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氏芳香化浊法加味治疗慢性浅表性胃炎临床观察※
2013-04-10谷守敏蔡春江白鹏飞石志敏王清贤朱叶珊
谷守敏 蔡春江 白鹏飞 石志敏 王清贤 朱叶珊
(河北省唐山市中医医院肛肠3科,河北 唐山 063000)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00例CSG均为2010-10—2011-10河北省唐山市中医医院脾胃病科门诊患者,男52例,女48例;年龄20~58岁,平均(36.9±11.2)岁;病程1.4~8.6年,平均(3.28±1.25)年。
1.2 病例选择
1.2.1 诊断标准 参照全国第二届慢性胃炎共识会议(2006年上海) “中国慢性胃炎共识意见”中关于慢性浅表性胃炎(非萎缩性胃炎)的诊断标准[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中的“中药新药治疗痞满证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订。
1.2.2 纳入标准 ①符合上述西医诊断标准的患者;②符合上述中医学痞满(湿邪内阻型)辨证标准的患者;③年龄在18~70岁之间;④愿意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3 治疗方法 予雷氏芳香化浊加味方。药物组成:藿香15 g,佩兰15 g,荷叶10 g,陈皮10 g,半夏10 g,厚朴10 g,大腹皮10 g,车前子10 g,徐长卿10 g,薏苡仁15 g。每日1剂,水煎取汁300 mL,分早晚2次口服,疗程为4周。
1.4 疗效判定标准 疾病疗效判定标准、中医症候疗效判定标准、中医症状轻重分级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2]制订,CSG主要症状分级标准,按无、轻、中、重度4级分别计0、1、2、3分。临床痊愈:症状消失,胃镜复查胃黏膜基本正常。显效:2~3项主要症状消失,胃镜复查胃黏膜糜烂、出血消失,炎症范围明显缩小。有效:症状减少或减轻,胃镜复查胃黏膜炎症范围缩小。无效: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胃镜检无变化。
2 结 果
2.1 治疗前后症状总评分比较 治疗前(14.21±5.89)分,治疗后(4.32±1.66)分,治疗后患者症状评分明显减少,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临床疗效 本组100例,痊愈8例,显效55例,有效33例,无效4例,总有效率为96.0%。
3 讨 论
CSG是世界范围内的一种多发病、常见病。其发病机制涉及幽门螺旋杆菌(Hp)感染、免疫因素、物理因素(如冷热刺激)、化学因素(如胆汁和非甾体类抗炎药)等,其他因素如精神因素。内镜下表现为红斑(点状、片状和条状)、黏膜粗糙不平、出血点(斑)、黏膜水肿、渗出等,其病理变化基本上局限于黏膜层,但胃腺体基本保持正常,呈现表浅黏膜固有层炎性改变,伴淋巴细胞和浆细胞浸润。在我国随着饮酒、非甾体类抗炎药物的使用、生活节奏加快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慢性浅表性胃炎的发病率在我国呈上升的趋势。西药以对症治疗为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疗效,但是容易复发,中医学在几千年的临床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针对CSG病程长、病势缠绵、症状多及易受情绪影响等特点,采用辨证论治,个体化治疗,具有多靶点效应,取得了良好的疗效。
慢性浅表性胃炎患者,可表现为脘腹胀满、上腹痛、嗳气、烧心、反酸、食欲不振、恶心等。根据其临床表现,可属于中医学的痞满证。《景岳全书》云:“五脏之病,虽俱能生痰,然无不由乎脾肾。盖脾主湿,湿动则为痰。”《丹溪心法》曰:“有中气虚弱,不能运化精微为痞者;有饮食痰积,不能施化为痞者;有湿热太甚为痞者。”《张氏医通·诸气门上》认为在发病中应重视体质的区别,如:“肥人心下痞闷,内有湿痰也”,“瘦人心下痞闷,乃郁热在中焦”。《证治汇补·痞满》:“大抵心下痞闷,必是脾胃受亏,浊气挟痰,不能运化为患。”提出在脾胃不足的情况下,水谷运化失常,湿浊内生,凝聚为痰,痰浊遏阻,清气不升,浊气不降而致痞满。中医学认为脾胃运化失司不能运化水湿,则酿生痰浊,塞阻中焦,使清阳不升,浊阴不降而为胀满。我们在多年的临床实践中发现,湿邪是慢性浅表性胃炎患者的最常见证型。雷氏芳香化浊加味方(雷氏芳香化浊方出自清·雷丰《时病论》)中藿香辛温芳香,轻宣透泄,配伍佩兰、荷叶芳香化浊,辟秽而升清气;陈皮、半夏辛温、大腹皮、厚朴苦温,四药再配徐长卿辛开苦降,燥湿化浊,宣通气机;车前子、薏苡仁淡渗利湿,使湿浊下渗,邪有出路。本方系芳香化浊法及苦温、辛温燥湿法、淡渗利湿法、风能胜湿法、健脾祛湿法等多种治湿方法之综合,配伍严谨,药性平和,紧扣病机,对湿胜引起的痞满疗效显著。
临床观察表明,患者在临床疗效及症状评分方面均有明显改善(P<0.05),且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未见药物不良反应,证实雷氏芳香化浊加味方对慢性浅表性胃炎有较好的疗效,能明显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1] 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中国慢性胃炎共识意见[J].胃肠病学,2006,11(11):674-684.
[2] 郑筱萸.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 [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13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