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维权群体性事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以四川什邡事件为例
2013-04-10姜胜洪
姜胜洪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 天津 300191)
近年来,随着生态问题和环境污染不断加剧,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行为也逐渐增多,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环保维权群体性事件:2007年厦门市民为反对PX项目自发“散步”;2008年台州居民抗议大石化项目;2011年大连市民游行反对PX项目;2012年4月,天津市民数千人“散步”抗议PC项目;2012年7月初,四川什邡民众因反对钼铜项目立项动工引发群体性事件;7月28日,江苏启东市民担心制纸专用达标水排海管道会影响生态和近海渔业养殖上街表达利益诉求。这些事件背后,都存在地方政府、企业与居民之间无法互信和缺乏沟通的问题。公共环境事件已经形成了“忽视公众参与——批准和实施项目——民众集体抗议——项目被迫取消”的典型范式。[1]上百亿的项目,建的时候不依法搞公众参与,停的时候不依法走合同程序,说建就建,说停就停,一切似乎重回原点,然而在兜这一大圈子的过程中,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新的损害。
一、环保维权与群体性事件
当前,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中一种不和谐的现象,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行为方式越来越激烈,或者说暴力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因环境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在各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中处于相对突出地位,特别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细究起来,大多数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不是偶然。在某些地方,群众环境权益甚至生命健康长期受到污染侵害,却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于是他们中的一部分选择了群体维权,希望借助“闹”来解决“事”。群体维权在言路不够通畅、司法又顾虑重重的情况下,不失为公众所能想到的最后抗争方式。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国民拥有“集会的自由”,客观上群体维权也是有法可依。关键是公众在急于维权并“集会”的过程中,走入了极端和误区。当群体维权活动以暴力的形式出现,甚至被为数不多的人或事利用,便演化为群体性事件。如果任由群体性事件发展,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将对我国的公共安全带来越来越大的危害,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害因素。
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1.忽视民意的合理诉求。一直以来,科学论证、科学决策为项目赋予了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可行性。但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的重大事务在根本上还是要到当地民众那里获得同意。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求政府在法治和尊重实践的基础上,将专家的意见和百姓的意见综合考虑,形成发展的目标要求。环境决策忽略民意,不仅不能打消民众的切身顾虑,反而增加了不满情绪和对立心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极易引发社会冲突。什邡事件并不是第一例由粗放型招商引资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此前大连的PX项目及一些地方的垃圾焚烧项目,都曾引发当地群众强烈不满,有的甚至导致事态升级。在类似招商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优先关心增加当地经济总量,对企业环评放低标准,但就这些项目给人民生活以及心理的影响没有足够考量,对一些涉及生态威胁的项目提前许诺,甚至“帮助”企业在审批时过关。这些粗放型招商项目一开始就埋下了社会危机的伏笔。很多情况下,一些政府官员往往会存有侥幸心理,以为社会不同意见很容易克服,有的官员甚至认为,百姓不会觉察,或者即使察觉也不会反对,更不会采取激烈的例如什邡事件一样的维权行动。这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因粗放型项目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地。[2]
2.低估了网络的“围观”。当前,互联网在我国已经成为传递信息的利器,而微博也成为网民披荆斩棘、追求真相的网络利刃。从舆情角度我们可以看到,什邡群体事件由微博源发,经互联网推动,引发网民强势围观。四川宏达集团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项目于6月29日举行开工典礼,根据微博上的信息以及部分媒体的报道,什邡市宏达钼铜项目开工典礼前后,少数市民在百度贴吧、QQ群上,对项目环保问题进行议论,并从围观、发牢骚、言语攻击逐渐发展到网上串联、组织抗议活动等。6月30日上午,十几名市民到什邡市委集中上访,在工作人员劝解释疑后离开。7月1日晚,有近百名学生和百余名市民分别聚集在什邡市委门口和宏达广场两地上访示威,要求停建项目,聚集群众还在横幅标语上签名。7月2日上午,部分市民陆续在什邡市委、市政府门口聚集,示威反对钼铜项目建设,其间有部分市民不听劝阻强行冲破警戒进入市委机关,砸毁一楼大厅8扇橱窗玻璃、3个宣传栏,4个宣传展板。下午,聚集市民越来越多,在部分人的怂恿、煽动下,聚集市民情绪愈加激动,开始强行冲击市委机关大门,并用花盆、矿泉水瓶、杂物等砸向正在执行警戒任务的民警和机关工作人员,当场造成多名民警受伤,近十辆公务用车不同程度受损,机关大门被推倒,执行警戒任务的特警采用催泪瓦斯和震爆弹对过激人群予以驱散,造成了民众和政府之间的冲突。事件发生之后,部分什邡居民通过微博、论坛、贴吧等各种形式,将现场情况和照片及时上传到网络,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正如网民在新浪微博感言“此次事件对于互联网的强力之处体验很深。昨晚睡前才在QQ群流传的什邡事件,今天已经传遍微博了”。在这一点上,互联网已经不再是信息传达的网络渠道,更多的变成了民意的扩音器。[3]什邡事件中我们一方面看到在市民化社会中民众的权利意识正愈发的高昂,而同时“从线上走向线下”的召集也正由互联网形成。
