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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送审稿)审查会在京召开

2013-04-08崔忠波

水利技术监督 2013年1期
关键词:送审稿导则水利部

2012年12月28~29日,受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委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对《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送审稿。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水资源司、水文局、建安中心,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编制组的代表。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对规范编制过程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送审稿逐条进行了审查,会议基本同意送审稿。会议认为,编制组归纳总结了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经验,对国内外相关标准进行了分析,开展了必要的调研,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做了大量工作。经讨论,会议认为送审稿章节安排合理,主要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反映了当前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技术水平。会议要求编制组按照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送审稿的正文及条文说明,于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报批稿。 (崔忠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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