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种田之我见
2013-04-06张扬四川省农业厅
□张扬/四川省农业厅
谁来种田之我见
□张扬/四川省农业厅
在当今就业渠道多元化情况下,从事农业这个创收难、富裕难、劳动强度又大的工作不被人们看好,因此,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农业劳动力缺失的问题,“谁来种田”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农业技术集成化和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或是解决路径之一。
农业技术集成化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种田不再难”
依靠单一技术的突破是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形势和需求的。必须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把生物技术、良种培育、节水节肥、疫病防控、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技术集成组装运用于现代农业建设之中。农机与农艺要尽力融合,生物技术与信息化技术要尽力整合,机械化与智能化、信息化技术要尽力集成;形成技术或作业的模块化,形成标准、规模的可控模式化。农业技术集成化要体现的就是先进性、简化性和可持续性。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主要配合科研机构把农业集成化技术推行到农民家中、手里,并反馈农业生产过程中涌现出的实际问题给科研部门去研究解决;农业科研机构要深入研究农业生产的技术集成化问题,让难的技术不再难倒农民,让难变得易、变得简单,变得农民能轻松掌握;农民就是简单的“应用者”、“操作者”,而不再是“万能者”,让农民兄弟也会用“遥控板”、“键盘”。试想,如果我们使用电视机、电脑、手机,需要自己学会几十道程序、花费几十分钟才能看到电视、打开电脑、接通电话,恐怕电视机、电脑、手机等再有魅力,我们也会没心情使用。让农民轻松、简单从事农业生产,让农民“种田不再难”,就是农业技术集成化的根本目的,亦是大家的美好心愿。
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可以充分调动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面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千家万户的农户仍是农业生产主体”这样的客观事实,一方面,我们可以以“家”为生产单元,充分调动“家庭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大力引导、鼓励、发展“家庭农场”,走以“家”为生产单元的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我们应加大和加快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大学毕业生、工商企业等原户籍不在农村的社会个体或社会组织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承包耕地(林地、草原)的准入和监管制度,在“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土地承包业主制”,引导、引进、监督社会资本和社会智力资源来经营、管理农村农户流转出来的土地、撂荒地、闲置农地,以及新开辟可用的林地、草地、滩涂地等,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尽最大可能保护、利用、节约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并以其智力资源为支撑实现农业土地经营的适度规模化。
笔者认为,农业技术集成化与农村土地经营业主化相互促进、相互支撑。农业技术集成化服务于农业土地经营,吸引更多的人从事农业生产,并促进农业土地经营向适度规模化方向发展;土地经营业主化反过来又推动农业技术更多地集成、应用和创新,并为农业技术集成化充分发挥效应搭建更大发展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