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2013-04-08程快生汪黎华赵其龙
程快生 汪黎华 赵其龙
(江西省黎川县农业局 344600)
“农稳社稷、粮安天下”。当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择业取向等都已经或正在发生较大的变化,与此息息相关、紧密相连的农作物病虫防治如何来更好地与此相适应并进行创新,如何来为“粮食增产增效、农民稳步增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呢?笔者日前深入江西省黎川县荷源乡芦油村新屋小组、日峰镇五一村、潭溪乡新庄村对“黎川县新农水稻病虫防治专业合作社”、“黎川县五一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黎川县新星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研,与合作社负责人陈水旺、尧德华、尧金旺及其3个专业合作社主要骨干成员进行了面对面交谈,了解到一些带普遍性的东西,掌握了当前专业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急需破解的症结,形成了粗浅的看法和见解。
1 病虫防治专业合作社的诞生
黎川县地处江西省中部偏东,武夷山脉中段西麓,为抚州市辖县;地理位置及整个地域构造较为特殊,表现为东南方为武夷山脉屏障,西北面地势平坦开阔呈纵贯式开口,冷空气易进难散且易产生堆积;海洋水汽则因武夷山屏障难以惠及黎川大地,给当地小气候变化带来一定的影响。相关权威部门数据显示:黎川县年平均气温比同纬度(26°59′~27°31′)的南丰县低 0.4℃,农作物生产期比南丰县长3d左右。除此之外,黎川县灾害性天气和适应病虫繁衍生息的小气候天气出现的频率和病虫危害程度等级都会因其特定的地理环境而比其他地方有相应的凸显。同时,黎川县种植的水稻、杂粮、果蔬等农作物年种植面积均在4.67万hm2左右,其中很多作物科属和不同的栽插期大多都可成为病虫的“寄主”和“桥梁”,为病虫所利用或制约其消长,给农作物病虫防治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和复杂化;加上当前农村务农人员主要以妇女、老人居多,此类人员多为体弱和文化程度低,难以胜任病虫防治这种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活计,因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不规范和防治不及时而极易发生安全隐患和对农作物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土地流转使农业生产正逐步进入规模化、产业化阶段,以往的单家独户防治病虫方式显然不适应这种生产方式的需求。因此,病虫专业化防治组织在一些乡村“应运而生”。“黎川县新农水稻病虫防治专业合作社”、“黎川县五一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黎川县新星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率先在黎川县成立的。它们的成立,是农业发展和农民的需要;是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择业取向需求发展到今天的必然产物;是适应市场和受众新形势的客观需要;是寻求“三农”事业新发展、新突破的有益探索。据陈水旺、尧德华、尧金旺3人介绍,3个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2011年,办理了工商执照,每个合作社共有骨干成员6人~8人不等,着重为本村小组及周边村小组个别农户所种的水稻进行病虫防控,为其免遭病虫危害“保驾护航”。
2 专业化防治工作的初步成效
“黎川县新农水稻病虫防治专业合作社”、“黎川县五一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黎川县新星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主要是为本村小组及周边村小组个别农户开展水稻病虫防治及合作社成员间信息咨询和相应的服务,基本上属于公益性。除按每667m2收取大约1元钱的油费和器械维护费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农药费用则根据防治病虫所耗用数额后按面积分摊;喷施农药时,受益农户需派员到场从事诸如取水、移动机动喷雾器械皮管等辅助性工作;专业合作社根据县植保部门病虫预测情报,结合当地实际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农药(种类)、统一配兑、统一喷施”方式防治病虫。据陈水旺、尧德华、尧金旺3人介绍,合作社成立后的2010年,2011年,合作社通过这种劳动合作形式防治的水稻田,每667m2增产稻谷均在25kg~40kg,可减少2次用药。稻谷折价60元~120元、农药折价在10元左右,合计每667m2节本增收70元~130元。而邻近村小组的农户因未进行有效防治,每667m2减产10%~15%不等,成为当地最好的对照。
3 专业化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这3个水稻病虫防治专业合作社由于成立时间短、经验少、运作单一,加上其组成人员全部为留守农民,文化程度低,且信息闭塞,在整个运转过程中,存在以下一些亟需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3.1 “统防统治”意识欠缺
据了解,陈水旺、尧德华、尧金旺他们合作社所有成员对病虫防治这一块普遍存在被动防治意识,即发生了病虫才打药;而不会积极地、主动地向病虫宣战,进行有效的病虫防控,比如播种前采用选种和种子消毒等方式可除掉或灭掉很多虫源和病菌、冬翻晒田可有效减少病虫基数、稻鸭(鱼、萍)双栖可有效减轻病虫危害频率和程度等实用的传统农业防治病虫方法很少采用。
3.2 合作社规模小、人才匮乏
由于3个合作社成立只1年~2年时间,都是处在初级起步阶段,仅限于水稻病虫防治单一作物,像果树、蔬菜、杂粮等农作物病虫防治并未开展,加上相关防治药具器械数量少,其发挥的效应也相对较小,辐射作用也不明显,也缺乏足够说明力,因而周边农户参与积极性也不高;同时合作社骨干成员文化程度较低,对农作物病虫及农药等方面知识知之甚少,合作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空间有限。
3.3 操作过程误区多
由于3个合作社成员文化程度低,缺乏相应专业知识,故在喷施农药过程中存在的误区较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3.3.1 喷施农药没做到“趋利避害”
比如在高温强光下也施药,这样就会使药剂难以喷施到位,浪费药剂;同时高温强光下使农药挥发损失大、药性分解快、药效降低;另外由于药剂挥发强,喷药人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一是早晨露水未干就急于喷药,导致药剂被露水稀释降低药效;且由于此时害虫一般尚未出来活动,而致使杀虫效果大减;同时喷药人员搞得一身湿漉漉的十分狼狈。
