研究[J].社会科学评论,2007,(1).
[11] 沈海波.略论秦代文学发展的进程与特点[J].河南社会科学,2010,(3).
[12] 刘跃进.“秦世不文”的历史背景及秦代文学的发展[J].文学与文化,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