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孔子“正名”思想
2013-04-11黄文丽
黄文丽
近些年的“儒学热”中,不少学者大力提倡孔子“正名”思想,并把其作以现代的阐释。如栾古稀在《试论孔子“正名”思想的背景与内涵》中说:
孔子所遵从的是合乎“礼”的秩序而非僵化的教条,“名”是这种礼的秩序的体现,是一种符合伦常与等级差制的社会规范。通过“正名”来正等级纲常,来维持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通过“正名”来改正那些与“名”不符的“实”,每个人都处于自己应处于的地位,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不违背僭越,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安定、促进整个国家的发展,或许这也是对我们今天社会建设的重要启示[1]。
张晓芒、董华在《孔子“正名”思想的逻辑观评价》中说:
在先秦逻辑思想中,孔子正名思想是时代的产物,“正名以正政”是其逻辑前提和逻辑结果的统一,体现了求真与求善的两种精神。求真精神追求了正名思想的“逻辑真”,求善精神追求了正名思想的“伦理真”。孔子正名思想的逻辑观有着鲜明的伦理化倾向及特殊的历史作用,对构建当代合理的国际关系与文化交往,也有着不可忽略的时代价值[2]。
王玲娟、田文国在《试论孔子正名观的精神阶梯价值》中说:
不管是历史还是现在,孔子“正名观”都客观地具有积极的精神阶梯价值——从个人到集体,乃至整个国家,都无一例外地需要的社会精神价值。借助这一精神阶梯,在正义的立场上,个人可以名正言顺地规范自己的内外言行,名正言顺地追求自己的幸福理想;国家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各种有益于社会发展的政治举措,可以名正言顺地创造理想的世界家园[3]。
笔者认为,孔子的“正名”思想是典型的西周封建等级制的理论,在春秋末期是不合时宜的,在我们现当代社会,等级观念备受批判的时代,孔子“正名”思想更不能当做我们时代的良药。
一
有关“正名”的记载,语出《论语·子路》,自秦至清,对这一理论,学者的论述大致分为两类,即“正百事之名”和“正世子之名”。汉唐至北宋,比较集中的理解是东汉马融的“正百事之名”。魏何晏等人的《论语集解》,梁皇侃的《论语义疏》,北宋邢昺的《论语注疏》,均取此解。宋明以降,程子和朱熹的“正世子之名”,则占了主导地位。除南宋朱熹《论语集注》外,清刘宝楠《论语正义》,民国程树德的《论语集释》,亦取此说[4]。时至近代,相继出现的几部阐释《论语》的名著,似仍未逃出这两种理论的范围。钱穆先生《论语新解》注“必也正名乎”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必先正其名。”[5]李泽厚先生《论语今读》解释“正名”为:“这大概就是儒家的语言学,极为重视语言的实用意义和实用价值,指出它在支配人的行为活动上的重要作用。其所以如此,‘名’(能指,书面语言)来自符号(指事),表示的是一种秩序、规范、法则,这也就是‘实’(所指)。”[6]南怀瑾《论语别裁》:“严格讲,正名就是指确定思想的观念。以现代的语汇来说,‘文化思想的中心’即为正名的重点。也可以说,在逻辑思想上分别的清清楚楚,就叫做正名。”[7]
《论语》中,孔子直接表述“正名”的叙述只有《子路》篇一则,且并未详加阐释。如下: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先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也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在这仅有的一则论述中,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子路是问孔子如何“为政”的,所以孔子的“正名”思想主要是政治方面的。在《论语》中,孔子直接发表政治看法的言论中,《颜渊篇》孔子答齐景公的话与“正名”最合,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并且,在《论语》中多处都谈及此意。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篇》)这里,孔子要求季康子“帅以正”,做一个大夫的本分——即臣臣,这是有原因的。在《八佾篇》中,三处记载季氏僭越君臣之礼的事情,都是孔子难以接受的。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孔子的“正名”思想的实质是想恢复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其向往西周宗法制,有《论语》中的多处记载可证:子曰:“周兼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八佾篇》)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述而篇》)“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泰伯篇》)
西周所推行的宗法制,也就是孔子所主张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篇》)。西周建国之后,特别是周公东征之后,其分封诸侯,周王作为一国之主,的确掌控着全国政治,诸侯国也做到了“以藩屏周”,可以说是君是君,臣是臣。孔子认为春秋大国争霸,正是由于君不君,臣不臣所造成的,即“名分”的混乱。所以,他以西周宗法制为政治之楷模,主张辨正名分,以恢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大一统局面,使得天下重新一统,礼乐得以复兴。
孔子的“正名”思想,从《论语》中看,主要是以上所列举的政治方面。但《论语·雍也篇》有一则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这一条,历来也被认为是孔子的“正名”思想中的一部分,即“正百事之名”。虽然我们强调孔子的“正名”思想主要是指政治方面而言,但就当时名不副实的普遍社会现实来看,这一则列入其中也不为过。
