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幸福的角度解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2013-04-12邓先奇
邓先奇
(湖北中医药大学 人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5)
马克思在1835年《青年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这篇文章中,阐明了他对幸福的最初理解:“我们在选择职业时所应遵循的主要方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我的完善。……那些为最大多数人们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赞扬他们为最幸福的人。”[1]这时的马克思还不能称之为马克思主义者,他只不过是在自己的基督教信仰中,表达了应如何选择职业道路和自身所追求的人生信念,但它依然是一个天才对“人类天性”的伟大发现,是极具价值的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继续阐述了他的幸福思想。虽然《手稿》还不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但它作为马克思自觉地创立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的开端,其中蕴含的丰富的幸福思想对我党在十八大以后构建“幸福中国”有一定启示意义。
一、人的类本质揭示了人的幸福的内涵
幸福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人总是根据人性来追求幸福的,人的本质是最根本的人性。在人类幸福思想史上,对人性的理解是阐述人类幸福的出发点。西方理性主义幸福论者认为人的理性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其代表人物之一亚里士多德把人的最高幸福归结为纯粹的理性思辨活动,西方基督教神学幸福论者认为人性是恶的,人性恶的原因在于人的原罪和自由意志,只有信奉上帝人类才会获得幸福,而感性主义幸福论者认为人性就是趋利避害,幸福就是趋乐避苦,幸福就是获得快乐。在中国传统思想史上一直从“善”或“恶”的道德方面来规定人性,统治阶级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需要出发,把“德”当作公“义”加以倡导,把“福”当作私“利”加以压制,要求人们崇德而弃福。由此可以看出,幸福思想史的这些观点都是从人性出发,来讨论人的幸福,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他们都难以提出对实现人类普遍幸福有指导意义的人性论和人类幸福思想。
人性是人和动物的区别所在,最根本的人性就是人的本质,人的理性只是人性的一个方面,趋利避害显示不出人与动物的区别,人的善恶只是道德的表现,也只是人性的部分内容,不是根本的人性。人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人如何根据自己的本质来确证和实现自己的幸福?在《手稿》中,马克思对这一问题作出了科学的解答。
人作为类存在物有其类本质,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2]57人的类特性即类本质就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就是生产实践。自由自觉的劳动对人类有着非凡的意义,它不仅产生了人的生命,而且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更进一步地,通过生产实践,人创造世界和改造世界,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2]58。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如果不进行生产实践,不能使劳动对象化,那么人就找不到自身存在的依据,也不可能有幸福的感受。人只有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自由自觉的劳动来感受、确证和实现自己的幸福,人的需要构成生产劳动的内在动机和前提,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本质需要,也是进行劳动的“种的尺度”。从动态的角度看,人的幸福感的形成是一个过程:个体因内在需要而进行一系列的实践活动,使实践的客观对象发生变化满足了人的需要,人在自我反省和自我回味的过程中体会到了满足感和幸福感。反之,如果不进行自由自觉的劳动使劳动对象发生变化,人无法发挥自身的本质力量,那么人的本质需要就得不到满足,人不仅不会感到幸福,反而感到痛苦。因此,人通过自由自觉的劳动,不断地肯定自己,不断地满足自己的需求,不断地证明人的本质力量和充实人的本质,人逐步走向全面发展,人的幸福也终将实现。
二、异化劳动遮蔽了人的幸福
人确证和实现着自己的幸福离不开自由自觉的劳动,但是,马克思在《手稿》中指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劳动,则是对人的幸福的遮蔽。首先,工人劳动的对象化表现为劳动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2]52。工人生产出的劳动产品没有成为满足自身需要、实现自己幸福的东西,反而成为反对自身的异己力量,越来越丰富的劳动产品反而使工人越来越受剥削、被奴役、不幸福。工人生产出了产品、价值、完美、文明、力量和机巧,得到的却是它的反面,是奴役、低贱、畸形、野蛮、无力和愚笨,总之,因为劳动对象的异化,人们深切地感受到了异化劳动对人的幸福的剥夺。
其次,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异化同样造成人的不幸。异化劳动对人而言,是一种外在的和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这种劳动不属于人的本质需要,也不是自由自主的劳动,人在劳动中不属于他自己,反而属于别人,在异化劳动的过程中,工人“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2]54。由于异化劳动的存在,人们感受到的不是幸福、舒畅和自在,而是不幸福、不舒畅和不自在。
再次,异化劳动剥夺了人的类生活,使人无法通过类生活来实现幸福。种的类特性在于这个种的生命活动的性质,人作为类存在物,则和动物是不同的,动物同自己生命活动的性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就是通过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自己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人在自由自觉的劳动中,创造着属于人的幸福,人进行着全面的、不受肉体支配的生产,按照人的内在需要的尺度,再生产整个自然界,自由地面对整个产品,人按照美的规律构造的世界、按照自己的类本质构造的世界将是一个幸福的世界。但是,“异化劳动导致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能力——变成对人来说是异已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2]58。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但是由于异化劳动的存在,使人的类本质变为仅仅维持自身生存的手段,使人无法通过类生活来感受幸福。最后,“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2]59。人的现实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幸福的实现离不开社会和他人提供的条件,劳动的对象化、生命活动的体现和类本质的实现,都只有通过人同他人的关系才能得到实现和表现,但是,异化劳动使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也同他人相对立。在一个人与人相异化、不和谐的社会里,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都是难以实现的。
