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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过渡中市场市侩文化的蔓延

2013-03-31

关键词:市民乡土文化

李 霓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法学所,成都 610072)

什么是文化?文化到底是抽象的虚无的理念,还是具体的深入人们血液的一种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当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时,文化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被提到,实际上在任何一个注重经济发展的社会,文化总是表现为一种归结性的意义。上升到国家高度,文化的积累和引导,也蕴含着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民族的集体人格、民族灵魂。《管子·牧民》里写到:“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仪、廉、耻”就是几千年来深入中国人思想精髓的传统文化,也代表着中国几千年来的集体人格和民族灵魂,到现在依然是我们做人做事的价值衡量标准。时代已穿行到了21世纪,在世界格局的大变动下,我国文化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我国正从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变,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急速转型期,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群体里,人们的思想发生着各种各样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文化的力量变得越来越混沌。乡土文化、市民文化、市场市侩文化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语境在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区域产生着不同的作用,影响着人们的心态,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更进一步强调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文化建设,提出让文化成为未来社会人们普遍的基本生活方式,以此推动社会发展进步,推动整个文化的发展进步,最终实现依靠民主和法治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一、中国乡土文化根深蒂固

文化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结构,一定时期的文化必须是适应当时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的。中国封建社会有着几千年的历史,从本质上说,中国文化长期以来是一种乡土文化。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写到:“中国从历史或者说从文化上看,是乡土的。”[1]乡土社会是熟悉人的社会,自然而然形成“家族式”的管理,管理基础以血缘或亲情为纽带。在这种“忠孝”式社会管理模式下,在传统的“礼义廉耻”文化熏陶下,人们缺乏民主意识,也没有个体服从群体的“共同契约”。这种文化延续了几千年,就是到了21世纪,在我国广大农村社会文化意识仍然无法脱离乡土社会的特征。

农村在社情民意上不同于市场化了的市民社会,在农民对于规则的理性认知中深深嵌刻着传统规范因素的烙印。在乡土社会,有着特定的义和理,蕴涵了长期以来一个地区甚至小到一个村落人与人之间的普遍情感,也包含了当地特有民间习俗、风土人情等地方性知识和社会生活所需的常识。在乡村的熟人社会里,以追求和为贵为最高境界,人们习惯于议事而非责问;大众心理上更容易接受评理式的处事方式,而非规范式行为模式。理解乡村里的生活世界至关重要。社会有序是因为有规则,但乡村宁静并非因为有法律,而是有着自己认可的自生自发的秩序规则——习俗。一种符号法律的解决方式也许并不能彻底解决纠纷,反而对乡村秩序产生不可修复的伤害。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建立民主与法制”和“以法治国”的精神指引下,国家法治活动开始大规模地进入乡村社会。在这一过程中,有顺利也有不顺。一方面,法所代表的是一套农民所不熟悉的知识和规则;另一方面,在很多情况下,它们与乡土社会的生活逻辑并不一致,因此也很难满足当事人的要求。所以在农村社会往往呈现这种现象:一方面,人们往往规避法律或者干脆按照习俗行事,而不管是否合法;另一方面,政府在力图贯彻其政策和法律的同时,对农民退让妥协之事也往往有之。这样便形成了乡村社会中多种知识和多重秩序并存的法律多元格局,其中可隐约辨识出传统民间的、家族的、民族的、宗教的和各种地方性源流的痕迹。

