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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的认识误区与理性思考

2013-02-18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13年2期
关键词:妈祖鼓浪屿海洋

苏 涵

(集美大学 文学院,福建 厦门361021)

社会管理者为了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提出一些发展的宏大目标和具体的实现路径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提出的目标是否实际而有益,设想的路径是否科学而理性,则都必须进行充分的不同立场与不同见解的讨论。由此反观福建省近年提出的建设海洋经济大省宏伟目标,以及这些目标下发展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的思路,实地考察具有发展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基础的一些地方的做法,笔者认为,还存在着许多认识的误区与缺乏理性的选择。

一、宏大的目标构想与模糊的产业主体

福建省于2012 年4 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如下的发展目标:到2015 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 3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8%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海洋旅游业方面,以建设国际知名海洋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办好海峡旅游博览会、厦门国际海洋周等活动,大力推介主题鲜明的海洋旅游线路,积极打造厦门鼓浪屿、平潭岛、湄州岛、惠安崇武、东山岛、漳州滨海火山、宁德嵛山岛、厦门英雄三岛、宁德三都澳海上渔城、福州环马祖澳等十大海洋旅游精品,提升福州温泉古都、厦门温馨都市、泉州海丝文化、漳州滨海火山、莆田妈祖朝觐、宁德世界地质公园等旅游品牌影响力,开发高端旅游产业,建设一批国际性的旅游度假胜地,全面提升“海峡旅游”品牌。海洋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加快闽南文化、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充分发掘妈祖文化、船政文化、海丝文化等特色海洋文化内涵,推进海洋文化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建设一批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和项目,打造福建海洋文化品牌。①参见[2012·8]省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文件之五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若干意见》(讨论稿)。

以上宏观目标与具体设想都是颇具远见的。但是,在各地的具体实施中,则有模糊之处,所以,有必要做如下厘清:其一,所谓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应该有着明确的产业主体和产品方向,那就是以海洋或与海洋相关的人类活动为内容的、具有创意性质的文化产业。如海洋文化旅游产品、海洋文化工艺产品、海洋文化出版物、海洋文化艺术作品等等。而我们现在所倡导的有些文化创意产业是与海洋文化无关的。其二,福建的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的主体是海洋文化旅游业,或者说是以海洋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业,这是福建的强项。其三,即使将海洋文化旅游业视为福建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的主体,其中的文化创意也不可能成为独立的产品,只能依附于独特的海洋自然景观资源,合情合理地开发相关的海洋文化内容,以增加海洋旅游的吸引力,却很难单独分离出比较强势的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及其相关产品。

1. 以创意性的海洋文化旅游业作为我省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着力点,将特色性的海洋自然景观与特色性的海洋文化资源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合情合理加大开发力度。比如说,闽南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海丝文化这些已经做了恰当概括的文化内容,都很难在单独的开发中发挥出我们期望的经济效应,如果同海洋旅游结合在一起,可能相得益彰,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再比如,福建海洋文化中,还有一项我国沿海其他省域所没有的内容,那就是从明清一直到当代以来,围绕着台湾问题,以台湾海峡为特殊载体的历史文化与政治文化。明清时代的海禁与开禁,郑成功的收复台湾,1949 年左右的国民党退守,及其之后长达近40 年的两岸壁垒阻隔,在今天,都已经成为有形无形的特殊文化内容,形成特殊的海洋文化招引力。如果我们在这方面合情合理地进行创意开发,自然会加大我省海洋旅游的吸引力。

2. 依托我省的海洋旅游业,适当开发与海洋相关的文化创意产品,一方面借以张大对我省海洋经济、海洋文化的宣传,另一方面适量增加文化创意产业的收入。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创意产业,涉及广播影视、出版展览、音像动漫、表演艺术、音乐美术、广告装潢、游戏软件等方面,强调的是将文化主体或文化因素通过技术与创意的结合,进行文化产业的开发,其多数都与海洋无关。但是,我们完全可以自觉地在这些方面的开发中,瞄准海洋文化方面的内容,或者移植入海洋文化方面的内容。比如,开发以妈祖为题材的戏曲、电影作品和以两岸分隔及关系发展为内容的文学艺术作品,开发以福建海洋史中富于意义的题材的动漫作品、音乐美术作品等等,这些对于宣传福建的海洋文化,增加文化创意产业的收入都是非常有益的。