3.轻视意见领袖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速,微博在中国快速地发展和普及,极大地拓展了公众的言论空间,公众政治参与的自觉性、自主性与积极性显著提高,并由社会舆情事件的旁观者逐渐转变为参与者。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微博意见领袖开始介入舆情热点事件中,并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对公共舆论产生着很大的影响。由于微博意见领袖与网民身份接近,容易交流意见,具有独特的优势。他们针对社会热点公共事件发表言论,与网民、媒体之间形成互动,其观点往往影响大批粉丝和舆论走向,甚至改变公共事件在现实中的走向。7月2日,随着部分网友在微博上发布警民冲突的文字及照片,什邡事件迅速在全国传播开来,网友关注度开始攀升。7月3日,韩寒、李承鹏等开始加入此事件的传播。李承鹏7月4日发表了题为《一次路西法效应实验——什邡小调查》的博文,被广泛关注并转载。此外,与李承鹏一起赴什邡的网友“宋祖法师”,在微博平台直播在什邡的见闻,助推了全国网友对此事件的关注,使得什邡群体性事件的网友关注度持续高走,呈现出高危态势。从局部事件发展到全国性事件,微博平台上的“大V”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胡锡进、王冉、杨锦麟、何三畏、染香、徐昕、点子正等纷纷对此事给予关注并发表评论。[4]
4.地方政府的沟通能力不足。美国著名历史社会学家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在《集体暴力的政治》一书中指出,暴力的爆发与否与制度有关,也与政府的能力有关。[5]如何与老百姓进行有效沟通,是当前不少基层政府急需提升的能力。没有有效的沟通,政府公信力就会打上大大的问号,此次什邡事件是一个典型例子。据悉,宏达钼铜项目是“5·12”特大地震灾区产业发展振兴的重大支撑性项目,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五”重大产业项目,项目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最高要求,进行了国家级环境评价,在2012年3月26日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审批。建成后年销售收入预计达500亿元,利税超过40亿元,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群众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据了解,四川宏达钼铜项目有报道称,钼铜项目可以做到零污染、零排放和循环利用,如果属实,地方政府应早一些拿出具体的工作数据分析,请相关权威专家向百姓阐明原委,解释清楚,让老百姓去权衡、选择与理解,那样,相信结果会好得多。如果政府在重大项目中不把老百姓的满意度作为执政能力的衡量标准,类似的什邡事件很可能将来还会在某些地方重复发生。正如什邡市委书记7月3日接受采访时所说,由于前期对民众的沟通工作“不到位”,造成了部分群众对该项目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项目的决策程序显然有严重漏洞,属于不了解民意或者强逆民意的“冒险施工”,因此整个项目如同在沙堆上仓促开工,最终只得一遇抗议又仓促停工。另一方面,尤其要注意在化解类似什邡事件的摩擦的执法进程中,尽可能地避免强力执法。当民众无法站在同等地位与政府博弈,缺乏民意表达和参与机制,自然不信政府;什邡政府罔顾民意在先,然后又选择用催泪弹、震爆弹与民众沟通,必然激化矛盾。其实,只要政府做得对,老百姓肯定是支持政府的,多做一些沟通,效果就会很明显。
三、正视民意呼声、科学解决舆论危机
因重大建设项目选址问题而引发的公民抗议风波,在全球范围内都可谓随处可见。美国、日本、欧洲都曾频繁出现过因反对涉及环境生态项目上马的大型游行示威。然而,发生在发达国家的类似风波,这些公民参与的抗议活动多数都是和平有序的,不仅没有酿成流血骚乱,甚至连公共交通等社会秩序都影响甚微,警察执法也是严格限制在防控抗议活动引发的安全问题等方面。事态的结果多数都是公众一方战胜财大气粗的投资方,不少重大建设项目经过投资方大力修改完善其污染防控措施后得以存续、完成,少量则迫于强大公众舆论压力而最终夭亡。无论结果如何,政府作为公民与投资方的中间裁判,其道德权威与合法性并未受到太大损失,甚至算得上安然无恙。面对信息发达、权利意识高涨的时代,在可能与群众利益有关的一些大型项目、公共政策方面,地方政府应该以“善治”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地通过沟通、谈判、博弈,来形成共识,才是促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化的必由之路。
1.政府决策应充分尊重民意。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6]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就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坚持以人为本,从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善待民意不该倒退,是进入“微时代”后的执政共识。在面对如此激烈的舆情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民众抗议的真实性。地方政府应该牢固树立一个观念:更加直接全面地惠及当地社区公民而非危及他们,才是重大建设项目获得其认同的法宝;确保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项目的每一个环节都保证社区公民合法有序的参与,是实现重大建设项目各方多赢格局的关键。专家评估的方式和程序必须公开、透明。即使是在专家认为完全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如果是涉及众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决策,在决策过程中也应充分尊重老百姓的意愿,进行更多的科学论证,让各方面都参与到决策当中,只有行政程序的科学、民主,才能形成正确的决策,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在环境问题上谁都不应再有“控制舆论”的幻想,这是“实事求是”的底线。
