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视角下的信任及信任机制研究
2013-02-18洪名勇
■洪名勇 钱 龙
“信”是儒家五常之一,在《论语》中出现过38次,在《孟子》中也有30次。《说文解字》解释:“信,诚也。”强调了“信”是一种诚实不欺、言行一致和表里如一。辞海界定“信”为从言从人,表示诚实守信,相信、信用、信奉等意思。“任”表示任用,任命、放任。“信”与“任”的组合“信任”,可用来表达“感到放心”、“有把握”、“相信而敢于托付”,实际上是从认知和行为两个层面对信任进行了表述。[1]牛津英语辞典将信任定义为:“对某人或某物之品质或属性,或对某一陈述之真实性,持有信心或依赖的态度。”将信任视作一种态度或一种信心,区分为人对人的信任与人对物的信任。可见,作为基本概念的信任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如何去把握信任,当前并没有达成一致。
随着信用经济的蓬勃发展,信任作为信用经济基础和社会交往的媒介,得到了诸如心理学、社会学、生物学和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的关注。“黑箱中”的信任正一点一点从不同视角被展示出来,本文力图较为全面地归纳出各个学科对信任研究的成果,为进一步研究建立一个较为统一的理论平台。
一、多学科视角下的信任
(一)信任的心理学解释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Deutsch的模拟实验引起了人们对信任的普遍关注。Deutsch[2]运用心理分析手段研究了“囚徒困境“中的人际信任,认为信任是个人对外界刺激作出的反应,即个人预测事件下一步进展并相应采取的行动。在其影响下,众多心理学家对信任进行了研究。Rotter界定信任为个体或群体对另一个体或群体的口头或书面承诺可靠性的概括性期望;Schlenker等认为信任是在不确定环境中,对他人行为结果的心理依赖;Wrightsman偏重从授信者个人性质和信念的角度来解释信任,指出信任是个体所持有的对他人善意和诚实等构成其个人特质一部分的信念;Sabel定义信任为双方都相信对方不会利用自己弱点的一种信心,而这种信心会受社会环境和个人经历的影响;Hobbes提出,信任是预期对方采取有益行为的情感表达,这种情感能够减少对对方的疑虑。另外一些心理学家则从行为层面对信任进行了界定。如Good认为合作行为不等于信任必然存在,团体成员的身份、资格和熟悉度对信任是否形成具有重要影响;Hosmer将信任视为一种夹杂着非理性的将自己暴露给他人的选择性行为。[3](P17-18)近年来研究表明,信任还受到了人格因素、人际关系、社会支持、个体经验等因素的影响。[4]
心理学侧重从微观视角对信任进行解释,认为信任是个体对外界各种刺激所做出的心理和行为反应,是个人对未来的一种信念。这种信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专属个体“私人性”的信任。
(二)信任的社会学解释
齐美尔首开信任的社会学研究,他最早在《货币哲学》中指出“信任是一种综合性的力量”。在他之后,布劳把信任描述为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帕金斯在研究承诺问题中研究了信任与不信任问题,指出信任是一种约定结果。卢曼被认为是信任的社会学研究的集大成者,他承上启下,开启了社会学对信任的新一轮研究热潮。卢曼认为,信任是人面对复杂社会的一种态度和信念。由于个人自身理性的局限和获取有效信息的困难,信任作为一种“简化机制”,可以弥补理性的缺陷,减少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复杂性。同时,卢曼指出信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在互动中产生,既受心理影响,也受社会系统影响。[3](P18)
另外两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学理论,是科尔曼的“社会资本”理论和格南诺维特的“嵌入性”理论。科尔曼从功利层面解释了信任,他认为信任在互动过程中建立,是一种社会资本,表现为一方自愿的甘冒风险的转出资源或权利的控制权。作为社会资本的信任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其重要贡献在于能够开发信息潜能,帮助人们扩大交往范围。[3](P21-22)格南诺维特认为,经济行为都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作为经济生活中重要的信任关系,也要归因于社会关系而不是制度安排或者普遍道德。[5](P8-15)
