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综合整治矿山企业
2013-02-01
资源导刊 2013年5期
巩义市综合整治矿山企业
□ 张利娜
从3月底开始,巩义市打响了一场以矿山企业生产作业规范化、资源开发安全化、矿区环境生态化为目标的矿山企业综合整治活动,集中治理矿山企业开采和石料加工秩序,并首次将治理矿区粉尘污染和植树植草复绿等纳入综合整治范畴,积极构建和谐文明生态矿山。
此次综合整治一是对境内的非煤无证非法采矿点和所有石料加工厂(点)进行集中取缔;二是关闭严重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三是集中整顿安全生产设施不达标、乱堆乱放废石矿渣等固体废弃物、破碎加工块石产生粉尘环境污染、破坏压占林地植被以及证照等手续不全的非煤矿山。
该市在统一取缔关闭非法矿山企业标准的基础上,对矿山环保安全绿化达标措施进行了细化。在环境污染治理达标方面,该市要求切实消除开采环节粉尘污染。对穿孔、爆破、铲装作业及场地硬化等制定了详细标准;加工区全线实施封闭作业、安装喷淋或抑尘设施,降低加工破碎环节粉尘污染;矿区运矿道路必须进行简易硬化,使用具有全密闭抑尘装置的车辆运输矿石、石料,或采取洒水喷淋、遮盖防尘布(网)等其他抑尘、防尘措施,严格控制运输环节扬尘、抛洒等污染。在安全管理达标方面,除要求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资格、证照,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外,对矿山边界安全范围、加强粉尘等职业病危害检测和防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在植被绿化方面,要求各相关镇政府、林业部门对取缔关闭的矿山企业,制订恢复植被复绿方案,恢复植被绿化率必须达到压占破坏面积的80%以上;对达标矿山企业,要求矿区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的原则,确保闭坑矿区恢复植被率达到压占破坏面积的65%以上。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