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不是经济政策
2013-02-01许小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
文│许小年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
资源与要素自由流动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城镇化率不到20%,去年官方数字城镇化已经突破50%,即使扣除进城不落户的农民工,城镇化率也达到了35%左右。政府并没有为增加这城镇化率出台相对应的规划和配套政策。城镇化率突破50%的过程可以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更多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对于中国城镇化的提高,有两件事是至关重要的:农村改革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农村改革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城镇经济提供低成本的劳动力,而且还在于农业剩余的大幅度增加。古往今来,世界上城市扩张的制约因素都是农业剩余,即农业产出减去维持农村人口自身所需后的剩余。我国明、清时期的城市规模小于前代的宋朝,原因就是明末的人口爆炸,在农业生产效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供城市人口消费的粮食减少,导致城市规模的萎缩。建国后实行至今的户籍制度,其初衷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是限制城镇人口的增长,缓解粮食供应的压力。
回顾过去的历史,对我国城镇化贡献最大的,当属农业改革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我们刚开始改革开放,打破了僵硬的计划体制,长期束缚在故乡和故土上的宝贵生产要素劳动力得以释放且开始自由流动,带来令人震惊的经济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重新配置。在整个资源从农村到城镇、从国有到民营的重新配置过程中,既没有政府规划,也没有政策扶持和指导。政府做的只是打破计划体制,一只“看不见的手”市场无声无息而又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了城镇的经济活动,价格信号指导了城乡资源的流动与组合。在价格信号的指导下,资源必然流向更有效的地方。企业追求资本回报最大化,力图实现成本最小的投入品组合。这导致投入品的有效利用:追求收入最大化。农民一定会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这意味着劳动力的有效使用。
自利的企业和个人无意中提高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也在无意中提高了城镇化的程度。“无心插柳柳成荫”,迄今为止的城镇化是谁也没有、也不可能预料到的一个结果。政府过去做的和今后应该做的是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至少不要为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制造障碍。
改革解放了资源和生产要素,资源与要素的自由流动导致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随着企业与人口集中到城镇地区,聚集效应越来越显著,城镇经济的效率进一步提高,而产生聚集效应的,依然是那只看不见的手。
聚集效应下的政府职能
当前的“城镇化热”只关注房地产和需求,很少有人谈实际的经济效应和实现的前提。
城镇与农村的区别在于聚集程度,人口的聚集首先会带来亚当·斯密揭示的社会分工与协作效应。企业的总成本中有一部分是固定不变的,例如厂房、设备、办公楼等。企业的产量越大,分摊到单位产出上的固定成本就越低,产品的平均成本也就越低。钢铁、汽车等资本密集型行业都有很强的规模经济效应。由于需要众多的员工,大型企业不可能建在农村,只能设在人口稠密的城镇地区。城镇因此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早在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就以现实中的缝针生产为例,说明专业化分工可以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如果将缝针的生产过程分解为下料、成型、磨尖、钻孔、抛光等几道工序,和一个工人从事所有的加工相比,每人只负责一道工序,可增加产量数十倍。在长期的专业化工作中,技工积累了知识,不断改进操作技巧,其效率远远超过样样都干而无一精通的多面手。不仅如此,将复杂的生产过程分解为简单的工序有利于机器的应用。制造能够完成所有工序的机器,不仅设计难度大,而且成本也会很高,在单个操作工序上实现机械化就容易得多。如同企业内部的分工,社会上企业之间的分工也可带来效率的提高。
不言而喻,企业内部分工以工人聚集在工厂为前提,而社会上的专业化分工则需要工厂在某一地区内的聚集。人口的聚集还会带来交易成本降低。人口和企业的聚集缩短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距离,降低了交通运输成本。人多了聚在一起,为思想的碰撞创造了机会,在相互启发和激发中产生新想法、新主意,产生创新的最初火花。创新的三要素为思想、研发和融资,分别对应高校、企业和投资基金。这三个创新的主体也聚集在城市。三者之间的密切交流与频繁互动是创新成功的必要条件,城市因此成为了创新的基地和创新企业的摇篮。
