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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2013-03-11

投资北京 2013年2期
关键词:中关村示范区住房

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提出2013年九方面工作

北京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日前召开。市委书记郭金龙在会上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2013年本市要在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第一,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要有新作为。第二,在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上要有新进展。第三,在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上要有新探索。第四,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上要有新成效。第五,在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上要有新举措。第六,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上要有新思路。第七,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上要有新推进。第八,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要有新突破。第九,在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上要有新提高。

北京市发改工作会

1月17日,本市召开发展改革工作会。会议总结2012年发展改革工作,部署2013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

本市发改工作2012年取得七大成效:一是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调整转型取得新成效。三是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坚持优化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五是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六是坚持加强和改善社会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七是坚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首都发展活力。

会议提出2013年发展改革工作总体要求及发展改革工作六大主要任务:一是坚持扩大内需,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发挥创新驱动和高端引领战略优势,增强内生动力。三是统筹城市建设与管理,有序解决城市发展难题。四是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六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中关村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了中关村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调整方案。根据批复内容,中关村示范区的面积从233平方公里调整为488平方公里,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顺义和延庆等7个远郊区县首次拥有了中关村园区,享受中关村各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

纵观批复,“空间”和“布局”是调整的主题。经此番调整后,在空间上,中关村示范区原有10个园区较之前有所扩大。在名称上,与所在区县名字不一致的园区也进行了更名。

国务院在批复中表示,中关村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进行调整要实行统筹规划、实施,对符合《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418平方公里先行实施;对尚不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范围的70平方公里,待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得到国务院批准后再实施。

批复指出,园区用地应以产业用地为主,从严控制商品住宅开发,不得进行低密度大户型商品住宅建设,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文化创意产业

《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批复〉的实施意见》日前发布。从中关村管委会获悉,《实施意见》规定了调整优化示范区空间资源布局工作,要求落实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调整方案、加强产业规划布局调控,以及加强政策覆盖落地和优化创新资源布局,推动政策、创新服务体系在十六个分园的覆盖对接和落地,实现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资源在分园优化配置。

根据《实施意见》总体思路,中关村示范区将调整优化空间资源布局,强化中关村示范区统筹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步伐,把中关村示范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为首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实施意见》用三个“显著”勾勒了中关村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即:中关村创新发展布局将显著优化;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升;创新示范效应显著增强。

保障性住房

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今年除继续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外,还将通过提供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减免相关税收等措施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顺利完成。财政部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适时扩展到全国。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渠道,从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需要政府支持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时,对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市县财政部门可对企业给予适当的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企业获得的贴息贷款要严格按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013年保障房计划建成460万套

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获悉,2013年保障房计划基本建成460万套、新开工600万套,配套设施建设将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强调保障房信息公开,同时地级以上城市要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公开的住房保障信息内容包括年度建设计划的任务量、项目清单和进度、已开工和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和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对象信息;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和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结果信息和退出情况信息等。住建部要求,明年地级以上城市要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房地产调控

住建部重申2013年继续限购

对于未来房地产调控方向,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日前指出,2013年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要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

对于地方政府执行方面,姜伟新强调,在住房限购政策继续实行的背景下,凡是放松调控、致使房价过快上涨的地方,将继续采取措施并会同监察部对其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在市场方面,姜伟新表示,将编制和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引导和稳定社会预期,密切监测市场形势,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而且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

非上市公司监管

非上市公众公司首批三监管指引出台

证监会日前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配套规则规定,公司可自主约定和选择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和董监高有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相应的监管制度安排力求在明确监管要求前提下,赋予公司较大自主选择空间,充分发挥公司自治功能。

为保证《监管办法》顺利实施,证监会正式公布《监管办法》的配套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这些监管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披露指引。申请文件指引。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中小企业

本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增至8亿元

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由每年5亿元增至8亿元,3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日前从市经信委获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简称《发展意见》),本市小微企业获得的政策扶持将越来越“实惠”。

《发展意见》将中小企业受扶持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应向小微企业采购;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

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将按业态实施准入

日前,市政府召开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2013年本市将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细化为不同业态,分别制定不同准入许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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