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中国化的恰当路径
2013-03-23刘金山
刘金山
(东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 长春130024)
“西方哲学中国化”的目标是要用中国人的眼光创造性的阐释、理解和发展西方哲学,并主动用这样的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的观念、思维相互激发、碰撞,熔铸出符合中国人思维和实践需要的中国特色的新哲学。这个目标下,中西方哲学的“互益对话”构成了西方哲学中国化的关键词。
中西哲学之间的对话至少可以从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问题向度等三个方面展开。就价值取向说,著名天主教学者孔汉思(Hans Köng)所倡导的“全球伦理”构想近年已经在中国哲学界引起强烈反响。孔氏“全球伦理”构想的基本想法是,对全球各主要文明所提出的伦理原则进行比较、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全人类都有效的“世界伦理”,进而以“世界伦理”为根据形成新的“世界秩序”,达到促进世界和平、民族和解、人类进步的目标。由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孔汉思的设想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尽管如此,各文明间进行对话与比较,寻找共同点以实现相互理解,避免“文明的冲突”这种倡议得到学者们的普遍认同。伦理只是价值的一个侧面,更广泛地说,“价值”表达的是一个“之间”的向度,“天”、“地”、“人”、“神”是“之间”所涉及的主体。在价值的宽泛意义上进行中西对话是个很有意义而又颇具挑战性的工作。中西哲学在“天”、“地”、“人”、“神”四者之关系上可谓差异明显。中国哲学的主导传统——儒家学说以“人”为中心来构造上述关系:人与“主宰之天”在心性上是一致的,故而要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人与大自然(地)是和谐共生的,故张载会说“民我同胞,物我与也”;人与人之间要遵循伦理规则,仁、义、礼、智、信五德是伦理规则的总纲;人与神之关系并非今生所关注的对象,所以要“敬鬼神而远之”。西方哲学的源头是“两希文明”,源自希伯来文明的犹太——基督教传统给西方哲学留下深刻的烙印。在价值取向上,这个传统以神为中心:神是唯一的创造者,天、地、人都是受造物,人因分有了神的肖像而获得尊贵地位,从而能够管理万物。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天、地仅仅是“自然之天地”,人是天地的管理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以神的诫命为准绳,即,要“爱邻人”、“爱人如己”。基于上述差异,在价值取向上,中国哲学可以为西方哲学提供“人的视角”,西方哲学则能够为中国哲学提供“神的维度”。
就思维方式说,自从“李约瑟难题”提出以后,国人一直倾向于从中西思维方式的不同来寻求解释,哲学作为“思想的精华”,中西思维方式的差别在其中也得到集中体现。如认为中国哲学思维方式是“整体思维”、“对待思维,或两端思维”、“直觉思维”、“模糊思维”、“阴阳五行模式和经解模式”;是“整体和谐式”、“直感悟发式”、“兼两用中式”;是“经验综合型的主体意象性思维方式”等[1]。这些概括都非常确切生动,然而,应当看到,这些概括都是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为参照物展开的。可以说,中西哲学间思维方式的相互激荡在上个世纪就已经成为学者们的思想背景。西方哲学中国化命题下,中西哲学思维方式之间的互益对话需要有所承继更要有所发展。发展的方向既包括以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来解释西方哲学,也包括借用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发掘、阐释中国哲学;发展的目标是将对话推进到微观、具体、确切的层次上,从而超越“宏观概括”的层次。在上述方向和目标上,中国学者们已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也获得了丰硕的成果:我们看到了张祥龙先生的《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和赵敦华先生的《西方哲学的中国式解读》,也看到了邢滔滔先生的“白马论一解”(载:《科学文化评论》,2006年第5期)。在思维方式方面,中西哲学的互益对话就是要将中国学者们所开始的上述尝试继续进行下去。可以期待,随着尝试的不断深入和内容的不断具体化,这种对话对中西哲学的研究都将大有裨益;也可以期待,这种对话将会赋予“西方哲学中国化”命题以更为丰富的内涵。
就问题向度说,中西哲学都以追寻“智慧”为目标,但二者对“智慧”的理解却各有千秋。郭齐勇先生把中国哲学的特色概括为如下三条:“创化日新,生生不已;相依相待,整体和谐;事实与价值的连接,语言与超语言的贯通”。所谓“创化日生”,即,“肯定世界史自己产生出来的,没有凌驾在世界之上之外的造物主或上帝”;所谓“相依相待,整体和谐”,即,认为“天、地、人、物、我之间,心物之间、身心之间、神形之间、能质之间是相对相关的,是互为主体的,同时又是不可分割、彼此联系的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所谓“事实与价值的连接,语言与超语言的贯通”,即,认为事实与价值、语言与超语言浑然一体是更为源生性的思维[2]。从郭先生的概括可以看出,“主体直接渗入客体”(郭先生语)是中国哲学的鲜明特色,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是“体悟、体验或证会”(郭先生语)。“两次转向”的观点在西方哲学史的研究中已经成为学界共识,两次转向也传达着西方哲学“智慧”的变迁:“如果说,近代西方哲学的”认识论转向“是从古代哲学离开对人类认识活动的反省而追寻世界统一性的本体论独断,转向对”人的认识何以可能“的认识论反思,那么,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则从近代西方哲学离开对语言意义的省察而探究思想的客观性的认识论追求,转变为对语言意义的分析与理解”[3]。