总之,异化劳动使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同自己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它不仅剥夺了工人个人的幸福,而且造成整个社会的对立和对抗,遮蔽了整个人类的幸福。
三、异化劳动破坏了人实现幸福的自然前提
在《手稿》中,马克思多次阐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他指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确证和实现人的幸福具有前提性的意义。
人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人必须依赖于自然界而存在,因为人是一种对象性存在物,“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2]106。人如果没有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就不可能存在,而且,人既是能动的存在物,也是受动的存在物,正是由于人的受动性,所以“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2]105。那么,能够表现人的生命,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到底是什么呢?是自然界,人无法离开自然界而生活,人只有在自然界中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也就是说,自然界就是人表现和确证人的生命的对象,如果没有自然界的存在,那么,人的生命、人的本质就不会有存在的依据,人的幸福也无从谈起。
在马克思看来,对人类而言,自然界的存在具有优先地位。“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2]53在自然界中,人不仅创造出物质产品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使人享受物质幸福,而且它是人的精神资料的来源,自然界“……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人,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2]56。人在自然界中也创造着精神财富,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使人享受精神幸福。在自然界中,人通过自己的实践,通过自己自由自觉的劳动,发挥自己的主体力量,满足自身多方面的需求,确证和实现人的幸福。因此,作为主体的人类,在实现自身追求的终极目标时,绝不能脱离自然界,人既被赋予改造自然界的权利,更有保护自然界的义务,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实现人类幸福的前提。
但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关系,被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劳动割裂了,反而变得对立起来,因为“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的对象性,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因为从人那里夺走了他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2]58。异化劳动破坏了人创造幸福的自然前提,使人无法通过实践来改造自然界,从而证明自己,展现自己的本质力量,实现人类幸福的目标。
四、扬弃异化劳动是实现人的幸福的必由之路
劳动创造了人,创造了人类社会,创造了人类社会的一切,人的幸福同样是在劳动的基础上形成并随着人的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实现。但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2]58,把本应成为享受的自由自觉的劳动变成了痛苦的异化劳动,还导致“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性行为,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是自由的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2]55。也就是说,人只有在运用动物的机能时才能觉得自己是自由的活动,只能在吃、喝等“物的依赖”中感受人的幸福,使物质享受代替了通过劳动来实现人的幸福的追求。异化劳动不仅把人降低为动物,而且使人“被物所役”,成为物的奴隶,以致面对一个对象,“只有……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因此,一切肉体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2]85不仅如此,资本主义掠夺式的工业生产还破坏着自然环境,在《手稿》中,马克思描绘了这一情形:“甚至对新鲜空气的需要在人那里也不再成为其需要了。人又返回到洞穴中,不过这洞穴现在已被文明的污浊、毒气污染……完全违反自然的荒芜,日益腐败的自然界,成了他的生活要素。”[2]121-122自然环境的破坏进一步阻碍了人的幸福的实现。
总之,异化劳动使人无法依据自己的本质来追求幸福,把人的类生活变成了仅是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将人等同于动物,使人沉迷于物质消费而失去自我,破坏着人创造幸福的自然前提,私有财产作为异化劳动的必然后果,则进一步造成了人的愚蠢和片面,使人幸福的感觉异化为拥有的感觉。正是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导致人与人、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全面对立,阻碍整个人类幸福的实现。
因此,要实现人的幸福,就要扬弃异化劳动,实现劳动的解放,把强制性的、作为手段的异化劳动,变成人自由自觉的、作为目的本身的活动,恢复人类生活的本质,人的幸福的实现意味着人的本质的回归。只有扬弃异化劳动,废除私有制,才能使人类有幸福的归宿,而共产主义社会正是这样一个社会,“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2]81。共产主义积极扬弃了私有财产、异化劳动,这是人获得幸福的必要前提,人的感觉得到彻底解放,从而具有全面性、深刻性和丰富性,人本身得到了全面发展,使“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2]81。人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意味着人终于可以从人的类本质出发,创造、实现和确证人类的幸福。
五、《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幸福思想对我国现阶段实现人的幸福的启示