站在国家的角度,从国家的立场看,多种知识和多重秩序并存的情形是令人担忧和难以接受的。在政府官员眼中,农村社会存在的大量违法犯罪行为,多半与旧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以及所谓封建思想、迷信观念有关,而这些东西之所以还能在许多地方存在并且影响人们的行为,又主要是由于农村的落后和农民的愚昧。因此,要解决农村的法律问题,除了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当务之急要靠“普法”教育,靠加强国家在基层的司法力量。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农村社会中许多逃避乃至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行为,并不简单是农民的愚昧所致,同样,农民们所遵循的规范性知识,也并不都是无益的和不可理喻的。如果摆脱了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立模式,如果不再居高临下地看待和评判农民的思想、行为和生活方式,乡土社会所拥有的规范性知识也并不因为它们是传统的就一定是落后的和不合理的。[2]当今中国农村社会的法律问题,是由一系列复杂的历史和社会原因所造成。要适当地尊重尊奉乡规民约,首先是因为这些习惯具有植根于农村生活中的合理性,因为它们为农村成员所能带来的好处更多于它们的害处,而在适当的情形之下,农民们对于传统的利用和再造,往往超乎所有人的预料。当然,指出这一点绝不意味着民间的知识和秩序具有自足的优越性,更不是主张国家政权应当从乡村社会中彻底退出,而只是要揭示出在强烈的国家的、现代的和理性的取向下被长期遮蔽的一些东西。国家法律在向下渗透的过程中发生了改变。但是发生改变的不只是国家的法律,也有民间的知识和秩序。今天的乡土社会已经与50年前的大不相同,它先是为国家政权力量深刻地改变,现在又受到乡村工业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的猛烈冲击,以至人们无法再使用单一的和静止的农民或者农村社会这样的概念。这种情形无疑为当下的社会注入了活力,使之更具有开放性,但在另一方面,它也表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不同质相伴随的,可能是多种知识和多重秩序并存局面的长期存在。这种局面,消极地说,可以是乡土社会中法律与秩序处处脱节、断裂与不和谐的现状的延续;积极地说,却可能是一种具有建设意义的把冲突减至最低程度的法律多元格局。而要达致这一目标,需要的将不仅是高超的法律实践技艺,而且是一种新的更合理的法律观和秩序观。从社会发展的长期趋势来看,传统乡土社会的开放态势和结构演变已不可逆转。但现阶段,尚未脱离熟人社会进入世俗社会的农村社会在规范程度上表现出基于血缘地域关系生存的保守性乡土规制,表现出与市场契约关系要求的开放性现代法律制度的磨合和交接。

二、中国市民文化的发展

市民文化是由西方社会引进的。在古罗马时代,古罗马人认为自己就是“市民文化”,而周围的民族都是“野蛮文化”;就像中国古人称自己是“礼仪之邦”,而落后民族都为“蛮夷”一样。这里的“市民文化”等同于“文明”、“先进”。到了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后,“市民社会”、“市民文化”开始真正形成。英国思想家洛克认为,人的最自然状态是自由的,人为了过上自由、安全、公平的生活,通过自愿的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组成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就称为市民社会,因此而形成的文化就是市民文化[3]。市民社会,也可以理解为在严格的私人领域(家庭)和严格的公共领域(国家)之间存在一个中间领域,就是他们所理解的市民社会。这个领域是非国家性质的,是由自由的多种团体组成,如商会、工会、学术团体、慈善机构等,这种团体可以防止国家集权,也可以保护市民个人权利。市民社会和市民文化是一个国家文明和民主程度的标志。伴随市民社会的产生,市民文化也应运而生。市民文化是在和反封建、反独裁的抗争中成长的,总是和等级制度、特权阶层、专制体制针锋相对;多元化和秩序化是市民文化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市民文化的终极目标是社会平等和分配平等。

中国特色市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走出了乡土文化的禁锢,是由长久的乡土社会的慢慢改变而来,其间有个必要的过渡阶段。现在的市民社会是由乡土社会和市民社会的一种结合的变形:人们仍然主要生活在这样一个乡土社会结构的整体中,但以整体市民的身份进行经济和政治活动。人们由于经济生活的变化而使自我在社会中以市民的身份出现,作为市民需要面对的是个人与集体的矛盾、自由和平等的对立、市场竞争和社会正义的争执。从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过渡也意味着自我的成分在社会中逐渐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就市民意识的增强。人们开始慢慢告别熟人社会,以独立身份走上政治和经济生活。

由于中国市民社会发展时间较短,带有太多乡土气息,市民文化具有自己独特特色:

第一,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开始于改革开放,至今也才30多年,西方国家比我们早了几百年。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市民社会经历需要我们慢慢地消化。西方市民社会实际上是中产阶级社会,在一个橄榄型的社会里,市民社会代表了最大多数人群。相对于精英文化和底层文化,市民文化代表了一个社会的最大多数的声音。中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农民一直是社会的主体 ,农民占到全社会的90%以上,权贵阶层仅占10%。中国社会结构长期呈现金字塔型[4]。在金字塔型社会中 ,社会底层群体的人数和比例均较大。从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来看,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产阶级。中共十六大上明确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从而把培育壮大“中等收入者群体”确定为政府追求的目标之一,政府之所以提“中等收入者”而不提“中产阶级”,可能是由于他们还只能认可收入意义上的中产阶级而对其他含义上的中产阶级的态度还难以确定。但是这一信号透露出我国市民社会的形成已开始初露端倪,市民文化的发展也呼之欲出。因此,我国的市民文化还不太成熟,还处于乡土文化向市民文化过渡阶段。

