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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复观对孔子乐教的阐释与发挥

2013-03-18伏爱华

关键词:孔门徐复观根源

伏爱华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合肥 230039)

虽然乐教古已有之,但徐复观认为,只有到了孔子,才有对于音乐的最高艺术价值的自觉,而在最高艺术价值的自觉中,建立了“为人生而艺术”的典型。春秋时代,一般贵族把礼的文饰发挥得太过,致使徒有形式而没有内容,所以孔子乐教的宗旨就是在礼乐并重的同时,把乐置于礼的上位,认定乐才是一个人格完成的境界,所以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不仅体现了孔子对古代乐教的传承,更重要的是孔子对乐的艺术精神的新发现。在孔子那里,礼乐就如仁一样,不再是外在的、客观的形式,而是内在的、生命的自觉。正是这一思想,启发我们思考现代艺术的意义和价值。

一、乐的本质:和

在《论语》中,孔子指出,《韶》乐是“尽美”、“尽善”的,而《武》乐是“尽美”,“未尽善”(《论语•八佾》)的。所谓的“尽美”,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的。“郑声”虽然也美,但是却让人流连忘返,鼓荡人走上淫乱之路。因此,合于孔子所要求的美乐,就是不淫不伤的中和之乐,其内容必然也是无邪的。在中和的后面,则蕴含了善的意味。因此,所谓的“尽善”只能是指仁的精神。由此,孔子把艺术的尽美和道德的尽善(仁)融合在一起。“这是因为乐的正常的本质,与仁的本质,本有其自然相通之处。乐的正常的本质,可以用一个‘和’字作总括。”[1]9“和”是徐复观从诸多古代典籍中总结出的音乐的本质特征,也是音乐得以成为艺术的基本条件。在消极方面,“和”是各种互相对立性质的消解;在积极方面,“和”是各种异质的谐和统一。很显然,徐复观更倾向于“和”的积极方面,仁中有乐,乐中有仁,从而把美与仁相统一。“美”属于艺术的范畴,“善”属于道德的范畴,孔子提出“尽善”“尽美”的统一,实际上是试图打通美与善,实现艺术与道德的会通圆融,因而道德充实了艺术的内容,艺术助长、安定了道德的力量。“吾与点也”(《论语•先进》)的喟然之叹,正是孔子体验到了曾点由鼓瑟所呈现的“大乐与天地同和”(《礼记•乐记》)的艺术境界,并且这种艺术境界可以与最高的道德境界相融和。因为仁的最高境界是“天下归仁”(《论语•颜渊》),与万物一体,这与一个人的精神沉浸消解于最高的艺术境界之中所达到的“物我合一”,“物我两忘”的境地有其自然而然的会通统一之处。美与仁的融合,不仅彰显了人的生命存在,而且把人的生命存在上升到宇宙生命的存在高度。人生由乐而实现了大圆融,这种圆融,在儒家看来,即是成仁。因此,“仁”和乐一样,不再是作为一种人生的规范,而是一种情绪中的享受。徐复观指出:“如实地说,道德之心,亦须由情欲的支配而始发生力量;所以道德本来就带有一种‘情绪’的性格在里面。乐本由心发,就一般而言,本多偏于情欲一方面。但情欲一面因顺着乐的中和而外发,这在消极方面,便解消了情欲与道德良心的冲突性。同时,由心所发的乐,在其所发的根源之地,已把道德与情欲,融和在一起;情欲因此而得到了安顿,道德也因此而得到了支持;此时情欲与道德,圆融不分,于是道德便以情绪的形态而流出。”[1]17如果说,儒家文化是世俗的,但更是艺术的。孔子通过对“仁”的界定,将外在的、他律的道德境界进而转化为内在的、自律的艺术境界,而二者又是圆融自足的。

但是徐复观也指出,这种美、仁融和的境界,只能是极少数人在某一瞬间的感受,并不能期望于一般人。“并且乐与仁,虽可以发生互相涵孕的作用,但毕竟仁是仁,乐是乐。”[1]12虽然“天下归仁”的境界可以与乐的境界相同,但其工夫过程,亦可以与乐全不相干。并且“天下归仁”的境界所涵有的“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论语•微子》)的责任感虽不为艺术所排斥,但亦决不能为艺术所担当。那么,如何理解孔子所主张的美与仁相统一的中和之乐,这不仅有助于政治上的教化,更是可以作为人格修养完成,达到仁的境界的一种工夫呢?这是徐复观由音乐探索孔子的艺术精神的新发现,也是真正领会儒家艺术精神之所在,即音乐艺术价值的根源。

二、乐的根源:心(性)

