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产品创新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2013-04-1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产品创新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总行《中国农业银行分行产品创新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农银规章〔2012〕61号)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考评全行产品创新绩效,激励全行加强产品创新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产品创新工作考评由省分行产品研发部组织实施。每年年中进行监测考评,年末进行年度全面考评。考评结果主要运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纳入省分行对各二级分行的综合绩效考评;二是作为二级分行产品创新条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产品创新考评实行百分制。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二级分行。
第二章 指标体系
第五条产品创新考评设“产品创新成果”、“产品推广”、“产品信息交流与共享”、“产品创新管理履职”和“加分项”五大类指标,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按照100分计算。
第六条产品创新成果指标包括:产品创新和产品创意采纳,分值为50分,最高70分。
第七条产品推广指标包括:重点产品推广、新产品试点和产品培训,分值15分。
第八条产品信息交流与共享指标包括:产品信息发布、产品信息交流和用户活跃度,分值20分。
第九条产品创新管理履职指标包括:决策推动、创新研究、队伍建设、创新文化培育和系统执行能力,分值15分。
第十条加分项包括各行产品获得行外、行内各种奖项,该项为额外加分项。
第三章 评分标准
第十一条产品创新成果指标(50分,最高70分)
(一)产品创新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考核年度内已上线投产新产品情况。根据产品创新程度不同分为创新型、优化升级型和营销支持型三大类。
(1)创新型,是指我行原来没有的全新产品,按照是否需要技术开发分为创新技术型和创新非技术型。
(2)优化升级型,是指在我行原有产品基础上进行的升级、扩展等,可分为全面优化升级型和零星优化升级型。全面优化升级型是指针对现有产品的大部分产品要素或大部分功能进行优化升级。零星优化升级型是指对现有产品个别功能进行改造、优化或增加准入资格、担保要求等。
(3)营销支持型,是指为营销或维护客户而特别定制的产品,按照产品研发难易程度,营销支持型分为个性化定制型和简单定制型。个性化定制型是指在现有产品基础上,按照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改造的产品。简单定制型是指在成熟技术开发平台上进行参数化配置,只涉及较少研发工作量的新产品。
2.评分标准
(1)创新技术型,根据创新程度和综合效益得5~15分;创新非技术型根据创新程度和综合效益得5~10分。
(2)全面优化升级型,根据优化升级项目情况得3~5分;零星优化升级型,根据具体优化情况得1~3分。
(3)个性化定制型,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得2~3分;简单定制型得1分。
(4)完成省分行核定全年研发计划的,奖励10分;未完成全年研发计划的,根据完成率进行扣分,完成率50%以上的(含50%),扣3分,未达到50%的扣5分。
3.评分依据
产品上线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业务测试报告、上线投产审批表等)。
(二)产品创意采纳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上报产品创意被总、省分行采纳情况,鼓励各行积极研究客户和市场需求,形成产品创意需求书并提交省分行,以推动全行产品创新。
2.评分标准
各行提交的产品创意,被总行完整采纳并列入总行年度研发计划的,每项得5分;被总行部分采纳并列入总行年度研发计划的,每项得3分;被省分行采纳并列入省分行年度研发计划的,每项得2分。
3.评分依据
各行创意上报以及被采纳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产品推广指标(15分)
(一)重点产品推广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对总行、省分行重点产品的推广情况。
2.评分标准
省分行每年下发总行和省分行重点产品推广名单,并确定计划内和计划外推广目标。完成推广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照完成推广个数比例计算得分。完成总行、省分行计划外产品推广任务的,每项产品得1分。
3.评分依据
根据省分行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或总行系统提取数据。
(二)新产品试点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对总行、省分行新产品试点情况。
2.评分标准
各行配合总行、省分行进行新产品试点,每项得2分。
3.评分依据
总行、省分行下发的产品试点通知文件及各行新产品试点报告等材料。
(三)产品培训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自行组织开展的产品培训以及新上线产品培训情况。
2.评分标准
(1)对现有产品的培训,产品个数在3个以上(含3个)、参加培训人数在50人以上的,每次得1分;产品数量在3个以下的,每次得0.5分。
(2)新上线产品培训:每项产品培训得1分。
3.评分依据
产品培训通知文件或Notes邮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产品信息交流与共享指标(20分)
(一)产品信息发布指标(10分)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利用产品信息支持系统开展产品创新动态、产品创新研究、营销培训与支持等信息交流与共享情况。
2.评分标准
各行发布的信息经省分行审核后发布到省分行站点的,每条积1分,经总行审核后发布到总行站点的,每条积3分,依据各行的总积分情况进行评分,即:得分=总积分/10,超过10分按照10分计算。
