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城市化对江苏城乡收入差距的动态影响分析
2013-02-27博士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管理系江苏苏州215104
■ 刘 慧 博士(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管理系 江苏苏州 215104)
问题的提出
居民收入差距尤其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是我国近年来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着社会公平和稳定和谐。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趋势,研究产业结构、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动态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学者们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林毅夫等(2003)、陈迅等(2007)、程开明等(2007)利用面板数据研究发现城市化的程度对城乡收入差距存在正的影响;陆铭等(2004)利用省级面板数据、姚耀军(2005)基于VAR模型、曹裕等(2010)运用面板协整模型研究发现城市化进程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显著;莫亚琳等(2011)运用动态面板GMM模型研究表明城市化进程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将呈现出先恶化后改善的倒“U”关系。关于产业结构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问题,苏雪串(2002)认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是影响收入分配的重要因素;马正兵(2008)、蒋智华(2010)研究发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是弥合区域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史云鹏等(2012)基于固定效应面板数据模型研究发现第二、三产业之和与第二产业自身的发展同城乡收入差距间的关系均符合库兹涅茨假说;李小玉等(2011)基于面板数据研究表明中部地区第二、第三产业比重的增加会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由上述分析可知,国内学者们对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两者的关系研究较为丰富,而对产业结构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研究比较薄弱,且采用的方法以线性回归分析为主;已有研究基本上都是基于全国的宏观视角,区域研究并不充分。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基于江苏省的时间数列数据,通过构建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来研究江苏省产业结构和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动态影响。
研究方法与变量选取
(一)方法阐述
本文试图从产业结构和城市化等方面来对江苏省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动进行研究,以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和城市化水平作为内生变量,将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其他诸多因素作为随机项,建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并且在VAR模型的基础上通过Johansen协整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以及运用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来考察和分析城乡收入差距和其他四个因素间的长期均衡、短期动态及因果关系。
(二)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产业结构比重(IS)是指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各产业部门内部的构成的变化,一般采用三次产业比重来衡量,本文分别以IS1、IS2、IS3分别表示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总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城市化水平(UR)采用城镇人口占常住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该方法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并且数据也容易从统计年鉴中获得。城乡收入差距(IG)的衡量指标有多种,本文采用多数学者的研究方法,利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来度量城乡收入差距。
本文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各年的《江苏省统计年鉴》,时间跨度为1978-2011年,笔者通过对各年的数据进行计算得到各产业结构比重、城市化水平和城乡收入差距。为了消除异方差和指数化趋势,对纳入模型的相关变量均进行了取对数处理,分别记为lnIG、lnIS1、lnIS2、lnIS3。本文计量分析均采用EViews7.0软件进行。
基于江苏省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在建立VAR模型之前,首先必须进行变量的平稳性检验,如果变量是平稳的,则直接建立VAR模型,如果变量是不平稳的,则要进行协整检验。表1是采用ADF检验方法对lnIS1、lnIS2、lnIS3、lnUR和lnIG进行单位根检验的结果,可见在给定10%的显著性水平下变量lnIS1、lnIS2、lnIS3、lnUR和lnIG都是非平稳序列,而各个变量的一阶差分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是平稳序列。
表1 变量的ADF检验结果
表2 VAR 模型滞后阶数选择
表3 各变量之间协整关系检验结果
表5 城乡收入差距的方差分解表
表4 各组变量的Granger检验结果
图1 lnIG对自身信息的响应
图2 lnIG对lnIS1信息的响应
(二)Johansen协整检验
根据平稳性检验结果,lnIS1、lnIS2、lnIS3、lnUR和lnIG各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符合协整检验的前提条件。本文选择Johanson 检验方法,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首先利用AIC、SC信息准则选择协整的最优滞后阶数,反复试验后确定最优滞后阶为2阶(见表2)。基于该最优滞后期,可以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表3的检验结果表明:在给定5%显著性水平下,迹检验和最大特征根检验的结果刚好一致,均接受至少存在两个协整方程的原假设,表明lnIG、lnIS1、lnIS2、lnIS3和lnUR五个变量序列之间至少存在2个协整关系,反映了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估计出经过标准化的协整关系式如下:
上式所示协整系数下方括号内的数字为渐进标准误,表明各变量在协整关系中显著。对lnIG进行ADF检验,结果表明它是一个平稳序列。由协整方程式可知,从长期来看,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比重以及城市化水平与城乡收入之间呈负相关,第三产业比重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正相关。从弹性系数来看,第一产业比重每增加1%,lnIG将减少-0.748%;第二产业比重每增加1%,lnIG将减少-1.078%;第三产业比重每增加1%,lnIG将增加0.124%;城市化水平每增加1%,lnIG将减少0.527%。
(三)Granger因果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产业结构、城市化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是否构成因果关系,需要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作进一步的验证。由表4可知,在给定10%的置信水平下,三次产业结构变化率和城市化水平的变化率都是城乡收入差距变化的格兰杰原因。这说明,对江苏省而言,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是城乡收入差距变动的重要原因,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本文采用这些变量进行实证分析的合理性。
