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原因及对策
2013-03-20伍唯佳
伍唯佳
(广西城市便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宁 530022)
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作用
中小企业是推动深化改革、实现民族振兴不可或缺的力量,是改革开放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推动者,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证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扩大社会就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量多面广、十分贴近客户和市场,几乎分布在所有竞争性领域和行业,已经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推动者和创造者,为国家、社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据统计全国中小企业总数在1100万家以上,约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纳税额约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完成了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2011年末,规模以上中小型(含微型)工业企业数量有31.6万家,比上年减少13.3万家,主要是因为统计范围变化引起;在企业数量大幅度减少情况下,主营业务收入和总产值同比仍然比上年分别增长5%和5.1%,各项经济指标均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一半以上(见表1)。
中小企业的支柱地位将会得到不断加强,这是一个中国乃至世界的大趋势,特别是当前欧债危机和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情况下,确保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增长、促进城镇化发展、改善就业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文件,为中小企业发展带来了重要历史性机遇。但当前中小企业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面临着许多难题,首当其冲的便是融资问题,成为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且难以破解的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
一个企业从设立、生存到发展,都必须依靠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外部融资是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资金问题会制约企业发展规模和生产技术提升;反过来,企业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又会对资金造成影,融资问题将会成为中小企业的软肋和发展的主要障碍。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比较狭窄和单一,根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是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来源,而过去3年中,中、小企业选择民间借贷的比重分别为48.3%和67.8%。银行贷款主要方式有直接向银行贷款、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向银行贷款;向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民间借贷融资理解可能包含着比较广泛,主要有通过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企业间资金调剂等方式融资,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间借贷信用的差异,民间借贷融资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发育程度差异也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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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是面向“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的金融服务机构,在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起到了一定作用,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2011年笔者以贷款企业的身份,深入调查了本地区近半的小额贷款公司,切身了解了贷款流程、贷款成本等真实情况,发现中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是贷款手续非常便捷快速,一般7天内就能办理完成从申请、抵押担保到发放贷款的所有手续,对于急需资金的企业是一笔“救命钱”。在调查中也发现不利于企业融资的问题,甚至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
1.实际资金成本高。调查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息一般为基准利率的4倍,除了贷款利息外,企业还需要向小额贷款公司缴纳管理费、手续费、顾问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企业贷款总成本最低也达到月息2.5%左右,普遍在3%-5%之间,且不足月也按整月收取利息,超过企业合理承受范围,中小企业一般只是为防止资金链断裂才申请短期应急贷款。
2.贷款范围及额度受限。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本地区有17家注册资本在2000-5000万之间,占比为60.71%,也就是意味着企业向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累计贷款金额在100-300万元之间,对于经过初期积累想扩大规模的中小企业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中小企业是县域经济的基本力量和主要力量,分散在不同地区,而小额贷款公司比较集中在地级市以上的中大城市,且未经批准不可跨区域经营业务,很多急需资金的县域中小企业往往找不到融资途径。
(二)银行贷款
向银行贷款是目前企业筹资的一个传统、普遍的方式,也是目前我国融资的一个主渠道。银行有融资资金规模大、资金成本比较低的优势,据央行统计2011年多数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在10%到60%之间,基准利率加浮动利率后年资金成本大约在7.22%-10.5%幅度内,比其他外部融资方式来说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但是中小企业在银行借款方面往往存在着种种限制:
1.信用评级要求高。要获得银行借款,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信用,信用等级直接影响授信的形式、数额、期限和担保要求等。银行作为一个营利性企业,从自身风险控制、生存与发展的角度,对于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要求比较严格,基本上没有将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分别建立评价指标,且审查时间比较长。
2.借款条件高。当前银行贷款规模偏紧,绝大部分贷款都需要抵押或担保,且接受抵押品种类比较少,中小企业资产较少,很难有足够的抵押品,而且全国性的大银行,基本不接受异地抵押,使得可抵押物品更加减少。
(三)通过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向银行贷款
