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2013-02-14国家能源局
太阳能 2013年11期
国家能源局
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经对报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进行初步审核,为更加经济有效推动示范区的项目建设,请太阳能资源和利 用条件具有优势的地区,对申报的示范区内的重点项目补充相关建设方案等内容:
一 在示范区规划方案中选择今年可实施的重点项目,优先 选择大型工商企业、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的项目,并落实投资主体、用电单位、运营管理方式、并网运行方式,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 他信息。
二 对推荐的重点项目的工程造价、发电量进行估算,说明电量消纳方式(自发自用、上网电量各多少比例),说明项目单位的电用电价格(从电网殉电),当地脱硫标杆电价等信息。
三 对示范区规划的项目按用户的用电价格进行分类,说明各类项目的规模,估算工程造价、年发电量、电量消纳方式,以及用电价格等信息,测算规划实施的总投资、年发电量、补贴资金需求量等指标。
四 按电量补贴方式测算补贴资金需求。光伏发电的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部分均执行同一补贴标准,多余上网电量的单位电量收益为当地脱硫标杆电价加上补贴标准。请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按附件格式汇总以上材料,并于6月10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我们将根据各省(区、市)落实的今年可实施重点项目的情况,推动若干分布式光伏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
联系人:王 涛
电话/传真:010-68555870/5050
电子邮箱:13811947529@163.com
附件:
1.2013 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重点项目情况表
2.重点项目单项材料提纲
3.各省(区、市)2013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 应用示范区重点实施项目统计表
4.各省(区、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规划项目分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