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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性即理”思想的确立与追求——兼论儒家心性之学与修养论之关系

2013-04-02田倩倩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宋明理学二程遗书

田倩倩

(南京大学 哲学系,南京 210046)

中国儒家哲学主要是围绕天人之学而展开,认为“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邵雍《皇极经世·观物外篇》);而天人之学的落实却在于人,人的问题则围绕心性之学展开。儒家心性之学形成于先秦时期,主要有两种走向,一种是从孔子“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到孟子“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荀子“化性起伪”以及《中庸》以诚尽性,都是让人们自诚其性以尽心之教;另一种是《周易·系词上》之“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用天道来讲人性之系统,并让人们“穷理尽性以至于天命”(《周易·说卦传》)。而发展至二程,儒家心性修养之学有了新的特点。

一、二程的天理之学及宋明儒家心性修养之学的开展

程颢、程颐二人作为北宋新道家的开创者,他们承续先秦以来的儒家道统,对儒家理论(尤其是传统心性之学)进行了新的创造。先秦以后,儒家学说相对于佛、老之学,并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秦汉之际,随着政治上的大一统,儒者讲心性以及修养,多向政治教化趋向。董仲舒的性三品与阴阳说结合,也是为此提供理论依据。魏晋时期,则以“体无”、“见独”来论性,偏于道教。隋唐,佛教盛行,于是大讲成佛之性、自性清净之性,虽然理论精致,却不能穷尽天地学问之性。于是,儒家心性之学在宋明初期迫切需要新的理论观点。

宋明理学是儒学发展的新阶段,相对于先秦,二程所推崇的天理之学主要有以下特点:首先,他们确立了“理”这一最高范畴。这个理,“对先秦儒学提出的人伦道义作学理上的证明,从而从理性层面论证儒学所提出的纲常名理的恒常性和神圣性。宋明理学所采取的基本方法是将天、地、人之间的关节打通,将它们贯通起来,并认为这其间存在着一以贯之的东西。这种一以贯之的东西,在宋明理学家看来就是‘理’”[1]。因贯通的具体方法各有不同,或者以心为理,或者以性为理,从而形成不同派别。其次,宋明理学开始将儒家心性之学上升至本体来论述此“理”。劳思光在《中国哲学史》中,将整个宋明理学视为“一系”,原因就是整个宋明理学的“基本方向就是归向孔孟心性论”,并以此将宋明理学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以周敦颐、张载为代表的“混合形上学以建构其哲学系统”(天);二是以二程开始提出“性即理”命题,建立较纯粹之形上学系统(性或理);三是以陆象山的“心即理”开始,全面肯定最高之“主体性”,建立以心性为中心的哲学。这样,他们就为先秦时代的各种伦理道德提供了宇宙论和本体论的说明。最后,宋明理学家以《四书》为依据,出入佛老,提出了各种具体的修养方法,尤其注重心性的自我修养,以实现道德生命的理想,成仁成圣。

如前文所讲,劳思光很重视二程在理学发展中的地位,认为他们之前的周敦颐、张载与孔孟之心性论距离尚大,“二程兄弟才是正真以人文界为主体、道德修养工夫为主导的先驱者。”[2]2而二程思想中最能体现其心性修养之学的即为“性即理”思想。

二、二程“性即理”思想的确立

唐君毅曾讲过,“宋明理学家之言理,主要者是言性理,由此以及于天理。宋明儒之言天理,非只视为外在之天地构造之理。如只视为外在之物质构造之理,便只是物理而非天理。真正之天理,当是由心性之理通上去,而后发现之贯通内外之人我及心理之理。故性理是宋明理学家之所最重视……”[3]32并且认为,周敦颐、张载尚未识得性即理之义,他们所讲的,只是一种名理、空理,并非人生行为之当然之理。宋明理学家中二程才开始将性与理连说,明确提出“性即理”的命题,而这个命题才是宋明理学家所重视的问题,其确立的过程,贯穿着这一时期儒家心性学说的新发展,以及由此引发的修养论之变化。

(一)“理”之提出

二程特别重视并发展了关于“理”的学说,他们开始将理作为最高意义的范畴。这个最高范畴,它自身“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二程外书》卷二)①本文所引的《二程遗书》以及《二程外书》原文皆出自《二程集》,中华书局2004年版。就其具体内涵而言,首先它是贯通自然存在物的内在法则:“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二程遗书》卷十八);其次,它也是贯通社会的道德原则,此“理”,是天与人、自然、社会的普遍法则,这样才能将宇宙本体与儒家伦理实现贯通,实现天人合一。“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二程遗书》卷五)“故有道有理,天人一也,更不分别。”(《二程遗书》卷二)