第二,我国的市民文化缺乏多元化和秩序化。在市民社会里,市民和市民之间、群体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意见分歧多通过宪法确认的民主程序解决。由于历史的文化传统,按照费孝通的社会学观点,中国社会说到底还是一个乡土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更多的是看重人情世故,而对政治和秩序相对冷漠。另外,多元化和民主对中国人是新鲜事。长期封建社会、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社会让国人习惯于用流血的斗争代替民主的正当程序。在这种思维定势下,人们习惯于找社会关系,找老乡,通过血缘、亲情、宗族、乡情来解决冲突和分歧。这和市民文化是格格不入的。按照市民文化的要求,在多元的价值标准下人们有着不同的追求,但是人们又具有市民社会意义上的绝对素质,使人们可以在不影响别人的状况下维持着默认下的公共社会秩序。

第三,物质、金钱、利益是现今中国市民文化的主流价值倾向。现在市民文化有两个关键词:①“密度”——让人窒息的密度。由于物质欲望的高度膨胀,人与人之间的情谊日益物化,除了物质利益,冷漠成为当代市民文化人际关系的真实写照。未进入工业时代时,乡村式的人际关系使人与人之间很宽松,也很真实。而当代市民缺少了这种真实和轻松的关系,只能在各种电子产品、娱乐游戏中寻求精神满足。②“速度”——由于生存压力的空前增大,人们比以前更加忙碌。一方面,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压力也部分转移到个人身上,使人们在满足衣食住行之外又有了更大的负担;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物化要求也给人们带来了更大的生存压力。讲排场、讲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享受,人们也不得不疲于奔命。

第四,中国特色市民文化不是法治文化。中国特色市民文化一方面是一个文化现象,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制度现象。对于一个真正市民社会来讲,法治要在社会和政治中有完全的体现。也就是说,社会不能单纯地依靠熟悉的社会关系进行,也不能完全地按照陌生的关系构建,我们需要一种公共意义上的准则,这个公共准则就是法治构建。当然我们对于这种法治上的运用,应该是带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和法治活动。真正意义上市民文化中的法治文化是要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既能解决社会矛盾,又能提高社会生产力,推进民主进程。法治文化最终目的都是在平和、循序渐进中实现市民社会进步。但我国现行市民文化几乎和法治文化没有多大的关系,二者是不可交融的平行线。

三、市场市侩文化的迅速蔓延

市场市侩文化又被称为中西结合产物,是西方发达经济体国家自由市场模式同中国实际经济发展状况和乡土社会的历史脉络结合而产生的一种具有中国自身人文特色的思想体系。市侩和市场是一个十分容易让人产生模糊认识的概念。市场在从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化过程中,在对个人诉求受到挤压无法充分表现自我时曾起到积极的作用。市场提倡理性和个性,计算投入产出比,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市侩最初只有社会经济的意义,指买卖的中间人。现在又延伸到政治上随波逐流,经济上善于专营,道德上虚假伪善,作风上粗鄙庸俗。其核心就是,一切从自身出发,彻底的利己主义。市侩主义者外部表现为聪明、灵活、敏感,他们不仅心机灵活,并且眼光尖锐、准确,手段高妙、敏捷。市场市侩文化主要是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市侩主义混杂其中。贿赂,贪污,挪用公款,送礼,找关系开后门,暗箱操作,幕后交易,内定等粉墨登场。市场市侩文化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实证主义与工具理性的盛行,出现了技术实用主义与技术功利主义。从积极的方面看,实用主义与功利主义创造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外部环境,甚至于提供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理性形式。从消极的方面看,则是物化意识的加深,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与虚无主义盛行。金钱与实惠成为人们行为的主导价值,而且常常就是唯一的价值,在此,传统价值受到质疑乃至废黜,友情、亲情乃至于爱情均受制于利益与权势。

