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水资源管理 建设节水型社会——有效合理持续利用水资源 支撑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3-04-09山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山西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我省十年九旱,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381m3,是全国人均值的17%,是水资源短缺最严重的省份之一。随着气象条件变化以及人类活动影响,水资源呈持续衰减态势。近年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缺水问题日益突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也对水资源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节约用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势在必然。
完善法律法规保障节约用水
建立和完善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2012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了节约用水的政府责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统筹城乡节约用水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布局中,要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限制农业粗放用水;工业企业用水采取循环利用、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采矿企业应配套建设矿井水综合利用设施,并在采矿作业中优先使用矿井水。在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的同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并要求再生水输配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优先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对新建城镇(含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和旧城改造项目,要求同时建设自来水、再生水输配管网,实行分网、分质供水。《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山西节约用水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2012年,水利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了《山西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要求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立足省情水情,以建立和实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和合理用水要求,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首先,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和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一是强化水资源论证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要严把准入关。对未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项目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建设,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入使用。大力推进城镇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水资源论证,确保重要规划与区域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优化水资源配置。
二是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区域限批制度。取用水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暂停审批取水许可。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以及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等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取水申请。
三是加强地下水和岩溶水资源管理,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复核,划定禁采和限采范围。加强地下水凿井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新凿水井以及新增取用地下水。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建设,建立区域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水位双控制体系,建立地下水水位预警体系。编制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和地下水保护关井压采实施方案,加强水源置换和关井压采工作,逐步压缩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地下水位止降返升和泉水流量止减趋稳复增。
其次,要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科学制定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实现2015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现状基础上下降2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4以上的控制目标。
一是严格实行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对《山西省用水定额》进行第二次修订,完善全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体系。加强取用水计划管理,制定下达全省各区域生活、农业、工业等各类取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二是严格实行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后的节水措施方案以及国家有关节水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和运行。
三是积极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配套建设和运行管理,积极鼓励、引导开发利用再生水、矿坑水和雨洪资源,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和力度。加强再生水资源配置和使用管理,火电生产优先使用再生水,煤矿生产优先使用本矿矿坑水,城市生态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和雨水。
第三,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努力实现我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15年不低于53%、2020年不低于73%、2030年不低于95%的总体目标。
第四,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以及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阶段性控制指标年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年度绩效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加强节水载体建设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关键是要抓好节水型工程建设和节水技术改造,落实节水措施,促进节水减排。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分解为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园区等不同类型工程载体,实行分类管理、行业指导,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型工业。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抓好钢铁、冶金、煤化工、焦化、火电等工业企业的节水管理和节水技术改造工程,鼓励企业研发或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工业项目建设,推动重点耗水大户的节水技术改造,树立低耗水、零排放节水型企业的典型。
——节水型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加大农业灌溉工程节水改造,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全面提升农业节水水平。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发展以农业灌溉为主的节水示范重点县和相当数量的节水园区。积极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调动农民发展节水灌溉的积极性。
——节水型城市。加大城镇生活节水力度。对城市供水进行总量管理,建立分行业、分产业用水标准定额制度;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发展城市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减少污水排放,提高废污水处理和回用率;建立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广制度和落后工艺、设备、产品淘汰制度,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引导居民尽快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改进居民用水计量方式。
——节水型社区。大力开展节水减排、节水增效宣传活动,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动学校、生活小区、机关事业单位的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节水型社区创建活动,制定节水型社区的考核标准,推进节水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抓好节水教育基地和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典型示范带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已初显成效。
2006年11月太原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之后,晋城市、侯马市、阳泉市先后被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2012年11月,太原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了水利部验收。2013年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授予太原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
太原市积极探索农村四级水权分配管理,不断完善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体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渠道体系,有力推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该市在开展节水示范载体创建活动中,创建了一批节水型灌区、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带动全社会积极参入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万元GDP耗水量由2006年57.3m3降到2010年的31.82m3,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由58.4m3下降到29.56m3,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8提高到0.56。全市至2011年底已累计关闭自备水源井396眼,实现压缩地下水开采量35.3万m3/d。地下水位持续回升,在2011年,断流近10年的清徐县平泉村晋祠不老泉开始复流,晋源区天龙山瀑布景观重现,标志着太原市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阳泉市面对水资源紧缺形势,在全省率先推进市、县两级水务一体化改革,成立了阳泉市及各区县水务局,实现了对水资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管理,从职能上进一步理顺了全市水资源的配置、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形成了城乡供水、节水、排水、治污、水资源保护等一体化管理体系。
晋城市为顺应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撤销市水利局,成立市水务局,理顺了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体制机制,有力推动了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科学调度、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
侯马市于2010年正式成立侯马市水务局,在原有侯马市水利局行政职能的基础上,将城市自来水公司、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整建制划归水务局管理,实现了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
利用经济手段促进节约用水
按照《水法》规定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我们坚持把征收水资源费作为促进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建立完善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水价体系,充分发挥水资源费价格杠杆作用。针对水资源费标准过低已成为我省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制约因素,经财政、水利与物价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和认真测算,按照鼓励使用地表水、限制使用地下水、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的原则,科学、合理与可行地提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范围调整意见,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先后分别于2004年、2007年、2008年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范围进行了调整。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节约用水水平
全力开展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网络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现代化的测报传输手段,加强对市、县界河流断面及大中型水库水量水质监测站网的建设,积极推进供水水源地、地下水超采区以及盆地区地下水的水位监测系统建设和日常监测工作,对重要断面的流量、水位逐步实现实时远程自动监测。开展全省重点水源地、工业和生活取水口及大中型灌区的水量监测监控。建设包括重点水源地、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入河排污口、水资源调度以及水资源信息服务、水资源应急管理等模块的水资源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实时获取业务相关信息、实时分析预测和决策、实时发布并执行决策结果的工作平台,为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科学管理水资源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