由孔子所传承、发展的“为人生而艺术”的音乐,并不曾否定作为艺术本性的美,而是要求美与善的统一,并且在其最高境界中,实现仁与乐的自然谐和的统一。但此最高境界的达到,并不能仅仅通过艺术本身,而是要通过孔子所说的“下学而上达”(《论语•宪问》)的无限向上的人生修养渗透到无限的艺术修养中才能达到。因为在孔子看来,音乐带给我们的审美愉悦包括二个层次:一是通过音律及歌舞的形式让人体验到的“美”;一是通过这种音乐之“美”所体验到的“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的精神的大自由、大解放。于是,徐复观进一步追问了音乐艺术价值的根源。

“乐由中出,故静。礼由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礼记•乐记》)徐复观指出,儒家的“乐由中出”表面上好像是顺着深处之情向外发,但实际则是要把深处之情向上提升。层层提升,层层突破,直至超艺术的真艺术,超快乐的大快乐,达到音乐的最高境界。在孔子那里,“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可见“乐”是植根于人自身的,是自明的、不由自主的,而“知”和“好”则是外在的、观念上的。乐的内在性和自明性说明了所谓的“乐由中出”即是“乐由性出”。乐之静得自性的自然而感之静。人在这种艺术当中,只是把生命向着纯净而无丝毫人欲夹杂的人生境界提升。“孔门即在此根源之地立定乐的根基,立定艺术的根基。”[1]18顺着此种根源之地去言乐,所以“大乐必简必易”。简易之至,以至于“无声之乐”(《礼记•孔子闲居》)。这与老子的“大音希声”[2]颇有相似之处。音乐之美的传达离不开声音,但声音只是把我们引向音乐所表现的某种美的意境的物质媒介。当音乐唤起了人心中的强烈体验时,也就达到了一种超越对声音的单纯感知的“大音希声”的境界。徐复观认为:“无声之乐,是在仁的最高境界中,突破了一般艺术性的有限性,而将生命沉浸于美与仁得到统一的无限艺术境界之中。这可以说是在对于被限定的艺术形式的否定中,肯定了最高而完整的艺术精神。”[1]19由此可见,孔门的乐教以“无声之乐”为最高境界,就是要人在艺术的陶养中逐渐消解艺术之美而精进至道德人生之美。于是人生即艺术,没有什么为了人生而艺术的艺术。

正如道德精神根源于心、性一样,艺术精神同样根源于心、性,因此二者在价值的根源之地能够融合在一起。徐复观以“情”与“气”为中介将此融合分析得更为透彻。他指出:“儒家认定良心更是藏在生命的深处,成为对生命更有决定性的根源。随情之向内沉潜,情便与此根源之处的良心,于不知不觉之中,融合在一起。此良心与‘情’融合在一起,通过音乐的形式,随同由音乐而来的‘气盛’而气盛。于是此时的人生,是由音乐而艺术化了,同时也由音乐而道德化了。这种道德化,是直接由生命深处所透出的‘艺术之情’,凑泊上良心而来,化得无形无迹,所以便可以称之为‘化神’。”[1]16因此,在儒家那里,仁与乐彻底谐和地统一于人的现实生活中,不仅是提高人格修养的重要方式,更是达到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三、孔门艺术精神的没落及转化

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对音乐是非常重视的。他不仅学习音乐,欣赏音乐,而且还整理了音乐的典籍;不仅平时弦歌不已,而且在危难之际,更是以音乐为精神安息之地;不仅在个人教养上非常重视音乐,而且在政治上也传承了古代的乐教思想。孔门如此重视音乐,它何以没落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彻底呢?徐复观分析指出,首先,乐只是“为人生而艺术”的工夫之一,而且不是一般人所轻易用得上的工夫。所以孔子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便把乐放在了工夫的最后阶段。更为重要的是,孔门所强调的是仁的人生,而不是仁的艺术。一个儒者可以通过“克己复礼”(《论语•颜渊》),“慎独”,“养气”,“主静”等等工夫来完成人格的修养并达到仁的人生境界,而无须必取途于乐。因此,一个儒者的兴起,并不意味着孔门音乐的复兴。正如徐复观在讨论礼、乐时所指出的:“礼的规范性是表现为敬与节制,这是一般人所容易意识到,也是容易实行的。乐的规范性则表现而为陶鎔、陶冶,这在人类纯朴未开的时代,容易收到效果;但在知性活动已经大大地加强,社会生活已经相当地复杂化了以后,便不易为一般人所把握,也是一般人在现实行为上无法遵行的。”[1]3

