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实战的“警务技能战术培训班”训练模式探析
2013-04-11刘扬
刘 扬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警察训练系,辽宁 大连116036)
近年来,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预防、制止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不断增强。但是,部分公安民警不依法使用警械武器而导致自身伤亡,滥用警械武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问题也屡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也有损于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因此,探索面向实战的警务技能战术训练模式,进一步规范基层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其实战能力,成为了国内各公安训练基地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从辽宁警专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大连基地的办学与社会服务经验出发,尝试探讨警务技能战术培训班的训练模式,以期为国内其他公安院校及训练基地提供借鉴、增强训练的实效性。
一、转变理念、准确定位,丰富拓展教学内容
立足现实斗争,切实提高公安民警运用警械武器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就要突破单纯技能训练的局限,进一步丰富拓展教学内容,从依法、合理、规范三重维度入手开展训练。[1]
(一)深入探讨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依据,聚焦法律法规与技能战术的结合点
授课教官首先应从《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重要规定出发,专题讲授使用警械武器的原则、适用条件、情形、程序、禁则等内容。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与研讨引出实战环节,将相关法律规定融入到执法现场的技能与战术运用中,并呈现给学员。最后,在实战训练中,引导学员将法律法规知识在执法进程中加以自主运用。这样一来,法律法规的理论教学便与技能战术的实训前后呼应,从而形成整体。通过实战牵引、实战融合、实战检验,受训学员易抓住法律法规与技能战术的结合点,有效解决长期以来一线民警判断不准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界限、把握不住使用警械武器的时机、不会按照法定程序与要求操作等问题。
(二)引导学员转变执法理念,侧重提高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
在警械及武器使用的技能训练科目中,应适时引入形势评估、警情判断等战术教学环节。在这些环节中,强调公安民警在使用警械武器过程中,应综合考量现场警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涉及人数、当事人身份及警情敏感性等因素。[2]把法治理念与现场具体警情结合起来,采取最为合理的执法方式、最为恰当的执法态度,坚决防止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防止因公安民警执法不当、处置不妥而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引导学员牢固树立既严格、公正执法,又理性、平和执法的理念,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将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到教学与训练中的每一个环节,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培训课程应以公安民警执法执勤必备的基本技能为起点,兼顾法治精神与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以规范化执法的视角重新审视警械武器使用训练。在规范使用程序的基础上,侧重训练运用口头制止、实施警告、使用辅助处置措施、固定证据及事后处理等关键环节;在统一基本技能与战术动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训练对于打击力度、打击部位、使用限度及实战条件下紧急使用等要求的准确把握;在不断细化执法操作流程的同时,更加注重执法语言与执法动作运用的人性化。在训练进程中,将保障人权的思想充分纳入规范化执法的统一构架下,从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动作规范、执法语言规范、执法态度规范等各个角度彰显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服务实战、面向基层,创新教法与训练手段
公安训练基地应坚持实战牵引、贴近实际、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不断创新教法、改进训练手段。充分吸纳警务改革成果和典型实战案例,在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同时,着力提高学员综合实战能力。
(一)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开展案例教学、情境教学
培训课程应根据训练科目的不同,充分利用实训条件,活用案例教学与情境教学,提高学员实战能力。例如,在警械武器使用法律法规的理论教学中,虽然室内课堂空间有限,但教官可灵活利用挡板、桌椅板凳、活动掩体、发令枪、对讲机等简易布景及道具营造氛围、渲染气氛。在组织相关演员预演后,将典型案例、尤其是违法使用警械武器的反面案例,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在课堂再现,以增强效果并凸显其警示作用。而后对使用警械武器合法性的探讨活动,可引导学员深入理解公安民警使用警械武器的适用条件。