2.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利益表达和协调作用。非政府组织因其特有的来自社会民间的、自发组织的性质,拥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具有贴近民众的优势,能够与民众建立信任和联系,这决定了其能够成为代言人,代表不同群体真实的、急需的利益和权利要求,把民众分散的意愿和利益诉求集中地、理性地向社会、向政府反馈。非政府组织作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中介,也具有社会沟通协调的优势。一方面,作为传达民情的渠道,民众的意愿和要求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传递至政府。另一方面,政府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在适当的时机、以一定的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传达给民众。因此,非政府组织实质上可以作为不同阶层利益群体的代言人,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来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应该进一步扶持非政府组织发展壮大,由维权型非政府组织来做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沟通纽带,把专业人士和公众的意见,反馈给政府,也把专业人士对维权的指导告诉公众,使公众脱离混乱无序的状态,使维权更趋理性。
3.提高地方政府与民众的沟通能力。民众以和平方式向政府请愿,这表明民众仍把政府视为管辖公共事务的合法机构,亦即仍承认政府的合法性。刘少奇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指出:“总起来讲,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是引起闹事的原因……我们有些同志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上面,有几个基本观点是错误的。第一个观点,就是站在人民之上的观点。第二个观点,就是只去分清群众的是非,而不分清领导的是非。第三个观点,是以力服人,不是以理服人。第四个观点,就是把人民内部的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网友彭晓芸认为,“有些地方政府有一个惯性思维,尤其是公民社会还不够发达的地区,他们不太相信人民群众会自发聚集起来,总觉得其中有阴谋,为了找到阴谋的源头,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耽误了好好与人民协商。而且,政府也缺乏辨析力,起码,要分辨诉求明确的维权运动与泄愤型无明确诉求的骚乱,处理方式该有别。”云南红河州宣传部长伍皓也认为,面包、矿泉水的威力比盾牌、警棍的威力要大得多。上访群众饿了,让执勤警察送上面包;渴了,送去矿泉水;太阳毒,一人发顶遮阳帽。动用警械会让矛盾激化,而一顶帽子一只面包一瓶矿泉水却可以让群众心中怨气消散,再讲道理就听得进了。我国不可能是矿产及化工项目绝迹的国家,为满足人民不断提升的物质需求,这类项目一段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或许还会增多。像钼铜这样的项目,可以带来工作机会,为城市增加税收,它对有理性的民意决非毫无吸引力。它引来环境担忧及一些反对声非常正常,正视这一切,可以成为提升环保标准的动力。只有错误的选址、不及格的环保或者不成功的官民沟通才会把这些项目同人民的利益搞成对立关系。[7]
4.加强和网络“意见领袖”的沟通。当下社会转型期,现实问题很多,各种矛盾盘根错节。“意见领袖”的批评质疑声,恰恰说明广大民众对政府推行“良政”和“善治”抱有热切期待和坚决支持。中国互联网上的“众声喧哗”,其实标志着社会生活的和谐度,也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驾驭复杂局面的气度和自信。“意见领袖”大都有鲜明的个性,既然是沟通,就不可能期待其完全拥护,在这一点上政府要有容人之量,更不必一听到反对和不理解、不体谅的声音,就认为沟通无效,就恼羞成怒,关闭沟通的管道,转而举起蛮横的权力武器,把“意见领袖”逼成“异见领袖”。首先,政府要加强与既有的“意见领袖”之间的沟通,重视他们所反映的现实问题。对他们的积极建言,应当鼓励。对他们的偏激言论,应当宽容。其次,要发挥微博“意见领袖”的积极作用。微博时代“意见领袖”是受高度关注的一群人,微博网络名人的“粉丝”或“听众”可以高达数十万、数百万。一些网络“意见领袖”与网民身份接近,更容易交流意见,有独特的优势和长处。尤其是在真相难明,流言满天飞,舆论一边倒的情况下,一些代表正确舆论方向的“意见领袖”,能起到辨明事实真相,遏止社会流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作用。最后,要积极设置议题,主动为“意见领袖”提供信息,特别是涉及微博“意见领袖”发挥重要作用的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更应如此。应利用这些“意见领袖”来引导网上舆论,强化主流言论。[8]
[1]张帆.夏军:环境事件为何“一散步就叫停”?[EB/OL].财新网,2012-07-31.
[2]毛寿龙.什邡事件的启示[N].环球时报,2012-07-03.
[3]庞胡瑞.人民舆评:从乌坎到什邡 善待民意不该倒退[EB/OL].人民网,2012-07-04.
[4]朱明刚.四川什邡群体事件舆情分析[J].网络舆情(内刊),2012(51).
[5][美]查尔斯·蒂利.集体暴力的政治[M].谢岳,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51.
[6]习近平.始终坚持和充分发挥党的独特优势[J].求是,2012(15).
[7]环球时报.希望什邡吃的这一堑是最后一堑[N].环球时报,2012-07-04.
[8]姜胜洪.环保维权群体性诉求应对[J].人民论坛,2012(7)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