3. 在现代海洋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一方面保护原有的海洋文化历史遗存,一方面关注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新的海洋文化元素,两相结合,形成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的新的内容资源。实现海洋经济发展的宏大目标,必须依靠现代海洋产业的发展,而包括现代航运业、现代海洋贸易业、现代海洋养殖捕捞业、现代海洋设备制造业、现代海洋旅游业等等在内的现代海洋产业,又在酝酿和滋长着新的海洋文化元素,这些新的海洋文化元素又可以成为海洋文化创意产业新的题材内容,新的表达支撑。如果将这些与原有的海洋文化历史遗存的保护、开发结合起来,完全可以形成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的新的内容资源。

总而言之,发展我省的海洋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应该有着对产业主体的明晰认识,而且应该建立科学而清楚的发展思路,只有这样,作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一支力量,才有可能占有应有的份额,发挥应据的作用。

二、做大做强观念与以做大致做强的认识偏误

做大做强几乎是我们这个时代各行各业、各地政府谋求发展的一种共同观念。在这种观念的驱使下,许多的社会活动、经济活动都在实践着以做大致做强的基本做法。但是,在事实上,做大与做强并非互为因果的逻辑关系,因为做大了并不一定就能做强,而且许多本来不该做大的地方,我们一味地追求向大处发展,不仅没有形成发展的强势,还会因为铺排浪费留下难以平复的创伤。

在调查中笔者明显地看到,许多地方都在以海洋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整体的发展,都制订了宏大的发展规划,并且在以政府的力量实施这样的计划。如东山县、湄州岛、马尾等地均有此等现象,非常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清醒反思。

像湄州岛,其最大的旅游文化诱引力无非在于两点:一是以妈祖祖庙为标志的妈祖文化,一是因为独居海上而形成的海岛风光与海岛风情。如果抓住这两点,把旅游文化做精、做细,有可能成为魅力持久的旅游文化胜地。但是,笔者不无遗憾地看到,在以做大致做强的观念驱使下,湄州岛的旅游发展出现了以下景象: (1)始建于宋代的妈祖祖庙,虽然规模不是很大,但建造精致,文化蕴涵丰富,是湄州岛最核心的历史文化元素。可是,扩建以后的妈祖文化园,不仅大而无当,而且有粗制滥造之嫌。尤其是山后的妈祖故事雕塑园,虽满山布设所谓的妈祖故事群雕,但多数缺乏实质性内涵和艺术价值,并未起到拓展妈祖文化内涵的作用。 (2)在湄州岛的整体范围内,近年又增建了鹅尾神石园、天妃公园、湄州岛人口文化公园、天妃故里遗址公园等,拼凑的痕迹甚为明显,也无法形成新的旅游吸引力。(3)整个湄洲岛上的渔村都在为旅游做开发,建道路,建住房,修海岸,造旅馆,湄洲岛原有的小镇的边界似乎一下子扩展到了全岛,但是,不仅规划得有失章法,到处杂乱无序,而且完全失去了海岛本应有的渔村风情与渔业风情,失去了所有动人的魅力。

再如,东山县制定的《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中有一些核心内容即整合做大。整合全岛,两岸互动,建成国际旅游海岛。一廊、两轴、两带、七组团。交通上,两环五射线一核三带的旅游产业格局:海滨旅游经济发展核心区,旅游综合服务区,嫁接式旅游发展协调区,海岛生态景观引导区。全岛构建四种生活方式:慢生活、低碳生活、诗意生活、健康生活。近期工作目标:1 个5A 级风景区、1 个历史文化观光区、1 个海上森林创意度假区、1 个国家级旅游海湾。中远期工作目标:1 个国家级滨海示范度假区、1 个国际标准旅游海湾、4 个海岛旅游小镇、2 个产业示范基地。旅游产业收入指标:2015 年10亿,2020 年36 亿,2030 年100 亿。①参见东山县旅游局内部文件《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

这实在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规划。但是,笔者有如下的疑问: (1)一个仅有20 万人口的小县,一年仅旅游收入就要达到100 亿,人均50 000 元,这有可能吗?如果加上农业、工业收入,那么这个县将是一个怎样的富裕社会?(2)要实现这个经济指标,须先期投资3 个100 亿,那这支出与收入又如何计算,真正的经济效益在哪里?(3)如此大规模地将一个岛屿进行彻底改造,建设那么多的功能园区,那么多的现代化道路、高档次酒店等设施,你东山岛还是东山岛吗?还具有原本的海岛吸引力吗?疑问其实是一个非常明确的判断:如此地做大绝不等于能够做强。因为,东山岛最具有魅力的旅游文化资源无非只有三点:临海风光,关帝庙,寡妇村。但具体分析起来,临海风光虽有,却难免偏居一隅的缺陷,对省外游客都很难产生吸引力,更不要说国际游客;一座关帝庙,虽被誉为“台湾关帝信仰正源”,但规模很小,内涵简单,也无法打造成所谓的“海峡关帝文化旅游第一县”。