部分社会学家从信任来源角度定义了信任,如福山认为信任是一种文化积淀。他在《信任》一书中指出:“信任是在某一群体成员对共同文化、习俗和制度规范认同的共同基础上,成员之间的对彼此常态、诚实、合作行为的期待。”[6](P45)涂尔干则认为,信任只可能来自家族血缘关系,否则稳固的信任无法形成。而吉登斯则独创一帜地提出,后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信任不是预先给定的,而是建构起来的。这种建构意味着相互的自我开放,代表着人类高度的道德自觉性。[7]
社会学对信任的研究虽各有侧重,但从方法论上来说,都坚持了个体主义视角,强调了信任不仅仅取决于行动者个人的特性、决策及目标,而且受到了外在诸多客观环境的影响。至于这种客观环境是事先具有的还是后天建构的,抑或是二者的有机集合,目前并无定论。
(三)信任的生物学解释
人类文化是从生物进化而来,保持着与生物进化的相互缠绕。信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也离不开这个框架,在社会网络中,人们能够识别出那些有合作意愿的人。根据达尔文的进化学说,人类通过适应性认知,逐渐认识到互惠性有利于个体的生存与发展。Ambrose在《考古科学杂志》发表的《东非石器时代后期及其食物的编年史》中,给出了如下判断:“人类祖先之间相互信任和交换礼物,从而形成了社会网络。这种早期的简单社会网络,却使得人类祖先比单独的群体更能适应高度不确定的环境,甚至成为了人类走出非洲、迈向世界的关键因素。”[8]Mccabe认为,人类的大脑已经进化到一种令人着迷的地步,它有着特殊的本领,能够彼此信任并完成具有互惠性的交易。一旦互惠建立起来,信任就变得相对容易理解。生物学家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虽然不能保证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却能对群体的繁衍和兴旺提供帮助,避免了霍布森描述的“人吃人”的极端状态。
近年来,神经生物学对人类产生信任的生理基础的研究十分值得关注。Zak等在《信任的神经生物学基础》一文中,证实了催产素是影响陌生人之间的信任行为的生理基础之一。Brooks等运用FMRI技术,对大脑中背纹状体中的神经反应进行监测,发现信任水平的高低导致了脑中尾状核的激活的差异,而信任水平的高度取决于内侧前额叶皮质对于互惠性水平的判断。[9]Bos等[10]进一步指出,大脑中的前扣带皮层和右侧前额皮质起到了调节受托人在互惠性信任中的风险认知的作用。Anne-Kathrin等[11]研究了神经错乱患者与正常人信任的区别,发现患有此类病症的人,由于不能够修正自己的信任行为和对外界的刺激做出适当的反应,其信任水平要比一般人要低。
生物学方面的研究使得我们认识到,信任作为一种心理认知,进而发展成为行为选择的基础。虽然具体机制目前尚不确定,但随着科学技术手段的进一步提升,必将更加准确地揭示出信任的生理基础的奥秘。
(四)信任的经济学解释
古典经济学建立在信息完美的前提之上,而在信息完全的情形下,信任是否存在是无关紧要的。随着新制度主义等学派的崛起,传统经济学的假设前提受到严重质疑,不完全信息和不对称信息理论的快速发展,使得信任迅速进入了经济学家的视野。经济学家从经济人自私理性的假设前提出发,指出了信任是个人理性选择下的产物,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履约意向及能力所持的认可态度及正的预期。Arrow指出,信任是经济交换的润滑剂;Hirsch指明,信任是市场经济的公共产品,是市场经济得以存在的道德基础;克雷默认为,信任促进了权力的分散,增进了真实的传播,从而更有利于稀缺资源的分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信任既是一种促进合作达成的资源,在实践这一功能过程中又提醒了本身作为一种生产资源的价值。信任在每笔交易中均起到了核心作用,不仅促进了交易的达成,而且有效地减少了交易费用,从而有利于帕累托交易的达成。另外一些经济学家从博弈论的视角研究了信任形成的过程,得出了交易双方重复合作是信任产生的基本条件,而必备的惩戒措施和道德规范是信任得以存在的外在条件。[12](P25-27)
经济学上的信任是一种基于理性计算的信任,属于非人格化的系统性信任或是硬性的制度信任,同时也是一种易碎性的信任。一旦某一方选择失信,合作就会中断,失信者重新构建信任体系会更加困难。对于这种理性型信任,并不是所有经济学家都赞成将理性引入经济学。如威廉姆斯就认为,这种计算性的信任本身就是矛盾的陈述,有限理性的经济人无法做到,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对信任进行计算度量。