3.评分依据
产品信息支持系统的统计数据。
(二)产品信息交流指标(5分)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员工参与产品信息支持系统论坛等互动栏目的交流和讨论情况。
2.评分标准
各行员工登录产品支持系统论坛,参与各论坛栏目互动交流,发布一个话题积1分,回答一个问题积0.5分,依据各市分行发布话题总积分排名情况进行评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以此类推,最后一名不得分。
3.评分依据
产品信息支持系统的统计数据。
(三)用户活跃度指标(5分)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员工登录产品信息支持系统论坛情况。
2.评分标准
各行在考核年度登录产品信息支持系统的用户数量与各市分行总人数的比例,得分=5分×登录人数/总人数。
3.评分依据
产品信息支持系统的统计数据。
第十四条产品创新管理履职指标(15分)
(一)决策推动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产品创新与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该项分值最高得5分。
2.评分标准
(1)组织召开全辖产品创新工作会议,得2分。
(2)组织召开产品创新与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次得0.5分。
3.评分依据
会议发文、会议纪要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创新研究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对客户、市场需求、同业产品等调研分析,并形成有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研究分析报告等情况。
2.评分标准
(1)上报省分行专题调研报告或深度研究报告,并被省分行相关部门认可,每篇得1分。
(2)入选省分行决策参考或参阅件的,每篇得3分。
(3)入选总行产品创新动态、创新工作简报、决策参考或参阅件的,每篇得5分。
3.评分依据
调研报告、总行产品创新动态、创新工作简报,总、分行决策参考或参阅件等证明材料。
(三)队伍建设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产品创新团队建设和产品经理队伍建设等情况。
2.评分标准
产品创新团队建设:各行建立产品创新团队,拥有稳定的产品创新专业化团队,建立完善的产品创新协作机制,得1分。
产品经理队伍建设:各行按照要求配备产品经理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产品经理队伍建设相关指导意见,得2分。
3.评分依据
各行产品创新团队建设情况、团队人员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产品经理队伍建设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创新文化培育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开展产品创意大赛、产品评选活动、产品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大型活动。
2.评分标准
各行举办的各项与产品创新相关的大型活动,每次得3分。
3.评分依据
相关活动的发文通知、获奖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系统执行能力指标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对省分行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如年度研发计划、情况反馈以及自评材料等有关材料报送等。
2.评分标准
按照省分行要求执行全年各项工作,得3分,未按要求执行的,视情况每次扣0.2~3分,严重影响全行工作的,每次扣3~10分,此项指标最高扣20分。
3.评分依据
省分行根据各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第十五条加分项指标
(一)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行在产品创新工作中取得行内外奖励情况。
(二)加分标准
1.行外奖励
(1)国家级产品创新奖项,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优秀奖5分;
(2)部级产品创新奖项,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
(3)省级产品创新奖项,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3分。
2.行内奖励
(1)总行级产品创新奖项,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
(2)省行级产品创新奖项,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同一项目如果同时取得不同部门的奖项,则以最高奖项得分为准,参加一次加分。
(三)评分依据获奖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 考评程序
第十六条考评材料报送。每年半年末和年末,省分行部署考评工作,各行按规定时间上报考评资料,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产品创新工作考评表》(见附件2)。
第十七条考评认定。省分行根据各行报送材料进行认定审核,计算考评结果,并报送省分行财务会计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分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产品创新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农银冀办发〔2011〕1302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产品创新工作考评体系
2.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产品创新工作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