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城市优美水系打造方法小议
2013-04-09蔡荣伦庄永东
□ 蔡荣伦 庄永东
为改善晋江市区水环境,提升晋江城市形象,市政府提出对市区水系进行全方位改造,在发挥水利功能的同时,融入水景观、水文化元素,通过沟渠整治配套,岸边硬化、绿化、灯化等措施,达到水清岸绿的生态目标。
一、晋江市水资源现状
晋江市水资源贫乏,自然灾害频繁,是“十日不雨,以旱为忧;五日之雨,又虞横流”的地区,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九十九溪、梧桉溪、湖漏溪、阳溪、坝头溪和加塘溪等。晋江市水资源的主要特点:人均占有量少、时空分配不均、境内缺少骨干水源工程,水质污染严重。一句话,晋江市水资源现状是资源性、工程性与水质性缺水并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资源调蓄能力差,供需矛盾突出
全市骨干蓄水工程少,仅有小(2)型以上水库29座,且部分病险库蓄水能力较弱,配套不完善,不能发挥应有效益。加上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使得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二)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现象
晋江市水资源问题不仅表现为量的匮乏,同时还表现为严重的水污染,实际可利用的水资源相对较少。
(三)九十九溪、南渠污染较为突出
由于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尚未完全建成,九十九溪下游及南高干渠水环境仍未得到根本改善。一是九十九溪、南渠的纳污压力未能得到根本缓解;二是九十九溪及南高干渠未经整治的河道存在淤积问题,河道容量减小,纳污能力、自净能力和排污能力差;三是工业、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染水体。
(四)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一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繁重;二是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五)21条小流域存在的问题
一是现状河道弯曲狭窄、宽浅不一,水流不畅;二是房建、筑路、填河等人为因素阻断排水河道;三是桥梁多,过水面积小,原有行洪能力受到削减;四是沿岸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料倾倒河中,既污染水质又削减过洪能力;五是下游地势低洼平坦,没有足够的行洪通道或堤防保障设施,再加上地处滨海,出口处受潮水、洪水顶托影响,洪涝问题尤为突出。
三、打造城市优美水系的对策措施
打造城市优美水系,对提高城市品位,改善环境质量,打造投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一)全面启动晋江市区水系整治工作
一是市区水系河道清理整治;二是实施保水方案,建立水量调度设施;三是加快市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四是市政亲水景观建设;五是工业污染源整治;六是农业污染源整治;七是陈埭、西滨镇区、梅岭、新塘街道内小沟渠整治和生活污水截流;八是规划晋东平原片咸水淡化冲污工程建设。
(二)继续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取缔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行为,消除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经营性活动。有规划、有组织地安排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一时难以搬迁的,启动居民集中区域污水截污和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完善水源保护区周边和上游公路事故多发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二)引导养殖业有序发展
一是搬迁、关闭、拆除、清理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禁养区外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应实行干清粪工艺,建设沼气设施,实行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拆除;二是大力宣传发动,鼓励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户)采取粪便生产有机肥等循环经济模式,推行生态立体种养或零排放养殖技术,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三是重点流域、湖库禁止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
(三)加快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一是加快仙石污水处理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和安平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负荷、效率;二是对沿江、沿溪集镇生活污水,统筹采取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因地制宜建设小型处理设施加以处理;三是全面完成规划内36座(投运27座,在建9座)垃圾转运站的建设任务;四是完成全市19个镇(街道)、386个建制村(社区)“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垃圾治理任务,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四)从严控制工业污染排放
一是坚决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全市不再审批新建使用含苯胶水制鞋和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的规定,继续实施大盈溪和南低渠至十一孔桥闸流域限批措施;二是重点流域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或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引进新技术,建立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三是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责令停产停建。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已配套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治理。同时,将违法排污的污染企业通报金融、工商部门记入企业征信系统;四是全面启动石材行业污染再整治工作。关闭“三无”石材企业各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石材企业,组织实施洪塘溪、梅塘溪、瑞安溪、清内溪(埭边溪上游)等溪流石渣清淤工程。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石材废料(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重点加快东石、永和区域的石材废料(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五是组织工业园区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未集中处理的,暂停其区内新建排污项目的审批工作。
(五)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一是完成辖区重点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二是禁止在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沿岸等范围内采矿,禁止在沿江、沿溪两岸1公里范围内修建尾矿库或倾倒工程弃渣、弃土等。当地政府应组织清理、绿化现有弃渣、弃土场,取缔辖区沿江违章工程及搭建物;三是禁止砍伐天然阔叶林,限制发展以木屑作为原料的食用菌生产,不再扩大干流一重山经济林面积。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沿岸一重山范围内只可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林木间伐,禁止林事活动施用化肥,鼓励将该区域内的林木划为生态公益林;四是加强河流湿地保护,将具有保护价值的湿地划为保护区,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内建设影响湿地功能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