二
孔子所倡导的“正名”思想,的确认清了当时社会混乱的原因,即西周以降宗法等级制的崩溃,并且,孔子为了恢复西周宗法等级制,在其有生之年,做出了很多的努力。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才使得我们对孔子的“正名”思想抱有同情的态度甚至大加赞扬。然而从当时的现实来讲,孔子的“正名”思想并不适于当时的春秋社会。当时社会的现实状况是西周宗法等级制所依靠的基础已然消失,依靠西周的礼乐文明在春秋乱世是很难起到作用的。然而孔子却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其“正名”思想是不可能挽救春秋大势的。
春秋大国争霸,王道不振,靠理论上的“正名”是无济于事的。强权政治面前,只有强大的实力才能操控国政,这也是群雄逐鹿的原因。孔子提出“正名”,是反思了当时的现实,提出来的政治主张和手段。如果说西周的统治基础尚在,那么孔子无疑是对症下药的。孔子崇尚强大王权下的稳定的等级制度,及由此而产生的和平的社会环境,我们说,这对于身处政治秩序混乱的春秋时代的孔子,产生如此的心情是合乎情理的。其实孔子对当时的现实是最清楚不过的。在《论语·季氏篇》中有:
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其中“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陪臣执国命”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想改变这种局面,是极其不易的。所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仅是他人给予孔子恰当的评价,更可以看成是当时社会现实已不可能恢复严格的宗法等级制最好的注脚。
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的“乱世”时代,然而“乱世”并不意味落后,反之,社会的各个方面,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都在不同程度的开始进行革新和突破。它是正在酝酿新的政治体制的探索阶段。最终秦一统天下,君主专制以及郡县制代替了封建制,这些都是历史的进步。孔子却坚持认为恢复西周时期的宗法等级制是首要任务。“正名”思想,历来被认为是孔子为挽救世事而提出的正确理论,然而他的理论的不合时宜以及其局限性,注定了“正名”思想只能是不符合历史的要求的,是怀抱理想主义而忽略时代进步的幻梦。
三
胡适在其《先秦名学史》中有这样一段话:
我确信中国哲学的将来,有赖于从儒学的道德伦理和理想的枷锁中得到解放。这种解放,不能只用大批西方哲学的输入来实现,而只能让儒学回到它本来的地位;也就是恢复它在其历史背景中的地位。
所谓儒学“在其背景中的地位”,胡适解释说:
儒学曾经只是盛行于古代中国的许多敌对的学派中的一派,因此,只要不把它看作精神的、道德的、哲学的、权威的唯一源泉,而只是在灿烂的哲学群星中的一颗明星,那么,儒学的被废黜便不成问题了[8]。
胡适这段话,恰好揭示了当代中国“儒学热”的现状。有些学者在阐发正名思想时指出孔子的正名思想对现代社会有着巨大的意义,但是孔子的正名思想特指要恢复西周时期的封建宗法等级制,在春秋时期已不适用,试问这对提倡人人平等的当代社会有何作用呢?
孔子眼观现实,心想西周,欲使社会秩序恢复西周宗法等级制而求得稳定,这是显而易见的。孔子的这种主张是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这种做法往往会落入对现实社会认识不清的情况,即春秋时期的社会是否还可以实施严格的宗法等级制。今天看来,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孔子的“正名”思想,是鲜明的西周贵族等级制。试问,在当代中国,何为君?何为臣?即便是“父父、子子”,也是要在平等的基础上来协调的关系的。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平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泯灭了等级制度的社会,无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还是西方的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其标榜的都是为人民大众的利益着想。这相比于人治社会的等级制,其进步性不言而喻,虽然现在尚未完善并且出现各种问题,但是这一目标在当代都是人们所追求的,也是社会发展所朝向并要达到的。在如今日异月新的社会变化中,我们的确需要确立一种优秀的文化观来作为人们的精神依靠,但这种价值观是需要我们在优秀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来寻找和创建的,而不是一味地借着优秀遗产来炒冷饭。更何况,所谓“优秀文化遗产”,其本身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在不仔细考定往事的情况下,就贸然借来做一番与现代社会某些价值观类似的解释,显然是不可取的。
[1]栾古稀.试论孔子“正名”思想的背景与内涵[J].北方文学,2012,(9):113-115.
[2]张晓芒,董华.孔子“正名”思想的逻辑观评价[J].云南社会科学,2010,(2):56-59.
[3]王玲娟,田文国.试论孔子正名观的精神阶梯价值[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4-6.
[4]王恩来.孔子“正名”考[J].理论界,2010,(2):120-123.
[5]钱穆.论语新解[M].台北:经联,1988.456.
[6]李泽厚.论语今读[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301-303.
[7]南怀瑾.论语别裁[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514.
[8]胡适.李匡武校.先秦名学史[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