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虽过,灾后评估别停
2013-02-06
王元丰随着困扰中国中东部及华北大部的大雾霾消散,人们对这次事件的关注度下降,新闻媒体的剖析似乎到此为止,政府部门公布各类应急方案,北京开始着手出台《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那么,是不是该做的都已做完呢?对于这场在中国“史无前例”的空气污染事件,我们还应尽快对事件损失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政府部门习惯开展地震、洪涝等灾后评估,以便开展救灾减灾以及灾后重建。有人会说,这次空气污染事件中,没有看到房屋倒塌、似乎也没见到什么人由于这次雾霾而直接死亡。这恰恰说明更需要把这次雾霾污染所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调查清楚,用惨痛的事实让人们认识到空气污染的危害性。灾害评估包括:这些雾霾天造成的交通伤亡、经济损失以及健康影响,其中包括统计不同行业的经济损失,因这次空气污染引发疾病而过早死亡人数等。积累历史数据,以便在下次空气污染事件来临的时候,心中有数,把最不利的影响降到最低。1952年12月5日到12月9日,英国伦敦发生同这次中国类似的严重空气污染,政府开始给出医学报告显示这次事件导致4000人早死、10万人患病的估计数字时,社会舆论对如此严重的后果感到震惊。可英国后来的研究发现,即便是这些数字也存在严重低估:实际上,死亡人数在1.2万左右。国内也开始有相关的研究。由绿色和平组织委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开展了“PM2.5对中国城市居民造成的公众健康危害和经济损失研究”,结果显示:如果环境水平与2010年比没有明显改善的话,那么2012年,北京、上海、广州、西安这四座城市,因为PM2.5引发疾病过早死亡人数,将达到8500多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达68亿元人民币。对特定这次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所引发疾病造成过早死亡的人数,也需要调查分析。1月亚洲开发银行与清华大学公布的中国环境分析报告,评估了中国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算相当于国内GDP的1.2%。但上述研究都是对全年空气污染造成影响的估计,都不是针对特定雾霾污染事件的灾害评估。可以说,这样的工作,中国以前是空白,特别需要予以填补。▲(作者是北京交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