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蚕桑产业发展对策探讨
2013-04-01骆翔封明华
骆翔,封明华
(泰兴市农委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苏 泰兴 225400)
泰兴市蚕桑产业发展对策探讨
骆翔,封明华
(泰兴市农委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苏 泰兴 225400)
泰兴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东面和东北面分别与蚕桑发展大市(县)如皋市和海安县毗邻。蚕桑产业曾是泰兴市的传统农业产业,曾为农民的脱贫致富、增产增收作出过积极贡献。但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泰兴市出现了新一轮的“毁桑”、“弃桑”潮。虽然近3年蚕茧售价逐年提高,2013年更是达到50元/kg,创历史新高,但群众栽桑养蚕的积极性总体上仍然不高。针对我市蚕桑业形势,我们开展了蚕桑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的调研和分析,以稳定泰兴市蚕桑生产,提高蚕桑业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份额,充分发挥蚕桑业对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应有的重要作用。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桑园面积锐减,规模总量下降
20世纪90年代泰兴市蚕桑的高峰期,桑园面积曾达1633 hm2,发种量4.83万张。但经过1990~1993年、2002~2003年及2007年秋~2009年春3个明显的茧价低谷后,泰兴市的桑园面积出现了持续滑坡的态势,至2013年春,全市的桑园面积降至100 hm2,不及高峰期的10%。
1.2 蚕桑生产的比较效益明显降低
2007年以前,泰兴市栽桑养蚕的效益一般是种稻麦两熟效益的2.5~4倍左右,但2007年后,平均效益降到种粮效益的2倍,远低于蚕农的预期。
1.3 蚕桑生产面临的风险明显加大
近年来,不利于的恶劣气候增多,桑园病虫害防治难度加大。水稻和秋熟作物的虫害偏重发生,治虫次数及农药使用量增多,造成秋蚕农药中毒的几率明显增大。同时,蚕茧价格的大起大落,也大大挫伤了蚕农的养蚕积极性。
1.4 劳动力、资金流、技术流的大量转移
据统计,在全市养蚕的蚕农中,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85%以上。同时,春蚕5龄及上蔟期与农村四夏大忙有较大冲突,对养蚕户特别是专业大户的养蚕用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由于蚕桑生产的风险系数加大,比较效益下降,导致社会能人、社会闲散资金不愿投资蚕桑业,蚕桑生产的先进技术、实用机具也难以应用。
1.5 缺乏完整的产业链条
泰兴市蚕桑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较低,没有好的缫丝、丝绸加工等龙头企业的带动和支撑,全市仅有3家蚕桑专业合作社,且未能正常运转。
1.6 服务网络不健全,技术服务不到位
自2000年以来,由于乡镇合并和政府机构改革,蚕桑专业技术人员流失较大。各级蚕桑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与空缺,导致对蚕农的技术服务不到位,影响了我市蚕桑生产的适度规模发展。
1.7 政府及主管部门对蚕桑业的扶持和考核力度不够
2000年以来,泰兴市政府也出台过一些扶持蚕桑生产的政策,如:2005年、2006年连续2年出台了“新拓桑园补助100元/667 m2”;2007年出台了“发展连片33350 m2(50亩)桑园,奖励10000元”;2011~2013年出台了“新发展连片桑园20000 m2(30亩)以上补助500元/667 m2,并连补3年”等政策。但总体而言,扶持政策时有时无,而且比较单一,只涉及在新拓桑园方面,对其他方面,如龙头企业的扶持、蚕业保险等方面没有出台优惠政策。而作为蚕桑生产的业务主管部门的市农委、市农业局、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对蚕桑业一直未作考核,关注和重视程度明显不够。
2 发展对策
根据泰兴的市情,稳定的、适度规模的蚕桑业能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村经济总量,增强农村经济活力,较大程度地增加农民收入,有其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只要措施得当,蚕桑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将会得到充分显现。
2.1 准确定位、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生产规模
结合泰兴市的经济发展现状,经过大量的调研、分析和可行性论证,我们认为,泰兴市的蚕桑业应坚持“适度发展、稳定发展、集约经营、效益优先”的发展方针。至“十二五”期末,全市桑园面积应稳定在3332 hm2。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应重点在8个乡镇发展蚕桑业,其中分界镇、古溪镇因与如皋市、海安县接壤,群众懂技术、干部会管理,有很好的栽桑养蚕的传统和群众基础,应加强引导,重点发展。另外,全市发展10个专业村、50个重点组、500个重点户。通过土地流转和桑园转包等方式,使每个养蚕户有桑园面积2000~3330 m2,年养蚕12~20张左右,蚕茧收入2~3万元左右,养蚕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40%左右,使栽桑养蚕成为养蚕农户的骨干生产经营项目,带动其他农户栽桑养蚕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成立蚕桑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蚕农和规模养蚕户有机地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要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利益共同体,完善产业链条,推进蚕桑产业化发展,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实行订单生产,切实保障蚕农收益的稳定性。
