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与民族地区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的发展
2013-02-08刘秀玲孙险峰朱瑞雪
刘秀玲,苗 芳,孙险峰,朱瑞雪,蔡 莉
(大连民族学院国际商学院,辽宁大连 116605)
一、民族地区FDI及其外向型产业集群现状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在改革开放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吸引的FDI(外商直接投资)持续增加,在沿海地区形成了以外商投资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并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引擎。2010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了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1年底,中国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金额达11 808.17亿美元,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数达738 402家。
地处西部的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和新疆五个民族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份,尽管近些年发展速度较快,但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水平均相对较低。尽管这些省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占全国的比重由1988年1.20%,提高到2011年的6.93%,但这些地区土地和人口分别占全国的69.52%和25.42%,见表1。要加快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资金和技术是关键。在国家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和东部支援的基础上,通过扩大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提高利用的绩效可以加速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在2010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并给予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表1 2011年各民族省区FDI的情况
产业集群作为现代经济布局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中,始终扮演着经济增长助推器的角色。随着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集群的兴起及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促进作用,集群经济战略已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发展途径。中国产业集群兴起是伴随着开发区的发展而来的,而且大都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核心形成。企业正是通过集群分享了专业化协作、专业市场营销网络、社会化服务等外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好处。产业集群内各企业之间既竞争又合作,合作使企业发挥集聚经济效应,弥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规模不经济的缺陷,竞争则促进了企业的技术创新。全国各省几乎都有发育程度不同的产业集群,东部沿海地区最为发达,且以浙江、广东和江苏最为集中。中西部地区相对较少,这与中西部地区利用FDI的规模和水平有直接关系。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进行,近几年部分民族地区省份经济在空间布局和产业配套上,已呈现产业集群化趋势的初期阶段。如内蒙古稀土产业、新疆石化工业、广西制糖、内蒙古乳业加工、宁夏中医药、西藏藏药、云南旅游等产业集群已初步形成。但民族地区总体上仍存在产业集群数量少,发展速度慢和后劲不足等问题,具有外向型特征的产业集群更少。积极利用FDI,不仅有利于加速民族地区产业集群的形成,而且有利于形成更具竞争力的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
2011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1]提出“加快沿边开放”,指出“发挥沿边地缘优势,制定和实行特殊开放政策,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发展面向周边的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对八个沿边民族地区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采取措施大力吸引FDI和跨国公司投资,探索发展面向海内外的,符合本地区域特点和长远发展需要的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不仅有利于促进沿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实现边疆地区的长期繁荣稳定,而且也对促进中国“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睦邻、安邻、富邻”,深化同周边国家互利共赢合作,增进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二、外向型产业集群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是产业集聚的结果,是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中间组织,也可以称为网络组织,兼有企业和市场的某些特征,是建立产业组织间柔性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在地理上接近、相互依赖、持续交互作用,实现外部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效应的生产网络、知识网络或社会网络,代表着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新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产业集群不仅包括同一产业众多企业的集聚,而且上下延伸至相关产业的企业,并包括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咨询公司、研究机构和政府机构等,各企事业等单位通过“扎堆”形成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产业集群是一种产业集聚现象,产业集聚问题的研究始于19世纪末,马歇尔(Marshall)在1890年最早关注这一具有分工性质的众多企业在特定地区的集聚现象,并将这一“特定地区”称为“产业区”。1990年迈克·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首先提出用产业集群一词对集聚现象进行分析。波特通过对10个工业化国家的考察,发现产业集群是工业化过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在所有发达的经济体中,都可以明显看到产业集群的存在。此后,经济学家提出各种理论,来解释和研究产业集群。这些理论概括起来有两条基本思路:一是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强调产业集群下的企业经营环境和竞争优势的形成机制,具有代表性的有克鲁格曼、波特;另一是从地理学的角度出发,关注区域的吸引力及其与外围间的相互作用,代表性的如韦伯等。国内学者刘友金认为产业集群具有如下特征:地缘的临近;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企业间价值链上的相互依存与联系;资源共享;外向型的投入产出;企业间及企业与各机构(组织)间的互动;科技知识的快速扩张等等。
克鲁格曼在前人产业集群研究的基础上,首次将产业集群与国家经济开放程度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他认为,企业和产业是基于报酬递增的原理,一般倾向于在特定区位集中不同的群体,不同的产业活动又倾向于集结在不同的地方,这种区域空间的差异与产业专业化有一定的关系。克鲁格曼认为,无论生产要素最初的配置状态如何,集群企业产品的对外贸易活动起到了推动生产要素贸易的作用。通过对外贸易活动,总会使某些产品的生产集中于特定的工业区。克鲁格曼认为,产业集群的外部规模经济因素取决于经济开放的程度,其决定了各个国家的产业选择,能否取得竞争优势[2]。
徐康宁在对全国28个制造业产业集群实证分析后,提出一个基本假说:中国产业集群的形成与所在地的经济开放度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即凡是经济开放程度高的地区,产业集群特征就比较突出;凡是经济相对封闭的地区,产业集群现象就较弱[3]。中国所形成的产业集群,大都与外商直接投资(FDI)或跨国公司投资有着密切的关联,也就是说,FDI或跨国公司投资是中国产业集群形成的核心因素,即中国的产业集群大多属于外向型产业集群。
