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 MINI 商标在USPTO或被核准
2013-03-26
电子知识产权 2013年4期
4 月7 日,USPTO 撤销了先前对iPad Mini 商标注册申请的反对意见,认为该商标最终可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苹果2010 年注册了iPad 商标后,于去年年底开始在USPTO 提交iPad Mini 商标注册申请,今年1 月24 日,USPTO 作出裁定驳回了该申请,理由是该商标仅包括描述性内容,缺乏显著特征。审查官认为“Mini”这个词汇仅代表“在规模或等级上比同类商品微小”,而“iPad”中的“i”包含“网络”的含义,“Pad”是指平板电脑或相关设备,因此整个“iPad Mini”均因缺乏显著特征而未被核准注册。然而 在4 月3 日,USPTO 发表文件指出,先前对该商标做出的裁定应当被撤销,苹果可以使用iPad Mini 商标,但苹果同时无法主张对“Mini”独占性权利要求,苹果需做出承诺放弃对“Mini”商标的专用权。USPTO 做出以上决定的理由是其认为,当其他商品或服务需要用到共同的词汇或图案来描述时,那么这个词汇或图案就不应专属于其中的某个商品或服务。当然USPTO 并未做出最终决定,USPTO 还要审查有无其他在先申请或该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纵观苹果整个商标运行状况真可谓一波三折、十面埋伏,其“iPad”商标不仅受到富士通、唯冠等公司的狙击,亚马逊和微软更是针对“App Store”商标大做文章,而苹果在巴西等国对“iPhone”商标申请也遭遇层层阻碍,苹果在举专利战斧讨伐其他公司之际也要思考商标战略,避免商标环节成为自己的软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