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
2013-04-11
上海医药 2013年15期
继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顺利完成之后,各地食药监部门随之进行相应改革。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北京正式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组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函》,北京市政府决定:设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对本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通知中并未透露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职能。据悉,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正式挂牌,届时机构、编制、职能“三定”详细方案将出台。
目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食品监督管理相关职能由北京市质监局、工商局、北京市食安办等机构承担。新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原来食品、药品分散的监督、管理职能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