在警械武器的技能实训后,则应适时安排模拟执法实训,将法律法规知识与技能战术运用有机融合。借助数字模拟执法训练系统,营造出数字化的仿真执法情境,由学员依据案情进行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出枪、警告、开枪射击等处置措施。在人机对抗的交互体验中,逐渐强化学员使用警械武器的综合能力。最后,在培训课程结束阶段,应以模拟战术街区为背景,以过往真实案例为载体,由情况显示员临场显示情况,将考核置于“实景、实情、实兵”的模拟实战条件下进行,由受训学员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置。从依法、合理、规范三重维度出发,重构运用警械武器能力的评价标准,切实提高学员实战能力。
(二)以服务实战为宗旨,革新训练手段、引入对抗体验环节
公安训练基地应及时吸收、借鉴当前高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使之服务于警务实战训练。例如,全国公安机关第18、20期警务技能战术教官培训班,就创新地将“3D玛雅”技术应用于警务实战训练中。授课教官通过多画面实时角度切换、全景透视、运动生化原理解析等功能,将警棍劈击、截击等复杂的技术动作形象、直观地展现在学员面前,并揭示出蕴含其中的动作原理。
与此同时,针对只能凭借间接经验判断的击打或使用阈值,应在训练中引入对抗体验环节。例如,在警棍使用的对抗训练中,可使用训练警棍及击打力度传感器,准确测量警棍击打临界力度。而在催泪器使用的实训中,则可穿插穿越体验、真人对抗喷射等训练环节,从而掌握催泪喷射器的耐受时间与浓度等数据。很多受训学员表示,这些训练环节不仅让他们更加了解各种警用装备的性能,而且也增强了训练的实战感受。
三、训研并重、密切交流,丰富教学组织形式
警务技能战术培训班的学员往往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其从业分布遍及森林、铁路、海港、航空、海关缉私等各行业公安部门。参训学员本身具有丰富的基层执法经验,一定程度上能够透射出当地执法环境及其行业执法特点。因此,在组织与实施教学过程中,应提倡研讨式、互动式的教学方式,实现互助合作、教学相长。
(一)充分赋予学员主体地位、关注其个性化需求
在教官组集体备课期间,应召集学员代表进行研讨,讨论训练目标、课程设置、场地与时间安排、人员编制等情况。在阐述训练计划、了解学员需求的同时,注意收集学员建议,并加以系统梳理,从而对原定计划进行有针对性地调整。在培训期间,实行教官与学员班捆绑授课制,学员到课、教官即到班。从指导训练到课后组织研讨,每个学员班均由指定教官全程负责,从而充分了解学员的个性与需求,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二)搭建教学相长的平台,拓宽训练基地社会服务领域
公安训练基地应秉承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宗旨,积极搭建“教官沙龙”、“实战案例分享”等交流平台,促进各种前沿的警学理论不断激荡争鸣,促进各地区、各行业的执法经验不断交流融合。通过交流研讨,基地教官应充分捕捉、挖掘行业公安执法经验,从而推动常规警务技能战术的发展。例如,铁路公安的巡线行动中有哪些方法可应用到常规巡逻、盘查行动中;旅客滞留机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战术对处置政府门前的群体上访有什么启发。以这些问题的研究为切入点,着力将各个行业公安的特色技能战术转化为常规警务实战训练发展的“助推器”。公安训练基地应积极探索与各地区、各行业公安实战部门建立“共建共享、合作联动”的长效机制,通过交流学习、挂职锻炼、人才引进、共同研发项目课题等途径,打造高水平的基地教官队伍,不断丰富基地办学方向,进一步拓宽基地社会服务的领域。
四、文化引领、加强宣传,培养警察职业精神
当前,公安训练基地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机遇期,而促进教学重心向政治素质与职业精神培养转变,努力加强公安训练基地内涵建设,则是转型发展的关键。[3]公安训练基地应促使实战训练与基地文化建设形成合力、相互促进,以基地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学员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在学员的广泛参与、自我体验中形成强烈的精神感召,培养其坚定的政治素质、塑造其良好的职业精神。
第一,可将日常教学训练与心理行为训练有机结合。例如,在单警装备佩戴规范、手铐的规范使用训练、警棍的规范使用训练等注重规范化操作的课目中,灵活地穿插团队建设、团队熔炼等心理行为训练内容,达到活跃课堂氛围、培养学员团队精神的效果。而在紧张、高强度的枪械训练后,则应人性化地安排心理放松训练,缓解学员在训练中的疲乏与劳累,以彰显基地文化中的人文关怀。
第二,尝试把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基地文化活动中,拓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空间、丰富其内容和改进其方法。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地域文化、历史相结合,组织教官与参训学员参观游览当地文化历史景观,就是很有意义的实践。在湖南长沙举行的全国公安机关第16期警务技能战术教官训练班,就组织学员参观了毛主席故居、青年毛泽东纪念馆。在辽宁大连举行的第18、20期班,则组织学员参观了旅顺日俄战争监狱旧址。在缅怀革命先烈的同时,使学员牢固树立起忠诚、奉献的职业精神。
第三,通过内容新颖、形式活泼、品味高雅的文化展示与宣传,讴歌火热的训练生活,使先进文化的主旋律牢牢占领警营。在培训期间,基地多媒体教学部门应对教学训练及文化活动进行全程摄录,并剪辑成影音资料。学管干部还应注意收集训练中的好人好事,及时在宿舍楼下的荣誉墙上,训练馆外的画廊里进行展示。在学员结业时,应精选能够反映教官风采、训练成果、文化活动、学员荣誉与表彰等重要情节的图文、编辑成册,随视频光盘一同赠予学员。基地的训练生活将永远鞭策他们继续苦练警务技能、提高实战本领。
[1]公安部政治部.公安民警警械武器使用训练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7.
[2]公安部法制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释义[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6.
[3]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J].公安教育,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