二、多角度视角下的信任机制
信任研究的关键问题之一,是确定信任的决定性因素或驱动力,即双方间信任的建立条件及其机制。只有在确定信任的决定因素之后,培育和维持信任的明晰战略才会可行。信任的决定因素或驱动力问题,也就是信任源、信任基或信任前置因素问题[13](P118-119)。因而,信任机制是信任得以建立、维持和提升的立足点、约束及保障。部分学者将信任机制定义为合作双方对规则、伦理道德及合作内容的遵守,而信任机制可以从预测、计算、动机、能力和转移方式等方面建立。信任机制本身不是静态不变,而是随着双方互动和社会发展而动态演进。[14]另外,信任机制在不同文化和不同时代的差异也较大。彭泅清[15]认为,中国人之间的信任机制主要依靠关系运作,而法制居于次要地位。针对当前信任机制方面的研究十分零碎的情形,本文从信任对象、信任来源、信任强度、信任纬度以及信任演进的视角,对信任进行类别归纳。
(一)对象视角下的信任机制
根据信任对象的不同,信任可分为人与人的信任、人对组织的信任、组织对组织的信任等,其中又以人们之间的信任研究最为广泛。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以跨文化的视角区分了特殊信任和普遍主义信任。特殊主义的信任表现为只相信“自己人”,而对外人普遍缺乏信任;普遍主义的信任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Rotter将信任划分为特别信任和一般信任,其中特别信任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和社会关系上的呈网状分布的信任关系,而一般信任是建立在规则约定和制度约束基础上的信任关系。相似地,Noorderhaven提出了私人信任和环境信任;卢曼将信任划分为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科尔曼从矢量性角度,将人际信任细分为相互信任、媒介信任和第三方信任。
尽管对信任机制划分的名称有差异,但对象视角下的信任机制主要从谁是可信的角度去界定,究竟信任何人,对不同人信任的区别,以及人对组织、制度还是外在环境的信任,将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来源角度的信任机制
巴伯从三个层面对信任进行了定义,指出了不同情景下人们建立预期的基础是不一致的,从而形成了人们不同层次的信任。第一层次是一般性信任,表现为对自然法则和社会秩序的信任;第二层次是对他人技术能力能胜任其角色的技术信任;第三层次是另一方会履行其信用义务和责任,在此基础上建构的对托付责任和义务能够被承担的信任。祖克尔继承了巴伯的上述思想,把预期分为存在性的、当然性的、选择性的三类。建立在存在性预期上的信任被称为过程信任,这种信任的核心在于互惠性,是交易双方之间的信任来自于交往过程中的经验积累;建立在当然性预期上的信任被称为特征信任,这种信任源自双方共享的团体文化、习俗和规范;建立在选择性预期上的信任被称为制度性信任,这种信任因其非人格化而具有更广泛的约束力。[13](P119)
此类划分侧重于从信任内部对信任进行剖析,在信任客体既定情况下,揭示出信任的分布路径。这些信任可能来源于自然法则、社会约束、习俗文化、个人能力或者制度,正是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信任得以存在。
(三)强度视角下的信任机制
Barney从机会主义的强弱程度,把信任区分为弱式信任、半强式信任和强式信任。Brenkert将信任分为基础性信任、保障性信任和扩展性信任。其中,基础性信任是一种暗含于社会习俗、惯例下的信任形式;保障性信任是受到承诺、合约和协议等制度保障的信任;扩展性信任是基于合作双方既有的深厚关系基础上的,不需要任何协议的信任。费孝通在研究乡土中国时,提出了差序格局理论,认为以个人为中心的信任扩散圈随着半径的扩大,信任度不断降低。王佳司,徒剑萍[16]验证了“差序格局”理论在中国人际信任中的存在,并由此将信任区分为亲缘信任、熟人信任和外人信任,三种信任程度依次降低。
(四)纬度视角下的信任机制
列维斯和维加尔特认为,理性与情感是人际信任中的两个重要维度,分布表现为认知型信任和情感型信任,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信任大多是掺杂着不同程度的理性和情感的信任。信任在理性与感性之间寻找平衡,体现了信任的灵活性。[17]与上述理解不同,部分学者认为理性信任和感性信任从根本上呈现对立。理性信任中双方都是精明的计算者,通过权衡自己的成本——收益来选择是否信任对方。一旦一方违约,可以动用停止合作的私人性惩罚、降低其声誉的社会性惩罚和规章明细的制度性惩罚等方式,对违约者进行惩罚。而感性信任的建立则是在不确定的情形下,向对方暴露自己的薄弱点,愿意将自己的资源和权力让渡给对方,从而将自己置于可能被利用的境地,这种信任以社会交换理论和互惠理论为构建基础。[18]
