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名“接地气”的草根警察
2013-04-11王铁凡
王铁凡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145处提到 “人民”,每一个词,都丈量着人民在共产党人心目中沉甸甸的分量。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见中外记者时,习近平总书记一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再次标注出党和人民牢不可破的血肉联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由党的性质、宗旨所决定的。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因此,在新时期如何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就应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与人民群众心贴心、心连心,做一名 “接地气”的草根警察。
一、什么是 “接地气”的草根警察
“接地气”,就是要广泛接触老百姓,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从广泛的社会实践中获取养料养分,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中汲取智慧力量。 “草根”的释义是群众的,基层的。我们从群众中来,就要回归到群众中去,扎根群众,具有 “乡土”气息。那么 “接地气”的草根警察就应该是置身群众,扎根群众,懂群众语言,会和群众打交道,能够反映普通百姓的心声,扑下身子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受群众信赖和喜爱的人民警察。
二、为什么要做 “接地气”的草根警察
良好的作风好似枝头的花骨朵儿,想要绚烂绽放、清香怡人,想要硕果累累、果香四溢,就得植根沃土,不断从大地吸收养分。人民警察只有语言 “接地气”、工作“接地气”,才能真正做好人民的好公仆和党的事业的践行者
(一)人民警察只有接地气,工作才能有底气
古语云,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之;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党的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于人民群众中扎根,于人民群众中汲取力量。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人民警察面对群众时,要懂群众语言,会和群众打交道,这样才能发挥人民群众的强大作用,才能真真正正地做实本职工作。人民警察只有扎根基层 “接地气”,才能真真切切地解民意,才能在开展工作时有底气。
(二) 人民警察只有接地气,老百姓才能得福气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直以来都是党的宗旨。党的政策方针都是本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制定的。作为人民警察,只有深入基层、扎根基层,切实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老百姓才能从政府的政策中得到实惠。
(三)人民警察只有接地气,党的事业才能聚人气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自古以来,为官从政都得有老百姓的支持才能长久。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对于每一位人民警察的要求。深入群众,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使,情为民所系,党的事业才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在一批又一批人民警察身上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三、怎样做 “接地气”的草根警察
笔者结合几年来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基层部门的实践锻炼,经过几个基层派出所的走访调研,认为在新形势下做一名 “接地气”的草根警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把群众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导向,要真正回归到民间
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安机关要坚持民意主导警务,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公安工作的标准。一是将群众工作日常化。要保持和发扬公安机关 “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的基本群众工作方法。多与村干部、治安主任及社区领导联系,到普通百姓中去,及时了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盼和诉求,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要积极通过警务室、QQ群、微博等途径,拓宽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二是建立顺应民意的警务勤务机制。就是要将更多的警力投向街面、社区,大力提高见警率,实现与人民群众的 “零距离”接触。三是将群众工作作为民警培训的必修课。要把群众工作作为每一位民警的基本功,采取专题讲座、自学和讨论等多元化的教育训练形式,不断加强大家在这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使大家学会与群众交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技巧。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更加注重人性化执法和管理
以人为本,就是要牢固树立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一是要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筑牢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坚持人性化执法。严格执法固然重要,但人性化执法与严格执法并不矛盾,两者是有机的统一。执法工作同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到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努力在执法中做到程序合法、方法合理、操作有情,充分体现法律的社会教化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要规范服务。要把群众当亲人、当主人、当老师,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要规范接警、处警、办案、办事程序,接警处警、办理证照等环节,都要热情服务,做到小事不小看,小事不小办,并件件认真办理,件件有回复。
(三)着眼解决 “三最”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做好群众工作,必须从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需要的问题抓起。一是要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妥善处理和有效化解新时期人民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满足人民的合理需求,对于一些群众非法诉求,要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防止矛盾扩大化。二是要把妥善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作为畅通民意的渠道。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直接与民生问题相关,能否妥善预防、化解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是对新时期公安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考验。在维稳工作中,民警要扑下身子,深入群众,融入群众,多交群众朋友,多倾听群众呼声,多了解群众的反映。要为党委、政府积极当好参谋助手,设身处地地帮助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特别是要注重引导、教育群众,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和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解决自己的问题。三是要找准公安工作服务民生的着力点。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抓大案不放过小案,既要破案又要追赃,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中得到全面的保护。
(四)结合公安职责,努力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
必须紧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拓展新渠道,把握新方法。一是要切实起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对党委、政府交办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闻风而动,雷厉风行,把政府对群众利益的关注、关怀及时传递给群众,融洽党群关系、警民关系。二是要探索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新机制。要把社区警务做大做强,通过采取更多、更好的新方法、新举措,把警务室建成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 “服务站”、 “连心桥”。三是要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要建立警务公开新机制,是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警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服务项目及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警务室为平台,及时公布重大警情和社会治安状况,尽力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威严的警服穿在身上,庄严的国徽顶在头上,代表了正义,也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扎根群众,服务群众,多接地气,多传递温暖和正能量,成为一名 “接地气”的草根警察。只有这样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与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