2.2 加强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茧质茧量,增加蚕茧收入
蚕桑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主要靠提高茧质茧量来实现。当前应重点做到:一是抓桑园优质丰产技术的推广。既要抓好桑园病虫害的综合防治,避免灾害性虫情(如桑螟等)的暴发,又要抓好桑园的肥水管理、更新补缺,为增养蚕种,提高茧质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二是提高小蚕共育的普及率。“养好小蚕一半收”,目前,我市春蚕、中秋蚕、晚秋蚕的小蚕共育面率仅有50%、35%、40%,远未达到90%以上共育率的目标。因此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并对标准化的小蚕共育室和电加温补湿器实行补助。
2.3 大力推广银桑套栽等高效栽培模式,进一步提高桑园综合经济效益
目前,泰兴地区提高桑园综合经济效益适宜推广的模式主要有:银桑套栽高效栽培模式、桑园养鸡等。银杏桑树复合栽培模式,既可以充分利用立体空间,提高光能利用率,又能实现长短结合,降低产业风险,改善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可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应用。银桑套栽栽植模式实现了“上层结银杏、中层产桑叶、下层长蔬菜”的“上、中、下”立体配套;在效益上达到了“远期效益以银杏为主、中期效益以蚕茧和银杏并重、近期效益以蔬菜和蚕茧为主”的“远、中、近”优势互补。我市张桥镇西桥村桑园中套栽的银杏树经过18年的生长,平均米径达24.5 cm,加上银杏树的增值收入,银桑园的纯收入在6000元以上/ 667m2。
2.4 建立长效机制,规避蚕业风险
首先是针对倒春寒、雪灾、涝渍、高温、多湿、低温等对桑园和家蚕饲养不利的环境、气候因素,要完善相应的科学的补救措施。其次是加强监测,深入了解环境、气候变化、桑园、家蚕受影响的准确情况。最后是应对措施要快速贯彻到镇、到村、到组、到户,确保收到实效。
近年来,秋蚕农药中毒已成为制约我市蚕桑业适度规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较大隐患,为此,我市建立了预防秋蚕农药中毒的四大机制。一是建立重点蚕区农药准入机制。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对重点蚕区及蚕区周边地区农药市场进行监管。二是建立健全乡规民约机制。广泛宣传预防为主意识,规范重点蚕区用药行为。三是建立秋蚕发种时间会商制度。通过市蚕桑站、市植保站、重点蚕区、乡镇蚕桑员、专业大户参加的集中会商,科学确定中、晚秋蚕的发种时间。四是改革和调整养蚕布局机制。根据我市水稻及秋熟作物防病治虫的实际情况,建议蚕农避开用药高峰期养蚕,少养中秋蚕,多养晚秋蚕。提倡中秋蚕与晚秋蚕的饲养比例为30%:70%,从而将秋蚕农药中毒的几率降到最低。
2.5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
大力推广省力化、简易化养蚕技术。通过省力化、简易化养蚕技术的推广,使蚕农的养蚕变得简单易学。重点是推广小蚕1日2回育、小蚕共育室温湿度智能化控制、大蚕大棚育、5龄蚕条桑育、自动上蔟等为主要内容的省力化、简易化养蚕技术。
千方百计支持能人从事蚕桑适度规模生产。蚕桑适度规模生产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蚕桑发展的方向。如果蚕桑生产的规模过小,则不利于技术、资金在蚕桑领域的应用,不利于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要求;如果蚕桑生产规模过大,则由于受劳动力、生产技术、土地、市场等因素的限制与影响,风险又会过大。适度规模经营是蚕桑规模化发展初期的最佳选择。蚕桑适度规模生产有利于专业大户改善生产设施、增添机械设备、增加生产投入和科技投入,有利于蚕桑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就泰兴而言,蚕桑生产的适度规模是每个专业大户拥有桑园1.33~2 hm2,年饲养蚕种60~120张,蚕茧收入7.5~18万元。政府及蚕桑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业大户的支持,首先应帮助专业大户做好桑园及养蚕用地的土地流转工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大户进行跟踪技术指导与服务;帮助专业大户解决养蚕用工、用电、用水、交通等问题。
2.6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促进蚕桑业可持续发展
先进县市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对蚕桑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泰兴市政府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支持蚕桑业的发展:一是出台鼓励茧丝绸类、蚕桑副产品研究开发类龙头企业、蚕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用地、税费、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二是有计划地加强对蚕桑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培训,安排适当的编制,加快建设完善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蚕桑生产技术推广体系。三是牵头设立蚕业保险,让蚕农在大的自然灾害或蚕病暴发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四是设立蚕桑专项扶持资金,对新发展连片桑园,给予相应补助。五是加强考核。将蚕桑生产列为对乡镇百分赛考核的内容,明确乡镇农村工作分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完成年度蚕桑生产任务的乡镇进行表彰和奖励。
只有蚕农、企业、政府和社会有关各方共同努力,蚕桑业才能在泰兴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