事实上,要真正地发展以海洋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业,不论是湄洲岛,还是东山岛、平潭岛、三都澳、泉州湾、厦门湾,一味地扩大规模,是绝对不可取的。许多地方想围绕着海洋历史文化遗迹核心点打造大规模的旅游园区,不仅会在急功近利、盲目发展的热情驱使下,“打造”出大量无价值的伪劣产品,而且还有可能淹没本来的海洋文化内核。

保护海岛原本的自然生态,保护海岛原本的历史文化面貌,适当做些修整,使那些地方既逞现出浓郁的海岛自然风情,又不丧失保存了若干年代的历史文化印记,这才是正确的选择。

三、海洋文化开发与堆积文化造成的魅力衰减

海洋文化旅游的发展,有两个最基本的前提:一是海洋自然景观资源,一是与海洋景观相连的历史文化遗迹。对于福建来说,海洋自然景观资源比较丰富,而与之相连的历史文化也比较独特,像马尾的船政文化遗迹,湄州岛的妈祖祖庙、厦门鼓浪屿的历史风貌建筑、东山岛的关帝庙等即是。但是,这些具有内核作用的历史文化遗迹有些又显得比较窄小,不足以形成宏大的观光对象,于是,当前的海洋文化旅游发展中,又流行着必须质疑的现象:堆积文化。

所谓堆积文化,即是指很多地方在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业时,依托比较窄小的历史文化遗迹,大张旗鼓地新建许多文化设施、文化景观,但是,却往往成为并无价值的堆积。这也是我们必须反思和正视的现象。见之于规划之中的典型例证,仍然是东山县《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这个《规划》认为:关帝庙,规模体量较小,与巨大的文化影响力不相称,需扩建关帝庙,修建关帝文化广场,树立关公圣像,强化关帝文化项目载体,做大做强关帝文化。进而提出了一系列扩建规划,如:扩建庙社,将原来的一进式扩建为三进式建筑群落,占地10 亩;建设关帝文化广场,设关圣帝君雕像、祭坛、祭祀广场、主席台、关帝出巡群雕、开漳王关帝崇拜缘起群雕,占地50 亩。同时,还要在铜陵古镇建设关帝文化街,闽南文化街、海峡文化街。其关帝文化街包括:关帝工艺品街区、关公书画苑街区、关公酒家、武圣大戏院、关公客栈、关公影院。建筑风格为明清时代闽南建筑风格。

在过往的历史中,一些著名的文化遗迹也都曾经历过重建、扩建等改变过程,那么,东山县以古代的关帝庙为中心进行扩建,也是可以的。但是作为历史文化遗迹,在历史过程中,都自然地融进了所属时代的文化意义,都有着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人为性与自然性。更为重要的是,几乎所有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迹,都不是为了给人看,为了赚取旅游钱财而建设的。或出于功用的需要,或出于精神的需要,人们进行了既符合文化传统,又具有审美创意的种种建设,因此,它们才能成为文化遗迹保留至今,并强烈地吸引着后代的人们。可是,我们出于扩大遗迹的设想,出于害怕旅客嫌小的心理,出于快速地赢取经济效益的目的,如此地大规模地扩建,乃至于出于形象工程、政法业绩的心理,如此堆积出一个又一个所谓的文化园区,其结果很有可能将粗制滥造的建筑物堆积在地面上,却不可能赢得观众的青睐。

见之于已经建成的文化园区的典型例证,是湄州岛所扩建的妈祖文化园,马尾所扩建的船政文化园中的一些建筑也同样具有这样的问题。当然,并不是一味地反对进行新的文化景观创造。如果我们能够平心静气地根据历史文化传统,根据现代文化演变,认真地进行一些富于创意的建设,也同样可以赢得我们后人的欣赏,给我们的后代留下精神的财富。圆明园被八国联军毁了,那断垣残壁的遗址便是最有价值的文化遗迹;澳门的圣保禄教堂被火灾毁了,那仅仅遗留的大三巴牌坊便是有价值的文化遗迹。相反地,如果我们按照明清风格重建那么一大批建筑,绝不可能成为有价值的文化遗迹。