中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遇阻,造成中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求助,担保机构将贷款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优势就是门槛低,办事效率高,放款速度快,接受多种抵质押物做为反担保措施,比如房产、车辆、商标、股权、存货、设备等抵质押物,抵质押率也相对比银行要高,且可以进行二次以上的抵质押。但是通过担保公司也有些不利方面
1.资金成本上升。担保公司作为营利性单位,需要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并根据项目风险程度最高可上浮50%。通过担保公司获取贷款,即使在担保费不上浮情况下,实际需要支付的年担保费约为3.28%,加上所承担的银行贷款利率,实际总的资金成本将达到10.5%-13.78%。而依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数据,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周转率为2.5次,流动资产收益率为19%,利润率为7.6%,据以上数据,贷款资金的成本率为4.2%-5.51%,达到利润率的55.26%-72.53%,严重影响了企业利润,极大削弱了企业扩大发展的动力。
2.需要反担保。虽然担保公司接受的抵押物范围广、抵押率高,但还是需要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对于一些轻资产中小企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可抵押的资产很少,大部分资产包括经营场所基本都是租赁的,反担保物基本只有股权,也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获得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四)民间融资
由于民间借贷融资方式国家未进行规范,方式方法错综复杂,各地情况不一样,主要表现在目前民间融资大部分借款利率相对比较高,甚至是高利贷,还有些通过地下钱庄等形式运作,违反国家法律;国家政策限制企业之间进行资金借贷,以及一些登记机关不为个人借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些情况都对企业拓宽资金来源造成严重影响。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不是那一个部门或那一个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而是由于企业、政府、社会各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于风险与收益率不相符,资金供求渠道不匹配,而造成资金需求与资金流向的矛盾。
(一)企业自身原因
1.融资能力水平低。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做好统筹规划,融资方式单一,也不了解融资方式和流程,在紧急情况才想到融资,不了解融资所需时间、资料以及对企业经营指标的要求等等,盲目选择融资方式及融资产品,最后导致无法按时按量实现融资目标。
2.财务不透明。由于人力成本、水电成本、原材料成本等上涨导致中小企业的负担很重,在利益驱使下,一部分中小企业就采取建立两套账的会计核算办法,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费用,一些资产缺少合法票据等情况,甚至将盈利变成亏损,愈发使得中小企业各项经营指标指标难以符合贷款要求,而且还由于一些资产没有索取发票,或者因手续不全不能办理产权抵押手续,更加减少了企业的可抵押品。
3.发展质量不高。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总体方式上仍然比较粗放,低水平、低技术、高能耗现象比较普遍,市场竞争力比较弱,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资产结构不够合理,应对挑战的准备不够、能力不足,抵抗风险能力比较弱,产品附加值不高,盈利水平相对比较低,使得中小企业很难获得外部融资支持。
(二)政府方面原因
1.服务型政府观念不强。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没有深入灵魂,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还存在权力部门化、利益化的问题,设置了各种审批事项和准入门槛,却忽视后续的管理和监督,不能及时查改出现的问题和修订各项制度,该管的事情却没管好,却在管一些不该管的事情,这些是造成金融改革停滞、融资途径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2.财政支持不够。中小企业为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却很少获得政策支持,虽然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也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但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于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没有产生根本性改变。各级政府对于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扶持补贴、税收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社会参与中小企业金融的意愿。
(三)社会方面原因
1.社会统一信用制度不完善。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经济,社会信用的缺失,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降低了交易效率,提高了交易成本,成为市场经济体系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障碍。贷款各方由于对彼此不了解,信息不对称,不敢轻易做出贷款决定。
2.社会参与度不高。直接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比较少,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过多依赖商业银行,由于贷款保险制度没有推行,金融机构贷款出于风险考量,将资源向优质大型企业倾斜,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异化服务的意愿小,没有建立适合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和信贷产品。其他金融机构只能靠自有资本在经营运作,不能作为主发起人转制为银行,难以做大做强,发展前景不明确,导致很多短期行为。
四、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措施和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要化解这个难题需要政府大力支持、社会积极参与、企业转型升级来共同完成,需要通过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立体的融资渠道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1.推广贷款保证保险制度。企业信贷保证保险是指贷款人与保险人签订保证保险合同。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是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被保险人是贷款银行,承保的保险公司需要对贷款人未清偿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向贷款银行进行赔偿。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的特点,大多数既没有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也没有可靠的信用担保,很难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方式获取贷款。