这样,在“性即理”的命题中,二程首先确立了一个意义精准的形而上的本体“理”,它同《周易》中“道”的意义一样,旨在为人们的修养工夫之路提供最高来源,但又比“道”的意义更为准确;它同先秦具有强烈伦理意义的“仁”不同,是新的、更为抽象的、有更高意义的范畴,“理”由二程开出以后,各位理学家相继在此基础上完善。

(二)生之谓性与至善之性

关于性的看法,二程首先肯定了“生之谓性”,无论善与恶,都是人之本性使然:“‘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秉有然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二程遗书》卷一)这也就是说,性是天赋的,是生而具有的,性善和性恶都是人的本性,正像清水和浊水都是水一样。之所以表现出善恶之别,二程提出了“气”的概念,认为是由于气禀有善有恶,气禀善,则性善,气禀恶,则性恶。这样,就肯定了性之善恶之分,并预设了性之善恶的来源。

二程通过对孟子之性与告子之性的区分,对“性”作出了根本的至善之性的价值判断:“孟子言性,当随文看。不以告子‘生之谓性’为不然者,此亦性也,彼命受生之后谓之性尔,故不同。断之以‘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然不害为一。若乃孟子之言善者,乃极本穷源之性。”(《二程遗书》卷三)二程认为,告子的“生之谓性”与孟子的性都是指性,但孟子的性是一种更为根本的、内在的性,叫做“极本穷源之性”;告子的“生之谓性”,是人之“禀气”之性,叫做“气质之性”,这也叫做“才”。因此,就根本上来说,孟子之性才是性的最高意义。

二程为了肯定“性善”,还以仁义道德来规定人性:“仁、义、礼、智、信五者,性也。仁者,全体;四者,四支。仁,体也。义,宜也。礼,别也。智,知也。信,实也。”(《二程遗书》卷二上)他们认为,“才”有善恶之别,而根本之“性”却只能是善的,因为“性禀于天,才出于气”。在“性即理”的命题中,性的内涵不是这种“生之谓性”,是“极本穷源之性”,是关于人生行为之当然,是从人之为人的本质来讲的,是一种至善的性。

总之,根本之性是至善的,这就强调人性之修养的可能性;而气禀造成了性之善恶差异,也就强调了人之修养的必要性:“如此,则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则疾清,用力缓怠则迟清,及其清也,则却只是元初水也。”(《二程遗书》卷三)

(三)“性即理”的命题

前面已经讲过,“理”在二程思想中是贯通天人的最高法则,“性”为“极本穷源之性”的“善”性,为了保证至善之“性”,二程提出了“性即理”命题,用“理”来规定“性”。二程关于“性即理”命题有如下的表述:

问:“人性本明,因何有蔽?”

曰:“此须索理会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虽荀、杨亦不知性。孟子所以独出诸儒者,以能明性也。性无不善,而有不善者才也。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二程遗书》卷十八)

又问:“性如何?”

曰:“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二程遗书》卷二十二)

可以看出,二程“性即理”的命题,是在论及性善性恶的语境中提出的。他之所以以“理”来论“性”,是在说明“性”之所以是善的,乃是因为“性即理”;既然“性即理”,而“天下之理”又“未有不善”,则“性”也就“本善”。

孟子的性善说强调的是人具有先验的道德理性,荀子的性恶则强调自然情欲是人的本质。程颐作为理学的创始人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就是用儒家的“理”来规定人性,发展了儒家的性善论,形成了具有理学特色的人性论。这样,在这个命题中,“理”一方面是人们修养工夫论之最高的依据,人是可以通过修养来上达天理;另一方面为人们的修养工夫论提供至善的标准,那就是转向人之内在“心”或“性”。

(四)由“性即理”所引出的修养工夫论

在“性即理”的心性论前提下,二程的修养工夫论有以下要点:

首先,强调了修养的必要性。二程“性即理”的命题,明确表明人性本善,但是气禀原因造成了性之善恶之分,人需要“澄治”的工夫来进行修养。由“性即理”的命题,突出了修养之必要:要澄治心性中气禀带来的“恶”,恢复本来的至善至性,要上达“天理”。