在《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了人的幸福实现的应然方式。但是在现实条件下,“人类克服异化劳动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即现在的人们已经从完全异化的‘奴役性’劳动阶段,发展到带有一定异化性质的‘谋生性’劳动阶段,然后再向更具有‘创造性’和‘自由自觉’劳动性质的共产主义阶段发展”[3]。使劳动由“生活的手段”真正成为“生活的目的”需要一个过程,也就意味人类幸福的实现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消亡和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是同一的。现阶段我们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最终通往人人幸福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经阶段,《手稿》为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实现人的幸福提供了理论指导,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又为实现人的幸福创造了条件。
1.将人的幸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建立理想状态的社会关系,在其应然性上不应当违背人的本质,它必须通过新型社会关系的不断创建、改革和完善,来体现人的本质,使人本身得到全面发展和幸福得到真正实现。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幸福不仅是社会发展的伦理原则、道德规范,而且也应该是政治原则、立法标准和社会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应以人的幸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消解“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51的不和谐状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造福于人民。2012年召开的十八大,提出“多谋民生之命、多解民生之忧”、“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等口号,其实质就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幸福,这也意味着十八大以后,中国在政治生活上的主题必将从“和谐”社会过渡到“幸福”社会,幸福既是人生追求的终极目的,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旨归,伴随着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落实,人们的“幸福”也会逐步从理想化为现实。
2.将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实现人的幸福的自然前提。从《手稿》可以得知,实现人的幸福目标,就必须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因为人的幸福实现,要通过人的自由的活动,改造自然界,满足人的需要,创造出属于人的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实现人的幸福的前提,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但是,我国目前已面临着巨大的生态环境压力,而且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受到环境和资源的约束,由生态环境破坏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国民幸福。我国现阶段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不仅为当代人的发展和幸福创造条件,而且要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和幸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马克思的《手稿》带给我们的启示。
3.将公正的社会制度作为实现人的幸福的社会条件。在劳动的过程中,人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并展现自己的本质力量,人的需要得到满足人才会有幸福的感受,在劳动的过程中,在需要的满足中,人不断丰富自己的个性和实现自己的幸福,“马克思的思想强调的是我们本性的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这就是说生活包括没有异化的、富有吸引力的工作,以及充足的休闲来消费劳动的产品并以其他方式发展我们自身”[4]。而这些幸福内容的实现需要外在的制度条件。公正的制度体系是实现人的幸福的制度保障,我国当前正在建设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在为人的幸福的实现创造制度条件。“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人的需要的丰富性,从而某种新的生产方式和某种新的生产对象具有何等意义: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在私有制范围内,这一切却具有相反的意义。”[2]120需要作为人追求幸福的内在动机,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的需要的满足才能证明和充实人的本质,只有劳动成为人的自主的需要,人的幸福才能实现。现阶段我国正在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实现人的幸福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社会条件。
实践是人实现幸福的关键环节,因为人是对象性存在物,只有在人化自然的前提条件下,人通过自由自觉的劳动实践,才能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确证,人的创造力得到展现,创造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人的需要,感受和实现自己的幸福,而私有制条件的异化劳动,则是造成整个人类不幸的深刻根源。人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实践,扬弃异化劳动,消灭私有制和社会分工,消解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和对立,逐步实现整个人类的幸福。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也应以实现人的幸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保护好人类创造幸福的自然前提。在现实生活中为人的自由劳动创造条件,以公正的社会制度保障人的幸福的实现,这也是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幸福思想给当代中国实现国民幸福带来的启示意义。
[参 考 文 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9.
[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 王会平.异化劳动的超越与人的生存意义[J].社会科学研究,2008(6):12.
[4] 肖恩·塞耶斯.马克思主义与人性[M].冯颜利,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