尽管西方哲学的三个阶段所关注的对象各异,然而,三个阶段都以对象化的认知为内容这一点是共同的,因此,可以断言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是对象化的认知。鉴于核心问题的明显差异,“西方哲学中国化”命题下,中西哲学在问题向度上进行互益对话既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问题的关键是哲学间的“对话”何以能有效的进行?我们不妨取一下“他山之石”。当代著名天主教思想家保罗·尼特提出了宗教对话的四种模式:置换模式、成全模式、互益模式、接受模式。置换模式认为宗教对话的目的是用这种宗教最终取代其他宗教;成全模式则认为对话的目的是用这种宗教来完成、补充和成全其他宗教;互益模式认为对话的目的是在这些共性的基础上相互取长补短、互相助益;接受模式则认为对话的目的是接受这些差异而不是寻找共同点[4]23。可以看到宗教间对话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启示和救赎是宗教间的对话所必须处理的核心问题,严格地说,各种宗教因自我定位的需要都必须强调自身的优越性。对自身优越性的强调使得宗教对话最终难以走出“排他论”窠臼,而这样的状况最终也会导致相对主义。保罗·尼特认为,避免“潜伏的帝国主义”和“潜伏的相对主义”,保证互益的对话能够有序进行下去的方式是制定恰当的游戏规则,这个规则就是在承认对话者固有立场的前提下,“以开放的、诚实的、富于同情心的和非暴力的方式进行这一对话”[4]142,才能够达到互益模式的理想境界:“它必须是一种互益的关系,即确实是一种双向的相互关系,一种对话,双方确实都在谈论和聆听,双方确实开放自己,彼此学习和改变。”[4]142-142
与宗教对话相比,哲学间的对话轻松得多。因为,哲学把自身定位为对智慧的追求,这种追求是无止境的,哲学的探究一直保持其开放性,而不会把某个信条固守为不可更改的“真理”。尽管有些哲学家号称自己的体系就是大全或终极真理了,但是哲学的开放性并不因为这些口号而削弱,这些号称大全、终极真理的哲学体系很快就遭到后来人的批判甚至颠覆。哲学的开放性使得将“宗教对话模式”转化为“哲学对话模式”成为可能。因为哲学的开放性,置换模式和成全模式在哲学对话中失去了价值;而因为接受模式认为“我们文化——宗教的过滤器之间的差异如此之大,以致它们通常是‘不可通约的’”[4]202,而具有鲜明的后现代主义特征,它所强调的差异性则难免相对主义的后果,也不是建设性的哲学对话的恰当方式。为使互益对话有效推进,需要制定合适的游戏规则,而谦逊地聆听、认真地理解、开放地交流应该是颇为适宜的规则。
孔夫子所倡导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给我们提供了谦逊的教益。谦逊地聆听对方的声音是互益对话得以进行下去的前提。宗教对话中,谦逊地聆听要求对话双方悬置自己的真理观、救赎论,把各种宗教理解为一个家族相似的概念,“不同种类的宗教以及宗教的方方面面松散地形成了一簇特征,没有一个宗教拥有全部特征,但每一个宗教都有其中的一些特征。”[4]225正因为没有任何宗教拥有全部特征,谦逊地聆听他者以补充自身才是必要的。中西哲学对话也需要类似的洞察,在悬置对中西哲学偏好的“先见”的前提下,坦率地承认对话的任一方在形而上学、认识论、伦理观、修养之道等方面都拥有另一方拥有所缺乏的内容,而这些内容正是丰富自身的资源。可以相信,如果接受了这种洞察,在西方哲学中国化命题下的中西哲学的对话中就可以有效避免“儒家主导论”、“西方中心论”两种极端立场。
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理论认为,任何理解都是一个与既有知识实现“视域融合”的过程,因此,我们的理解从原则上说无法摆脱“传统”的影响。伽达默尔的上述观点致使有人认为中西哲学是两种异质的文明,二者之间原则上不可能真正实现相互理解,从而互益的对话也无从说起。“认真地理解”不会在意这类形而上的玄思,它强调的是认知责任,即要求认知者尽最大努力去进行认知和理解,这个意义上,“认真地理解”并不会遇到原则性的障碍。“认真地理解”是互益对话得以进行下去的思想准备。西方哲学中国化命题下,“认真地理解”这条要素格外重要。我们要对中国哲学的核心思想有着清晰地把握,在此基础上,所谓的“中国人的眼光”才能够真正建立起来,也才能够更加敏锐。更重要地,我们对西方哲学的把握要准确、扎实、全面。
“开放地交流”是互益对话的理想过程。如前文所述,“开放性”是哲学区别于宗教的特征,哲学是向何物保持开放的呢?上个世纪,学贯中西的胡适先生曾提出“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治学方法,其侧重点在于对“求证”的强调。当代著名学者余纪元先生也曾提出,严谨的“哲学论证”是把中西比较做扎实条件[5]。可见,哲学是向“求证”、“哲学论证”开放的。“开放地交流”所强调的正是互益对话要向哲学论证开放,中西哲学间互益对话的话题选择、讨论方向、成果预设等都是对哲学论证开放的,对话双方都要把哲学论证作为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开放地交流”把对话的仲裁权交给哲学论证,因此,在中西哲学的互益对话中,坚持“开放地交流”原则,能够有效清除各种各样的情感主义、独断论,从而保证对话的合理、顺利进行。
[1]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学术讨论会述要[J].哲学动态,1988(9):1-7.
[2]郭齐勇.中国哲学智慧的探索[M].北京:中华书局,2008:1-25.
[3]韩秋红.西方哲学的现代转向[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150.
[4][美]保罗·尼特.宗教对话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英]约翰·希克.第五维度:灵性领域的探索[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