我国现代市场市侩文化融合了儒教传统的立命安身和和谐相安思想、市侩主义思想和享乐主义、消费主义思想。当今的中国,正在从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过渡,市场市侩文化冲击着一切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传统价值资源,市场逻辑达到另外一个极端:即只要不择手段就可以得到经济利益乃至社会利益的最大化的逻辑。最为可怕的是,这种思潮正从城市社会向农村社会蔓延。整个社会把经济繁荣视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缺乏公共理性的严肃思考,缺乏社会进步的真正力量。

首先,人们不再拥有理想,抛弃崇高,传统道德滑入有史以来最低谷。一方面,渴望西方社会的物质表象,一种极端的实利主义,蔑视道德原则、是非真理和美好理念的痞子文化在当下中国泛滥。有的人假老练,背弃基本的诚实。有的人心计太多,城府太深,狡猾太过。人们过多接受现实,心中的世界过早凝固,不再有生命活力,更没有质疑与想象。西方现代社会的物质表象的背后,是深刻而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国人的智慧体现在人际间现实利益的关系里,而不是自身发展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单纯的物质生活追求和现实利益考虑只能维系直接的农耕生产,无法提升,无从超越,最终导致社会生产趋于停滞,社会发展与社会动乱交替。

其次,市侩经济模式把政府也当作了社会经济博弈的主体,俗称“政府与民争利”的现象。官僚主义的介入形成既得利益集团,通过权力获得经济财富。特殊利益集团不仅不提供公共服务,还利用公共服务寻租,这也就是近几年愈演愈烈的“国进民退”现象,令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资源分配垄断,中小企业生存越来越困难,最终导致改革走入死胡同。

再次,社会心态有恶化的趋势。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结构趋于稳定,也出现了社会断层,富人同穷人的界限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差距,社会门槛有所提高,向上流动越来越难,中等收入人群也感到极大的生存压力,社会心态普遍恶化。首先表现在集体无理想、无信念、无原则、无是非,唯利是图、见钱眼开;其次是以头脑灵活、手腕老辣、投机取巧为高明,自以为种种胡作非为足以瞒天过海、神勇无边;第三是自信赢家通吃、贪得无厌,视集体财富、大众利益为无物,予求予取,欲壑难填。这样下去的结局是非常可怕的。

最后,保持乡土特色的农村社会出现了空心化现象。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生活十分冷漠,和土地的联系并不紧密,他们很多出生在城市生长在城市,只是没有城市户口。他们从小受市场市侩主义影响,消费主义文化氛围、城市生活方式的魔力被他们传导回农村。他们在城市始终是过客,对于土地有着复杂的情感,乡土文化对于他们是陌生而可笑的。随着他们的成熟壮大,乡土文化会更加凋落,市场市侩主义会在农村更加鲜活起来。在城乡现代化话语的规划图景中,农村的现代化被等同于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农民”则被想象成与乡土社会的传统价值体系决裂、自觉接受现代城市文明及其价值体系的叛逆主体。这种农村现代化模式实际上是向城市文明的全面投降,当乡土社会的传统价值根基遭到摧毁、赖以团结社会成员的中间组织被破坏之后,农村社会所迎来的决不是“现代化”的美好允诺,而是社会解体后的凋敝和破败。

要充分认识市场市侩文化蔓延的趋势。在从乡土社会向市民社会过渡的阶段,要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的市民文化的建设提到应有的高度,这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国民的素质。应建设权利义务观至上、符合民主法治精神的市民文化。这是一种自觉的、先进的权利义务观念。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每位国民树立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主动地行使权利。在这种理念主导下的市井文化又并非道德泛化、脱离市民生活的文化,它仍然是世俗文化,植根于市民生活基础的文化。只是市民能够合法有效地行使和维护权利,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并善于通过合法手段寻求救济;市民有社会责任感,勇于并且有能力监督国家公器的运行,参与国家公共政策的运作;市民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很高的道德素质;每位市民都能充分尊重他人人格,生活得有尊严。

四、结语

真正意义的市民文化是植根于市民生活基础的世俗文化,并非道德泛化、脱离市民生活的文化,它来源于乡土文化,但远离了乡土文化的自私狭隘,又摒弃了市侩文化的功利庸俗。它培养起一个国家、民族的自尊和自信,它和法治文化遥相呼应,相互融合,共同成为民众的普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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