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伏电价政策出台 还需操作细则助推》的补充修改
2013-02-14王斯成王长贵吴达成陈子平
■ 王斯成 王长贵 吴达成 陈子平
本刊2013年第22期发表了文章《光伏电价政策出台 还需操作细则助推》(P10-P15),因近期新政策发布,为求严谨,作者特对文章进行了修改并添加以下内容:
一 光伏最新电价和配套政策
(10)2013年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程序和管理办法。
(11)2013年11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03号),对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免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
三 中国光伏市场推广的障碍分析和解决方案建议
1 光伏发电市场推广的障碍分析
(5)开发商在别人屋顶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存在“合同能源管理”所带来的交易风险,包括电价让利和屋面租赁收费不规范、开发商无法掌控等问题。
(6)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中明确说明:分布式光伏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但对于接入公共低压或中压配电网的不能“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其光伏电量全部出售给电网,到底是执行“脱硫燃煤电价+0.42元/kWh”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还是允许按照公共光伏电站备案,享受分区光伏标杆电价,这一点在管理办法中并没有界定清楚。
(8)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采用固定度电补贴,而不是固定收益电价,存在将来随着电网销售电价和脱硫燃煤电价的上涨而出现“水涨船高”及“不当收益”的问题。
2 解决方案建议
(7)政策适用界限不清的问题
清楚界定政策适用范围,建议对于接入低压配电网(包括接入公共低压配网、电量全部出售给电网的项目)和单位中压电网内网的光伏项目一律按照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和管理,执行分布式度电补贴,接入工程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但计量电表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1MW及以上的光伏系统允许接入公共中压配电网(德国500kW以下的光伏系统可享受“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500kW以上的项目不能自发自用,只能全部上网。国家发改委2008年7月21日批复的中国首例4元/kWh的光伏上网电价项目就是上海崇明岛1MW并入10kV公共配电网的屋顶光伏电站),按照公共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和管理,执行分区光伏上网电价,接入系统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8)电网接入问题
严格执行“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允许一个单位多座楼宇就近接入,多点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