胡小娟等认为,外向型产业集群是指在经济开放、产业发展过程中,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的外资企业为核心、集群内部与外部相互关联的企业与机构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经济空间组织形式[4]。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发布的《2001年国际投资报告》中指出:FDI不再向低成本方向转移,而是向产业集群度高的地区转移[5]。魏后凯通过外商对中国区域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表明: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GDP增长率的差异约有90%是由FDI引起的[6]。
彭永胜等指出特色产业集群是以特色资源为基础,以特色产品为核心,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在经济结构、组织、体制和运行上带有突出特点,能够使资源要素、市场、科技以及各相关部门相互联系、相互吸引,使区域优势进一步扩张并形成竞争力的产业集群[6]。何伟军则提出政府在民族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中应充当规划者、服务者和监督者[7]。
三、吸引FDI促进民族地区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发展
根据上述理论,民族地区发展应以特色资源为基础,其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稀缺性、可持续发展性,能生产出特色产品的产业集群是其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而要保持特色产业集群的持续竞争力,需要在此基础上外向型扩展,即发展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
归纳产业集群内涵,可以给出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的定义为: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是指在经济开放、产业发展过程中,在特定区域内,以该区域特色资源为基础,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稀缺性、可持续发展性,形成的外资企业为核心、集群内部与外部相互关联的企业与机构协调发展,能生产出满足市场需求的特色产品体系的,具有完整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经济空间组织形式。
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虽然具有地域特色,但仍是需要借助包括资本、技术和管理在内的国际生产要素来实现。民族地区,特别是沿边民族地区需要依托本地区地域特点,吸引FDI和跨国公司投资,实施外资嵌入性投资的引导战略,促进外资企业与地方产业的良性互动,使其在当地集聚、扎根、结网,促使当地产业纳入全球产业链,充分利用跨境区域的优势特色资源,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符合民族地区长期发展要求的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8-9]。
民族省区需要将发展特色外向型产业集群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来认识和对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进。民族省区在吸引外资方面具有发展潜力,有大规模吸纳FDI的空间。促进民族省区引进和利用FDI,既需要中央政府的政策倾斜,又需要当地的持续努力。
1.加强民族地区投资软环境建设
FDI对东道国(地区)产生的创业带动效应、创造就业机会、培育创新能力等积极效应在多大程度上会转化为现实,是与各地的吸引FDI的具体政策紧密相关的。民族地区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激励机制相结合的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与措施,从财政、税收、金融、政府服务等方面,为引资营造良好的市场、法制及社会环境。
(1)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是吸引FDI的首要因素,民族地区应加快市场规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得市场运行逐步由政策倾斜的引导方式过渡到市场自身调节为主的机制;从过去以国内经济背景为主的制定与实现经济发展战略,转向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从立足于国内转向立足于参与国际分工来制订产业政策。
(2)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民族地区的政府部门在今后的引资过程中应注重按照国家的法律办事,减少人为因素的不确定性。加强宣传,严格执行涉外经济法规和有关政策,增加执法的透明度,保证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民族地区应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尽快清理那些过时且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加快制订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3)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各民族地区政府要减少管理层次,做到制度公开,政策透明。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架构、行政程序和廉政、遵守服务承诺的行政服务机制,为吸引FDI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清理和废除一些不利于引进FDI的政策措施。在全面清理各项收费的基础上,制定有关法规条例,明确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依法收费的机构实施必要的监管,坚决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
2.选择对FDI有吸引力的“增长极”
民族省区必须加大引进FDI的规模,以弥补资金缺口,促进地方特色资本的形成。为了吸引外资,民族地区需要制定具有竞争力的引资策略,选择具有吸引FDI的区域“增长极”。包括吸引FDI的资源、地点、产业等的筛选,确定适合民族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吸引FDI道路。
(1)以资源优势吸引FDI。利用特色产业、集中要素、促进聚集,形成吸引外资的氛围。如民族地区丰富并具特色的能源、矿产、畜牧、中草药及农业资源等。
(2)以创建园区的良好投资环境吸引FDI。先从地处民族地区的国家级开发区以及条件较好的省级开发区开始这手,大力招商引资,首先在这些地区形成产业积聚效应,改善园区商务环境,再辐射到周边地区。民族地区在引进FDI时要发展特色经济、培育区域发展重点,积累优势再扩展。首先重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大吸引FDI的力度,形成本地区引进外资的“小气候”,再向其他地区扩展。民族地区良性互动的产业链尚未形成,经济外向度较低、国际竞争力较弱,导致民族地区吸引FDI的整体水平不高。在民族地区整体经济实力较弱的情况下,适宜选择“点轴”开发模式,培育出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带动效应的地区经济增长点,促进民族地区FDI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3)以特色产业吸引FDI。应根据各民族地区实际情况,选择不同于东部发达地区既有的开放次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吸引FDI是先制造业再服务业的产业次序,民族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当前所处的形势,选择不同的开放产业次序。比如可以先开放服务业,吸引FDI对服务业的投资,加速改善民族地区的服务环境,从而为吸引优质FDI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1]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1-03-17(03).
[2] KRUGMAN P.Does Third World Growth Hurt First World Prosperity[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4(5):109-114.
[3]徐康宁.开放经济中的产业集群与竞争力[J].中国工业经济,2001(11):22-27.
[4]胡小娟,张兴华.提高外向型产业集群吸收国际产业转移质量的思考[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0062-0067.
[5]UNCTAD.The World Investment Report[R].New York and Geneva United ,2004.
[6]魏后凯.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J].经济研究,2002(4):19 -26,92 -93.
[7]何伟军.政府在民族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培养中的合理定位[J].改革与战略,2011(7):0140-0142.
[8]苗芳,刘秀玲.内蒙古特色产业群发展战略探析[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2(2):0161-0166.
[9]刘秀玲,黄凌宇,王景涛.国际化人才本科培养方案的设计研究[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2(4):0409-0411.
(责任编辑 董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