文化遗迹是一种历史的累积,是一种寄托着精神信仰与审美理想的人类内心世界的物化。文化遗迹是堆积不起来的,无端的堆积不能造福于后世,却可能损伤于当代。堆积起来的所谓“文化”,还极可能使原有的文化遗迹的魅力急速蜕化。

四、商业气息的强势覆盖与文化魅力的弱化

在我省沿海的几个著名旅游景点,本来有着诸如船政文化、妈祖文化、宗教文化、建筑与音乐文化、关公文化、闽南风情文化等多方面特色鲜明的文化内涵,是必须着意保护与开发的。但是,由于某些地方政府短浅的经济指标观念,由于相关从业者和原住地居民借机牟利的心理驱使,再加上管理不善等多方面的原因,许多沿海文化景点都被强烈的商业气息所覆盖。在强势的商业气息覆盖之下,旅游者慕名而来、以求一见的核心的文化内容的魅力就被迫大幅弱化了。调查中,明显感到东山岛、湄洲岛、马尾都有类似现象,而最为严重者莫过于厦门鼓浪屿。鼓浪屿作为著名的旅游景点,极具海洋文化特色,厦门市政府也在着意进行开发。但是,现今的鼓浪屿上几乎布满了商业网点。鼓浪屿那条商业街店铺林立,摩肩接踵,纷乱不堪。大街小巷,到处都在临街设摊,或破墙开店,更不要说游商走贩,触目皆是,鼓浪屿整个成了一个市嚣尘上的大卖场。在这样一种喧哗的商业竞争中,游人很难感受到那个传说中的到处回荡着琴声的音乐之岛的魅力,很难感受到那些古旧的建筑所发散出来的宁静而神秘的文化信息,很难感受到从鼓浪屿遥望台湾海峡所引发的历史思绪与现实情感。

所以,除剥离沉重的商业覆盖,彰显独特的海洋文化的基本思路,还有以下具体建议:(1)鼓浪屿上只规划极少数地方、站点提供给商业使用,以满足游客购买和饮食之需,其他地方一律禁止任何商业行为,特别是要关闭那些破墙开店、借门开店、占街开店的店铺。 (2)在净化和静化后的鼓浪屿突显两大文化特色,即音乐文化特色和建筑文化特色,让外来游客踏入鼓浪屿之后,都会井然有序地散入大街小巷之间,去悄然地领略其间的音乐文化与建筑文化,使他们产生感动之心和敬仰之意。 (3)在净化和静化后的商业街区或适宜的地方,设立闽南传统手工艺作坊、闽南艺术展示坊,现做现卖,现场展演,使其成为闽南文化的活态展示。

鼓浪屿的建筑文化与音乐文化都富于海洋文化特色。从建筑文化来说,那些形成于19 世纪末至20 世纪上半叶的1 000 余座各式建筑,绝大多数都与海外侨民、海外交流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不仅具有特殊的建筑文化特色,而且蕴涵着数不清的人间故事。然而,这一切尚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掘。从音乐文化来说,鼓浪屿不仅出现过不少的音乐家,而且,著名的钢琴博物馆和风琴博物馆中的展品,都来自于海外,有着丰富的海外文化蕴涵,因而,在外界人们的印象中,它应该是个满岛琴声的地方。可是,当它被商业气息强势覆盖之后,游客听不到琴声,只能听到吆喝声、嘈杂声;看不到那些别墅里的内容,只能看到那些别墅门前纷乱不堪的摊点。政府如果能够痛下决心,强制剥离鼓浪屿上商业气息的覆盖,还鼓浪屿一个宁静而干净的环境,那才能赢得更多的旅客,这即是鼓浪屿开发海洋文化创意产业最应该着力的地方。优美而特殊的海洋自然风光令人留恋,深厚而丰富的海洋文化令人感动。如果我们踏上鼓浪屿之后不能被感动,不能留恋不舍,那就说明我们的开发没有成功。如果我们能够剥离沉重的商业覆盖,让鼓浪屿整个变成一个由建筑文化和音乐文化气息所笼罩的“大博物馆”,一处处建筑、一个个小博物馆,若干处海滨风景都成为它的一个部分、一个展室,让所有来访者一下船,就如同进入了这个大博物馆的大门,噤声轻步,屏息观赏,直到最后上船离开,还频频回望,那才说明对它的保护与开发终于成功。

当然,不仅仅是鼓浪屿。要发展福建的海洋文化创意产业,不能不考虑经济指标的实现,但是,只有真正保护和建设有价值的文化,经济指标才能够实现。不仅如此,我们也才能造福一方,并沾溉于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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