二是药液兑配不规范,农药药汁和用水不用计量杯,多为估计性,且大多数兑配水量较少,造成药液浓度过高,药害出现几率也就高。
3.3.2 喷施农药操作过程缺乏安全意识
一是用手直接接触药液或药粉、“赤膊”喷药、操作时与人交谈、说话、吸烟、喝水、吃零食、接听手机等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防护服装及手套不规范,多为随意性,且多采用棉纺(纱)类织品,由于其棉纺(纱)类织品吸收和粘附作用很强,极易使农药直接接触人体,不但失去了防护意义,还造成喷药人员隐性中毒几率高。
三是操作时若出现胶管接头之类零部件故障时胡乱用布或薄膜包扎应付使用,弄得自身处处粘满药液;出现过滤网或喷头片阻塞,不管三七二十一,迫不及待用铁丝乱捅,更有的直接用嘴去吹,如此,极易造成操作人员急性中毒。
3.4 对农药知识缺乏全面了解
多表现为不管农药的剂型和性能,随意用几种或多种农药掺和在一起使用,造成在不知不觉中使其配兑的药液有的对植物内吸作用时间缩短,有的则使害虫耐药性或抗药性提高,有的则使人体更容易吸收而对身体健康带来损害。
3.5 农药保管欠科学
3个合作社都没有专门仓库存放农药,一般都是买来农药后随意乱放在厅堂或猪、牛栏间及畜禽出没之地,存在很大非生产性安全隐患。
3.6 病虫防治单用“化防”
3个合作社对病虫防治采取的方式多为“单一”的化学(农药)防治方式,且普遍存在“滥施”、“重施”现象。他们多数人总是期望出现“前面打药,后面死虫”的奇观。他们在打药时总是习惯观察一下虫死了没有,如若见虫未反应没有死,就自以为药量不够,又迫不急待地会多喷几下药液或重新喷过一遍,这样既增加了防治成本、又造成资源浪费、还增加了果实部位农药残留量加重环境污染几率,同时在有意无意中增加病虫的抗药性和耐药性,以使某些原本对病虫具有特效作用的农药变成低效或无效。与此同时,3个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成员对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事半功倍”的技术一片空白,更别说亲自实践了。
3.7 缺乏“治虫防病”抓关键期理念
主要体现在一晚“治虫(稻飞虱)防病(南方水稻黑条短缩病)”这个问题上。根据虫病互相依赖危害的规律和黎川县的地理构造特性,在一晚水稻的秧苗期、分蘖期和始穗期3个关键期正好会遇上一代稻飞虱迁入黎川县,加上这几个时期水稻组织柔软嫩绿、营养相对丰富,与稻飞虱的习性吻合,极利于其刺吸植株和传播病菌,因而多年来有一定面积稻田引发“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由于合作社的成员们对这个问题缺乏认识,在县植保部门提出在此关键期一定要把稻飞虱控制好时,他们则表现一片茫然,认为只见少数几只迁飞来的虫子又未见什么病症打什么药,甚至认为是“小题大做”之举。
4 专业化防治发展对策
做好农作物病虫防治服务组织机构的创新,提升病虫防控能力,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现代农业、农民增收和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植保社会化服务走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实现“绿色植保、公共植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黎川县 3个水稻病虫防治专业合作社是在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植保服务机构,是一种新生事物,是现阶段植保服务机构的一支生力军,其作用不能低估。但由于处在刚起步阶段、无经验,因而其活动范围和服务宗旨都是初级的、简单化的。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整体推进,外来生物防控和植保植检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能征善战”的植保植检队伍承担此责。基于这一点,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必须依靠科技创新驱动,支持、引导、管好这支队伍,以助推植保服务机构尽快、成熟、发展、状大,切实提升病虫防控能力。
4.1 强化培训工作
要组织和建立县、乡、村三级植保服务体系成员之间良性互动的学习培训制度。着重开展技术培训,结合生产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更多地开展现场培训;尤其是要掌握重点病虫的鉴别和识别、发生规律和侵染循环规律,防治关键技术及“趋利避害”意识,认清防治误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介,强化科普宣传,提高生态环保意识,注重农业防治、化学(农药)防治、生物防治的有机统一,使“绿色植保”理念牢牢铭刻在心。
4.2 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植保专业防治合作社的领导,要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大力支持和扶助植保专业防治合作社,要有效地指导植保专业防治合作社完善组织架构、决策制度、生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要积极引导专业防治规模化、专业化、集团化,并引导其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着力培育和扶持植保专业防治合作社形成上下贯通,纵横相连的立体服务网络,有效地拓展植保技术应用领域、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促进和提升植保专业防治的科技含量及服务水平,加速植保专业防治事业上档升级可持续健康发展。
4.3 加强队伍建设
对植保专业防治合作社这一新生事物,作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领导和引导,使其健康发展壮大,要强化县、乡(镇),村专业技术防治三结合,要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督查,确保农药质量,维护群众利益。专业防治合作社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体系,健全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质量,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正常的培训制度和成员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健康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