(四)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
利用脉冲响应函数可以分析VAR模型中每个内生变量对它自身及其他内生变量的扰动所做的反应,从而了解VAR模型的动态特征。图1至图5显示城乡收入差距对各变量的一个标准差信息的脉冲响应。可以看出:第一,城乡收入差距对自身影响在前4期具有强烈的拉动作用,即前期的收入差距大于下一时期的收入差距,第2期达到最大值后拉动效应快速减弱,第5期后变为负,即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缩减效应,到第6期达到最大负效应后逐渐上升并趋于稳定。第二,第一产业有助于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的解决,但随着滞后期的延长,城乡收入差距缩减效应逐渐减弱,第6期后趋于稳定,呈现微弱的缩减效应;第二产业对城乡收入差距也具有缩减作用,第4期出现最大值缩减效应后逐渐减弱,第7期后缩减效应趋于零;第三产业在初期缩减了城乡收入差距,第4期后出现拉动作用,并逐渐趋于稳定。第三,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与第三产业比重相似,即在初期降低了城乡收入差距,第5期后出现拉动作用,并逐渐稳定。
根据VAR模型进行方差分解,可以分析各个结构冲击对城乡收入差距增长变化(通常用方差来度量)的贡献度,以进一步评价不同结构冲击的重要性。表5显示:长期来看城乡收入差距的方差主要由自身扰动所解释,但解释力度随滞后期的延长逐渐变弱,第30期维持在60.6%以上;第一产业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贡献率从第三期起长期维持在3.3%左右;第二产业增长率的贡献度从第3期开始上升后长期稳定在11%以上,第三产业和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贡献度随滞后期延长逐渐增强,且城市化的贡献水平高于第三产业。
(五)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
由于各变量均为 I(1)序列,且存在协整关系,根据 Engle、Granger(1987)提出的Granger 定理,可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基于误差修正模型,可以进一步了解这些变量之间的短期动态关系。本文建立的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如下:
图3 lnIG对lnIS2信息的响应
图4 lnIG对lnIS3信息的响应
图5 lnIG对lnUR信息的响应
上述VEC 模型反映了产业结构、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变量之间的短期波动关系。模型中误差修正系数是表示误差修正项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调整速度,其系数是负数,说明误差修正机制是一个负反馈过程;并且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城乡收入差距在短期具有向长期均衡水平调整的动态调节机制。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以1.026单位的修正速度进行调整,以保证产业结构、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变量回到长期均衡状态。从模型的系数可以看出,滞后一期与二期的第一产业比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弹性系数分别是-0.03和-0.27,总效应为负;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的第二产业比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弹性系数分别是0.23和1.61,总效应为正;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的第三产业比重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弹性系数分别是-0.45和-0.09,总效应为负;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的城市化率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弹性系数分别是0.32和0.79,总效应为正。由此可见,在短期第二产业比重和城市化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贡献更为显著。另外,模型的AIC和SC值分别为-20.56和 -17.55,都很小,说明VEC模型的整体效果良好。
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通过对江苏省产业结构、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计量检验,可以得到如下结论:产业结构、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三个经济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Grange 因果关系检验显示,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水平的变化是引起江苏省城乡收入差距变化的主要原因;脉冲响应分析说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结构的变化短期内有助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减,第三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水平长期内使城乡收入差距问题趋于恶化,但效应较小;方差分解结果表明,城乡收入差距的方差主要由自身扰动所解释,城市化的贡献水平高于第二产业结构变化,第一产业结构变化的贡献水平最低;VEC模型显示短期来看第二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城市化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贡献更为显著。
(二)建议
综合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针对江苏省城乡收入差距现状,本文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江苏省城乡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一是要以发展小城镇为抓手,进一步有序推进城市化进程。快速城市化虽然短期内能挖掘经济增长的巨大潜能,但却会出现资源配置失衡和分配不公等现象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江苏省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应该重点发展小城镇,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增加对小城镇居民生产和消费的信贷,改革和完善小城镇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通过大城市反哺周围小城镇,把大城市的经济势能辐射到这些地区,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
二是发展农业现代化、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目前江苏省应依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以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项目为导向,通过股份合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走精细化和产业化的农业生产道路。同时应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发挥其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作用。政府应通过引导民间金融的合理健康运行、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农村保险机构等形式创新农村的金融体制,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增加提高农民收入的渠道,不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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