我们再次强调,实现聚集效应的主体是企业和城乡居民,而不是政府官员,因为官员没有积极性也不可能掌握这么详尽的信息,他们不知道哪些企业具有规模效益,不知道企业之间应该怎样分工和协作,不知道哪些企业需要什么资源才能创新成功;他们也不知道农民进城后到哪里工作才能安居乐业。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需求和技术的不断变动,今天的资源最优组合和最佳聚集效应到明天就可能是低效甚至无效的了。硬要规划不可预见的未来,结果只能是空话和废话。
政府的职责是:放松管制,减少干预,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公正执法,保障市场自愿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市场供应不足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围绕这三项职能,我们简要讨论几个和城镇化相关的改革问题。
若干改革要点
如前所述,人口的聚集会产生诸多无形的效应,但这还需要通过市场和资源的自由流动来实现,于是取消户籍制度和改革土地制度最为紧迫。让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公共设施与服务的投资需求,通过财政改革解决,不能以地方财政难以承受为名,继续保持歧视性的户籍制度,阻碍劳动力的流动。
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从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入手,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取消剥夺农民的征地环节,废除“18亿亩红线”,打破政府垄断,建立个人、集体、法人和政府多方参与的土地一级市场。这项改革不仅可增加土地供应,降低城镇房价,有助于城镇职工安家,而且将土地增值的一部分收益从政府转移到农民手中,使他们有可能在城里租房、买房,进入并且真正融入城镇的经济与社会。
还需做到平衡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财政改革的重点不是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钱,而是政府和民众如何分钱,民众如何监督政府花钱。地方财政日益依赖土地收入,主要原因不是收入减少,而是支出膨胀乃至失控。90年代中期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收入并没有减少,但支出特别是投资和人员薪金的支出急剧增加,造成今天的尴尬局面。大致而言,预算内收入仅够养人,投资主要靠卖地收入。若不削减开支,强化对开支的监督和制衡,再开发多少财源也不够用,况且开源势必增加企业和民众负担。
在二次分配上,政府要有实质性的减税,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降低政府收入的比重。要弱化政府的经济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功能。取消对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性限制。一方面,放松对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管制,金融机构可根据收益和风险平衡的原则,自行参与城镇化建设,政府以利息补贴等方式适当引导;另一方面,开放服务业和国有垄断行业,允许资源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入。
弱化经济功能,就是要政府放弃它所控制的资源和市场以及因为控制带来的寻租机会,让民间资金平等和自由地进入。通过广泛吸收各种民间资金,在政府的主持下,建设公共设施,提供公共服务,例如,低成本医院、中小学校、城市街道和公交以及少量的廉租房。未来城镇民众的居住主要靠市场解决,而无法将希望寄托在政府大包大揽的保障房上。政府既无足够的资金和管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人口流动的方向和聚集地点。
建议取消城市的行政级别,停止按行政级别分配公共资源,避免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出现超大城市。同时探索新型的城市治理方式和管理体制,新体制的核心是市民广泛而积极的参与以及行政管理的公开和透明。没有民众的监督与制衡,地方财政预算难以平衡,官员腐败和环境污染等社会公害就是不治之症。在新型的城市治理机制下,政府的职能不再是经济建设,而应转向以提供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为主。
资源在市场上的自由流动形成城镇,城镇聚集效应在市场上得到实现,或许用“城市化”这个词能够比“城镇化”更好地表达笔者想要传递的信息。城市由“城”和“市”组成,“市”为效率的源泉和增长的动力,“城”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市”的主角是企业和个人,政府仅仅是“城”的守夜人。只讲“城”不讲“市”,就抽掉了城镇化的精髓。依靠没有“市”的“城”维持经济增长,那只是一个美好却无法实现的神话。