若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得以建立,银行可以在保险公司的担保下,将资金贷给企业,可以增加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对于银行的业务扩张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难度降低,都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表示,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国内一些知名保险公司在之前都开设了类似的保险制度,但由于信用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部门政策支持不够等原因,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各级政府要在贷款保证保险制度的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应在完善制度、理顺机制、规范运行、协调配合等方面积极参与,对贷款保证保险给以财税支持,对于保险费收入给予一定税收优惠、费用补贴措施,对于贷款产生损失的部分,形成以保险公司承担为主、政府加银行承担为辅的一个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各方面参与的热情及责任。
2.完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中小金融机构能更加贴近中小企业,了解中小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已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的一个最好方式。对于完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要花大力气解决金融机构的垄断性问题,允许不同社会成分的中小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市场竞争,放宽设立条件和经营限制,减少行政审批,将“影子银行”的资金引入中小金融机构,解决“体外循环”的问题,以合法、透明的方式运作资金;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目前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改革,以推动其转换经营机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转化为银行条件,允许民间资本设立并控股村镇银行等小型银行,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竞争,只有充分竞争才使得中小金融机构有意愿、有需求去接触中小企业,并与中小企业形成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第二,要改革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力度,建立完善惩处和监管制度,建立和维护一个公平、稳定、充分的竞争环境,推动金融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减少违规收取费用、变相提高贷款利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第三,要给予中小金融机构财税政策支持,通过补贴、减免税、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等形式,吸引众多社会资金参与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这样才有可能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3.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要求,并指出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开始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很不完善,使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谨慎发放信用贷款,造成中小企业很难获取扩大发展和技术改造资金。应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社会信用系统管理平台,合法有效采集、整合和使用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的信用信息,并赋予其全国唯一的、终生不变的社会信用代码,实现社会信用信息在全国联网互通,社会各界能共同实现对失信行为的监管和信息共享。金融机构、企业、个人、其他社会组织等市场经济主体,根据信用等级给予信用贷款和商业信用,解决目前主要靠抵押担保为主的融资模式,融资面得到极大的扩展,拓宽资金来源。而企业也重视和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必将会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和业务运作,诚实守信的纳税,积极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和提高自己信用记录,形成获得信用资金的良性循环。
4.加快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优化经济结构是我国经历的一次重大历史性变革,关系到中小企业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优势,也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然抉择。中小企业要不断创造新产品,积极调整结构,培育新的市场增长点,积极加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大力推进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意识,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创造更多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通过发展方式的转型,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利润,加快发展速度,扩大企业规模,有利于成为金融机构不能忽视的、必须接受的一个重要群体,倒逼金融机构根据新的特点、新的领域、新的形势,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开发出更多有针对性的融资产品。
5.积极向资本市场融资。中小企业公开发行上市,是迅速发展壮大、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也是未来获得稳定融资的重要渠道。国内目前可以选择深圳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对于具有行业地位高、创新的模式、技术以及影响力、成长较为成熟、利润收入等都表现不错的优质中小企业,可以选择中小板、创业板进行融资。对于在创立初期、有一定产品、有一定模式、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稳定性整体不具备上中小板、创业板条件,但经营管理规范、法人治理水平和资本结构合理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融资。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框架已经搭建完毕,但缺乏之间相互联系的机制——“转板制度”。“转板制度”是各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是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环节,没有“转板制度”使得各层次资本市场出现分割状态。尽快建立“转板制度”,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进入不同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便利,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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