其次,指明了修养之路向,主要是内在的心性修养。在现实的修养工夫中,“性即理”注重心性的修养。“敬”是二程关于心性修养的主张,虽然程颐与程颢在具体修养方法上略有不同,但都是一种内在的工夫。程颢认为“敬”是对内在之理的存养,“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二程遗书》卷二)程颐认为,“所谓敬者,主一之谓敬。所谓一者,无适之谓一。且欲涵泳主一之义,一则无二三矣。一作不一则二三矣……易所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须是直内,乃是主一之义。”(《二程遗书》卷三)敬是内在修养的主要方式,其要求是“主一”。

程颐还就心之已发未发的问题与弟子讨论,认为心不仅有已发——人的喜怒哀乐之情,还有未发,这个未发,就是心之体。他要求对这个未发之心要用“涵养”之工夫,“涵养须用敬”,这是对心性修养内在化的阐述。

最后,明确了内在修养的落实处——“格物穷理”的治学方法。“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是程颐关于工夫论的表述。“‘致知在格物’。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二程遗书》卷二)“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格物者适道之始,欲思格物,则固已近道矣。”(《二程遗书》卷二十四)可以看出,二程提出格物穷理的治学方法,与“性即理”的命题息息相关。“格物”的目的在于“穷理”,一方面,这是一种学问之道,是对于外在知识的积累;另一方面,这更是一种探求天道的修养方法,所穷尽的是“天理”、“天道”,是理性觉悟的提高,“天理”直贯人之本性,最终达到对自身之至善之性的把握,这是一条由外至内的进路。

三、由二程“性即理”思想的确立看儒家心性学说与修养论之关系

在二程“性即理”的命题中,关于心性学说与修养论的关系,自觉或不自觉地渗透在其学说体系之中,讨论哲学,必言心性,言心性,必然有工夫论,这也是后来历代儒者心性学说的普遍特点。牟宗三认为,道德的形上学是儒家全部思想体系的基础与核心,作为一种“道德哲学”,它所讨论的主要是两方面的问题:“首在讨论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先验根据(或超越的根据),此即心性问题是也。由此进而复讨论实践之下手问题,此即工夫入路问题是也。前者是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客观根据,后者是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主观根据……以宋、明儒词语说,前者是本体问题,后者是工夫问题。”[4]8在儒家的学术体系中,心性之学与修养工夫论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

关于心性之学,自二程开始,明确此“天理”即是道德修养之根据;至新儒家学者,认为“此心性之学,正是中国学术思想之核心,亦是中国思想中之所以有天人合德之真正理由所在……通于人之生活之内与外及人与天之枢纽所在,亦即通贯社会之伦理礼法,内心修养,宗教精神,及形上学等而一之者。”①②原文引自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等四位儒学大师于1958年联合发表的《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宣言》于1958年在香港和台湾发表于《民生评论》和《再生》杂志,中文原文后被唐君毅、张君劢等收录入自己的文集中。心性之学始终是历代儒者自觉探讨的问题,内容宽广,为修养之学提供最高的依据与基本的方向。

对于每一个儒者而言,包括程颐、程颢,也并非是空谈心性之学,“心性之讨论,其目的仍在于开物成务,经济天下”[5]26,其路径自然是从自身做起的修养工夫。因此,儒家的修养工夫之学,单独讨论很少,大多依附于心性之学之中,将修养论作为心性之学的一部分来讲,与“本体”紧密联系在一起。新儒家指出,“共认此道德实践之行,与觉悟之知,二者系相依互进,共认一切对外在世界之道德实践行为,唯依于吾人之欲自尽此内在之心性,即出于吾人心性自身之所不容自己的要求;共认人能尽此内在心性,即所以达天德,天理,天心而与天地合德,或与天地参。”②

总之,由二程“性即理”思想的确立与追求可以看出,儒家心性之学在宋明时代的发展,使得自身层次更为丰富,也因此决定了修养论的基本特色与路向。二者相互关联更为紧密,始终是历代儒者所志于探索的两大方向。

[1]罗安宪.儒学心性论的历史进程[J].中国哲学史,2000(2):101-106.

[2]温伟耀.成圣之道——北宋二程休养工夫之研究·序言[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3]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4]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5]郭晓冬.识仁与定性——工夫论视域下的程明道哲学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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