其次,孔门所重视的“乐”是雅乐,其性格是“静”,其形式是“无声”。它不是普通所要求的官能快感,而只是单纯枯淡。因此,孔门所强调的美善合一的音乐精神和其形式,只合于少数知识分子的人生修养之用,而不一定合于大众的要求。于是古乐式微,由民间以感官快感为主的俗乐取而代之乃必然的趋势。所以,孟子只问是否“与民同乐”(《孟子•梁惠王》),而不问乐的雅俗、乐的古今。徐复观指出:“其实,乐的雅俗,在由其所透出之人生意境、精神,而绝不关系于乐器的今古与中外;亦与歌词的体制无大关系。假使能使孔子与贝多芬相遇,一定会相视而笑,莫逆于心的。”[1]23因此,关键在于艺术精神和艺术境界的层层提升,而不在于某一乐器或某一形式。

再次,诗、词、曲的发展。词曲与音乐是不可分的,而诗虽不与音乐发生直接的关系,但其韵律使作者读者可以得到与音乐同质的享受,而不一定另外去追求音乐。而诗在中国尤为流行,造成了音乐的衰退。

最后,西欧十六、七世纪的“和声”音乐和世界其他各民族中集团的仪节与大规模的“多声”音乐,多是由寺院僧侣的组织保持于不坠,而中国正缺少这种组织。于是由古代以音乐为教育的中心和由孔子以音乐为政治教化及人格修养的重要工具,终于日渐衰微而不振。

孔门的音乐精神虽然没落,但孔门的为人生而艺术的精神却在后世的文学中得以体现。这是孔子对文学的启示:“孔子对于诗的作用,是把握到由诗的本质所显露出的作用。诗的道德性,是由诗得以成立的根源之地所显露出的道德性。孔子为人生而艺术的文学观,实即由于把文学彻底到根源之地而来的文学观。”[1]21这种文学观在唐以前是通过《诗经》的系统而发展,自唐起,是通过韩愈们所奠基的古文运动的系谱而发展。徐复观最后指出:“由孔门通过音乐所呈现出的为人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即是善(仁)与美的彻底谐和统一的最高境界,对于目前的艺术风气而言,诚有‘犹河汉而无极也’之感。但就人类艺术正常发展的前途而言,它将像天体中的一颗恒星那样,永远会保持其光辉于不坠。”[1]24也就是说,孔门的乐教并未真正的衰落,它的精神渗透到了后世诸多的文学样式中,依旧不断地陶冶和教化我们的心灵,依旧不断地影响和成就中国的艺术精神和人生境界。

徐复观对孔门艺术精神的没落的分析和探讨于当前艺术的发展是非常有启发意义的。如何使艺术或艺术精神对人的整体生存和生命的发展有意义,有价值?什么样的艺术或艺术精神起着这样的意义和价值?其实艺术或艺术形式没有什么雅俗之分,关键是创作者的艺术精神。贝多芬打动我们,罗大佑不同样打动我们吗?杨丽萍让我们惊叹,那些跳街舞的男孩女孩不同样让我们惊叹吗?其实达到审美的人生境界很简单,就像颜回那样,“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论语•雍也》)不也是一种乐吗?我们何必非要正襟危坐在音乐厅,何必非要踱步在美术馆里呢?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徐复观处处强调的不是艺术创作,而是艺术精神。我们可以不会吟诗,可以不会作画,但我们必须具有艺术精神。有了这种精神,人生自然圆融自在,安顿澄明。这是成就人生的关键所在。

徐复观从众多典籍的相关材料出发,试图揭示孔门真正的艺术精神以及对于我们今天艺术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他对孔子乐教思想的梳理和探讨,也可以看作是其音乐美学思想的体现。有论者指出,徐复观“从生命的基底和最高境界处进行的阐释,从根本上揭示了音乐对于人的深刻意义,但同时不得不承认,也正是由于这种人生美善的情愫,使他忽略了音乐之美的艺术性格,对儒家和庄子可以沟通的部分并没有充分地展开”[3],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但这种遗憾恐怕是徐复观所无法避免的,不是“他忽略了音乐之美的艺术性格”,而是在孔门那里就反对郑声的“淫”,更注重透过音乐的美所传达的善(仁),从而层层提升,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美善合一。正如在探讨中国人性论史时将最重要的位置给了孔子一样,徐复观将“中国艺术精神”的发端同样给了孔子。他说:“孔子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最明显而又最伟大的艺术精神的发现者。”[1]3徐复观之所以如此期许孔子,正是因为在孔子的思想中,在“仁”的价值根源处,道德境界与艺术境界是融合为一的。

[1] 徐复观. 中国艺术精神[M].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2] 老子. 论道[C] // 饶尚宽. 老子: 下篇. 北京: 中华书局, 2006: 100.

[3] 毕雪梅, 刘桂荣. 美善的圆融之境: 徐复观音乐美学的诠释[J]. 中国音乐, 2006, (2): 1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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