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下效”也需制度保障
2013-03-27高德强
党政论坛 2013年4期
○高德强
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颁布后,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也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上行下效”、转变作风、革除机关顽疾提供了新的契机。事实上,要切实做到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除需要“上行下效”的“自觉”以外,还需要强化制度设计,强化执行力度来保障落实。
制度是管人管事的“紧箍咒”,是一种比“自觉”更为可靠的刚性约束。但制度只有通过落实才能真正彰显其“存在”,才能实现与“上行下效”的“自觉”互动统一。我国现有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完备,但最为缺乏的是贯彻执行的成效。没有贯彻落实的规章制度就等于零,甚至是负数,会损害制度本质的合理性和权威性。
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事关党的前途命运,是必须时刻坚守的底线,必须从强化公开和监督两个层面的制度设计来予以保障。强化公开,只要是不违反相关保密法规、不涉及个人隐私,广大群众想知道的,都应该予以公开,以最大限度的公开透明换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强化监督,重点是确保监督的实效并形成监督过程的制度化。同时,监督的方式、程序等也要形成制度、体系,以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在实现监督作用的同时保障监督的合法、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