(五)演化视角下的信任机制
张康之发展了吉登斯的理念,将信任置于历史坐标中进行考察,认为不同社会治理方式对应不同的信任模式:农业社会的习俗型信任、工业社会的契约型信任和后工业社会的合作型信任。习俗型信任是一种初级形态的信任关系,信任只发生在生活固定群体内的具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人们之间;契约型信任是以现代完善的制度保障为前提,人们经过理性计算后的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信任,这种信任不具有外部性,人们对社会上与自己利益无关的其他人则持不信任态度,对“陌生人”的不信任尤为突出;合作型信任是一种“预先承诺,个人依靠它对自己施加自愿的限制,并且对其他人的行为不加怀疑”。这种信任机制的划分,从宏观历史发展角度,指出了信任演进的三个必经阶段,揭示出了未来信任发展的走向。[19]亦有学者从马克思唯物史观出发,按照商品经济发展程度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走向,将信任区分为自然信任、物化信任和自由个性信任。自然信任和物化信任分别是生产力低下和商品经济发达阶段的主要形式,而自由个性信任是人摆脱了对物的依赖性、发展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时的信任,这种信任是信任的最高形式。
三、结论
当前对信任和信任机制的研究丰富而繁杂,但总的来说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重点方向。首先,是对信任本质的探讨。心理学上大多认同信任是人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是个人对未来的期待。而社会学则进一步强调了人的能动性,指出信任不仅取决于外界环境,也取决于个人判断。这种个人判断的基础,由看似无理性实则理性的“简化机制”、积累社会资本、维护既定的社会关系或文化积淀使然。生理学则从人类生理角度揭示了信任存在的物质基础,间接地印证了心理学的刺激反应主张。经济学与心理学相比,更加强调信任是可计算的理性反应,是在外在约束条件下的信任。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已经异化为通过对组织、制度等的信任达到人类之间的互信。其次,对信任的作用的研究。心理学上将个人利益寄托于对别人未知的行为的信任,体现了信任在分配上的作用,信任具有外部性特征,但可能对个人造成伤害。社会学从宏观角度,将信任看作是社会运行中的网络连接点,或是一种社会资源,强调良态的信任环境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正的外部性作用。经济学则认同信任产生的前提,在于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交易的脆弱性,将信任视为一种稀缺资源。信任在经济活动中起到了减少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的“润滑剂”作用。再次,对信任特征的探讨。信任来自于交易的脆弱性,是不确定下的产物。这决定了信任一开始就具有易碎性,这一点在经济学中得到了最多体现。然而,信任还存在正的外部性。社会学和经济学都认同信任的广泛存在,对促进资源合理分配和社会整体效益提高有正向促进作用。再者,信任还具有适应性和演变性。信任不仅在不同人博弈过程中变化,还会因社会差异、时代变化而不同。最后,对信任机制进行划分。信任凭借何种机制得以建立、维持和发展,被重点关注。从不同角度划分可将信任区分为多种,对象角度阐述的是信任谁,来源角度解释的是信任什么,强度视角下表达的是信任多少,纬度角度揭示出信任的构成,而演进视角则展望了信任的发展过程及未来走向。对信任进行多种角度分割,并不代表各种信任机制之间相互没有交叉,相反他们相互渗透、相互融合,适当的区分则是为更好体现信任机制的不同特征。
信任具有内涵的丰富性及多样性,多学科、多视角将信任的不同纬度展现在人们面前,加深了对信任的理解。未来信任方面的研究依然会保持多学科齐头并进的势头,并有着跨学科联合研究的倾向。相信在多学科研究人的共同努力下,未来这方面会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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